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建房用地申請怎麼寫呀,急。。
農村居民建房的「申請」,按照國土資源部對宅基地的管理內相關規定,應該向容村委會進行「申請」。申請書寫方式如下:XX村民委員會:(頂格寫)另起一格寫:寫明申請的事由,如:因房屋年久失修,現無法居住,已成危房。或者本人已和父母分家,現沒有房屋居住,(只要寫明申請建房的原因即可)。根據宅基地管理的相關規定,特向村委會申請,在(什麼地方)屬於我管理使用的荒坡(或耕地)內修建(多少)平方米的房屋,敬望村委會批准為謝。落款:****村民小組(簽上姓名);在此項目下寫上申請日期。
Ⅱ 農村私人建房用地申請書
XX規劃局:
我擬建一家庭住房XXm2,在XX地方,已經XX批示,同意施工,年前完成基礎部分。該項工程現已將圖形設計好。(附地形圖二張),請審查,並請批示紅線圖
申請人:XXX
填表說明:一律用碳墨水填寫,字跡清楚,不能塗改。提供:1、戶口薄、獨生證、土地證、房產證、規劃許可證復印件;2、戶籍部門出具的集聚人口或土地徵用農轉非證明、其他有關證明、分契(要求列印)原件;3、申請表原件(復印無效)。以上報件各一式二份。
(該處由本人當面填寫,如系代理人,應提交授權委託書,最好是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
Ⅲ 農村土地建房申請如何寫
寫建房申請書前,應查閱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要在符合這些規定的范圍內寫申請書,要重點寫建房的理由。
建房申請書X X土地規劃(管理所)局:
我叫X X X,是XX鄉X X村農民。由於下列幾個原因,我申請新建住房。
一、我現住的房屋,因我兩兄弟均已成家,並生子,人均居住面積狹小,還要堆放農具、存放糧食。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建房的方案是:拆除現有的住房,在老地基建新房,不佔用其他用地。所建房屋為一樓一底,約XXX平方米。 特此申請,敬請審核批准。
此致敬禮!
申請人:X X鄉X X村X XX XXXX年X月X日
Ⅳ 農村土地使用建房申請書怎樣寫
農村居來民建房的「申請」,按照國土源資源部對宅基地的管理相關規定,應該向村委會進行「申請」。申請書寫方式如下:XX村民委員會:(頂格寫)另起一格寫:寫明申請的事由,如:因房屋年久失修,現無法居住,已成危房。或者本人已和父母分家,現沒有房屋居住,(只要寫明申請建房的原因即可)。根據宅基地管理的相關規定,特向村委會申請,在(什麼地方)屬於我管理使用的荒坡(或耕地)內修建(多少)平方米的房屋,敬望村委會批准為謝。落款:****村民小組(簽上姓名);在此項目下寫上申請日期。
Ⅳ 農村建房地基申請範文
農村居民建房的「申請」,按照國土資源部對宅基地的管理相關規定,應該向村委會進行專「申請」。屬申請書寫方式如下:XX村民委員會:(頂格寫)另起一格寫:寫明申請的事由,如:因房屋年久失修,現無法居住,已成危房。或者本人已和父母分家,現沒有房屋居住,(只要寫明申請建房的原因即可)。根據宅基地管理的相關規定,特向村委會申請,在(什麼地方)屬於我管理使用的荒坡(或耕地)內修建(多少)平方米的房屋,敬望村委會批准為謝。落款:****村民小組(簽上姓名);在此項目下寫上申請日期。
Ⅵ 申請蓋房申請書 ,農村申請蓋房批地
農村來居民建房的「申請源」,按照國土資源部對宅基地的管理相關規定,應該向村委會進行「申請」。申請書寫方式如下:XX村民委員會:(頂格寫)另起一格寫:寫明申請的事由,如:因房屋年久失修,現無法居住,已成危房。或者本人已和父母分家,現沒有房屋居住,(只要寫明申請建房的原因即可)。根據宅基地管理的相關規定,特向村委會申請,在(什麼地方)屬於我管理使用的荒坡(或耕地)內修建(多少)平方米的房屋,敬望村委會批准為謝。落款:****村民小組(簽上姓名);在此項目下寫上申請日期。
Ⅶ 農村宅基地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個人介紹
申請事項:
申請農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實和理由:
一、申請人現住的房屋,還是以前父母建的簡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雖經過多次整修,但破損處仍然較多,修修補補既難解決漏雨漏風問題,也影響房屋外觀,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現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間,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兩家和我父母共計三家共同居住。我們兄弟都已成家,兩家共用人數已經達到14人,人均住房面積僅有5平方米左右,現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為了改善現有的住房狀況,必須建新房。
三、這些年來,黨的政策越來越好,我們農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過多年的辛勤勞動,不斷積攢,已基本上攢夠了建新房(建成磚混水泥房)的費用。只要上級一批准,我就能馬上動工。
特此申請,敬請貴村委會核實情況,審核批准為盼。
此致
XX村村民委員會
申請人:
(7)農村建房用地申請書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准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由於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咨詢後才能確定,總的程序和步驟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問題,請補充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