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8新的農村房屋拆遷政策已經出來了嗎
為了發展農村,徵用部分土地是在所難免的,一旦涉及到征地拆遷,那麼合理的補回償則是農民最答關心的問題。國家為了保障拆遷過程中農民的權益,也對拆除補償標准作了明確規定,從2018年開始將實施新的房屋拆遷補征地拆遷標准。具體標准如下:1、農村草房補償1900元/平米;2、磚瓦房補償2400元/平米;3、磚砼結構房屋補償2800元/平米;4、二層及及以上樓房補償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屬物等給予等價的補償。異地安置每戶給予2萬元的補償。宅基地補償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費、地上附屬物以及青苗費。土地補償和安置費將最多為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附屬物給予等價補償,青苗費按照農作物種類來定價。對於耕地徵用,補償種類如上。土地補償費用為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到10倍。最後,對於被征地拆遷的農民,將會被納入到養老保障體系中,保障失地或者征地拆遷農民的未來養老問題。
㈡ 2018年農村戶口買房新政策有什麼
農民可以自建房或到城市買房,但城市居民到農村買房不受法律保護,是辦不了房產證的!
1、農村戶口買房政策介紹:
農村戶口買房政策是國家為了鼓勵農村人口進城買房的福利政策,既可以推進城鎮化進程,又可以降低城市的新房庫存。而且只要符合農民購房補貼條件,購買者可享受國家購房高額補助。接下來可以跟著看看農村戶口進城買房具體的優惠政策。
(1)農民進城買房自願退還農村宅基地和耕地資源,可以享受國家給予的補助,一次性補助3-5萬元,具體金額根據歸還的土地面與家庭人口核算。
(2)農民進城買房,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住房免契稅。
(3)農民進城買房可享受政府補貼,金額最高可以領取10萬元,具體詳情可以咨詢當地政府。
2、《關於穩定住房消費的實施意見》記者總結認為主要有以下3大亮點:
(1)其一是購房直接獎勵現金。
(2)其二是鼓勵農民進城買房。
(3)其三是取消境外機構和個人在當地購房限制。
(2)2018年農村建房政府新規定擴展閱讀:
《關於穩定住房消費的實施意見》規定:
(1)「農村居民在資陽市中心城區(一城三區)購買商品住宅房,旗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上房屋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權、林地經營權等權益繼續受法律保障。農村居民凡在資陽市中心城區(一城三區)購房入戶的,其適齡子女享有同等入學條件,享受城鎮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同等待遇。」
(2)針對購房獎勵,文件規定:「我市城鄉居民和外來人員,凡在資陽市中心城區(一城三區)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房(不含限價商品房、拆遷安置房)的,一次性給予7000元的購房獎勵。市政府主辦的第五屆房交會期間,對參展企業在房交會現場成交的資陽市中心城區(一城三區)普通商品住房,每套另給予2000元的購房獎勵,免收房屋登記費。
《關於穩定住房消費的實施意見》-網路
㈢ 農村2018年1月1號 建房要正規報建嗎
農村建房需要報建的,要依法經過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證,才能建房 。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三)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新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㈣ 2018年中央辦公廳下發了關於農村選舉的新規定了嗎
2018年沒有下發新規。
最近一次修改法案是2010年10月28日,2018年中央辦公廳沒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進行新規修改。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通過,自1998年11月4日施行。
2010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2018年農村建房政府新規定擴展閱讀:
法規內容摘選:
民主選舉
(一)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1、戶籍在本村並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3、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4、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公布下列事項,接受村民的監督:
(二)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其實施情況:
1、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方案;
2、政府撥付和接受社會捐贈的救災救助、補貼補助等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
3、村民委員會協助人民政府開展工作的情況;
4、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
(三)村民委員會成員實行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包括下列事項:
1、本村財務收支情況;
2、本村債權債務情況;
3、政府撥付和接受社會捐贈的資金、物資管理使用情況;
4、本村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發包管理以及公益事業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情況;
5、本村資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體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擔保、出讓情況,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情況;
6、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審計的其他事項。
㈤ 房子去年就建好了,問村幹部,房產證要到2019年,聽說2018年農村自建房要改革,是不是這樣故意脫
農村建房
首先要復核實制你是不是本地村級集體組織成員,簡單的說,就是你是不是這個村委會的農民,要注意,1、農民2、還要是本村委會的農民。其他村的農民是不行的,本村的居民也是不行的,脫離了這兩個條件,什麼證也辦不了。
其次:你符合條件了,就有宅基地分了,在宅基地上蓋房子,是不需要交錢給政府的,這個時候,你要到當地國土所去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拿到了,可以開始蓋房子了。蓋完房子,再到當地國土所申請驗收,驗收完就會給你發宅基地使用權證了。
第三:拿著土地證,到當地房管所辦理產權登記,沒有房管所的,直接當房管局去辦理產權登記,核發房產證了。
如果你不是當地的農民,是在當地農民手裡買的地蓋的房子,那隻有先把房子蓋起來,在拿購地合約去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你要蓋好鄉、村、組的公章,左右鄰居的簽字、賣地村民所在村小組70%以上的人的簽字。辦好了初始登記,再補交出讓金和當地政府的其他一些稅費,再找找關系,就可以辦土地證了。土地證辦好了,辦房產證就容易了。
㈥ 關於2018年國家政府部門拆遷新政策頒布實施時間
各地的時間不同。
2018年開始將實施新的房屋拆遷補征地拆遷標准了,農村房屋拆遷按最新補償標准為每平補給1900-3300元。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社會保障費用、拆遷補償費以及在法定授權范圍內「積極探索『留地』、『留物業』、『入股』等安置補償途徑」。
對被拆遷人在進行補償時,補償費按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的比例和家庭情況,給予一次損失補償費。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的具體比例由各市縣根據本地實際確定。
(6)2018年農村建房政府新規定擴展閱讀:
一、改變補償規則,實現雙向補償
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房屋所有權屬於農民個人,因此在之前的拆遷補償中,只有農村房屋的拆遷補償。
不過從2018年開始,農民不僅可以領到農村房屋的補償,而且還可以領取宅基地的補償,實行雙向補償制度。
二、擴大補償范圍,提高補償金額
從2018年開始,拆遷補償范圍將不僅限於農村房屋,將主要包括兩方面:
一方面,農民的固定財產:農房以及房屋內的裝修。
另一方面,其他財產:地上附著物補償比如農民的果園菜園,或者水井廁所等。
另外,農民在拆遷時可以獲得最低2萬元的拆遷過渡期安置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基地、配套設施、租賃費)等。
三、實現多樣化補償方式,可供農民自由選擇。
農村房屋拆遷的補償方式有2種:
一種是貨幣補償,即根據農民被損失利益的總價值摺合成人民幣進行補償。
第二種是等價置換,即農民可以在政府規劃區域內本著多退少補的原則選購商品房來彌補自己的損失。
㈦ 2018農村建房戶補貼是多少
中央從2018年起,將大幅提高戶均補助標准,戶均補助提高到1.4萬元左右,各地也要加大資金投入,完善差異化補助標准,提高特困戶補助額度。同時,各地要推進加固改造等低成本改造方式,地方要根據當地實際建立加固改造技術體系,引導農戶主動加固改造,減輕農戶改造負擔。
住建部近日發布《關於加強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關於全面保障基本的管理能力方面,《通知》明確,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本地區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㈧ 2018年農村拆遷補償標准
為了發展農村,徵用部分土地是在所難免的,一旦涉及到征地拆遷,那麼合理的補償則是農民最關心的問題。國家為了保障拆遷過程中農民的權益,也對拆除補償標准作了明確規定,從2018年開始將實施新的房屋拆遷補征地拆遷標准。具體標准如下:1、農村草房補償1900元/平米;2、磚瓦房補償2400元/平米;3、磚砼結構房屋補償2800元/平米;4、二層及及以上樓房補償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屬物等給予等價的補償。異地安置每戶給予2萬元的補償。宅基地補償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費、地上附屬物以及青苗費。土地補償和安置費將最多為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附屬物給予等價補償,青苗費按照農作物種類來定價。對於耕地徵用,補償種類如上。土地補償費用為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到10倍。最後,對於被征地拆遷的農民,將會被納入到養老保障體系中,保障失地或者征地拆遷農民的未來養老問題。
㈨ 2018年,農村土地新政策,老房子翻蓋有宅基證,為什麼不能蓋
目前農村建房不像以前那樣自由了,很多朋友都在問現在農村為什麼不允許建房了,究其原因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1、違法建房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但在這次土地確權過程中發現很多農房建設並未經批准,「一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占等違法現象也很多。以前可能因為法律不完善等原因,對種種違法建房行為管理並不到位,但現在各地在宅基地審核方面是越來越嚴格了,違法建房肯定是不允許的。
2、宅基地空閑兩年以上
也有朋友向我們提問說我有宅基地證,可是為什麼也不讓建房。這里我們說個例子大家就都明白了。
市民陳女士打電話向記者反映,自己有宅基地使用證。但是當陳女士近期想回老家蓋房子的時候,當地村委會卻不讓蓋。即便是陳女士向村委會出示了宅基地使用證,對方還是不讓蓋。
記者就此事聯繫到了當地國土資源局。該局的工作人員表示,陳女士現在想蓋房子肯定是不可以的,因為,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兩年以上沒有恢復使用的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的宅基地,土地是要收回的。
該工作人員對記者說道,「如果當年宅基地批下兩年之內,房屋就建好了,那肯定沒問題。但是現在過去了這么多年,一直都沒有蓋房子,國家也不能一直等著,閑著這塊地。所以,根據我們國家的相關規定,這塊土地就要被收回,即使手上有那本宅基地使用證,也不好使,不能再建房。」
3、宅基地不夠分
上面我們提到,由於歷史原因,很多家庭存在一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占等現象,這可能就導致當地的宅基地短缺,有些村民可能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也是沒宅基地可分的,所以就不能建房了。
目前部分地區開始統一規劃建房了。在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當中也指出,要「強化新建農房規劃管控」、「持續推進宜居宜業的美麗鄉村建設」。
4、不符合鄉鎮規劃
如果不是以上原因,那可能就是這個原因了。農民建住宅要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如果已經納入規劃,那也是不允許建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