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爸得了結腸癌 沒有什麼保險 就一個新農村醫保 現在在廣州這邊治
合作醫療是可以報銷的,但是大病報銷不多,因為進口葯是報銷不了。
㈡ 廣州新農村的三間宅基地,一宅280平方,拆遷時外嫁人繼承房屋可以補償280方案嗎
廣州市新農村宅基地的房子,在拆遷補償時是按照房子的主人以及家庭成員為補償對象,外嫁女只要戶口還在,是可以得到拆遷補償的,但是只能得到家庭總人數的平均面積的補償。
㈢ 現在廣州買社保,老家的新農村社保一年才交50多塊,新農村社保和城市的社保有什麼不一樣,廣州上班公司
買社保並不是買,社保即社會保障,應該是繳納,不一樣嗎只是國家的政策一樣,只是定的繳費標准和享受待遇不一樣。
㈣ 非廣州戶籍個體戶,老家買了6年的新農村社保,想在廣州參保,那麼在老家交了6年的醫保可以轉移出廣州嗎
不可以。正常參保者社保欠費補繳還有等待期,一般為三個月,過了等待期都不允許補繳,只能續繳費。何況是你沒有參保經歷的那,那就更不允許了。對你來講不僅是不允許你補繳,就是你現在想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個人購買也不允許。因為社會勞動保障法規定,非本地常住戶口不允許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個人購買社保。 有照個體經營者、受聘單位者除外。
㈤ 我是廣州市增城市人,新農村合作醫療(好),還是醫療保險(好)!兩者有什麼分別。請說清楚點
你好!
你所說的醫療保險是指的公司為你交的嗎?還是個人所交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呢?
正常來說職工醫保報銷比例是最高的,會達到90%左右。而新農合、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相對比較少。
解答完畢,如有疑問,請追問!
㈥ 我是河源的新農村醫保,我現在患惡性腫瘤病,在廣州治療,昂貴的醫療費讓我承擔不起,我想問問像我這樣的
最好去河源民政局相關的資助部門咨詢,廣州肯定是沒有這個途徑的。
㈦ 請問廣州新農村合作醫療按戶報名的有醫保卡的嗎另外門診拿葯回家可以報銷的嗎
應該有吧,我們這里都有了,門診拿葯也可以報銷
㈧ 現在的廣州新農村建房管理法是怎樣
廣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穗府〔2009〕39號
印發廣州市申請使用建設用地規則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州市申請使用建設用地規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國土房管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四日
廣州市申請使用建設用地規則
為指導和規范單位、個人取得建設用地及辦理有關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則。
一、適用范圍
本規則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以下情形:
(一)土地儲備;
(二)單位(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和個人進行非農業建設需要使用國有土地;
(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興辦鄉鎮企業、建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村民建設住宅需要使用農村集體土地。
二、基本原則
堅持保護耕地和節約集約用地原則,鼓勵和引導優先開發利用空閑、廢棄、閑置和低效利用土地,嚴格執行相關用地標准,促進提高建設用地利用效率;提倡建造村民公寓式住宅;安排建設用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嚴格按照規定的供地方式提供土地。
三、國有建設用地辦理程序
(一)通過劃撥方式取得非政府儲備用地的辦理程序。
1.項目立項。
實行審批制的項目,由項目單位持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和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辦理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手續。
實行核准制的項目,由項目單位持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辦理項目申請報告核准手續。
實行備案制的項目,由項目單位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辦理項目備案手續。
2.規劃選址。
實行審批制的項目,項目單位可在向發展改革部門報送項目建議書的同時,向規劃部門申請規劃選址。
實行核准制的項目,項目單位直接向規劃部門申請規劃選址。
實行審批制或核准制的項目,由規劃部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實行備案制的項目,由規劃部門出具擬用地的規劃意見。建設項目選址位於已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區域內的,規劃部門可同時提供規劃條件。
3.用地預審。
使用新增建設用地的,項目單位持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或規劃意見等文件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建設項目用地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確認和用地預審。
建設項目選址位於本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劃定的歷史災害危險區域或者潛在災害危險區域外的,不需要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由國土房管部門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建設項目選址位於本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劃定的歷史災害危險區域或者潛在災害危險區域內的,項目單位需提供項目用地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由國土房管部門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使用存量國有建設用地的,項目單位可不辦理用地預審。
4.用地報批。
項目單位持項目批准(或核准、備案)文件、規劃選址、用地預審意見和土地測繪機構出具的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等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辦理用地報批手續。建設項目用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或徵收農村集體土地的,項目單位應按報批規定提供地質、礦產、林業、勞動保障部門審查意見等報批材料。資料備齊後,由國土房管部門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由國土房管部門擬訂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和房屋徵收方案,報市(縣級市)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5.環境影響評價。
實行審批制、核准制的項目,項目單位在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辦理用地預審時,可同時向環保部門申報環境影響報告文件;屬於鐵路、交通等建設項目,經有審批權的環保部門同意,可以在初步設計完成前申報環境影響報告文件。
實行備案制的項目,項目單位可在建設項目開工前向環保部門申報環境影響報告文件。
6.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項目單位持項目批准(或核准、備案)文件和用地預審意見向規劃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規劃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提供規劃條件。
7.實施土地或房屋徵收。
建設項目用地經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國土房管部門依法發布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或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公告;涉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依法核發房屋徵收決定並予以公告。項目單位應協助國土房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或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以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辦結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手續。
8.供應建設用地。
項目單位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辦理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手續,依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領取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和建設用地批准書。
9.辦理土地登記。
項目單位憑建設用地批准書和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依法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
(二)通過協議出讓方式取得非政府儲備用地的辦理程序。
1.項目立項。
按照通過劃撥方式取得非政府儲備用地辦理程序第1點的規定辦理。
2.申請規劃條件。
項目單位持項目批准(或核准、備案)文件向規劃部門申請規劃條件。
規劃部門出具規劃紅線並提供規劃條件。
3.用地預審。
使用新增建設用地的,按照通過劃撥方式取得非政府儲備用地辦理程序第3點的規定辦理。
4.協議出讓預公告。
由項目單位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協議出讓預公告。預公告期間同一地塊有2個或2個以上意向用地單位的,意向地塊納入政府儲備後按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公開出讓;只有1個意向用地單位的,按下列程序辦理。
5.用地報批。
按照通過劃撥方式取得非政府儲備用地辦理程序第4點的規定辦理。
6.環境影響評價。
按照通過劃撥方式取得非政府儲備用地辦理程序第5點的規定辦理。
7.實施土地或房屋徵收。
按照通過劃撥方式取得非政府儲備用地辦理程序第7點的規定實施。
8.供應建設用地。
項目單位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辦理國有建設用地協議出讓有償使用手續;受讓單位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約定支付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用,依照有關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9.辦理土地登記和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受讓單位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及出讓金等有償使用費用支付憑證,依法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受讓單位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及項目批准(或核准、備案)文件向規劃部門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10.申領建設用地批准書。
受讓單位憑國有土地使用證、項目批准(或核准、備案)文件以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向國土房管部門申領建設用地批准書。
(三)儲備用地的辦理程序。
儲備用地是土地供應前需由土地儲備機構統一實施土地和房屋徵收或收購的用地。具體辦理程序如下:
1.制定年度儲備用地計劃。
儲備機構會同規劃部門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可行性分析和各區對儲備計劃的意見等擬訂儲備用地年度計劃,提交市國土資源管理聯席會議審定。需要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委託具備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級資質的單位開展評估工作,最終確定儲備計劃。
2.確定儲備用地范圍。
儲備機構根據儲備計劃向規劃部門提出儲備意向,規劃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允許儲備的用地范圍、面積、用地性質、界址坐標等。
儲備機構根據規劃部門提供的儲備用地范圍、界址坐標到國土房管部門核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情況,經規劃部門確定儲備范圍後,徵求環保部門的意見。
3.用地報批。
儲備機構持規劃部門確定的儲備用地的界址坐標和土地測繪機構出具的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辦理用地報批手續。儲備用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或徵收農村集體土地的,應按報批規定提供地質、礦產、林業、勞動保障部門審查意見等報批材料。資料備齊後,由國土房管部門擬訂用地報批方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由國土房管部門擬訂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和房屋徵收方案,報市(縣級市)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4.實施土地或房屋徵收或收購。
儲備用地經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國土房管部門依法發布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或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公告;涉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依法核發房屋徵收決定並予以公告。儲備機構應協助國土房管部門依法實施集體土地徵收,或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以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後,領取建設用地結案書。
根據土地儲備計劃協商收購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儲備機構與原國有土地使用權人和房屋所有權人簽訂收購合同並予以補償後,向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原國有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手續,領取建設用地結案書。
5.辦理土地登記。
儲備機構可根據需要,憑建設用地結案書等資料依法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
(四)儲備用地的供應程序。
1.取得地塊供應條件。
結合產業用地指南,儲備機構向規劃部門申請儲備用地的規劃條件。規劃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供儲備用地的分割意見、各供應地塊的界址坐標、用地性質、開發強度等規劃條件,作為土地供應的必備條件。
2.以劃撥方式供應土地的程序。
(1)項目立項和環境影響評價。
按照通過劃撥方式取得非政府儲備用地辦理程序第1、5點的規定辦理。
(2)申請使用儲備用地。
項目單位持項目批准(或核准、備案)文件向國土房管部門提出使用儲備用地申請。
(3)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項目單位憑批准(或核准、備案)文件和國土房管部門出具的准許使用儲備用地的意見向規劃部門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供應建設用地。
項目單位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辦理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手續;國土房管部門擬訂供地方案,報市(縣級市)人民政府批准;供地方案經批准後,項目單位依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領取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和建設用地批准書。
(5)辦理土地登記。
項目單位憑建設用地批准書和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依法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
3.以協議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供應土地的程序。
(1)項目立項和環境影響評價。
按照通過劃撥方式取得非政府儲備用地辦理程序第1、5點的規定辦理。
(2)供應建設用地。
項目單位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辦理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手續,國土房管部門向社會發布出讓預公告。
預公告期間同一地塊只有1個意向用地單位的,意向用地單位與國土房管部門以協議出讓方式簽訂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合同;有2個或2個以上意向用地單位的,國土房管部門按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公開出讓。受讓單位按合同約定支付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用,依照有關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3)辦理土地登記和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項目單位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用支付憑證,依法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項目單位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及項目批准(或核准、備案)文件,向規劃部門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申領建設用地批准書。
項目單位憑國有土地使用證、項目批准(或核准、備案)文件以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向國土房管部門申領建設用地批准書。
4.以公開出讓方式供應土地的程序。
商業、旅遊、娛樂、寫字樓、賓館、商品住宅、工業、倉儲等用地,按有關規定必須通過公開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用地單位在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成交確認後,按以下程序辦理用地手續:
(1)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
用地單位與國土房管部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按合同約定支付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用,依照有關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2)辦理土地登記。
用地單位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用支付憑證,依法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
(3)項目立項。
用地單位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辦理項目核准或備案手續。
(4)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用地單位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和項目核准或備案文件,向規劃部門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申領建設用地批准書。
用地單位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用支付憑證、項目核准或備案文件以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向國土房管部門申領建設用地批准書。
四、集體建設用地辦理程序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農村村民申請使用本集體所有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辦理程序如下:
(一)村民住宅用地的辦理程序。
1.提出建房申請。
農村村民每年一次性向所屬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會議討論同意,由村民委員會在村內將申請建房村民的現居住情況及申請建房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日。
建設農民公寓式住宅的,由農村村民與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農村村民建房協議。
2.審核建房申請。
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將申請建房村民的現居住情況及公示情況、農村村民建房協議送鎮、街國土資源管理所審查後,報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
3.確定年度村民住宅用地范圍。
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審核村提出的建房申請,並核定建房申請人名單送區(縣級市)規劃、國土房管部門備案。經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同意後,由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向區(縣級市)規劃部門申請村民住宅用地,由區(縣級市)規劃部門根據村莊住宅規劃,出具擬用地的規劃意見。
4.用地預審。
使用新增建設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持規劃部門核定的用地紅線、界址坐標向區(縣級市)國土房管部門申請用地預審,由區(縣級市)國土房管部門出具預審意見。
5.用地報批。
村民住宅用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按報批規定,持規劃部門提供的用地紅線、土地測繪機構出具的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和地質、礦產、林業等相關職能部門審查意見,向區(縣級市)國土房管部門申請辦理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由國土房管部門擬訂農用地轉用報批方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本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村民住宅的,由市(縣級市)國土房管部門報當地人民政府批准。
用地報批經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並繳納有關稅費後,由市(縣級市)國土房管部門向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出具用地批復意見。
6.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持用地批復意見向規劃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
位於城市、鎮規劃區內的,由規劃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位於村莊規劃區內的,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其中,建設農民公寓式住宅的,規劃部門向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農民非公寓式住宅的,規劃部門根據村莊住宅規劃分割宅基地,並根據建房申請人的備案名單向申請建房的村民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7.申領建設用地批准書。
建設農民公寓式住宅的,由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持規劃部門核發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向國土房管部門申領建設用地批准書。
建設農民非公寓式住宅的,由申請建房的村民持規劃部門核發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向區(縣級市)國土房管部門申領建設用地批准書。
8.辦理權屬登記。
建設農民公寓式住宅的,由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持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准書、農村村民建房協議依法向區(縣級市)國土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或集體土地房產證。
建設農民非公寓式住宅的,由申請建房的村民持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准書依法向區(縣級市)國土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或集體土地房產證。
(二)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的辦理程序。
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含鎮改街、村改居後的轉制社區集體經濟組織)申請使用本村土地興建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的,按以下程序辦理:
1.項目立項。
項目單位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辦理建設項目審批(或核准、備案)手續。
2.申請規劃條件。
項目單位持項目批准(或核准、備案)文件,向規劃部門申請規劃選址。屬於征地留用地的項目,項目單位可按規定持留用地指標核定書直接向規劃部門申請規劃選址。
規劃部門出具規劃紅線並提供規劃條件。
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未經規劃、國土房管等部門依法審批的本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興辦非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項目,經批准補辦手續,有留用地指標未兌現的,應首先核減留用地指標。
3.用地預審。
使用新增建設用地的,項目單位持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規劃意見等文件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由國土房管部門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4.用地報批。
項目單位持建設項目有關批准文件、土地測繪機構出具的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等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辦理用地報批手續。建設項目用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項目單位應按報批規定提供地質、礦產、林業部門審查意見等報批材料。資料備齊後,由國土房管部門擬訂用地報批方案和用地供應意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建設項目用地涉及使用本村集體建設用地的,由市(縣級市)國土房管部門擬訂用地供應意見報當地人民政府批准。
5.環境影響評價。
實行審批制、核准制的項目,項目單位在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辦理用地預審時,可同時向環保部門申報環境影響報告文件;實行備案制的項目,項目單位可在建設項目開工前向環保部門申報環境影響報告文件。
6.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項目單位持項目批准(或核准、備案)文件和用地預審意見向規劃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位於城市、鎮規劃區內的,由規劃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位於村莊規劃區內的,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7.申領建設用地批准書。
由項目單位持用地批復意見、規劃許可文件、有關稅費繳納憑證,向國土房管部門申領建設用地批准書。
8.辦理土地登記。
項目單位憑建設用地批准書依法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或集體土地房產證。
五、自有國有建設用地再利用辦理程序
在已取得合法權屬的個人住宅用地范圍內申請新建、擴建、改建的,按相關規劃管理辦法執行。除此之外,使用本單位自有的國有建設用地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可以自行進行新建、擴建、改建的,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項目立項。
項目單位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辦理建設項目審批(或核准、備案)手續。
(二)申請規劃條件。
用地單位憑本單位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國有土地房產證,向規劃部門申請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用地范圍及規劃條件。
(三)申領建設用地批准書。
用地單位憑本單位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國有土地房產證和規劃條件,向市(縣級市)國土房管部門申領建設用地批准書。
使用本單位的劃撥用地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由市(縣級市)國土房管部門完善劃撥手續, 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按有關規定需補辦土地出讓手續的,由用地單位與市(縣級市)國土房管部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 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使用本單位的出讓用地新建、擴建、改建的,由用地單位與市(縣級市)國土房管部門根據新的規劃條件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變更協議。市(縣級市)國土房管部門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四)辦理土地使用權或房地產權變更登記。
用地單位憑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依法向國土房管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或房地產權屬變更登記。
六、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依法在土地二級市場取得國有或集體建設用地後實施建設的,參照自有國有建設用地再利用的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七、本規則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印發〈廣州市申請使用建設用地規則〉的通知》(穗府〔2003〕16號)同時廢止。市政府已發布的相關規定與本規則不一致的,以本規則為准。
㈨ 請問外地乳腺癌患者在廣州動手術,新農村合作醫療能有幾成報銷怎樣報銷
醫療保險報銷,需要到當地醫療管理中心或指定醫療機構醫保結帳窗口報銷。
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醫保卡,原始發票,用葯清單,病歷本等其它材料。
醫療保險的報銷是按比例進行的,一般在70%左右浮動。其報銷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檢查和用葯情況,醫療等級等因素有關。舉個例子就比較清晰了,A類葯品可以享受全報,C類就需要全部自負費用,而B類報80%,自負20%的比例。
某人用掉醫葯費總計9000元,而報銷公式是這樣的:(9000-500《起付線》-自費葯)*70%,如果說自費葯占據很大比例,其報銷下來是沒有多少金額的。
另外需要到指定醫療機構就醫和體檢,這點很重要。
不知道你這個「外地」是哪裡,是否享受廣州社保,你去本地辦理新農合的部門打聽下問下具體情況。。
㈩ 大家好。請問我是廣西人。在廣州看病,用新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能報銷多少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異地報銷比例、范圍
1.報銷范圍:符合新農合規定的報銷范圍,哪怕是異地就醫時急診、門診和住院產生的費用,也都可以申請報銷。
2.報銷比例:
(一)門診報銷
(1)普通門診報銷比例50%,每人每年報銷封頂80元;
(2)門診觀察每日最多可報銷30元,每年最多可報銷1000元;
(3)門診大病報銷比例50%,肝硬化、腦血栓及腦溢血後遺症、類風濕性關節炎(活動期)、股骨頭壞死、合並並發症的高血壓、糖尿病、肺心病、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器官或組織移植抗排異治療、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症、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患者每人每年報銷封頂線1萬元;惡性腫瘤、尿毒症、血友病患者每人每年報銷封頂線3萬元。
(二)住院報銷
(1)鄉鎮級(一級)住院報銷起付線200元,報銷比例85%。
(2)縣級(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500元,報銷比例70%。
(3)市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700元,報銷比例55%。
(4)省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1000元,報銷比例50%。
(5)經縣級新農合管理機構同意轉診備案,並在縣域外除市級、省級定點的醫療機構住院的,統一報銷起付線1000元,報銷比例40%,保底報銷比例20%。
(6)基本葯物目錄內葯品、中葯飲片及中醫針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葯物非手術療法補償比例在原報銷比例基礎上提高10%。德州市市級、縣級中醫院、婦幼保健院起付線降低200元,補償比例在原報銷比例基礎上提高5%。
(7)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耐多葯肺結核、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齶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等20種重大疾病在市、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費用新農合報銷比例70%。
(8)自身原因導致的意外傷害,除《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診療項目目錄》規定不予報銷的情形項目外,統一住院報銷起付線1000元,報銷比例執行分段原則,參合人員在16周歲(含16周歲)至60周歲之間的,報銷比例20%;低於16周歲、高於60周歲(含60周歲)的,報銷比例30%。
(9)參合孕產婦住院自然分娩、剖宮產統一實行定額補償,自然分娩補償500元,剖宮產補償1000元。
(10)參合人員在同一參合周期、同一醫療機構多次住院的,首次扣除起付線,再次住院起扣除起付線的50%。
參合農民每人每年門診、住院累計報銷封頂線20萬元。
(三)大病報銷
國家確定的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耐多葯肺結核、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齶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等20類重大疾病醫療費用經新農合報銷後,剩餘合規費用8000元以下部分報銷17%,超過8000元以上部分報銷73%,個人最高年補償限額20萬元。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異地報銷流程
1. 填寫《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工作、居住人員情況申報表》並蓋章;
2. 將填寫好的《申請表》拿到社保機構審核;
3. 審核通過後,可直接憑借醫保卡在聯網醫療機構、葯店刷卡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