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房和裝修房子時出現質量問題,房主和承建方發生糾紛,可以請什麼部門來幫肋解
建房出現了問題,你可以找有資格的第三方來鑒定,比如房屋建設管理部門,鑒定後出具一份鑒定報告,如果真的有質量問題可以拿著這個報告去找承建方去協商,解決不了就可以向法院起訴承建方。
㈡ 你們好! 本人因自家建房與施工方(無資質私人包工頭)發生合同糾紛,源於工程質量問題,根據合同我方已
律師的義務與責任要看你們的委託代理合同是不是到一審終結時。法院執行是有期限的,但是涉及到人身的比較困難,你可以自己弄,在工程款裡面扣除。
㈢ 你好 我是普通一名農村人,因建房和包工頭產生質量糾紛。板面有裂紋,滴水嚴重,包工頭說不是他的責任
協商不能解決,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㈣ 農村無宅基地申請建房需要什麼條件
一、農村無宅基地申請建房,需要先申請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討論同意,並將申請宅基地戶主名單、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間數面積、申請建房佔地面積、位置等張榜公布後無異議的,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查,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由縣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結果由村民委員會予以公布。
第十九條 農村村民建造住宅,應嚴格按照批準的宅基地面積、規劃層數、高度及質量標准進行施工。各鄉(鎮)人民政府、村應加強農戶建房過程中的監督管理,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農戶建房要做到審查、放樣、驗收三到場。
第二十條 個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應當按有關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農戶在建房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向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土地登記,領取集體土地使用證。
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依法改變土地使用權的,在合同生效後30日內向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二、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4)農村建房質量糾紛案例擴展閱讀:
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宅基地:
(一)因國家或集體建設、移民、災毀等需要遷建、重建的;
(二)實施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或舊村改造,需要調整拆遷的;
(三)現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准需重建、擴建的;
(四)已具備分戶條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准需重建、擴建的;
(五)經縣人民政府批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引進或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確需在農村安家落戶的;
(六)離休、退休、退職的職工,復員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
㈤ 農村自建房質量糾紛,怎麼要求賠償.以施工質
合 同 書甲方(負責人)乙方(承包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下,通過雙方協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達成協議,為規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雙方的民事行為,特製定本合同規定,希望雙方嚴格執行,共同遵守。一.建築工程概況:開工期為2011-10月下旬。本工程為磚混結構,在xxxxxxxxxx迎賓街北面,西鄰xxx東至xxx,建一棟二層樓門面房,連地下室實為三層建築。面積約300多平方米, 以實際建築面積為准。二.合同價:本工程為甲方包料,乙方包工,包工價一次性包死,每平方米包工價為:壹百玖拾伍元人民幣,總包工價以實際面積為准。 1. 承包方式: 工程採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鋼材、水泥、砂石料、等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種機械設備,如攪拌機、卷揚機、振動設備、模板、頂木、搭架木料、鐵鏟、手推車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負責。 2、工程內容: 從基礎打灰土連續完成甲方要求的主體框架結構,室內外的抹灰,樓房高度以及前面部份式樣,到封頂。 及電路,上下水安裝。 3.工程質量: 施工中要按規定進行,質量要求牆面平直,磚頭縫滿漿,樑柱要求垂直平整,房屋四角要水平 ,鋼筋兩頭彎角。三.雙方的責任: 1.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須保證通電,通水,通路,建築面積平整,不能影響施工。與周邊鄰居因地界,建築物,線路等糾紛由甲方出面解決。 2.工程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乙方不得隨意改變施工方式,因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問題,確實需要變更的,需雙方協商一致。 3.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做到安全生產,安全施工,要有足夠的安全保障機制和措施,因乙方不注意安全,出現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四.結算付款方式為現金支付,甲方根據工程進度計算付給乙方部分工資款,甲方工程完工後,如無重大質量問題即一次性付清餘款。五:如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簽字(手印):乙方簽字(手印):二零壹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