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買的新農村社區的房子,有房產證,雙方都是本村集體成員,能過戶嗎
應該需要房子滿五年還是六年以上才能過戶!
2. 新型農村社區有沒有房產證
新農村社區房地產許可證是作為集體產權發行的證明。 它將集體向村民頒發集體土地財產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 它本質上與商品房不同。 如果要出售,必須得到集體的批准。 個人擁有的房屋的性質仍然屬於小型房產。
小型房產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不支付土地出讓金的費用。 產權證書不是由國家住房管理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鄉政府發布,也稱為「鄉鎮房產」。
「小型房產」不是一個法律概念,而是一種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習慣用語。 國家在此類房屋中沒有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 購買合同不會在土地和房屋管理局備案。 所謂的產權證書不是有效的有效產權證書。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3. 購買新農村社區的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都需要提供什麼證明呢
購買新農村社區的住房,也可以提前住房公積金。
職工符合規定提回取條件的,應提答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4. 新農村社區的房子沒有房產證能買嗎開發商說後續統一辦理可信嗎
你在買房的時候是不可能看到房產證的,房產證都是入住一年以後才可以辦理的,重點是五證齊全才可以辦房產證,五證的最後一個證是「房屋預售證」,所以只要你能看見你想買的那套房子所屬樓號有預售證應該就沒多大問題了。但「新農村社區」作為一種所有制不很明確的詞來說,可能會因為政策的改動而處境尷尬,直白的說就是可能會被Party耍成為三不管的房子,劃不來的,建議買五證齊全的正規開發樓盤。
5. 我是農村戶口,夠買相鄰村子建設的新農村社區的房子,可以嗎
這個要看地方性政策,並不是全國統一的,所以你只能問當地房管部門。
6. 新型農村社區的房子要拿錢買嗎沒錢怎麼辦急急急
你說的是什來么情況源?
1:如果是新農村改造,那應該是村裡面集體規劃,如果你家老房子拆了也規劃了,那肯定新農村改造也會有你們的土地審批。或者是分房,或者是補錢。
2:如果你們家沒有參與農村土地改造,原本老房子還在,你又想買新社區房子,那你就只能自己花錢買了。
7. 新農村社區該不該有購房合同
要看是屬於什麼性質的,如果是集體土地性質的,應該是沒有的,因為集版體土地性質的房子不存權在買賣的,本身就是不能買賣的,如果是國有土地性質的,是肯定有購房合同的!
建議你可以的話咨詢當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員!
希望有幫助!
8. 新型農村住宅社區的房子能不能買
新型農村住宅社區的房子只限於農民之間交易,是不可以轉讓給城鎮居民的。
9. 買賣新農村社區的房子需要什麼
一般農村房屋流轉的情形,只能在本農村集體組織成員之間進行流轉,流轉的二十宅基地所有權。如果是該農村集體組織成員,和對方應當簽訂買賣協議,到相應部門登記且有中間人在場證明,即可。
具體農村房屋買賣需要辦理的手續如下:
買賣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以後,應當首先到當地司法公證部門進行公證;之後,買方應該到當地財政所繳納3%的房契稅;然後,雙方到當地房管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房管部門根據當事人協議書內容,審核後進行定案登記並實行公告,30天之內房屋產權無異議的,變更房屋產權登記。在辦理產權變更過程中,需繳納一定手續費。
根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文件計價格(2002)121號文件關於規范住房交易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在辦理住房交易手續過程中,住房轉讓手續費收費按住房建築面積收取。收費標准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
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費由轉讓方承擔,經濟適用房減半計收;存量住房轉讓手續費由轉讓雙方各承擔50%。通知另規定:住房交易手續費屬經營服務性收費,由經批准建立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交易服務,辦理交易手續時收取,其他任何部門、單位不得平調、扣繳、提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0條第3款規定: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因此,在變更房屋所有權登記後,還應到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若是1992年以後修建的住宅房,除變更土地證外,還應到當地建設局城鄉建設管理辦變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證等相關手續,交取房屋造價1%—2%的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