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市將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村莊規劃有何亮點
匯聚全社會力量,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為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鄉村振興戰略總體要求和《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扎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專項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京辦發〔2018〕5號)的相關要求,北京市將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村莊規劃工作,目前已有71個村開展了村莊規劃編制工作。
目前,徵集工作暫告一段落,市規劃國土委將與相關管理部門共建鄉村設計人才平台,充分發揮北京設計資源優勢,讓設計師在美麗鄉村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貳』 北京市朝陽區西店二期新農村改造政策 原地蓋樓村民自己掏錢現有的宅基地面積要回縮15%,
回縮的15%屬於公共通道,對方也是不能佔用的,屬於村規民約的范圍,也可以理解成我國物權法里的相鄰權的行使(滴水、採光等)。
『叄』 誰能幫忙區分下北京的新農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
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相比,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保障對象、參保自願與否、繳費標準是否具有彈性、主要籌資方等四個方面存在不同之處。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這兩種制度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相同的地方是出於社會保障的普遍原則,都強調「保基本、廣覆蓋」,不同的地方是新農保根據農村的發展實際和農民的現實特點來設計制度。
首先,保障對象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保證城鎮就業群體;而新農保保障的是農村居民群體。其次,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強制實施的,是僱主、用人單位包括勞動者個人都必須按照規定繳費的;而新農保強調的是自願原則,是農民自願參加的,這也是根據農村現階段實際,由政府加以引導,但是不搞強迫命令。
再次,新農保政策中「有彈性」,這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沒有的。在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有規定的繳費比例、規定的領取資格、規定的支付標准,總體來講是沒有太大的彈性的。而新農保里有一條原則叫做「有彈性」,比如設計的繳費標准從100元到200元、300元、400元、500元。農民可以根據自己的收入水平進行選擇,同時允許地方增設繳費標准,可以向上增設,也可以向下增設,這就是為了適應各地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農民收入水平差異相對較大的實際情況,不搞「一刀切」。
最後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籌資結構是不同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主要籌資方是用人單位,雖然個人也繳費,但用人單位繳的是主要部分。而新農保的主要供款方是政府,政府給了現在的老年人基礎養老金,同時對中青年的繳費也予以補助。
要強調的是,農村養老保險必須要有政府補貼。
沒有政府補貼的農村養老保險最後演變為農民的自我儲蓄,這既難以充分調動農民的參保積極性,也只能維持很低的領取水平,因而也就很難持續下去。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老農保最大的不同就是三方籌資結構,其中政府補貼佔了非常重要的位置。這首先體現在對老年人發放基礎養老金上,標準是每人每月55元。在此基礎上,可以由地方財政支出,提高標准,到每人每月60元、65元、70元。
此外,對於集體補助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不僅僅局限於集體經濟,國家還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關於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定您參考以下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http://www.bjld.gov.cn/zxzx/zxzc/t20070301_402243379.htm
『肆』 北京新農村建設 佔地
關於新農村建設徵用土地的規定,希望能幫到你:
2.1 《憲法》精神
按照新修訂的《憲法》,我國的征地制度包括徵用和徵收。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徵用或徵收農民集體土地,並給予合理補償。徵用是在緊急情況下,國家強制性使用農民集體土地,並給予適當補償。徵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結束後應及時恢復土地使用條件並退還原土地所有者。無論是徵收還是徵用農民集體土地,都應當嚴格用於不以盈利為目的、為社會公眾服務、效益為社會共享的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以及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大經濟發展項目。
2.2 我國目前村鎮建設用地狀況
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專家徐雪林日前指出,目前我國村鎮建設用地總量是城市建設用地總量的4.6倍,且用地布局散亂、分散無序,粗放利用現象嚴重。
徐雪林說,目前,我國農村居民點用地高達16.4萬平方公里,接近於河南省的總面積,人均用地185平方米,遠遠超過國家標准。因此,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集鎮村莊發展規劃,對農村利用不充分的建設用地進行綜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對進一步緩解城鄉建設用地供需矛盾意義重大。
2.3 建立集體土地征購制度
非公益性項目用地不能啟動國家征地權,對於那些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農村建設規劃的經營性項目用地,就有必要建立征購制度。所謂征購,就是土地征購主體受權,在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的范圍內,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等價有償的原則,以市場價格給農民補償,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變更為國有土地。
征購的范圍,主要是農村規劃范圍內的非公益性項目用地。條件成熟的地區,可以結合撤鄉設鎮、撤銷鄉村建制和「農轉非」工作,將該地區的土地全部征購。如果該地區的全部土地由於徵收、征購變為國有,或可稱之為土地的「國有化」。這種「國有化」應完全是農民自願的,不能帶有任何強制性。撤銷鄉村建制的地方,原來的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成立集體資產的管理機構,例如改組為農工商集團,負責集體資產的經營,包括土地收益的管理和分配。原有的村委會等村民自治組織則可以改組為街道辦事處。
征購的主體應為城市政府,具體可由當地土地儲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實施。政府土地儲備機構征購農村集體土地需要巨量的資金,資金來源可以通過投融資體制創新來解決。除了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外,可以考慮發行土地債券和信託基金。應允許農民購買債券和信託基金來參與土地一級開發和城鎮基礎設施建設。
2.4 建立農村集體土地一級市場
公益性項目用地國家可以採用徵收手段,非公益性用地可以採用征購方式,那麼還有一些非公益性的項目用地,如商業、旅遊、娛樂、金融等經營性用地,農民集體不願被征購怎麼辦呢?因此就有必要建立一個農村集體土地一級市場。實際上,小城鎮一直存在著農村集體土地私下出讓、出租的現象,這種非法的、地下的市場可稱之為黑色、灰色或隱形的農村土地市場。
現行的土地市場模式是土地徵收+國有土地一級市場。農村集體土地沒有一級市場,農民集體不能將自己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用地單位。項目用地只能先由國家徵收為國有,再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租賃給用地單位。這種徵收+國有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體制,給一些不法分子尋租創造了可乘之機。
因此,必須打破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的體制,建立與國有土地一級市場相對應的集體土地一級市場,形成「城鄉統一的土地一級市場」。在市場中的土地權利主體不僅可以是國家,也可以是農民集體。所謂「城鄉統一」,就是要消除城鄉壁壘,城鎮和農村的經營性用地,一律進入土地市場公開交易。「統一的市場」,主要是指交易政策法規一致、交易程序一致、交易信息互通,而不是說只有一個有形市場。相反,小城鎮建設中涉及的農村集體土地由於地域廣闊、區域分散、位置不動、區域經濟的差異,交易地塊小等特性,適宜建立區域分市場。目前各大城市都設有「土地交易市場」,主要從事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可以考慮在適當的時機,在城市的遠郊區縣設立土地交易分市場,作為農村集體土地交易的主要平台。
農民集體和農戶除了可以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非農建設用地范圍內,按照城鎮建設規劃規定的用途,通過土地交易市場出讓土地使用權之外,還可以以土地使用權入股、租賃等方式參與經營性建設項目的合作開發,也可以由農民自行開發經營。
2.5產權確認的問題
無論是征地制度改革,還是產權交易制度改革、建立集體土地市場,其前提條件首先是要完善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明確集體土地產權代表。為此,需核發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明確集體土地所有者代表、土地使用者,保護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權益;二是量化土地資產,將土地資產量化到每一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真正體現農民個人的土地產權份額;三是明確農民住房的私有產權,頒發房屋產權證,顯化農民對自己宅基地及住宅的財產處置權利和收益分配權利。
『伍』 北京的新農村建設有什麼具體內容嗎尤其是基礎設施方面首都之窗的網站還停留在2011年的信息……
如今20多個省份都在開始實施了,2013年5月份的樣子估計在調查民願了吧 大概年底開工 叢一些距離內城市比較容近的地方先實施 具體內容簡要:拆老房子,回收土地,建立萬人庄群居,建立合作醫療社。不要以為的認為拆了房屋,收了良田,就會補償一大筆錢,哎,補償那點錢還不夠買安置房,很多地區要農民倒貼幾萬到十幾萬買安置房!!! 有點成了房奴的感覺,羊毛出在羊身上,以後沒有土地了,農民怎麼生活?說的是3個月建新房,開放商層層包工三個月建成的房子那質量 有些擔憂 而且必須住他們那聚集在一起的安置房(不然自己出錢建,幹部規劃范圍)這個問題值得思考 還有有的農民不願意搬遷的 發生了一些悲劇 我也不在這多說 電視上網路上只看得到「新農村」好的一面,因為負面影響一直被壓制,我們村也開始實行了
『陸』 北京新農村建設5+3工程是什麼
為北京市新農村「五項基礎設施」和「三起來」工程。
為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改善農村的生產生活條件,北京市將加快改善郊區農村基礎設施條件,實施村莊街坊路硬化和兩側綠化、供水老化管網改造和一戶一表、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廁所改造等「五項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在原來試點推進的基礎上迅速全面推開,將原計劃4年完成的工程調整為2年完成。
「三起來」工程為讓農村「亮起來」、讓農民「暖起來」、讓農業資源「循環起來」,工程實施三年來取得了明顯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各相關部門要堅持和完善已建立起來的「部門聯動、政策集成、資金聚焦、資源整合」機制,充分發揮農民主體地位作用,充分調動農民積極性,切實履行職責,加大投入,共同推進「三起來」工程建設。
(6)北京的新農村擴展閱讀:
北京新農村建設的相關要求規定:
1、要遵循建設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的要求,不斷創新領導體制、工作機制,堅持高標准規劃、高起點建設、高水平配套。
2、加大投入力度,優化投入方向,有序引導社會資本注入,優先實施外部聯絡系統,優先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優先抓好公共服務配套,優先促進產業發展,優先開發近期功能區域,努力促進新城建設扎實推進。
『柒』 北京懷柔新農村改造都有哪些村
我知道有一個是 楊宋耿辛庄
『捌』 北京市村官政策
大學生村官稱職可轉北京公務員
北京市人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透露,全國大學生皆可來京郊農村工作,三年合格可解決北京戶口
「十一五」期間,北京「新農村」居民將能在家附近享受和城裡水平相當的公共服務,同時,今年起,全國大學畢業生都可自願報名給北京村官當助理,連續3年工作合格可以轉為公務員。
昨天,北京市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召開第二次新聞發布會,市發改委、市規劃委、市農委、市衛生局負責人和順義、懷柔兩區區長共同向公眾介紹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規劃。
北京市發改委承諾,在「十一五」期間,政府將把超過一半的固定資產投資放在郊區縣,估計投資總量達到600億,主要用於改善農村的交通路網,農民飲水、洗澡、如廁條件,垃圾處理、生態環境和農民享受的教育和醫療水平。
北京市農委副主任張鳳福介紹,為向「新農村」建設吸引人才,目前,北京市人事局已招募一批大學生志願者到郊區縣任職。今年,吸引大學生到農村工作的政策進一步延伸。
張鳳福說,今後,無論是北京本市還是外地的大學生,通過自願報名,選上了,到農村基層給村官當助理,就可以按照公務員待遇享受每月2500-3000元的工資;工作滿3年村裡考核合格,北京市將予以他們公務員身份。
「如果認為這個『村官』的舞台太小」,張鳳福說,「村官」工作滿3年後還可以自由擇業。
另外,張鳳福表示,外地大學畢業生在北京當「村官」合格,相關部門可為其解決北京市戶口。北京爭取在未來3年裡實現3987個行政村村村都有大學生當村長助理。
據日前公布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工作的目標和方案》,今年北京市將招聘2000名大學生「村官」,正式招聘工作將於今年2月全面啟動,到京郊農村工作的大學畢業生爭取在3年內達到8000名。
『玖』 北京新農村建設 房子能買嗎
這就是小產權房麻,哪怕產權有所謂的70年,要是產證不是國家頒的而是村上鄉上一律都是,便宜是便宜,以後怎麼樣沒保障,樓主要三思。
『拾』 北京新農村合作醫療報銷
不知是哪個區的,但差別不會太大,給《順義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細則》供參考:
順義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細則
為繼續推進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提升農村居民整體健康水平,推動城鄉統籌協調發展,促進和諧新順義和更高水平小康社會建設,依據《北京市衛生局關於推進2009年本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工作的意見》(京衛農字〔2008〕21號)和《順義區關於調整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適用范圍
(一)具有我區農業戶口的居民;父母為農業戶口本人為非農業戶口的在校學生及學齡前兒童;庫區移民中未享受政府任何醫療保障的非農業戶口人員;婚嫁我區未享受政府任何醫療保障的外埠人員。
(二)按財政年度計算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時間,年度參加,當年受益。
二、參加登記
農村居民以家庭為單位自願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員實行屬地管理,由戶口所在地村委會辦理經辦手續,婚嫁我區的外埠人員隨配偶在其戶口所在地村委會辦理經辦手續。
三、資金來源
(一)2009年,市財政補助標准每人每年140元;區財政補助標准每人每年130元;鎮財政補助標准每人每年85元。2010年,依據有關規定分別增加相應補助標准。
(二)村集體按人年5元標准給予資金支持。市、區農委確定的經濟困難村,其村集體支持資金,由區、鎮財政代為繳納,分別承擔所需支持資金的50%。
(三)2009年參合人員每人繳費60元。庫區移民中非農業戶口人員其鎮、村支持資金原則上由本人支付,每人繳費150元。婚嫁我區的外埠人員其鎮、村支持資金由本人支付,每人繳費150元。
(四)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優撫人員的個人出資,由區財政代為繳納。
四、風險金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按照10%的系數提取風險金,在基本統籌資金出現超支時使用。
五、就醫范圍
(一)區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包括,區衛生系統所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66055部隊醫院、精神病院、法醫醫院、京順醫院、北京杏園金方國醫醫院;市域內三級甲等綜合醫療機構17家、三級甲等專科醫療機構15家、三級甲等中醫醫療機構5家(見附件1)。
(二)因病情需要,轉至定點三級甲等綜合醫療機構治療的,須經定點二級醫療機構開具轉診、轉院證明。因特殊原因來不及辦理手續而在區外公立醫療機構就醫的,須從住院之日起兩周內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報告並補辦相關手續,在度過危險期(原則上不超過2周)後及時轉入本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三)按照小病在社區,大病去醫院的原則,堅持就近就醫。
六、費用報銷
(一)報銷原則。
就醫報銷實行普通門診報銷和住院報銷。普通門診報銷資金用於參合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醫葯費用的報銷;住院報銷資金用於參合人員住院和特殊病門診治療醫葯費用的報銷。
特殊病門診指惡性腫瘤放化療、腎透析、肝腎移植後服用抗排異葯物、兒童再生障礙性貧血及血友病。
醫葯費報銷實行就診醫院級別不同,報銷比例不同。
參合人員在保障年度內住院或因特殊病門診治療的醫葯費用累計計算,核准費用分段設比例、累加支付。
參合學生兒童醫葯費報銷,按照《北京市衛生局關於調整2008年農村學生兒童醫療保障補償政策的通知》(京衛農字〔2008〕2號)和《北京市衛生局關於推進2009年本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工作的意見》(京衛農字〔2008〕2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銷周期。
普通門診醫葯費每月報銷一次;住院和特殊病門診醫葯費每半月報銷一次,封頂即報。
(三)報銷程序。
在規定報銷時間內,參合患者或家屬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及報銷憑證交至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組將本轄區需報銷的全部憑證報至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所,經管理所審核、錄入報銷系統、核定報銷金額後,報至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
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復核後報區財政局,區財政局將報銷金撥付至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所以安全、簡潔、方便、適宜的形式,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組或直接將報銷資金送達報銷人員,並逐級簽字備案。
(四)報銷標准。
1、普通門診核准醫葯費一級醫院報銷50%,二級、三級醫院報銷35%,區中醫醫院報銷40%,實報資金封頂2500元。
2、住院和特殊病門診核准醫葯費報銷,一級、二級醫院0起付,三級醫院起付線1000元。實報資金封頂18萬元。
定點二級醫療機構的住院和特殊病門診核准醫葯費報銷0至2萬元,報銷65%;2萬元以上至5萬元,報銷70%;5萬元以上,報銷75%。
3、在定點一級醫療機構住院和特殊病門診治療,其醫葯費報銷70%。
4、在定點三級醫療機構的住院和特殊病門診醫葯費報銷,每段報銷比例較定點二級醫療機構降低10個百分點。
5、患者急診搶救留觀後轉入住院治療的,其住院前七日內的留觀費用,與住院費用一並報銷。
6、患者急診搶救留觀過程中死亡,其死亡前七日內的留觀費用按住院報銷。
7、未參加北京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的農業戶口在校學生及學齡前兒童,其住院和特殊病門診核准醫葯費用報銷,一級、二級醫院0起付,三級醫院起付線650元,起付線以上部分報銷70%。
8、2004年至今連續參合且2009年之前未報銷過住院和特殊病門診醫葯費的人員,其2009年度住院和特殊病門診醫葯費報銷每段提高5個百分點。
(五)報銷憑證。
1、普通門診醫葯費報銷,須提供北京市門診收費專用收據、門診處方、費用清單。
2、住院報銷,須提供北京市住院收費專用收據、項目明細、費用清單、診斷證明;特殊病門診醫葯費報銷,須提供北京市門診收費專用收據、門診處方、費用清單及相應診斷證明。
3、定點三級綜合醫療機構住院和特殊病門診醫葯費報銷,須同時提供定點二級醫療機構開具的轉診、轉院證明。
4、參加商業醫療保險人員的醫葯費報銷,除提供上述報銷憑證復印件外,同時提供保險公司出具的理賠分割單。
5、其餘參合人員報銷均需提供未經其他醫療保險減免的醫葯費原始憑證。
(六)不列入報銷范圍的費用:
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費用;
未履行轉院手續,越級到定點三級綜合醫療機構就診的費用;
自殺、自殘、酗酒等的治療費用;
不孕、不育、孕檢、分娩、計生手術等發生的費用、
動物傷害、接種疫苗、體檢、美容、整形等發生的費用;
打架、斗毆、吸毒等各種違法行為發生的醫療費用;
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等責任事故的醫療費用;
法定職業病的治療費用;
在境外及港、澳、台的治療費用;
其他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應當由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
(七)報銷項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項目參照《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目錄》執行。
(八)葯品價格。定點醫療機構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加人員提供葯品的價格,按照市招標葯品價格執行。
七、免「四費」范圍
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站就醫免收掛號費、診療費、出診費、穿刺費(注射、輸液)。
八、終結報銷
年度內報銷單據上交時間截止至次年1月10日。12月31日前不能出院的,由其所住院醫療機構出具本年度結算清單。凡逾期不交的單據,視為自動放棄報銷資格。
九、組織領導
(一)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制定和調整、工作的組織和協調、情況的檢查和考核。
(二)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收支情況和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
(三)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收繳、使用,報銷憑證的審核結算、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鎮級經辦機構的業務培訓和工作考核、政策調研。
(四)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委員會負責本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工作的組織動員,參合資金的收取上繳,報銷政策的宣傳普及,醫葯費用報銷核算,報銷資金領取下發,村級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和工作考核。
(五)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組負責本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資金的收取上繳、報銷政策宣傳、報銷憑證收取、報銷資金送達以及報銷情況公示,其工作情況納入民主日村務公開。
(六)各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和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施,各有關部門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八)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遇到的問題,由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九)區電視台、廣播電台等宣傳媒體,設立專題欄目,宣傳制度政策和典型案例。採取適宜方式,發布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提供的資金收繳、運行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的相關信息。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製作並為鎮、村提供必要的宣傳材料。
十、本《實施細則》由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一、本《實施細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順義區人民政府於2007年12月10日印發的《順義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順義區調整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意見及其實施細則的通知》(順政發〔2007〕69號)及《順義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衛生局關於順義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細則補充意見的通知》(順政辦發〔2007〕77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