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新農村建設的樓房有個人房產證。請問屬於小產權房嗎以後可以私自買賣么
新農村建設涉及的樓房,其土地所有權都是集體土地,不屬於個人(或者開發商)所有,當然其房產所有權屬於小產權房,目前「小產權」房不受法律的保護,因此交易行為也不被法律所認可。
⑵ 建設新農村房子產權問題
所謂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即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因此,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置換。
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規定,不能辦理房產手續,那麼你就要重新考慮合同把否簽訂問題了。即使簽訂了合同,合同條款違反國家的法律規定是屬於無效合同。
⑶ 新農村建設的小產權房
一般復來說「小產權房」是制在集體土地上建起來的房子,並且按照現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並且能夠頒發這種房子的產權證只有鄉一級政府和村級才能頒發,因此做「鄉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鄉鎮政府發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從價格看,鄉產權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價格只有同樣位置商品房價格的40%~60%; 從住房形態看,一樣是普通住宅; 從建設手續看,屬於舊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設,沒有市區規劃、建委管理部門的批復管理,施工過程也沒有監督檢驗。小產權房佔用的是集體土地,按照我國現行法律,這類土地只能用於農業生產或者作為農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它沒有產權,更沒有國家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因此小產權就是沒產權。
⑷ 請問;小產權房和新農村建設的房。在產權上有區別嗎
你所說的「小產權房和新農村建設的房」其土地使用權均是集體所有使用的,在產權證上是沒有區別的。
從產權證的概念上講,房屋產權是沒有大小之分的。所謂的「大產權」和「小產權」只是一種較為通俗的說法。一般房產土地使用權(城市)是國家的,其產權證必須由國家機關來登記核發,稱為「大產權證」;而小產權是指土地性質是集體的(農村)使用權,該房產證必須由集體登記報送縣政府相關部門備案,稱為「小產權證」。因此,同樣是集體所有使用權土地的建築的房子,是沒有區分產權證的。
⑸ 商品房,城改房,新農村建設房和小產權房的區別
商品房是繳納了國有土地出讓金的,可以在房管局做備案,辦理出正規的房產證,可以買賣,抵押和轉讓的;
城改房是城中村改造房是用於安置村民(居民)的住宅建設,所用土地一般是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樓盤開發成本,銷售價格較低。城中村的土地,除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村民生產、生活使用外,有一部分被進行房地產開發,開發出的房屋可進入市場銷售
新農村建設是集體土地性質的,是以村莊為單位建設的,類似於萬人村。
小產權房是集體土地性質的,是在鄉政府或鎮政府認可的情況下建的,只能允許擁有該集體土地戶口的居民可以使用和買賣的,外村的戶口居民是不能購買的,不能保證其權利,有一定的風險性。
⑹ 新農村城鎮化建設怎麼都是小產權房能不能買
是集體用地,不是城市建設用地,所以不是普通商品房
⑺ 新農村建設房子是否具有產權
在農村建房是小產權。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回等費用答,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小產權房的出現與城市房價躥升密不可分,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亦是從房價上漲邁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開始的。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⑻ 新農村建設以平房至換樓房屬於小產權嗎
看是什麼地段,什麼人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