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自建房房產證戶主是父親,共有人是否可以加上子女
房產證上的共有人是完全可以在戶口本上做戶主的;因為戶主與房專產證是無關聯的屬。。。
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名字,也是可以在戶口簿上作戶主。比如:父親沒有房產,其子女有房產,但戶口本上仍然是父親的戶主,子女還是屬成員。
除非子女將戶口遷移出去,分戶後就成了戶主。
所以戶主是與房產證上有無名字是沒關聯的。
2. 農村宅基地自建房兒子審批的不動產為啥房產證上還會出現父母名字
因為老宅基地是父母的名字,所以你又自建新房,那也屬於老宅劉是父母名字。
3. 農村宅基地自建房有房產證能轉名嗎
因繼承、分家析產等原因,可以依法辦理轉移登記。
《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
10.3轉移登記
10.3.1適用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轉移登記:
1 依法繼承;
2 分家析產;
3 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互換房屋;
4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變化的;
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3.2申請主體
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由雙方共同申請。因繼承房屋以及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等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的,可由權利人單方申請。
10.3.3申請材料
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份證明;
3 不動產權屬證書;
4 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材料,包括:
(1)依法繼承的,按照本規范1.8.6的規定提交材料;
(2)分家析產的協議或者材料;
(3)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互換房屋的,提交互換協議書。同時,還應提交互換雙方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材料;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
5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10.3.4審查要點
不動產登記機構在審核過程中應注意以下要點:
1 受讓方為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且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但因繼承房屋以及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除外;
2 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材料是否齊全、有效;
3 申請轉移的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與登記原因文件記載是否一致;
4 有異議登記的,受讓方是否已簽署知悉存在異議登記並自擔風險的書面承諾;
5 申請登記事項與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是否沖突;
6 本規范第4章要求的其他審查事項。
不存在本規范第4.8.2條不予登記情形的,將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並向權利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
10.3.5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因繼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的,在不動產權屬證書附記欄記載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4. 農村自建房蓋好了房產本還是賣地的人的名字要怎麼辦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回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答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也就是說,宅基地不能買賣,買賣宅基地是違法的;不過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不過需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權轉讓需滿足以下條件:
(1)轉讓人與受讓人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2)轉讓行為須徵得集體經濟組織同意;
(3)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必須與合法建造的住房一並轉讓。
(4)受讓人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5. 農村自建房可以改名字嗎
房子與宅基地的批准使用保持一致,非得分開而論,違背事實沒意義
6. 農村宅基地自建房可以更改戶主名字么
可以
農民現在可以持本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向村委會提出變更申請,然後到鄉建辦領房屋建設申請表,經縣行政服務中心審批後到建房局領取產權證。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
(6)農村自建房房產證名字擴展閱讀
農村房屋過戶給其他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
4、宅基地使用證明或者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5、證明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其他材料
6、其他上面要求的材料
7. 農村自建房需要辦理房產證嗎
農村自建房沒有土地證辦理房產證:
一、 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的版規定,因合法權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二、 辦理的流程如下:
(一) 申請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請:
(二) 受理,提交農村房產證辦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後,工作人員會受理
(三) 公告;
(四) 審核;
(五) 收費;
(六) 記載於登記簿;
(七) 發證。
8. 農村房屋自建房產權如何變更(戶主如何更改)
農村房屋房產證更換名字戶主,具體如下:
辦理農村房產證改名手續,只需攜帶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產證改名的手續,根據房屋交易的不同情況而有所區別:
(一)添加夫妻另一方作為所有權人
男方或女方在婚前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產,或者雖然用雙方財產購買的房產,但房產證上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婚後另一方要求將自己的名字也加到房產證上手續也較為簡單。
(二)夫妻離婚
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
(三)房屋贈與
一般來說,房屋贈與手續有五個步驟:首先,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寫明贈與人、受贈人、贈與事項等相關內容。其次,房屋贈與的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按規定繳納有關契稅,辦理公證。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地產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等書面材料。由房地產管理機構頒發房屋產權證及房屋共有權證。最後,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至此,贈與行為履行完畢。
(四)房屋繼承
繼承房屋,先要去辦理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和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比後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經被公證過的遺囑。辦理完繼承權的公證,就可以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原件、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以前購房時候的契稅完稅證和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到房地產中心進行房地產繼承的登記了。
9. 農村自建房房產證該怎麼辦理
農村自建房沒有土地證辦理房產證:
一、 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據《房屋登記辦內法》的規定,因合容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二、 辦理的流程如下:
(一) 申請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請:
(二) 受理,提交農村房產證辦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後,工作人員會受理
(三) 公告;
(四) 審核;
(五) 收費;
(六) 記載於登記簿;
(七) 發證。
10. 農村自建房,房產證上只有父親一人的名字,屬於和母親共同共有嗎
在建房時父母是合法夫妻,房產證上無論有幾人的名字,都屬於父母的共有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