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農村建設政策
對於來村莊撤並建社區現象,熟悉基源層情況的山東聊城市委黨校經濟管理教研室副教授夏正智非常關注。「要通過建設中心城市的辦法來吸引農村居民進入中心城市居住和生活,而不是以村改居的方式強制農民『被城市化』。」夏正智認為。
夏正智表示,目前的村改居、建設萬人村等行動主要是在新農村建設的名義下,歸並和縮減農村住宅建設用地,以獲取城鎮建設用地指標、補充地方財政收入,其背後的主要推動力量就是國土資源部出台的「城鄉建設用地掛鉤制度」。
村改居的實施過程中
農民要遭受經濟損失
「按照國土資源部出台的『城鄉建設用地掛鉤制度』,地方政府新增城鎮建設用地不得超過農村退出的宅基用地面積。如果農村不能退出宅基地,也就意味著城鎮不能新增建設用地,地方非農產業(包括房地產業)發展就要受到土地制約,同時地方政府也不能通過土地徵用和土地出讓的價格差額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在此規定的逼迫下,地方政府不得已只能藉以新農村建設的名義,強制減少農村宅基地面積,以增加城鎮建設用地面積。」夏正智一語道破了「村改居」的秘密。
② 中國新農村建設中有何惠民政策
山東出台政策推進農房建設和舊村改造
今後全省每年拿出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的5%專項用於舊村改造、鼓勵企業參與農房建設獲取建設指標、允許將擬置換集體建設用地進行抵押貸款為農房建設融資……這是記者6月30日從省國土資源廳下發的《關於推進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有關土地問題的通知》中獲取的信息。
記者了解到,我省2008年全年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約26萬畝,以此為基數的5%為1.3 萬畝。以每戶4分宅基地粗估,這1.3萬畝地可解決3.25萬戶農民住房;再加上舊村改造、合村並點等因素,這些指標可安排更多的農戶居住。而以前,我省並無此硬性指標保障,新增宅基地審批困難,有些村莊甚至幾年未獲批新宅基地,這一方面使婚齡青年等群體遭遇尷尬,另一方面,違規建房也時有出現。
除了保障建設用地數量,我省將對農村住房建設格局進行改善。省國土資源廳要求各地抓住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機遇,盡快完成村鎮體系規劃,並據此對城鎮及周邊、擬新建農村居住區及周圍的基本農田進行合理調整,統籌安排好農村居民點、農村基礎設施、公益事業和產業發展用地,為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預留建設用地空間。
資金是農村住房建設的關鍵問題。我省除了財政補助外,主要抓手是國家「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按此政策,改造農村居民點節約出的建設用地指標,在統籌安排好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公益事業建設、二三產業用地後,節余部分可置換為城鎮建設用地。土地置換時,應收取的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耕地佔用稅全部返還給提供節余指標的村莊;置換土地通過招拍掛實現的土地純收益絕大部分應返還農村;政府土地平均純收益不低於20%的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資金,部分應用於支持農村住房建設。允許各地將擬置換的集體建設用地進行抵押貸款,融資用於農房建設。
此外,我省還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農村住房建設。在城中村、城邊村,允許房地產開發商與村聯合實施舊村改造;支持大型企業融通資金投向增減掛鉤確定的農村住房建設;鼓勵開發區籌集資金,在政府的統一規劃下與改造村莊所在地政府簽訂合同,村莊改造後可將節余的指標調劑到開發區使用。鼓勵企業參與農村住房建設,除公益項目、基礎設施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外,凡新增建設用地500畝以上的項目,省國土資源廳支持增量指標1/3,其餘指標由市、縣存量挖潛形成的置換指標解決。
③ 新農村建設用地手續怎麼辦
農村居民建房需要佔用土地的,必須是當地正住戶口的本村居民,由本人內向村民委員會提容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同意,村鎮規劃管理部門許可,縣級國土局審核,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由縣級土地管理部門收繳有關費用,發給用地賃證,鄉(鎮)土地管理員到現場定點,量劃面積後,方可動土建設,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還必須事先經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同意。
④ 我要寫一篇關於開發新農村建設用地申請報告
關於XX鎮XX村進行新農村建設的申請報告
XX市XX鎮政府:
為加快新農村建設的步伐,改變農村面貌,提高村民居住生活,我村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關於新農村建設的號召,欲對我村進行新農村建設改造。
我村現有居民( )戶,人口( ),耕地面積( )畝。新農村建設後,我村建設居民住房( )棟,可容納人口( ),節約土地( )畝。並新建村委辦公樓、診所樓、幼兒園、超市、居民休閑區等配套設施,充分提高居民生活質量。
為使項目盡快開工建設,特申請鎮領導予以批准。
當否,請予以批示。
XX鎮XX村民委員會
年 月 日
⑤ 新農村建設用地是由建房戶出還是由國家補助
新農村建設用地是由國家出補助的
⑥ 請問新農村建設用地國家規定多少錢一畝
每個省份的政策都是不一樣的,查看你所在省的政策吧
⑦ 新農村建設土地可以買賣嗎合法嗎
滿意答案╭☆●野來狼★8級自2012-03-17新農村建設用地上建成的住房屬於小產權房,買賣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即便有什麼什麼的證都沒用。 追問: 土地買賣,不是房子,造房子還有買房產證嗎?要三千元,我們那裡領導要的 回答: 那你就認了吧,我們圍維權的手段最有效的是通過法律,現在遺憾的是在這方面沒有明確的規定,有意見,咽下去就行了,沒法子。 追問: 我的意思是說,買別人的土地,要讓別人辦一個證明吧,這個證明叫什麼,怎麼辦才是合法的,去辦房產證的合法途徑怎麼辦,我不想給他們領導送錢花 回答: 辦證合法途徑只有一個,就是能到鄉政府土地辦申請宅基地使用證,也就是建設用地使用證;為了拿地,有時候還是需要給領導些好處的,這些錢白花不了,總比餵了狗強吧。
⑧ 建設新農村國家有什麼政策
政策一:三權分置
實現鄉村振興,關鍵在於深化土地三權分置改革,引導和促進資本向農村農業集中,實現農業生產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和農業產業的結構優化,促進與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切實提升土地產出效益和抗風險能力。
政策二:鄉村振興
我國城鄉發展不平衡,農村發展不充分的現狀亟待解決,具體體現在城鄉居民收入絕對差距逐年加大,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差距明顯,教育、醫療資源分配不均衡等方面。
政策三:糧改飼
糧改飼,是農業村業部開展的農業改革,主要引導種植全株青貯玉米,同時也因地制宜,在適合種優質牧草的地區推廣牧草,將單純的糧倉變為「糧倉+奶罐+肉庫」,將糧食、經濟作物的二元結構調整為糧食、經濟、飼料作物的三元結構。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8)新農村建設用地政策擴展閱讀:
土地權屬分為國有土地和農村集體土地兩類。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指農民從事二、三產業及其居住生活的空間承載地,包括農村居住用地、農村公共服務及基礎設施用地、村辦及鄉鎮企業用地等。
推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進入市場,與國有建設用地享有平等權益,有利於形成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土地價格,建立與城鎮地價體系相銜接的集體建設用地地價體系,促進土地在競爭性使用中實現更合理的配置。
《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確定了依法依規、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優先和全面覆蓋原則,即必須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推進;堅持將便民、利民、護民要求貫穿全過程,同時盡可能提高效率。
⑨ 國家新農村建設的規定
國家支持新農村建設,對新農村建設做了相關規定:
農村耕地與建設用地徵用與交易
2.1 《憲法》精神
按照新修訂的《憲法》,我國的征地制度包括徵用和徵收。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徵用或徵收農民集體土地,並給予合理補償。徵用是在緊急情況下,國家強制性使用農民集體土地,並給予適當補償。徵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結束後應及時恢復土地使用條件並退還原土地所有者。無論是徵收還是徵用農民集體土地,都應當嚴格用於不以盈利為目的、為社會公眾服務、效益為社會共享的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以及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大經濟發展項目。
2.2 我國目前村鎮建設用地狀況
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專家徐雪林日前指出,目前我國村鎮建設用地總量是城市建設用地總量的4.6倍,且用地布局散亂、分散無序,粗放利用現象嚴重。
徐雪林說,目前,我國農村居民點用地高達16.4萬平方公里,接近於河南省的總面積,人均用地185平方米,遠遠超過國家標准。因此,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集鎮村莊發展規劃,對農村利用不充分的建設用地進行綜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對進一步緩解城鄉建設用地供需矛盾意義重大。
2.3 建立集體土地征購制度
非公益性項目用地不能啟動國家征地權,對於那些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農村建設規劃的經營性項目用地,就有必要建立征購制度。所謂征購,就是土地征購主體受權,在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的范圍內,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等價有償的原則,以市場價格給農民補償,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變更為國有土地。
征購的范圍,主要是農村規劃范圍內的非公益性項目用地。條件成熟的地區,可以結合撤鄉設鎮、撤銷鄉村建制和「農轉非」工作,將該地區的土地全部征購。如果該地區的全部土地由於徵收、征購變為國有,或可稱之為土地的「國有化」。這種「國有化」應完全是農民自願的,不能帶有任何強制性。撤銷鄉村建制的地方,原來的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成立集體資產的管理機構,例如改組為農工商集團,負責集體資產的經營,包括土地收益的管理和分配。原有的村委會等村民自治組織則可以改組為街道辦事處。
征購的主體應為城市政府,具體可由當地土地儲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實施。政府土地儲備機構征購農村集體土地需要巨量的資金,資金來源可以通過投融資體制創新來解決。除了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外,可以考慮發行土地債券和信託基金。應允許農民購買債券和信託基金來參與土地一級開發和城鎮基礎設施建設。
2.4 建立農村集體土地一級市場
公益性項目用地國家可以採用徵收手段,非公益性用地可以採用征購方式,那麼還有一些非公益性的項目用地,如商業、旅遊、娛樂、金融等經營性用地,農民集體不願被征購怎麼辦呢?因此就有必要建立一個農村集體土地一級市場。實際上,小城鎮一直存在著農村集體土地私下出讓、出租的現象,這種非法的、地下的市場可稱之為黑色、灰色或隱形的農村土地市場。
現行的土地市場模式是土地徵收+國有土地一級市場。農村集體土地沒有一級市場,農民集體不能將自己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用地單位。項目用地只能先由國家徵收為國有,再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租賃給用地單位。這種徵收+國有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體制,給一些不法分子尋租創造了可乘之機。
因此,必須打破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的體制,建立與國有土地一級市場相對應的集體土地一級市場,形成「城鄉統一的土地一級市場」。在市場中的土地權利主體不僅可以是國家,也可以是農民集體。所謂「城鄉統一」,就是要消除城鄉壁壘,城鎮和農村的經營性用地,一律進入土地市場公開交易。「統一的市場」,主要是指交易政策法規一致、交易程序一致、交易信息互通,而不是說只有一個有形市場。相反,小城鎮建設中涉及的農村集體土地由於地域廣闊、區域分散、位置不動、區域經濟的差異,交易地塊小等特性,適宜建立區域分市場。目前各大城市都設有「土地交易市場」,主要從事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可以考慮在適當的時機,在城市的遠郊區縣設立土地交易分市場,作為農村集體土地交易的主要平台。
農民集體和農戶除了可以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非農建設用地范圍內,按照城鎮建設規劃規定的用途,通過土地交易市場出讓土地使用權之外,還可以以土地使用權入股、租賃等方式參與經營性建設項目的合作開發,也可以由農民自行開發經營。
2.5產權確認的問題
無論是征地制度改革,還是產權交易制度改革、建立集體土地市場,其前提條件首先是要完善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明確集體土地產權代表。為此,需核發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明確集體土地所有者代表、土地使用者,保護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權益;二是量化土地資產,將土地資產量化到每一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真正體現農民個人的土地產權份額;三是明確農民住房的私有產權,頒發房屋產權證,顯化農民對自己宅基地及住宅的財產處置權利和收益分配權利。
北京山合水易規劃設計院在鄉村旅遊規劃、休閑農業設計、新農村建設方面有很深入的研究。
⑩ 國家對於新農村改造的政策是什麼
國家對農村的政策有:
1.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發展。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示範社建設行動。加強合作社人員培訓,各級財政給予經費支持。將合作社納入稅務登記系統,免收稅務登記工本費。盡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條件的合作社承擔國家涉農項目的具體辦法。
2.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建立穩定的農村文化投入保障機制,盡快形成完備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文化信息資源共享、鄉鎮綜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設、農村電影放映、農家書屋等重點文化惠民工程。
3. 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民工技能培訓。有條件的地方可將失去工作的農民工納入相關就業政策支持范圍。落實農民工返鄉創業扶持政策,在貸款發放、稅費減免、工商登記、信息咨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鄉農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權益,對生活無著的返鄉農民工要提供臨時救助或納入農村低保。
4. 推進農村綜合改革。按照著力增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務的要求,繼續推進鄉鎮機構改革。推進「鄉財縣管」改革,加強縣鄉財政對涉農資金的監管。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逐步建立資金穩定、管理規范、保障有力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
5.增強縣域經濟發展活力。調整財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對縣鄉財政的一般性轉移支付,逐步提高縣級財政在省以下財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縣鄉財政基本財力保障制度。
6.積極開拓農村市場。支持流通企業與生產企業合作建立區域性農村商品采購聯盟,用現代流通方式建設和改造農村日用消費品流通網路,擴大「農家店」覆蓋范圍,重點提高配送率和統一結算率,改善農村消費環境。
7.完善國家扶貧戰略和政策體系。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制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有效銜接辦法。實行新的扶貧標准,對農村沒有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實施扶貧政策,盡快穩定解決溫飽並實現脫貧致富,重點提高農村貧困人口的自我發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