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個關於農村宅基地改建,擴建的問題:需要什麼手續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須具有《集體建設用地使專用證》。如果該宅基地屬於屬城鎮規劃范圍內,則需要規劃部門出具改建房屋選址意見和《規劃許可證》;如果屬於城鎮規劃范圍之外,則需要經過土地管理部門對改建房屋的面積變動進行審批,然後方可改建。
2、首先帶著身份證、戶口、原房照和土地證,去當地的土地部門辦理土地審批手續——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辦理相關登記,同時申請D級危房鑒定(這個鑒定時間較長,具體需攜帶資料請咨詢以上兩個部門),批准後才能進行房屋重建。
3、批准後再到規劃部門辦理建築許可證,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帶著這些手續去當地房管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就可以了。
3、現在很多省份都有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議你先去村委會問一下。如果有,那抓緊填寫危房翻新維修報告,經村級評議、鄉鎮級審核、縣級批准,市級備案,可以申請維修補助。
『貳』 農村宅基地擴建我家人口多了,原來的住房住不下了,想在前面在幾間房,可以申請嗎
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公布期滿無異議的,報經鄉(鎮)審核後,報縣(市)審批。經依法批準的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布。一什麼是農村宅基地農村宅基地就是指農村居民個人經依法批准,用於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廚房、禽畜圈舍、廁所等用地。二農村宅基地所有權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村村民只有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農村新舊宅基地均應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造冊,由縣級人民政府發給《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並按國家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登記費,確認使用權。三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農村居民每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現在住房影響鄉(鎮)村建設規劃,需要搬遷重建的;2、農村村民戶除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於分戶標準的;3、經主管部門批准,由外地遷入的農戶無住房的;4、集體組織招聘的技術人員要求在當地落戶且戶口已遷入的;5、離休、退休、退職的幹部職工,復退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無宅基地的。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1、出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現有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2、一戶1子(女)有1處以上(含1處)宅基地的;3、戶口已遷出不在當地居住的;4、年齡未滿18周歲,又不具備分戶條件的;5、雖在農村居住而戶口未遷入當地的;6、其他規定不應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五農村宅基地申請流程及審批程序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村民委員會應將申請宅基地戶主名單、佔地面積、位置等張榜公布,聽取群眾意見,經審核同意後再張榜公布上報戶主名單,由申請人填寫(農村宅基地申請表)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2)現場勘查。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3)填申請表。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4)村委會審查。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5)審核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後完成審核並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並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6)審批。縣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7)放樣。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范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後,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8)驗收發證。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強調注意一點,宅基地上自建房必須是本村居民。
『叄』 現在農村不批宅基地,把老房子原拆原建可以嗎需要哪些手續
一般在滿足申請重建的條件下是可以推倒舊房蓋新房的。
農村住房建設依法實行規劃許可制度。在農村集體土地上進行住房建設,應當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確認建房申請人是否符合建房條件,及其項目性質、規模、位置和范圍;建設活動是否符合交通、環保、防災、文物保護等方面的要求。
(3)農村宅基地上擴建房屋擴展閱讀:
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須要完成以下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二、現場勘查
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三、填申請表
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四、村委會審查
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五、審核上報
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後完成審核並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並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
六、審批
縣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七、放樣
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范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後,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
八、驗收發證
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肆』 農村宅基地翻蓋新房需要辦什麼手續
要合法建房,一要申請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二要辦理施工許回可手續,300平方米以下答辦理施工備案,300平方米及以上辦理施工證。
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
農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擴建、移建、拆建)應當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報批手續;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還應分別取得有關部門的許可或同意。
(4)農村宅基地上擴建房屋擴展閱讀:
舊房子的地基上重新蓋房審批流程:
1、如符合建房條件,先要提出用地申請,經村民小組和村委會討論通過,然後再向便民服務中心國土窗口提交申報材料。
2、村鎮規劃所、鄉(鎮)人民政府、縣國土資源局進行審核,以及縣人民政府審批。
3、張榜公布結果後,再下發建設用地的批准書,國土所會同有關人員放線定界,並復核驗收發放土地證。
申報時需提供的材料有:經本村民小組2/3以上村民簽字同意的申請書,申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村小組、村委會簽署意見的呈報表。
『伍』 我是城市戶口繼承父親農村宅基地後能否加固現有房屋或改建擴建,能否出售
你好。依據我國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不能繼承。但你可以繼承你父親的房屋並且繼續使用這塊宅基地。因為,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屬於房屋所有人,農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基於「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所以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不能被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所有,可以繼承。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地隨房走」的原則,公民繼承了房屋,當然可以使用房屋所佔的宅基地。所以你不能單獨繼承你父親的宅基地,但你可以繼承你父親的房屋並且繼續使用這塊宅基地,並且應當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而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 的規定,向甲村所在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這是你繼承父親房屋的結果,而不是說能單獨繼承父親的宅基地。 需要指出的是,將來繼承的房屋滅失後,你就不能進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繼續使用這塊宅基地了。所以,你可加固現有的房屋,但不應當擴建改建。如果轉讓的話,也只能轉讓給本村的農業人口,並注意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2)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3)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並轉讓。、希望以上答復對你有所幫助。
『陸』 農村宅基地每戶佔地面積為多少平米
《河北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本省依法實行農村村民一戶一處宅基地制度。
農村宅基地面積按照下列標准執行:
(一) 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二) 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壩上地區,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四百六十七平方米。縣(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規定農村宅基地的具體標准。
第十四條 農村村民因繼承等原因形成一戶擁有二處以上宅基地的,多餘的住宅應當轉讓。受讓住宅的村民必須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並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宅基地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一戶擁有二處以上宅基地並且滿二年未轉讓其多餘的住宅的,村民委員會可以向鄉(鎮)土地管理機構提出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的申請,經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收回,統一安排使用。
第十五條 農村村民戶口遷出本集體經濟組織後,其宅基地上房屋損壞不能利用的,應當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員會依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無償收回。
(6)農村宅基地上擴建房屋擴展閱讀
《河北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權,由村民委員會向鄉(鎮)土地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收回:
(一) 為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進行舊村改造需要調整的宅基地;
(二) 為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佔用的宅基地;
(三) 農村村民一戶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 農村「五保戶」騰出的宅基地;
(五) 自依法批准之日起連續二年未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 縣(市)人民政府規定應當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由於前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權的,村民委員會應當根據地上附著物的評估價格對原宅基地使用權人給予適當補償。
『柒』 農村宅基地房屋以審批時未規定層數加建層數合法嗎
各地的情況和習復慣不一樣。一般制來說是規定建築面積,在規定的面積之內可以,超出的屬於違法建築。不知你那是否規定建築米數?北方多是一層房,南方多是二層甚至三層的。呵呵,最好是找人到有關部門(鄉鎮房管部門)問問,因為最後還是由他們批准呢。或者到村裡找人聯系一下,他們說話往往也很管用的。因為,好多問題在咱們國家都是規定的不如人管的,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啊!
『捌』 農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屋法院能強制執行和拍賣嗎
宅基地不能強制執行和拍賣。可以去起訴要求執行的一方。法院的執行費用很低,而且幾乎為零。農村居民所擁有的宅基地應當依法使用,特別是在買賣宅基地時,切記不要有糾紛。關於實施農村宅基地的具體內容或因農村宅基地買賣而產生的糾紛,可以尋求律師幫助。
村民佔用除宅基地以外的集體宅基地的目的是為了佔用更多的土地,擴建圍牆庭院,堆放雜物。對爭議,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當地人民政府申請解決,對政府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受理行政案件的法院提起訴訟。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的土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佔用者撤出土地並清除障礙。法院應當受理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處理因當事人對閑置土地的爭議造成財產損害的賠償案件。
『玖』 農村宅基地房屋繼承問題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於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
根據《土地管理法》 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我國土地和房屋是分別實行管理的。根據規定宅基地是農民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於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是一種福利性質的,一般來講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於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
實踐中,農民宅基地的繼承問題可以分為下列情況:如果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可以經批准後取得被繼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請條件,則可以將房屋賣給本村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村民。
如果不願出賣,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於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繼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情形處理。
無法繼承宅基地房屋使用權的情況:
1、宅基地上房屋倒塌或者宅基地長期閑置
農村宅基地上房屋坍塌、長期未能修繕,或者宅基地長期閑置,將由集體收回,無法繼承了。所以,今後宅基地不能長期閑置。
2、未進行變更登記
子女繼承宅基地,無可厚非。對於房屋子女具有繼承權和所有權,但宅基地屬於集體,也是登記在父母名下。如果子女繼承宅基地使用權,要進行土地變更登記,然後才能繼承宅基地使用權。另外,宅基地可以在本集體內轉讓,但不能在集體之外任何形式進行私自買賣。
3、非本集體成員
其實這部分最多的就是戶口遷出農村、落戶城鎮。如果父母不在了,老家宅基地和房屋就閑置了。子女可以繼承房屋,但不能繼承宅基地,因為不是本集體成員。不能對房屋翻蓋,等到房屋自然消失後,宅基地就被收回,集體再重新分配。
4、違規宅基地
在耕地上建房,將耕地用作宅基地,如果得到審批、有相關手續,給予確權後,子女可以繼承。但如果是私自非法佔用,不能給予確權,也就無從談起繼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