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農村建房需要經過哪些部門審批
目前大部分農村建房不需要什麼部門審批的。最多是向村委說明土地是他自己的現在建房使用。什麼都不需要審批。喜歡怎麼建就怎麼建。
Ⅱ 農村建房最多可以審批多少平方米
根據村情與所處地理條件不同,有不同的標准,但農村建房最高可以審批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依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本省依法實行農村村民一戶一處宅基地制度。
農村宅基地的面積按照下列標准執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壩上地區,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四百六十七平方米。縣(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規定農村宅基地的具體標准。 各地政策有差異,以當地規定為准。
Ⅲ 農村自建房審批流程有哪些
一、農村新舊宅基地均應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造冊,由縣級人民政府發給《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並按國家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登記費,確認使用權。
二、所謂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個人經依法批准,用於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廚房、禽畜圈舍、廁所和庭院等)的用地。
三、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村村民只有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
四、農村村民每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1、現在住房影響鄉(鎮)村建設規劃,需要搬遷重建的;
2、農村村民戶除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於分戶標準的;
3、經主管部門批准,由外地遷入的農戶無住房的;
4、集體組織招聘的技術人員要求在當地落戶且戶口已遷入的;
5、離休、退休、退職的幹部職工,復退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無宅基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現有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
2、一戶1子(女)有1處以上(含1處)宅基地的;
3、戶口已遷出不在當地居住的;
4、年齡未滿18周歲,又不具備分戶條件的;
5、雖在農村居住而戶口未遷入當地的;
6、其他規定不應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六、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村民委員會應將申請宅基地戶主名單、佔地面積、位置等張榜公布,聽取群眾意見,經審核同意後再張榜公布上報戶主名單,由申請人填寫(農村宅基地申請表)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七、農村宅基地審批程序:
1、審批程序及要求。
(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2)現場勘查。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3)填申請表。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4)村委會審查。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5)審核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後完成審核並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並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
(6)審批。縣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7)放樣。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范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後,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
(8)驗收發證。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Ⅳ 農村蓋房申請需要什麼手續 蓋自建房必知步驟流程
農村宅基地建房辦理手續條件及程序如下:
一、宅基地所處位置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方可建房,具體是否符合當地規劃,可咨詢當地政府或鄉鎮國土所。
二、符合一戶一宅的政策要求。
三、建房須履行審批手續,即向所在村委會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請,經村委會同意後,向當地鄉鎮政府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參考):
1、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2、申請人戶籍登記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材料;
3、申請人所屬村委會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意見;
4、擬使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積及界址范圍的材料;
5、市、縣(區)規定的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符合條件的,由當地鄉鎮政府提出審核意見,報區人民政府批准。
(4)現在農村建房要多長時間才可以審批呢擴展閱讀:
2018年農村自建房佔地面積規定:
1、2018年農村新建房屋、擴建或翻新重建,每戶宅基地的標准面積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據村裡規劃和本村的實際用地情況統一確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積標准;
2、農村自建房不得超過三層,每戶的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360平方米;
3、農村聯排別墅不得超過四層,每戶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450平方米; 各村應根據本村的風俗、民情研究確定固定的一種住宅建築方案,形成統一風格,採用坡屋頂建築形式。
Ⅳ 農民在自己村建房批宅基地審批下來需要多長時間
一、農村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使用證」程序:1、自己在村裡填寫「建房申請報告」——這是一張表格;2、將填寫好的表格送到鄉里的土地管理部門審批(要交錢的)——你有熟人更好;3、等待(鄉里需要將你的表格轉到縣里的相關部門審核——一般經過鄉里以後都可以在縣里通過),拿到「宅基地使用證」以後即可建房。
二、首先你的戶口性質必須是農村農民的;你是在你的戶口所在地建房——就是你自己的村裡;你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新房蓋好以後也只有一處宅基地)、應該符合再建房的相關規定;建房的面積、地理位置應該按照「宅基地使用證」上指定的做。
三、這個第三點你說得不夠明白。但是應該說,在馬路邊私自蓋房,佔用農田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接下來的「3到5」是指什麼?不清楚了。
Ⅵ 農村自建房的房產證要多長時間才能辦下來
農村自建房的房產證要多長時間才能辦下來;只要符合辦理房產證,需要2-3個月左右就能辦理回的。。。
但需要的手答續有:
農村自建房也需要有,各種土地手續、立項報復、修建批復、施工許可證、報質監安檢等手續辦理齊備。
這些完善後,才具備辦理房產證的條件,在辦理房產證開始後,還需要40-50天才能拿到房證。
Ⅶ 農村宅基地申請下來不蓋房有時間限制嗎都有那些規定。
農村宅基地申請下來2年以內不蓋房(特殊情況除外),報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銷其土地使用權證或有關批准文件,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報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銷其土地使用權證或有關批准文件,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滿二年未動工興建的(特殊情況除外);
(二)報批宅基地時向村集體承諾建新拆舊而又不自行拆除舊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經批准實施舊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遷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騙取批准或非法轉讓宅基地的;
(五)其他應收回宅基地使用權情形的。
(7)現在農村建房要多長時間才可以審批呢擴展閱讀: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宅基地:
(一)因國家或集體建設、移民、災毀等需要遷建、重建的;
(二)實施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或舊村改造,需要調整拆遷的;
(三)現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准需重建、擴建的;
(四)已具備分戶條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准需重建、擴建的;
(五)經縣人民政府批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引進或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確需在農村安家落戶的;
(六)離休、退休、退職的職工,復員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
Ⅷ 現在農村蓋房子要什麼手續怎審批的
一般經過要先通知【村民委員會】,然後通知【國土管理所】和【政府城建辦】工作人員到現場定點,若符合規劃就到【國土所】領取申請表格,並提供產權證、繼承公正手續、戶口本等要件,到【村社】加註意見,到【國土所】加註意見,到【城建辦】辦理規劃許可證,到【國土所】辦理用地手續。
具體涉及部門如下:
一、《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後,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二、《建設用地許可證》: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1、向村委會申請,村委會對村民擬佔用土地的情況作出書面說明(有的地方可能要求超過一定比例的生產隊成員簽字同意)
2、直接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農用地轉用申請。
3、鄉鎮人民政府(國土資源所或分局)初審後簽署意見,再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審查。
4、國土資源部門審查合格後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批。
5、縣級人民政府審批。
(8)現在農村建房要多長時間才可以審批呢擴展閱讀:
不予批准自建的情況:
1、建房地界不清楚、難以劃分的;
2、該宅地基存有爭議的;
3、該地附近有地質有滑坡現象的,為了安全起見,最好是不要用於住房;
4、國家規定的禁建區;
5、國家界定為基本農田范圍內;
六是位於國家規劃區內的地方。
Ⅸ 農村宅基地申請下來不蓋房有時間限制嗎都有那些規定。
在沒有特殊情況下,農村宅基地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滿二年未動工興建的,報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銷其土地使用權證或有關批准文件,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報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銷其土地使用權證或有關批准文件,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滿二年未動工興建的(特殊情況除外);
(二)報批宅基地時向村集體承諾建新拆舊而又不自行拆除舊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經批准實施舊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遷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騙取批准或非法轉讓宅基地的;
(五)其他應收回宅基地使用權情形的。
(9)現在農村建房要多長時間才可以審批呢擴展閱讀:
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須要完成以下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二、現場勘查
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三、填申請表
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四、村委會審查
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五、審核上報
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後完成審核並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並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
六、審批
縣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七、放樣
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范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後,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
八、驗收發證
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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