⑴ 農村建房審批手續要多久
農村來建房審批手續要30個工作日。農源村居民如何申請辦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續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
2、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3、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宅基地的面積標准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過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過160平方米;
4、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
5、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1)農村建房要申請嗎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現有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
2、一戶1子(女)有1處以上(含1處)宅基地的;
3、戶口已遷出不在當地居住的;
4、年齡未滿18周歲,又不具備分戶條件的;
5、雖在農村居住而戶口未遷入當地的;
6、其他規定不應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⑵ 農村自建房要辦什麼證件
我國《土地管理法》明確提出,農村村民住宅用地,需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像長沙就規定,城鎮(含城市、縣城、建制鎮)規劃范圍內的村民申請宅基地的,應先期向所在地規劃部門申請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同時持有《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方可進行房屋建設。
農村自建房的審批手續
一、建房戶申請
二、現場踏勘、填寫審批表和繪制建房定點平面圖
三、公示
四、村民小組(生產隊)簽署意見
五、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
六、村鎮處基層管理站審查意見
七、國土管理所審查意見
八、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意見
九、縣建設局審核意見
十、縣國土局審核意見
十一、縣人民政府審批
十二、縣建設局發證
⑶ 農村村民個人建房申請表要怎麼寫
參考格式:
XX村委:
我是本村村民XX現居住本村XX路XX號,因家庭居住環境和人口原因(或是因結婚)現有面積不夠正常居住,特向您申請新的建房用地,請村委會根據我家實際情況給予批准。
此致XXX村委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個人建房申請流程:
具體步驟如下
1、村民遞交宅基地申請書,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
2、經村民會議討論。
3、村榜公示:公示戶主名、用地面積等內容,一般是7天。
4、遞交國土所或鄉鎮街道審核,核查平面、剖面、建房條件等,核查通過後並公示。
5、遞交縣規劃局或國土部門、人民政府等主管部門審核。
6、專員下村進行現場勘查,對面積、選址等內容進行核查。
7、核實無誤後上報人民政府審核,審核無誤後有國土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等相關文件。
8、放樣。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等文件到實地放樣,劃定范圍,填寫相關文件後,申請人建房。
自建房-網路
農村宅地基-網路
⑷ 農村蓋房申請需要什麼手續 蓋自建房必知步驟流程
農村宅基地建房辦理手續條件及程序如下:
一、宅基地所處位置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方可建房,具體是否符合當地規劃,可咨詢當地政府或鄉鎮國土所。
二、符合一戶一宅的政策要求。
三、建房須履行審批手續,即向所在村委會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請,經村委會同意後,向當地鄉鎮政府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參考):
1、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2、申請人戶籍登記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材料;
3、申請人所屬村委會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意見;
4、擬使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積及界址范圍的材料;
5、市、縣(區)規定的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符合條件的,由當地鄉鎮政府提出審核意見,報區人民政府批准。
(4)農村建房要申請嗎擴展閱讀:
2018年農村自建房佔地面積規定:
1、2018年農村新建房屋、擴建或翻新重建,每戶宅基地的標准面積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據村裡規劃和本村的實際用地情況統一確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積標准;
2、農村自建房不得超過三層,每戶的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360平方米;
3、農村聯排別墅不得超過四層,每戶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450平方米; 各村應根據本村的風俗、民情研究確定固定的一種住宅建築方案,形成統一風格,採用坡屋頂建築形式。
⑸ 農村蓋房需要哪些條件和手續
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專地合同,並按照合屬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並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並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
(5)農村建房要申請嗎擴展閱讀:
建房的相關要求規定:
1、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的建築物、構築物,不得重建、擴建。
2、集體建設用地的使用者應當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3、通過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書面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⑹ 現在農村蓋房子要什麼手續怎審批的
一般經過要先通知【村民委員會】,然後通知【國土管理所】和【政府城建辦】工作人員到現場定點,若符合規劃就到【國土所】領取申請表格,並提供產權證、繼承公正手續、戶口本等要件,到【村社】加註意見,到【國土所】加註意見,到【城建辦】辦理規劃許可證,到【國土所】辦理用地手續。
具體涉及部門如下:
一、《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後,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二、《建設用地許可證》: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1、向村委會申請,村委會對村民擬佔用土地的情況作出書面說明(有的地方可能要求超過一定比例的生產隊成員簽字同意)
2、直接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農用地轉用申請。
3、鄉鎮人民政府(國土資源所或分局)初審後簽署意見,再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審查。
4、國土資源部門審查合格後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批。
5、縣級人民政府審批。
(6)農村建房要申請嗎擴展閱讀:
不予批准自建的情況:
1、建房地界不清楚、難以劃分的;
2、該宅地基存有爭議的;
3、該地附近有地質有滑坡現象的,為了安全起見,最好是不要用於住房;
4、國家規定的禁建區;
5、國家界定為基本農田范圍內;
六是位於國家規劃區內的地方。
⑺ 農村蓋房子需要什麼證件
1、農村建房沒有宅基地的,需要先向村裡申請,然後村裡再上報逐級審批,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2、在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首先也得向村裡申請,村裡再逐級上報,然後會復核宅基地面積及是否符合條件,審查過後,會發放《農村房屋建設施工許可證》。
3、沒有老宅基地,要申請的,特別是要佔用耕地的,村裡審批上報後,規劃部門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還得到國土部門辦理《村鎮建設用地許可證》,然後再辦理施工許可證。
4、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部門會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然後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產權所有權證,以後農村也都會辦成《不動產權證》。
(7)農村建房要申請嗎擴展閱讀: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
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宅基地的面積標准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過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過160平方米。
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
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⑻ 農村蓋房申請土地需要怎麼一個程序
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的報批程序是怎樣的?
以長沙為例, 長沙規定,從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受理建房申請,至發放《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許可證》,審批時限控制在20個工作日,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具體申報宅基地程序如下:
(1)村民申請宅基地,首先應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張榜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申請者向鄉(鎮、街道)國土資源所提交用地申請和相關材料,相關材料包括村集體經濟組織對村民建房的審查意見(包括是否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表決同意建房、表決結果是否在本村公示7日以上、是否符合「一戶一基」政策等)、村集體經濟組織關於申請建房村民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材料等。
(2)鄉(鎮、街道)國土資源所實地審查申請人員是否符合建房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擬建房位置是否避開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隱患點,是否做到耕地佔補平衡等,並經鄉(鎮、街道)相關部門初審後上報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核准,符合條件的發放《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申請表》。
(3)鄉(鎮、街道)國土資源所收到村民提交的《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申請表》後,上報至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經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後報縣(市、區)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經依法批准後,由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核發《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許可證》。
(4)房屋開工建設前,鄉(鎮、街道)國土資源所應到實地放樣定樁。涉及切坡建設的必須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承諾按要求採取防護措施。
(5)房屋竣工後30日內,村民應向所在地鄉(鎮、街道)國土資源所申請驗收;鄉(鎮、街道)國土資源所實地檢查是否按批準的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是否對原宅基地拆除到位;驗收合格後,村民應當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不動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