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信用社簡介
我有一個信合網一個銀行協會的網站你可以上去看看信用社最近內發展容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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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湖南省農村信用社的簡介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目前主要的合作金融組織形式。農村信用合作社是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合作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的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縣聯社是經批准設立,由所在縣(市)農村信用社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農村信用社服務的經濟聯合組織。農村合作銀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入股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是在合作制的基礎上吸收股份制運行機制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
主要業務:農村信用社的主要業務有傳統的存款、放款、匯兌等,近年來,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的不斷迅速發展,農村信用社在立足、服務「三農」的基礎上,積極拓展服務領域,創新服務品種,增加服務手段,服務功能進一步增強。部分地區的農村信用社先後開辦了代理、擔保、信用卡等中間業務,嘗試開辦了票據貼現、外匯交易、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新業務,為社員、客戶提供了更加優質便捷的金融服務。
歷史沿革:現代合作金融的實踐,始於19世紀中葉的德國,歷經100多年在西方國家的廣泛發展,逐步形成商業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並立的現代金融制度格局。在中國,合作金融的實踐,據史料記載,最早是由「中國華澤義賑救災總會」於1923年6月在河北省香河縣成立了第一個農村信用合作社。1927年2月中國共產黨在湖北省黃岡縣建立了第一個農民協會信用合作社。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信用合作事業有了很大發展。
建國後,以對農村信用社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的歷史事件或改革措施為標志,我國農村合作金融的發展可以劃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建國初期到1958年大躍進前,是新中國農村信用社普遍建立和發展的時期。這段時期,中央政府為了盡快把農民和農村經濟引向社會主義道路,在農村推行合作化運動,生產合作社、供銷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都得到了迅速發展。到1953年底,全國各地的合作金融組織達到20067個。
——從1958年大躍進開始到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是農村信用社歷經波折的時期。
——從十一屆三中全會到1984年,是農村信用社恢復和發展的時期。國家決定把信用社交給農業銀行管理。在農業銀行的領導和管理下,農村信用社重新得到恢復和發展,但離合作金融組織的特性越來越遠。從1984年提出對農村信用社進行重大改革到1996年國務院提出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脫鉤,是信用社向合作制道路邁進的初步改革時期。1984年,國務院105號文件轉發了《中國農業銀行關於改革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的報告》,提出要把農村信用社辦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組織,恢復其合作性質,即恢復信用社組織上的群眾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經營上的靈活性。這一時期,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各項業務得到了迅速發展。
——從1996年國務院決定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脫鉤開始,農村信用社開始真正走向合作辦社的道路。1996年8月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於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強調指出改革的重點是改革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把農村信用社改造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組織。經國務院批准,2000年7月開始,人民銀行和江蘇省人民政府組織開展的江蘇省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在以縣(市)為單位統一法人、試辦農村商業銀行以及省級聯社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1999年到2000年間,全國還試點組建了65家市(地)聯社、6家省級聯社和5家省級信用合作協會。2003年上半年,又試點組建了浙江鄞州農村合作銀行。
——2003年6月,國務院下發《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改進農村金融服務,關繫到農村信用社的穩定健康發展,事關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的大局。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從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明晰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支持、地方政府負責』的總體要求,加快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和產權制度改革,把農村信用社逐步辦成由農民、農村工商戶和各類經濟組織入股,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農村金融主力軍和聯系農民的金融紐帶作用,更好地支持農村經濟結構調整,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2003年8月18日,國務院召開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省(市)負責同志座談會。同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召開了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會議。浙江、山東、江西、貴州、吉林、重慶、陝西、江蘇8個試點省(市)的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迅速展開。
改革發展:截至2003年6月末,全國農村信用社共有法人機構 34909個,其中農村信用社32397個,縣級聯社2441個,市(地)聯社65 個,省級聯社6個。職工62.8萬人。各項存款余額22330億元,占金融機構存款總余額的11.5%;各項貸款余額16181億元,占金融機構貸款總余額的10.8%。截止11月末,全國農村信用社實現盈餘1.48億元,其中有17個省實現盈餘,盈餘額為35.5億元。近年來,全國農村信用社進一步端正經營方向,改進服務作風,加大對農民和農業的信貸投入,在支持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有效緩解了農民貸款難問題,受到廣大農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好評。到2003年6月末,全國農村信用社農業貸款余額達6966億元,佔全部金融機構農業貸款總額的83.8%,農業貸款比1996年增加5479億元,農貸比重由1996年的23%增加到現在的43%,提高20個百分點。農業貸款中農戶貸款余額5552億元。農村信用社已逐步成為農村金融的主力軍和聯系廣大農民群眾的金融紐帶。農村信用社長期以來在支持「三農」發展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在「三農」未來的發展中更將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C. 請介紹一下農村信用社的概況
目前,農村信用社經營困難、效益低下、虧損面大。究其原因,除了金融體制等外部條件的制約之外,財務管理工作沒有規范化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如何加強農村信用社的財務管理是一個現實而迫切的問題。
一、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的現狀分析
從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的現狀來看,其正處在從傳統的財務管理向現代財務管理轉型的階段,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依法穩健經營,建立了科學的財務管理分析指標。農村信用社引進開發了一些現代化管理手段,通過建立「存貸款業務統計分析表」、「經營指標考核情況表」、「營業費用情況表」、「財務收支分析表」等一系列財務報表,採用科學的方法進行計算、分析、預測和決策,對信用社籌資管理和資金運用起到了有效的調節和引導作用。其中,固定資產的指令性計劃管理保證了農村信用社的固定資產保持在上級主管部門控制的指標之內,有效控制了固定資產規模不斷擴大的趨勢。引進的綜合費用率管理將費用與財務收入掛鉤,費用額較有彈性,較之不管信用社是盈是虧、財務收入是多是少的「費用定額管理」更靈活、有效。
2.以財務決策為中心的現代財務管理機制還沒有形成,財務管理仍然屬於以計劃為中心的傳統管理。目前,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主要圍繞存貸款、財務收支、利潤三個方面的計劃展開,側重於事後核算,而事前預測、事中控制很少涉及。即使涉及,也往往由於缺乏科學的方法,造成計算結果與實際誤差太大,因而不能追蹤千變萬化的實際業務發展情況,達不到動態管理的目的。而且,數量指標分析運用相對較少,主要是針對人民銀行監管辦下達的五項指標進行考核,尤其是費用支出的考核指標單一,僅有「綜合費用率」一項。雖然它比費用定額管理前進了一步,但仍不夠科學。
3.內部財務管理不嚴格,體現為有章不循、違章不糾、管理鬆懈。這主要表現在對《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實施辦法》執行不到位上。目前,比較突出的問題是對抵貸資產處理不當。近年來,隨著經營業務不斷擴大,借款人或擔保人因無力以貨幣資金償還貸款而以資產抵償貸款本息的情況大量增加,農村信用社由此取得的抵貸資產也就增多。農村信用社在取得抵貸資產時,往往賬務處理不當,使「待處理抵貸資產」科目成為農村信用社轉移不良貸款的「避風港」。《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實施辦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信用社取得的不能當即變現的抵貸資產,應根據其計價價值的大小,沖減貸款本金與應收利息。其中,沖減貸款本息不足的,不足部分作為呆賬或壞賬按規定進行核銷;沖減貸款本息有結余的,結余部分暫作為信用社的負債,待抵貸資產變現後再按借貸雙方事前簽定的合同或協議的有關約定,作為信用社的當期收入或退還借款人。」但在實際工作中,信用社在取得抵貸資產時,都是以本金全額計入「待處理抵貸資產」科目,而沒有把不足以抵償本金部分沖減貸款呆賬准備金、所欠利息部分沖減壞賬准備金。這樣做的結果是使抵貸資產名不符實,價值相差甚遠,使當前利潤反映不真實,增加了信用社的稅費開支,形成了信用社新的風險源。
二、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問題的成因
1.觀念滯後,未能建立起以利潤為目標的財務管理機制。時至今日,財務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中心地位還沒有確立,我國農村信用社也是如此。勤儉辦社的思想較為淡漠,鋪張浪費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地存在,使本來就很困難的信用社財務狀況進一步惡化。同時,目前信用社的職工絕大多數是農行和農村信用社的「子弟兵」,受傳統觀念影響,人員只能進不能出,不論盈虧,工資比照農行執行,獎金福利攀比商業銀行,這種狀況大大降低了信用社的活力。
2.農村信用社內部財務制度不健全。農村信用社現行財務制度亟待改進與創新之處有:第一,農村信用社職工教育經費計提,管理辦法的改革與創新;第二,農村信用社業務宣傳費計提比例欠合理;第三,由於農村信用社機構數量較多,粗放經營,佔用了大量不生息資產,並且這些不生息資產大部分是信貸資金,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信用社盈利水平的提高。
3.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薄弱。會計信息是財務管理的基礎,信用社的會計信息(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附註提供的信息)披露結構的不完備,使得財務制度或多或少地存在缺陷。會萍嘍餃鮮恫壞轎唬
D. 農村信用社現狀、問題、原因
農村信用社現狀:硬體設施滯後、人員素質偏低、服務手段跟不上、員工收入低、經營環境不利於信用社發展。
問題:
1、硬體設施:電子網路平台建設,國有極大銀行、郵政部門早已實現全國聯網,刷卡消費,信用社至今都局限於辦理傳統業務存、貸、結算。
2、人員素質:人員大部分是家屬、子弟有裙帶關系的人,造成業務素質偏低,人事關系復雜,有能耐的不一定受重視,有關系的一定是好崗位。
3、員工收入:干不幹一樣拿工資,干多干少不區別,很難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跟談不上創新進取啦!
4、經營環境:信用社以服務「三農」為己任,信用社處於農村前沿陣地受當地經濟狀況、信用觀念等制約。
E. 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的發展概況
是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和聯系廣大農民的金融紐帶。安徽省的農村信用社始建於1951年。50多年來,全省農村信用社始終堅持立足農業、面向農村、服務農民,為地方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截止2004年12月末,全省農村信用社系統共有獨立核算的法人機構1802個,其中:獨立核算的縣級聯社83個;員工3萬多人。實現各項收入38.08億元,比上年增長27.05%;有1644個社實現盈餘3.84億元,增加2.44億元,118個社虧損,比上年減少210個,虧損面為6.7%,虧損額8893萬元,比上年減虧9349萬元;年末不良貸款余額148.9億元,佔比29%。全年增資擴股8.63億元,股本金總額19.17億元,資本充足率1.66%,比上年提高4.72個百分點。
多年來,我省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經歷幾次變動,1996年與農業銀行脫鉤後,由人民銀行管理,2003年又劃歸銀行業監管機構管理。
2004年8月,國務院將我省列為全國21個擴大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省份之一。改革試點的主要內容是:一是以法人為單位,改革信用社產權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區別各類情況,確定不同的產權形式;二是改革信用社管理體制,將信用社交由地方政府負責。根據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按照「明晰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支持、地方政府負責」的總體要求,全省農村信用社將堅持服務「三農」的宗旨,把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加大支農力度作為首要目標,改革管理體制和產權制度,轉換經營機制,規范經營管理,加強風險控制,提高資產質量,真正成為服務「三農」的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3]15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的意見》(國辦發[2004]66號)精神,結合我省農村經濟和農村信用社實際,省政府制定了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確定了我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近三年的目標:一是2004年底前建立省級政府依法管理、市縣政府協助管理、農村信用社自主經營的管理體制。二是完成3個農村合作銀行和66個統一法人縣級信用聯社的組織形式改革任務。三是擴大全省農村信用社經營規模,經濟效益明顯提高。爭取到2007年,各項存款余額由2003年末的597.1億元增加到985億元;各項貸款余額由2003年末的424.2億元增加到730億元。四是農村信用社資產質量明顯改善,經營實力不斷壯大。2005—2007年不良貸款比例分別控制在25.2%、21.7%、18.5%;2004年底資本充足率計劃為2%,2005—2007年分別達到4%、6%、8%。五是改革用人機制和收入分配製度。六是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內控制度建設,防範管理風險、經營風險和道德風險。我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遠期目標:把農村信用社逐步辦成由農民、農村工商戶和各類經濟組織入股,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充分發揮農村金融主力軍和聯系農民的金融紐帶作用,更好地支持農村經濟結構調整,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
F. 農村信用社的職能是什麼
農村合作信用社來最重要的作用,自是把農民長期閑置、極度分散的資金集中起來,然後投入到農村的公共建設與私人投資(比如中小型農場與鄉鎮企業),而不應該是投入到工業化與城市化中。
鑒於中國農業散、小、弱的局面,這種農村合作信用社的存在理論上是有利於集約經營和產業整合的,但是農民一方面由於收入低信用額度低,貸不到款,另一方面農民也不願承擔風險用貸款來擴大經營規模和改進經營情況,因此農村合作社這些農村金融機構的存在,更多意義上只是一個存錢小豬。
但是相信隨著支持三農政策的深入,以後的情況會好得多。
G. 農村信用社的簡介是什麼
【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內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容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更名原因】建國後成立的農村信用社都是以行政指令組合而成的名義上的合作組織,從一開始就不符合「自願、互助合作、民主管理」等合作制原則規范,經歷了多次整頓、改革,現在合作金融的基本屬性已經所剩無幾。所以更名為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H. 廣東省農村信用社的企業概況
經省政府授權,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在省政府的領導下,負責行使對轄內市、縣(市、區內)農村信用合作聯容社、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等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行業管理、業務指導、協調服務職能。
2005年以來,省聯社帶領全省農合機構以服務「三農」、支持中小微企業和縣域經濟發展為宗旨,以深化改革為契機,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實現了各項業務的跨越式發展,開辟了廣東農信發展歷史的新紀元。截至2013年底,全省農合機構共有各類網點約5600個,營業人員6萬餘人,是廣東省內營業網點最多、服務面最廣的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存款余額13740億元,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8310億元,存貸款規模在省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均位居第一,在全國農信系統中居首位。
I. 農村信用社特點有哪些
農村信用社作為一種本土性的、地方性的和社區性銀行,金融政策上比較靈活,能夠更好的適應當地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