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湖南婁底農村自建房大約需要多少錢
20-30多萬就差不多了!
B. 關於婁底農村線路整改
明顯問錯地方了。這屬於機密文件,『禁止進入』級別的。
說點正經版的吧。我不認為這是權『群眾』跟『反映』能解決的事情。西部很困難,國家有義務去整修。東部要發展,國家有計劃去投資。湖南相對來說就比較安逸了。尤其是婁底這邊,不算富裕,也談不上窮。發展前途也不大,針對婁底的一些措施施展起來肯定也是拖拖拉拉的。
你說的特不安全,也不是普遍現象,夏天經常間歇性停電倒是蠻多,卻也沒到『群眾痛不欲生』的地步。相對於一些燈都用不上的地方來說,你這算好條件了。這么一來會有幾個人去重視呢。會有幾個有能力改變這一切的人去重視?
我印象中婁底那邊大面積的線路整改是10多年前了吧,現在線路整改是需要的,這個上面肯定有計劃。但具體什麼時候我也不清楚。大概這幾年吧。你要想他馬上過來整改是不太可能的。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上面有他的計劃,他不可能為了少數現象而打亂他的計劃。
等唄。
C. 婁底市農村小別墅設計師哪裡有
樓主你好!農村別墅自建成本較高(人工多,材料浪費大,工專期長,勞心勞力)屬,農村建別墅選遠大美宅,39.8萬,30天一棟別墅搬回家,建築面積約208平方米,功能布局上四室二廳四衛一廚一陽台.抗震耐用,保溫隔熱,四季如春,防潮防霉,乾爽舒適,領先防水,不怕滲漏,有效隔音,居家寧靜,超長耐火,安心無憂。
D. 湖南省婁底農村自建房5層共1000平米,誰幫忙算算成本
具體成本需要了解湖南省婁底當地建材價格、人工成本、設計費、報建費等以及你家地塊面積、蓋房需採用的地基、主體結構等,這些用材用量的不同其成本也不同。網上給出的價格可能不是最新的,也不是你們當地的,因此參考意義有限。
附件:可以下載我上傳的自建房成本詳細清單及詳細說明,自行計算。附件及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真實性以當地法律法規規定為准。
E. 我家是湖南婁底農村的最近因為修高速公路要拆遷,請問有沒有規定的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准
婁底市城鄉建設征地拆遷安置補償規定
婁底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婁底市城鄉建設征地拆遷置補償規定》的通知
婁政發〔2003〕29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屬機構,市屬以上駐婁企事業單位:
《婁底市城鄉建設征地拆遷安置補償規定》已經市人民政府審定,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原婁底地區行政公署《關於調整婁底地區城鄉建設征地拆遷補償規定的通知》(婁署發〔1995〕39號)停止執行。
二ΟΟ三年十一月一日
婁底市城鄉建設征地拆遷安置補償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婁底市城鄉建設征地拆遷安置管理,保障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及土地劃撥,適用本規定。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征地拆遷安置補償,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和經濟建設發展的需要,依法徵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對被征地拆遷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安置補償的行為。
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國有農、林場土地的,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並直接辦理婁星區范圍內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工作;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縣(市)范圍內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工作。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按市政府規定實行集中統一安置。
第五條 市、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規定對被征地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個人給予征地拆遷安置補償,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應當服從國家建設需要,積極配合搞好征地拆遷安置工作。
第六條 建設用地呈報說明書、徵用土地方案、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擬訂,徵用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市)人民政應當將批准征地機關、批准文號、徵用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依據、農業人員安置途徑、拆遷戶的安置辦法、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地點和期限等,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場、街道)和村組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第七條 征地范圍確定後,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個人在征地紅線范圍內搶栽、搶種農作物、搶挖糞池、搶建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及增加其他附著物的,一律不予補償。
所在地公安、糧食、民政等部門應停止向征地范圍內的村、組遷入戶口,凍結征地范圍內村民的分戶。
被征地村、組沒有承包地的「掛靠戶」,在征地時一律不予安置補償。
第八條 征地紅線范圍內違法違章建築、構築物(臨時設施),一律自行拆除,不予補償。
第九條 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被徵用土地上有建(構)築物的,還應提供建(構)築物的合法證件。市、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征地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核實。如未如期辦理登記手續的,以調查和測量的結果為准。
第十條 市、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批準的徵用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拆遷安置補償方案。
第十一條 市、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的征地拆遷安置補償方案應當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場、街道)和村、組予以公告,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的意見。被征地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按照規定積極做好群眾的工作。市、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將批準的征地拆遷安置補償方案在被徵用土地所在的鄉(鎮、場、街道)和村、組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對征地拆遷安置補償標准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征地拆遷安置補償爭議不得影響徵用土地方案的實施。
第十三條被徵用土地單位或個人拒不領取征地拆遷安置補償費用的,經市、縣(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以由用地單位直接把征地拆遷安置補償費付給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以被征地單位或個人的名義將其款予以專戶儲存,並通知被征地單位或個人在公告限期內騰地。
第十四條國家建設徵用集體土地,需要拆遷農村集體房屋和村民私房及其他附屬設施的,按照本規定拆遷補償:根據原拆遷房屋建築占面積償還新宅基地面積經批准後自行重建的,重建面積不能超過省規定標准。因老宅基地已徵用,另安排新宅基地的有關費稅由用地單位支付;超過原拆遷宅基地面積的費用由被拆遷戶自己負責。在城市規劃區內,需要安排宅基地重建的,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市人民政府的統一規定。
第十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於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為國家所有,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土地所有權變更登記。具備種植條件的,原集體成員可以耕種,建設需要時,應當退還所有耕種的土地,補償費用參照本辦法規定的征地補償標准執行。
第十六條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後,被征地拆遷單位或被拆遷戶應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搬遷騰地。對於逾期不搬遷騰地或提出無理要求的,其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進行批評教育,並限期搬遷騰地,對教育無效,拒絕搬遷騰地妨礙建設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被拆遷房屋及附著物,是指征地紅線范圍內的房屋、附著物。征地紅線外的房屋、附著物不準代征、代拆遷安置。因用地單位施工而直接影響征地紅線外的房屋不能居住的,應當將房屋、附著物拆遷安置補償,宅基地不徵用。
第十八條徵用土地按照被徵用土地時的現狀地類進行補償。征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糕點償費。
第十九條徵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相關倍數計付(具體標准見附件一)。
第二十條徵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下列標准計付(見附件二):
(一)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平均每人佔用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中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標準的4至6倍;但是,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准,最高不得超過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二)徵用鄉(村)鎮公共設施、公益事業、企業用地、村民宅基地和水塘、渠、壩等農田水利用地,需要恢復重建的,按照重建地類別標准支付安置補助費;不需要恢復重建的,根據鄰近水田標准補助。
徵用荒山、荒地、石山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第二十一條依照本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村民保持原生活水平的,經市、縣(市)人民政府審查,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第二十二條徵用土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按照下列 規定標准補償:
(一)青苗生長期不到一年的按照一季產值補償;一年以上的按照一年產值補償,或者根據生長期的損失補償(見附件三)。
(二)徵用山林地、成材林只補助砍伐工資,小樹苗按該宗地徵用土地補償標准補償一年的產值。
(三)成魚按照一年產值補償實際損失,魚苗、魚種按照育苗、育種期滿出池時的價值補償實際損失。
(四)征地拆遷房屋和其他建築物、構築物實行拆遷補償或折價收購(分別見附件四、附件五)。
(五)徵用土地范圍內不能搬遷的生產、生活設施,按原結構和工程量進行補償(見附件六);
(六)房屋拆遷中,房屋周圍樹木分類折價補償(見附件七)。用地單位按本規定進行補償後,被拆遷戶應在公告規定期限內砍伐;逾期未處理的,由用地單位處理。
(七)拆遷電力、電訊、電排、燃氣等設施,按國家有關規定核實補償;廢棄不用的,不予補償。
第二十三條徵用土地范圍內墳墓的遷移應當發布公告,並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應該補助的,給予補助(見附件八)。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墳墓由其墓主後代自行遷移;逾期未遷移的,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從本規定發布之日起,在市、縣(市)規劃區內安葬的新墳遷移不予補償,由用地單位支付火化費。
第二十四條建設項目需要臨時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的,報經有權機關批准後,應支付臨時使用費和支付合同約定的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臨時使用耕地的,必須履行復墾義務。
第二十五條市、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徵用耕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相關的財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核減農業稅。
第二十六條征地紅線內的合法建築物:1987年1月1日以後興建的,以建設用地批准文件為依據;1987年1月1日以前興建的,以1987年非農用地清查為依據;1987年1月至1999年12月30日期間的違章建築,憑相關部門處罰補辦批准文件為依據。
第二十七條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按國家計算標准計算。丈量規定:房屋建築面積按外牆至外牆的水平面積計算;有柱的檐廊,按柱外邊線內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全封閉式的陽台和挑走廊,按其水平面積計算;未封閉式陽台和挑走廊,按其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未封閉式陽台和挑走廊,按其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經牆出檐、山牆出檐和懸挑雨篷不計算建築面積。
房屋層高按室內地面至樓面或前後經牆(柱)的平均高度計算。層高不滿2.2米的,不計算建築面積。
第二十八條徵用土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丈量方法用幾何計演算法或儀器測量。
第二十九條在本辦法批准實施以前已辦理了征地審批手續、但尚未實施征地的,其征地拆遷安置補償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婁星區范圍內征地拆遷按本規定標準的100%進行補償;各縣(市)城鎮規劃區內按本規定標準的90%進行補償,規劃區外建制鎮按本規定標準的85%進行補償,一般農村按本規定標準的80%進行補償。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婁底地區行政公署《關於調整婁底地區城鄉建設征地拆遷補償規定的通知》(婁底署發〔1995〕39號)以及其他征地拆遷補償的文件同時廢止。其他有關文件中涉及征地補償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附件:1、婁底市徵用土地土地補償費標准
2、婁底市徵用土地安置補助費標准
3、婁底市徵用土地青苗補償費標准
4、婁底市徵用土地拆遷房屋補償費標准
5、婁底市徵用土地或劃撥國有土地私房收購價格標准
6、婁底市徵用土地生產、生活設施、房屋裝飾等項目補償標准
7、婁底市徵用土地零星果樹、經濟林等其他補償標准
8、婁底市徵用土地墳墓遷移補助標准
9、婁底市徵用土地等級別說明
10、婁底市徵用土地拆遷房屋標准說明
附件九
婁底市徵用土地等級類別說明
一、水田
一類水田:灌溉水田、有溝、渠壩、土壤理化性狀好,耕層深厚適宜,無障礙因子、土壤速效養分和全量養分豐富,光照充足,自流灌溉、旱澇保收,種植雙季水稻、冬春糧作物的溪谷平原稻田。
二類水田:大型水庫、電排灌溉水田,土壤理化性好,耕層深厚、土壤速效養分豐富,水源、光照充足,排澇條件好,土壤一般無障礙因子,可種雙季水稻和冬春糧作物的溪谷平原稻田。
三類水田:冷浸田、小型塘、壩、灌溉田,土壤理化性狀一般,耕層適中,速效全量養分含量中等,有輕度障礙因子,灌溉水源主要是小型水庫和壩,保水、蓄水尚好,地理位置以排田、沖谷為主。
二、旱土
一類旱土:耕層深度厚,質地良好,有機質和速效養分含量豐富,宜種范圍廣,自流灌溉,蓄水保肥能力好,多年種植的自留地或經濟作物園地。
二類旱土:耕層深厚,土壤質地、結構良好,有機質和速效養分含量較豐富,宜種范圍廣,水源充足,排灌設施較齊全,多年種植自留地或高產旱糧作物地。
三類旱土:耕層深度中等,質地較好,有機質和速效含量中等,旱澇保收產量較高。
三、專業菜地類別
一類專業菜地:指蔬菜部門登記造冊定點種植的菜地。耕層深度厚(20厘米以上),質地適中,土壤結構良好,養分含量豐富,光照充足,排灌溝渠配套,保水保肥好,交通方便,連續耕種蔬菜15年以上。
二類專業菜地:耕層深厚(15——20厘米),土壤結構良好,養分含量豐富,排灌溝渠配套,水源充足,日照條件好,抗旱排澇能力強,連續耕種蔬菜10年以上。
三類專業菜地:耕層適中,養分含量中等,水源充足,排灌條件較好,土壤耕層無明顯障礙因子,連續耕種蔬菜5年以上。
四、專業魚塘
一類專業魚塘:石砌或水泥堤壩,灌排溝渠配套,按規定水面有增氧設備,水質水溫條件好,各種養魚設施配套,年畝產鮮魚200公斤以上。
二類專業漁塘:三合泥或水泥石砌塘壩,水源充足,水源水質好,水溫適宜,塘壩水排灌自流,四季有水養魚,年每畝產鮮魚180公斤以上。
三類專業漁塘:三合泥堤壩或土築堤壩,水源條件較好,有一定的排灌能力,一般可全年養魚,年畝產鮮魚160公斤以上。
五、茶園類別
一類茶園:土層深厚肥沃,結構良好,有機質和速效養分豐富,田園化或成階梯型種植,噴灌設施齊全,樹勢強盛,年畝產干茶250公斤以上,樹冠覆蓋率90%以上。
二類茶園:土層較深厚,結構良好,養分含量較豐富,排灌設施配套,水源充足,抗旱能力強,階梯土種植,樹勢較強,年畝產干茶150公斤以上,樹冠覆蓋率60%以上。
三類茶園:土層中等,土壤速效養分和全量養分中等或個別要素缺乏,無排灌設施,管理水平差,坡土種植,樹冠覆蓋率50%以上,年畝產干茶50公斤以上。
六、桔園類別
一類桔園:土層深厚,質地良好,養分含量豐富,光照充足,排灌設施配套,樹勢生長強盛,栽培投產6——10年內的果樹,年畝產柑桔2500公斤以上。
二類桔園:土層深厚,質地良好,養分含量較為豐富,水源、光照充足,樹勢生長較強,桔園連塊成片,年畝產柑桔1500公斤以上。
三類桔園:土層深厚適宜,養分含量中等,樹勢生長好,有一定的抗旱能力,年畝產柑桔1000公斤以上。
七、藕塘
一類藕塘:土質肥沃,水源充足,產量高。
二類藕塘:土質中等,產量一般。
三類藕塘:土質較差,產量較低。
八、林地
一類林地:土層深厚,生長茂密(常綠闊葉林類),郁閉度80%以上,以杉木、松樹為主。
二類林地:土層中等,生長旺盛,郁閉度在60%以上,以杉木、松樹為主,有少量喬木、雜樹或南竹等。。。。。
參考: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90000
補充通知:http://www.law110.com/law/other2/hunan/hunanlawlaw11020060057.htm
問題補充回復:補償標准隨著時間推移會過時,所以沒有公布附件,國家已連續出台了諸多文件,關鍵的一點是保證使拆遷戶現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則,你可以按這樣去理解了,對於補償標準是要協商的,國家的法律只是指導性的,建議你請個律師,他會幫你去和政府協商,補償是肯定有的!
F. 湖南婁底漣源農村五保戶危房改造的標準是多少
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是居住在危房中或無房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其他貧困戶和因災倒房戶。各鄉鎮、辦事處、漣源經濟開發區要按照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的農戶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確定補助對象,其中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因災倒房戶的危房改造資金比例要達到70%。
(二)補助標准。依據農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設標准、成本需求和補助對象自籌能力等不同情況,合理確定不同類型、不同檔次的補助標准。具體補助標准如下:
1.無建房能力的分散供養五保戶、除政府救濟外完全無其他經濟來源的農村特困對象新建房屋,每戶補助20000元。
2.農村低保戶家庭新建房屋,每戶補助10000元。
3.農村殘疾人貧困家庭新建房屋,每戶補助8000元。
4.其他貧困戶新建房屋,根據家庭困難程度,每戶補助3000-6000元,其中:貧困重點優撫對象建房,每戶補助4000-6000元,一般貧困戶建房每戶補助3000-5000元。
5.修繕加固的,根據家庭困難程度和房屋破損修繕程度,每戶補助2000-5000元,其中:五保戶補助5000元,低保戶、因災倒房戶和殘疾人貧困戶補助4000元,重點優撫對象每戶補助3000元,其他貧困戶補助2000元。
6.因災倒房戶新建房屋的,根據貧困類型的實際情況參照上述1-3類標准執行。
7.特困危房戶和因災倒房戶,因各種原因確定五年內無能力建房,需要以置換(租賃、購買)方式解決住房問題的,經雙方協議,鄉鎮、辦事處、漣源經濟開發區鑒證並報市農村危房改造辦公室審定後,每戶補助8000元;農村五保戶如需置換(租賃、購買)房屋養老,經雙方協議,鄉鎮、辦事處、漣源經濟開發區鑒證並報市農村危房改造辦公室審定後,每戶補助10000元。
G. 湖南婁底,農村自建房,我准備元月22號打倒制,溫度7至3度,第二天5至2度有小雪能打嗎
可以打的,只要是零上溫度都可以,一點問題沒有。
H. 婁底農村土地別別村強占,當地鎮鎮府無作為我們怎麼維權
這種維權非常簡單,你直接到村委會收集證據,只要有了證據大家都會管的,尤其是現在高壓政策他們都害怕的沒事兒。
I. 湖南省婁底市雙峰縣農村戶口原來有宅基地,另外可以申請佔用水田另建宅基地嗎
如果依復法而論,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制地建房前需要向國土資源局和建設規劃部門申批,取得准建手續後方可進行建設。同時,申請宅基地的居戶要符合一戶一宅原則性規定,不允許擅自超占。
從描述情況看,申請戶內只有一人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利,其他人應沒有宅基地使用權。而且,申請人有一宅基地,不能再申請新宅基地。
農村村委會和村民對宅基地沒有審批權利,經村民簽字同意而建設和擅自隨意佔用沒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