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農村發展 > 農村稅費改革建房費

農村稅費改革建房費

發布時間:2020-12-17 05:33:32

❶ 江西省的農村稅費改革是分哪些階段展開的

「農復村社會穩定」之於改製革的意義毋庸贅言,在整個稅費改革中,江西堅持總體部署、穩步推進,分4個階段有序展開。第一階段宣傳培訓和組織發動;第二階段核定計稅面積和定產,確定稅負;第三階段規范收費和農業稅收征管;第四階段進行配套改革。每一個階段告一段落,都開展「回頭看」,在鞏固中推進,在推進中完善。

❷ 2001年國務院發出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的內容是什麼

2001年,來根據農村稅費改革的進展情自況,國務院發出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

在試點過程中,地方可以按照中發[2000]7號文件有關農業稅及其附加、農業特產稅的規定徵收,村級三項費用經費缺口由鄉、鎮財政適當補助;也可以按中發[2000]7號文件精神在農業稅及附加總體負擔水平不超過8.4%的前提下,通過適當降低農業稅稅率,相應提高農業稅附加比例的辦法,增加村級收入。

❸ 取消農業稅後是不是農民就不用上交任何費用了

取消農業稅後不是代表農民就不用上交任何費用,一些農村地區農村依然會繳一些耕地佔版用稅。

耕地佔用稅對占權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稅。國家徵收耕地佔用稅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保護土地資源,加強對土地的管理。

私自在耕地上建房的企業或個人耕地的用途是種植,私自在耕地建房屬於違規行為,需要按照一定的稅率繳納耕地佔用稅。

把耕地用來種樹或者改造魚塘、改建大棚等建築都屬於在耕地上從事非農建設,按照規定,也是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

(3)農村稅費改革建房費擴展閱讀:

50多年來,我國財政收入結構發生重大變化,農業稅所佔比例已大幅下降。1950年,農業稅占當時財政收入的39%,可以說是財政的重要支柱。

1979年,這一比例降至5.5%。從2004年開始,中央決定免徵除煙葉稅外的農業特產稅,同時進行免徵農業稅改革試點工作。2005年12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決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

❹ 有個緊急問題大家幫忙!想知道六十年代初響應「大下放支持農村建設」的人有什麼補助政策

下放 其實是退職、精簡……關於退職:退職待遇 是指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在不符合退休條件下按照規定退職而規定的保險待遇。職工退職的條件是:經醫院證明,勞動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不具備退休條件的;因年老體弱,經醫院證明,勞動委員會確認不能繼續從事原職工作,本單位確無輕便工作可分配而不具備條件的;本人自願退職,而其退職對本單位生產或工作並無妨礙的。凡具備上述之一條件的,均可享受職工退職待遇。它包括;退職生活費、醫療待遇、死亡待遇。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的40%的生活費;低於25元的按25元發給。工人的退職費,企業單位的由企業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的,由退職工人居住地縣級行政部門分別預算支付。退職人員的醫療待遇、建國前參加工作的幹部,符合離休條件的,可辦理離休(薪金制的幹部辦至1948年底)。1978年至1985年,全縣有1,697個辦理了離休。其中1978年1名,1980年73名。1982年至1985年由退休改為離休的1,427名,1983年86名,1984年53名,1985年57名。離休人員的生活待遇:工資照發;住公房每人發安家費150元,回原籍和農村安家者原每人發安家費300元,建房補助費2,000元。自1984年7月2日起,建房補助費視其單職工或雙職工,分別發給3,000元或2,500元;1980年始,照顧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當工人;政治待遇不變,生活略微從優。對1937年7月6日、1942年12月30日、1945年9月2日前三個時期入伍的,分別增發二個月、一個半月、一個月的工資。離休後,報銷一次探視父母和子女或回原籍往返的車船費;身體癱瘓生活不能自理者,每月發36元護理費。自1983年7月始,每月發護理費45元。退休:截止1985年,全縣辦理退休幹部3,616人。其中1956年至1978年6月1,241人,1980年1,070人,1981年89人,1982年168人,1983年149人,1984年80人,1985年10人。退休人員的生活待遇:住公房者每人發安家費150元,回原籍或到農村安家者,發安家費300元,建房補助費1,000元。自1984年7月2日起,視其單職工或雙職工,分別發建房費2,500元或2,000元。工資根據入伍時間按60%或80%發給。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伍的薪金制幹部,按工資的80%發給。照顧一名符合條件的子女當工人。退職:1952年至1984年,全縣辦理退職手續的幹部2,667人,其中1955年至1957年231人,1958年至1978年2,436人。其待遇:按入伍時間分別發給一次性退職金。退職金總額為本人數個月的工資,最多不超過本人30個月的工資。自1978年起,退職費由一次性發給改為按月發給。數量為本人標准工資的40%,最低數為26元,享受公費醫療。易地安家的發給本人兩個月的標准工資,照顧一名符合條件的子女當工人。從1983年起,根據國務院文件規定,幹部離休、退休、退職後,子女不再頂替。平度縣於同年9月9日起執行。為解決部分老幹部生活待遇問題,1981年12月,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廳聯合發出通知:對1957年、1958年整編時系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退職的幹部,每月發生活費26元。享受公費醫療。退職時年滿50周歲或因病退職有明確記載的,可辦退休或離休。我縣符合上述條件的有6人辦了離休。1985年4月23日,山東省勞動局、財政廳、民政廳、人事局聯合發出解決精減退職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的通知。我縣對1957年底前參加工作,於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退職的幹部,按建國前參加工作或建國後參加工作,每月分別發給20元或15元的生活補助費。
死亡待遇同在職職工相同。這里有一個2008年黑龍江省民政廳的通知 可能有參考價值:省民政廳2008年下發了《關於提高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老職工生活救濟標準的通知》(黑民辦【2008】87號)文件。從2008年7月1日起提高上世紀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救濟標准。新政策規定,黑龍江省上世紀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戶口在黑龍江省農村的,生活救濟標准提高到戶口所在地農村低保標准;戶口在黑龍江省城鎮的,生活救濟標准提高到戶口所在地城市低保標准。今後上世紀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救濟標准,隨城鄉低保標准調整而調整。為落實好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救濟標准,黑龍江省民政廳、黑龍江省財政廳作出決定:對提高上世紀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救濟標准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原渠道發放。同時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做好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核定工作,規范救濟費的發放管理辦法。要多方籌措資金,加大投入力度,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精減退職老職工救濟經費及時落實到位,足額發放到精減退職老職工手中。」

❺ 2000年3月2日黨中央、國務院正式下發的《關於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中的內容是什麼

2000年3月2日,黨中央、國務院為了從根本上減輕農民負擔,正式下發了《關於回進行農村稅費改答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並決定率先在安徽全省進行試點。

通知規定:

農業稅的計稅依據的常年產量以1998年前5年農作物的平均產量確定,並保持長期穩定;調整農業稅稅率,將原農業稅附加並入新的農業稅。新的農業稅實行差別稅率,最高不超過7%;農民上繳的用於村幹部報酬、五保戶供養、辦公經費等方面的村提留,採用新的農業稅附加方式統一收取,農業稅附加比例最高不超過農業稅正稅的20%,具體附加比例由省級和省級以下政府逐級核定。

❻ 農村稅費改革的利弊

一、農業稅費改革前後鄉鎮財政的運轉狀況

(一)農村稅費改革前鄉鎮財政的運行情況

1983年全面撤銷了人民公社後,成立了鄉鎮政府,隨後開始廣泛建立了鄉鎮財政。中央賦予鄉鎮財政發展地方經濟、提供公共服務和維護社會穩定的職能。

按照目前我國的財政體制,鄉鎮財政基本上由三大塊資金構成:1、預算內資金。支持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公共服務、行政事業部門的工資及共用經費等。但目前支出的大部分集中在教師(主要是中小學)的工資和公用經費,即典型的「吃飯財政」。收入來源主要是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及工商稅的收入。2、預算外資金。支出主要用於維持政府部門的日常運轉,即政府部門的辦公用品、交通費用、招待費來源主要是收費。3、自籌資金。支出主要用於農村公共建設、公共服務、教育支出及農村集體福利等。來源是鄉鎮企業上交的利潤和管理費、村提留、鄉統籌、各種集資收入及各種罰沒收入等。在這種財政體制下的鄉鎮財政運轉的情況是:預算內的財政收入能夠維持收入平衡,即預算內收入足夠發放政府部門和鄉村教師的工資,預算外資金一般情況下能保證鄉政府的日常運轉和鄉村公共商品的提供,如校舍維修、道路建設及農田基本建設等。

(二)農村稅費改革後鄉鎮財政所面臨的困境

農村稅費改革後,中央明確規定:取消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面向農民徵收的行政事業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取消現行的按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一定比例徵收的鄉統籌費,「村提留」中的公積金被剔除出去。這樣,在分稅制改革中稅收收入被大大縮減後,農村稅費改革使鄉鎮財政向農民收費、集資大量減少,有效地堵住了「三亂」之源頭,鄉鎮財政預算外收入及自籌資金大幅度減少。在三大塊資金收入減少的情況下,鄉鎮財政難以為繼,問題終於「浮出水面」,「三個缺口」-預算內缺口、預算外缺口及自籌資金缺口已成為鄉鎮政府正常運作的桎梏。

二、取消農業稅後對鄉鎮財政的影響

(一)、減少財政收入,制約基層政府功能發揮

首先,收入缺口較大。農業稅是地方收地方用,尤其是農業主產區,農業稅是鄉鎮的主要收入來源,是基層政府的主要財力保障。據河南省調查了解,農村稅費改革以來,鄉鎮財政的常規收入一般是三部分:一是財政部門收取的農業稅費部分,主要以農業稅為主體;二是地稅收入,包括地方工商稅收和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三是國稅收入(增值稅)的留存部分。一般占國稅收入的1/4.對於農業為主的地區和中西部貧困地區來說,農業稅一般占當地財政收入的30%以上,有的甚至可以達到70%—80%,地稅和國稅的收入所佔比重是很低的,所以取消農業稅使鄉鎮收入銳減,給基層政府帶來財政困難。例如,農村稅費改革之後,河南省南陽市全市鄉鎮財政支出增加額6.59億元,與收入增加額2.48億元相抵後,造成財政支出缺口4.1億元,平均每個鄉鎮缺口177.7萬元。唐河縣缺口7127萬元,平均每個鄉鎮356.4萬元;新野縣缺口4237萬元,平均每個鄉鎮302.6萬元。農村稅費改革取消了「非規范收入」,再加上政策內的減收,鄉鎮財政勢必留下較大的資金缺口。其次,在收入缺口增大的同時,鄉鎮道路建設、優撫、五保戶贍養、計劃生育、民兵訓練支出基本上轉移到鄉鎮財政的預算中開支,增加了財政困難。。農業稅取消後,相當一部分縣鄉失去了一個主體稅種,一些鄉只能主要依靠上級財政的轉移支付來維持機構運轉,根據稅費改革的相關精神和農業稅有關政策,中央的轉移支付主要是鄉鎮彌補稅費改革帶來的地方財政缺口。實際上,鄉鎮財政的支出遠遠大於以農業稅為主的財政收入,而這個差額部分,中央轉移支付不能覆蓋到。。而當前縣級財政又普遍困難,難以擠出財力安排鄉鎮轉移支付,由於受到財力約束,制約了基層政權功能的有效發揮,也影響到了政府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

(二)、無力支持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

在稅費改革以前,我國農村公益事業的發展大多是以農業稅為資金保障的。今年取消農業稅造成了鄉鎮財政更加雪上加霜,沒有足夠的資金來履行社會公共職能,直接影響到農村公益事業的長足發展。農業基礎設施無法更新和管理維護,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社會保障事業更加難以實施,農業新品種和農業技術服務推廣更加困難。

(三)、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嚴重不足

為了解決教師工資的按時足額發放,鄉鎮學校教師工資從2001年起直接由縣財政通過教師工資專戶統一進行,這有效解決了教師工資的拖欠問題,但並未解決基礎教育投入不足的問題。同時由於取消了農業稅,取消了向學生的亂收費,從而使教育投入不足的問題更加明顯。一方面在上級轉移支付力度不夠的情況下,原缺口不僅沒有縮小,而且加劇了鄉鎮財政的困難,影響鄉級政權其他職能的履行;另一方面教師未來工資標准提高的負擔也有可能累加在鄉財政,所以鄉財政的困難可能更大。還有不少地方上劃到縣財政的教師工資只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固定工資、活工資、教齡津貼和其他津貼,一些原來地方規定或認可的相關費用或補貼(如教師誤餐補貼、交通費、班主任工資補貼等等)仍然由所在鄉鎮負擔。取消農業稅前這些開支實際上已經難以調減,成為鄉鎮財政的負擔,現在沒有了農業稅,缺口立刻呈現,資金更是沒有了著落。此外,中小學校危房改造資金原則上要求由縣財政直接負擔,上級的相關援助只是採取一次性補貼的方式,主要用於中小學多種用途的專項補助,因此,難以顧及全面情況。實際上中小學危房改造的支出現狀,基本上是由縣、鄉,甚至村共同負責。取消農業稅,以農業稅為主要財政收入的鄉鎮財政將更加困難,鄉村小學的硬體建設和維護得不到有效保證,必然影響義務教育的質量和普及。

(四)、鄉村債務負擔沉重,化解的難度增大

鄉鎮負債是當前全國農村面臨的突出問題。它一般包括顯性債務和隱性債務。顯性債務有銀行存款、農金會或其他基金貸款、統籌中借款和其他;隱性債務一般有欠發工資。、欠發業務費、欠付樓堂館所等基建基金、欠付修路修橋等公益項目資金、財政擔保和其他方面形成的債務。據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全國鄉鎮負債2000—2200億元,平均每個鄉鎮400萬元。河南省南召縣16個鄉鎮負債總額2.94億元,平均每個鄉鎮1308萬元,最多的2841萬元;337個行政村負債總額1.01億元,平均每村628萬元,而2004年全縣財政收入4798萬元。鄉鎮債務的成因主要是①分稅制下「財權上收,事權下移」,使鄉鎮逐漸沉澱了大量債務;②要求鄉鎮完成自上而下的各種達標升級和「一票否決」任務而不得不加重農民負擔,高息借貸;③個別鄉鎮的負責人為了得到升遷或保住烏紗帽,不顧本身條件,超越財政承受能力,大興木土,搞一些所謂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以致債台高築。④機構臃腫,財政供養人口多。我國共有鄉鎮政府45462個,全國每四○個農民養活一個鄉鎮幹部,平均為1:40,可見財政負擔的沉重。巨額赤字和債務由於農村稅費改革形成的財政政策性缺口、收支管理、預算管理的規范化剛性約束,這些債務沒有消解的希望。取消農業稅後,如果沒有上級大力度的轉移支付,債務更是無法化解。

三、取消農業稅後解決鄉鎮財政問題的對策

根據以上分析,筆者認為,取消農業稅後解決好鄉鎮財政問題的前提是發展鄉鎮經濟,不斷壯大財政實力;理順省市、縣鄉各級政府財權、事權的關系和完善中央、省市對縣鄉的轉移支付力度;轉變政府職能,精簡鄉鎮機構和人員;積極消解鄉村債務,化解財政風險,這是解決財政困境的現實途徑。

(一) 發展鄉鎮經濟,不斷增強財政實力

取消農業稅後,鄉鎮財政要走出困境,緩解當前的收支矛盾,最主要的是發展經濟,不斷壯大財源,形成穩定增長的收入來源。為此,鄉鎮財政體制應突出激勵機制,最大限度地激發鄉鎮培植財源的活力,主動依託當地的資源優勢,加大招商引資力度,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既注重發展投入少、見效快的項目,又注意發展生產周期長、稅源穩定的項目,以形成穩定可靠的財源體系……一要立足本地資源優勢,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大力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加快農業化進程,走農、工、貿、產、供、銷一條龍的路子, 提高農業經濟效益,加強財源建設。二是要優化環境,加快個體私營經濟和第三產業的發展步伐,夯實財政基礎,三是要加強城鎮和中心村建設,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不斷增加農民收入,增加財政實力。

(二)、合理界定鄉鎮事權財權,完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

-要按照財權、事權相統一的原則 , 合理界定鄉鎮事權財權,使之責權利相稱, 確保基層政權的正常運 轉和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可以設想把鄉鎮財政的內容分三級:凡是具有全國性意義的支出如義務教育,由全國人大規定,中央政府統一支付;凡是地方性的公共支出如道路交通,由地方人大規定,地方政府統一支付,凡是上級行政部門規定或交辦的事務,財力由該部門或上級政府跟隨;凡是鄉鎮范圍的事務,由鄉鎮人大規定,鄉鎮政府操作稅費收支。在轉移支付目標確定後,應建立一種以一般性轉移支付為重點,以有條件轉移支付相配合,以特殊轉移支付作為補充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適應當前鄉鎮改革的新形勢, 健全和完善財政管理體制。中央財政和省級財力 , 要逐步加大對縣鄉轉移支付 的力度。同時,進一步完善省一下財政體制,提高縣鄉財政的自我保障能力……要改革縣鄉財政的管理方式,具備條件的地方,可以推進「省直管縣」和「鄉財鄉用縣管」,大膽改革鄉鎮財政管理體制:

1、鄉財縣管。即以鄉鎮為獨立核算主體,將鄉鎮財政所的人權、事權、財權上劃縣里,按照鄉鎮預算管理權不變,鄉鎮資金所有權、使用權不變,鄉鎮財務審批權不變的原則,實行「預算共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財政管理方式,這樣有利於縣級集中財力、統一調度資金,對規范收支、堵塞漏洞、加強管理有積極的作用,應該積極推行。

2、鄉鎮會計集中核算。有三種形式:一是鄉鎮「零戶統管」。即取消鄉鎮各單位銀行賬戶,將鄉鎮預算內、外資金統一納入財政專戶,實行統一核算、統一管理、統一安排使用,以便規范鄉鎮會計工作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強化對單位財務收支活動的監督;二是設立鄉鎮會計核算中心。就是以幾個鄉鎮為片區,集中設立一個會計核算中心,統一代理幾個鎮的會計核算業務和資金結算業務,其功能與「零戶統管」相當,只是核算的范圍更寬一些,業務量更大一些。這種鄉鎮財政管理模式,尤其適用於收支規模不大的鄉鎮;三是代管村級財務,可以簡稱為「村財鄉管」或「鄉管村用」。即由鄉鎮財政所或會計核算中心統一代理村財務,實行集中核算。

總之,完善鄉鎮財政體制,理順縣鄉分配關系,提高財政管理水平,是貫徹落實科學的發展觀,促進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實現的必要措施。適應農村稅費改革的新形式,縣(市)政府和財政部門應當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及時著手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加快推進,促使鄉鎮財政盡快轉換角色,轉變職能,在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工作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要按照《預演算法》和《國庫管理條例》的規定,加快鄉鎮國庫建設,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運行。

(三)轉變基層政府職能,進一步推進鄉鎮機構改革

首先是轉變政府職能,政府從競爭領域退出,不再投資辦企業,更多提供鄉鎮范圍內居民和農民需求的公共品服務。目前,鄉鎮政府職能主要是以經濟的管理為主體,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相對較少。取消農業稅後縣鄉政府要抓住這一有利時機,有力推進向服務型政府的轉變,把財力物力等公共資源更多地向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傾斜,把更多精力放在促進社會事業發展和建設和諧社會上,切實履行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其次,精簡機構,削減冗員。現在鄉鎮財政普遍存在機構臃腫,冗員過多的問題。有統計顯示,現在我國每40個農民就養一個鄉鎮幹部,達到了歷史最高水平。根國家統計局對1030個小城鎮調查,每個鎮的機構一般在30—40個,包括農機站,水利站、計生站、土管所、財政所、派出所等「七所八站」,機構臃腫,人浮於事,必須精簡機構,重點是壓縮財政供養人員。一是歸並鄉鎮的站所,將「七所八站」歸並成「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村鎮建設發展中心」、「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中心」等。二是改善鄉鎮教師隊伍結構。要按師生數量和分布等實際情況適當合並現有中小學校,對教師隊伍進行必要的整頓和壓縮,整合和配置現有教育資源。三是改革鄉鎮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辦事機構;四是在不影響社會穩定,有利於發展生產和城鎮建設的前提下,適當撤並鄉鎮。總之,要積極穩妥地推進鄉鎮機構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整合事業站所,精簡機構人員,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加快建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地鄉鎮行政管理機制和運行機制。

(四)、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對發展農村義務教育的責任

資料顯示,對現行農村義務教育投入中,鄉鎮財政佔78%,縣級財政佔9%,省市佔11%,中央財政所佔比例很小。因此,要對發展農村義務教育的管理體制進行改革,變九年義務教育由「以縣為主」或「以縣鄉為主」為中央、省、市、縣鄉五級財政共同承擔。要按照在國務院的領導下,有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要求,建立起各級政府責任明確,財政分級投入,經費穩定增長,管理以縣為主的體制。義務教育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全局性公共產品,中央政府應提高對教育的出資力度,不應該完全讓基層政府負責這部分開支,其中至少一半比例應該由地級市以上財政預算承擔。比如可考慮由中央承擔40%,省(市)和縣(市)各承擔30%,由縣政府統管。或者按5:3:2的比例分別確定中央、省、市、縣財政的投入責任,即中央財政負責教師員工「國家工資」發放,大約為50%,省(市)財政負責地方性工資的發放,大約為30%,縣財政負擔學校「公用經費」的支付,大約為20%,其他如學校危房改造等資金可考慮通過轉移支付解決。這樣一來,就可以在中央、省、市、縣之間建立起義務教育分擔機制,確保義務教育穩步發展。

(五)、建立規范和科學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轉移支付是貫徹國家政策意圖、平衡地方財力,緩解基層財政困難的一項有效措施,對縣鄉的財政轉移支付,應主要用於彌補稅收收入不足以提供基本公共品和服務的財政收支缺口,而且首先要保證不同經濟發展水平縣鄉和不同收入基層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務方面達到均衡等。因此,在全面取消農業稅後,應增加中央財政對地方財政的轉移支付和省市財政對縣鄉的轉移支付力度,以矯正當前的不均衡和緩解地方財政, 特別是縣鄉財政壓力。具體講,一是加大中央對地方特別是中西部轉移支付力度。二是對現行中央專項撥款進行合理 分類 ,簡化和歸並當前 的專項撥款種類,盡快改進其撥款辦法,引入「因素法」,增加透明度,以提高科學性,公正性和效益性。三是增加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充分發揮省一級調節縣域之間財力均衡的功能,建立起省-縣鄉的轉移支付渠道,重點解決不發達地區縣鄉財政缺口。

❼ 根據農村稅費改革新方案改革內容被概括為哪幾個方面

根據農村稅費改革新方案,改革內容被概括為「三個取消,一個逐步取消,兩個調整和一項專改革屬」:

即取消屠宰稅,取消鄉、鎮統籌款,取消教育集資等專門面向農民徵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用3年的時間,逐步減少直至全部取消統一規定的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

調整農業稅政策、調整農業特產稅徵收辦法,規定新農業稅稅率上限為7%;

改革村提留徵收和使用辦法,以農業稅額的20%為上限,徵收農業稅附加,替代原來的村提留。

❽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稅費改革什麼時候實施的

記者從日前召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電視電話會版議上了解到,權新疆將從今年6月開始全面推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

新疆於2000年5月開始在吉木薩爾縣、岳普湖縣開展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得到了廣大民眾的衷心擁護。今年6月實施的新疆農村稅費改革試點計劃用半年多的時間,分五個階段進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稅費改革工作,與自治區同步進行。

自治區主席司馬義·鐵力瓦爾地在會上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農村稅費改革的重大意義,著力解決好農村稅費改革中可能出現的重點、難點問題。

司馬義·鐵力瓦爾地強調,認真制定和落實農村稅費改革的相關配套措施是確保農村稅費改革成功的關鍵,必須同步進行,整體推進。

一要全面規范涉農收費管理,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二要精簡機構和壓縮人員,轉變鄉鎮政府職能;

三要優化教師隊伍,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保障義務教育的必要投入;

四要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

五要把握政策界限,妥善處理鄉村債務和稅費尾欠;

六要規范徵收行為,加強農業稅收征管;

七要加強督促檢查,嚴肅改革紀律。(新疆新聞網)

❾ 2020年是否取消了土地徵用提留費

農村提留款是指向農民收取的「三提五統」即: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提留和五項鄉鎮統籌(教育附加、計劃生育費、民兵訓練費、民政優撫費、民辦交通費)。中國在2002年全國農村稅費改革時,就已經取消了提留款。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02年擴大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
三、努力做到「三個確保」。確保農民負擔得到明顯減輕、不反彈,確保鄉鎮機構和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正常需要,是衡量農村稅費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標志。各地在制定和實施改革方案過程中,必須全面貫徹中央有關農村稅費改革的各項政策,堅持「減輕、規范、穩定」的原則,繼續嚴格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中發〔2000〕7號)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國發〔2001〕5號)規定的各項政策。要把切實減輕農民負擔放在首位,合理確定農業稅計稅要素,規范稅收徵收管理行為,嚴格村內「一事一議」程序,堅決杜絕各種名目的亂收費。鄉鎮機構和村級組織是我國政權建設的基礎,要合理確定縣、鄉政府事權和財權,新增的農業稅原則上留給鄉鎮政府,保障鄉鎮機構履行職能所需支出。農業稅附加收入要全部用於村級開支,及時劃轉,不得截留挪用;村級開支確有困難的,鄉鎮財政要給予適當補助。農村義務教育關繫到農村人口整體素質的提高,縣級財政要按規定的標准安排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和公用經費。地方各級政府在安排農村稅費改革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時,要切實保證鄉鎮機構運轉和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正常需要。

❿ 稅費改革是哪一年了

您好!
2000年3月,中 央和國 務 院發布了《關於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標志著農村稅費改革的開始,中 央確定在安徽省以省為單位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少數縣市試點。2003年 國 務 院發布了《關於全面推進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同時,全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召開,標志改革試點在全國推開。2006年10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做好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在財政部網站的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的「政策解讀」里下載了一段《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主要歷程及其工作重點》:
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農民負擔問題開始顯現,各種惡性案件和干群沖突時有發生。針對這種情況,從1990年開始,中央相繼出台了多個治理農民負擔問題的文件和政策,但實際效果不甚理想。為徹底解決農民負擔問題,中央在總結地方治理農民負擔經驗和深入研究的基礎上,於1998年10月成立了由財政部、農業部和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組成的國務院農村稅費改革工作小組,開始著手研究和制定農村稅費改革方案。
2000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中發[2000]7號),在安徽全省進行改革試點,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正式啟動。改革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三取消,兩調整,一改革」。2001年,江蘇省根據本省實際及財力情況,自主在全省范圍實施了改革試點;其他省份共選擇了102個縣(市)進行了局部試點。2002年3月,國務院確定河北、內蒙古、黑龍江、吉林、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陝西、甘肅、青海、寧夏16個省為擴大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省;上海和浙江根據自身財力情況,報經國務院批准,自費進行了擴大改革試點。2003年農村稅費改革在全國全面推開。這一階段農村稅費改革的主要任務是規范農村稅費制度,理順農村分配關系,經過努力基本實現了「減輕、規范、穩定」的目標。
為切實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進一步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中央加大農村稅費改革政策力度,決定從2004年開始逐步降低農業稅稅率,並提出五年內全面取消農業稅的目標。由此農村稅費改革由「減輕、規范、穩定」的目標轉向逐步降低直至取消農業稅,並積極穩妥推進以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等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改革。選擇黑龍江、吉林進行免徵農業稅試點,取消除煙葉以外的農業特產稅。同時對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個糧食主產區的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對部分地區農民進行良種補貼和購置農機具補貼。「兩減免三補貼」政策使農民直接得到實惠450億元,中央財政對農村稅費改革的轉移支付資金達到524億元。
2005年全面取消牧業稅,加快降低農業稅稅率步伐,並鼓勵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主進行免徵農業稅試點,開展農村綜合改革試點,探索建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新機制。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的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增至664億元。各地積極貫徹中央的改革精神和要求,制定相關指導性文件,明確改革思路,選擇了若干代表性強、領導重視、機構健全、工作扎實的縣(市)進行農村綜合改革試點,並取得了一定進展。據統計,2005年全國有18個省制定了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的指導性文件,21個省出台了有關鄉鎮機構改革、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化解鄉村債務、國有農場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農民負擔監督機制等方面的單項改革指導性文件。
2006 年取消徵收農業稅,原定五年內取消農業稅的設想提前兩年實現,同時,進一步深化國有農場稅費改革。各級財政對農村稅費改革的轉移支付增加到103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高達782億元。全面取消農業稅,標志著我國農村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就是以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綜合改革階段。
望採納,謝謝

閱讀全文

與農村稅費改革建房費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天高科國際貿易 瀏覽:896
都勻經濟開發區2018 瀏覽:391
輝縣農村信用社招聘 瀏覽:187
鶴壁市靈山文化產業園 瀏覽:753
國際金融和國際金融研究 瀏覽:91
烏魯木齊有農村信用社 瀏覽:897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ipo保薦機構 瀏覽: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葯材種植產業發展規劃 瀏覽:748
博瑞盛和苑經濟適用房 瀏覽:708
即墨箱包貿易公司 瀏覽:720
江蘇市人均gdp排名2015 瀏覽:279
市場用經濟學一覽 瀏覽: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瀏覽:59
中國金融證券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814
國內金融機構的現狀 瀏覽:255
西方經濟學自考論述題 瀏覽:772
汽車行業產業鏈發展史 瀏覽:488
創新文化產業發展理念 瀏覽:822
國際貿易開題報告英文參考文獻 瀏覽:757
如何理解管理經濟學 瀏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