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農村商業銀行都是由農村信用社演變而來,當農村信用社的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等指標達到一定標准後,可申請轉為農村商業銀行。轉變後無法再享受農村信用社能享受的一些國家優惠政策。
農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農村商業銀行(Rural commercial bank) 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農商行與信用社相比:產權制度由合作制變為股份制,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結構更加合理,股東話語權增強;農商行的監管標准要比信用社高,有利於農商行穩健可持續發展;農商行服務理念和經營模式會發生大的改變,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模式將全面推進;同時,產品創新的力度將會更強。
(1)農村信用社聯社擴展閱讀:
農村信用社為入股社員服務,實行民主管理,社員一人一票的農村金融合作機構。
農村商業銀行的股本劃分為等額股份,同股同權、同股同利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機構。
在服務重點方面,主要為轄區內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但由於農村商業銀行是在經濟相對發達地區組建,農業比重較低,因此,在滿足「三農」需要的前提下,還需要兼顧城鄉經濟協調發展的目標。農村信用社的服務對象則更多地側重於農戶。
現今,農村信用社仍是農村金融系統的主體機構,經過金融體制改革後,一些省份已經完全轉化(例江蘇、安徽)或部分轉化(例浙江、廣東等)為農村商業銀行。
在招聘考試方面,基本都是由省聯社統一組織的,同一省內考試內容大致相同。
『貳』 農村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的區別在那裡啊
沒有區別~
更名以後叫做:「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叄』 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是什麼關系
沒有關系
農村商業銀行,簡稱:農商銀行(Rural commercial bank),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全國農村信用社資格股佔比已降到30%以下,已組建農村商業銀行約303家、農村合作銀行約210家,農村銀行機構資產總額佔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41.4%。
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開展的業務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3)農村信用社聯社擴展閱讀:
還有1424家農村信用社已經達到或基本達到農村商業銀行組建條件。通過改革,農村信用社治理模式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長期存在的內部人控制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機構自身已經形成了深入推進深層次體制機制改革的內生動力。
農民和農村的其他個人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經營是在民主選舉基礎上由社員指定人員管理經營,並對社員負責。其最高權利機構是社員代表大會,負責具體事務的管理和業務經營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
『肆』 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是什麼銀行屬於農行還是農村信用社
現在已經改稱農商行。不屬於農行,它的前身就是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伍』 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和農商銀行是一家銀行嗎
是的,我們這里的之前叫浙江農村信用社這個,後來去年統一改了名字叫農商銀行了。
『陸』 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就是農村商業銀行嗎
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不是農村商業銀行。
農村商業銀行,
是由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改制。
但相當部分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目前尚未改制。
『柒』 農村信用社縣級聯社和市區聯社的區別是什麼
1、大一統的農商行
這種結構目前只存在於直轄市,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等都是這一模式。在此模式下,大一統的農商行作為一家獨立法人,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這種模式下的農商行,與其他商業銀行沒有本質的差別,省聯社做為一個實體已經消失。
2、省聯社—縣級聯社二元體制
這是目前絕大多數地方農信系統所採用的模式。在此模式下,各縣級聯社作為獨立法人,共同出資成立省聯社,省聯社不作為經營實體,僅承擔管理、指導、協調、服務職能。這種模式下,縣級聯社在法律上獨立,但在經營、管理上均受到省聯社諸多掣肘。
3、雙頭管理模型
目前有兩個地區採取這種雙頭模型,一是廣東,深圳農商行不歸廣東聯社管轄,自行其是;一是天津,天津濱海農商銀行也不歸天津農商銀行管轄(盡管天津也是大一統沒有省聯社的),甚至濱海(2007)比天津農商(2010)成立的還早。但出現雙頭模型的深圳和濱海,不僅在當地,甚至在全國都有其獨特的政治經濟地位,是其他地區難以模仿的。
4、省聯社整體轉型農商行
唯一採用這一模式的是黃河農商銀行,前身為寧夏省聯社,2008年帶著直屬的銀川聯社轉型而來。黃河農商既是一個獨立法人實體,又通過控股的方式對下面19家縣級法人社承擔管理職能。簡單來說,黃河農商行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是農信系統改革不完善的典型。
上述四種結構中,應該說1最先進,2最落後,3是特例,4則不倫不類。對於第2種來說,根據地方政府利益程度,省聯社的強勢程度也有所不同。地方政府利益相對較少,則省聯社相對平和,主要是在科技、平台、後勤服務等方面提供支撐,對縣級聯社的干預較少;地方政府利益多,則省聯社強勢,不僅滿足於服務支撐,對縣級聯社的人、財、物、戰略方針乃至具體業務都會插一手。
農信系統改革,尤其是省聯社改革,已經喊了近十年,但至今沒有大的進展,唯一的試點黃河農商還搞成了四不像,說到底,還是地方利益擺不平。由於農信系統的歷史復雜,不僅省級地方政府有利益,各市、縣乃至鄉鎮都有自己的利益所在。直轄市之所以能取消省聯社做成大一統,因為直轄市層級高、區域小、市裡對下面區縣的控制力更強;其他省區的農信改革,沒有足夠龐大的資金支持(要能從各縣級聯社股東手中收購足夠多的股份),沒有足夠高層(起碼得是個省部級)的領導推動,想要取得進展,很難。
『捌』 農商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是一回事嗎
不是一回事。
兩者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
農村商業銀行是股份有限公司區域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是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地方金融機構。
2、發起人不同
農商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目前一般都是由有一定實力的企業發起成立。
而農村信用社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3、監管部門不同
商業銀行主要受銀監會監管,而信用社作為省聯社的發起人卻主要受省聯社監管。
4、管理方式不同
信用社實行社員民主管理。
農村商業銀行以股東大會作為最高管理機構。
5、經營模式不同
農村商業銀行作為一個整體,以整個銀行的盈利為目的,每個分行都會受到總行的直接管理。
而農村信用是在省聯的指導下獨立運營,每個農信社都是一個獨立法人,自負盈虧,省聯可以管理和知道信用社的發展,但是不能幹涉信用社的業務。
6、服務對象不同
信用社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它的服務對象主要是農民,主要服務區域在農村。
而農村商業銀行是一種區域性金融機構,它服務的對象比較廣,跟其他銀行機構是一樣的,客戶群體可以是農村,也可以是城市,可以使企業也可以是個人。
7、業務范圍不同
農村信用社一般主要服務本地,以縣級鄉鎮一級為主,而且信用社之間相互獨立,目前各省的信用社是獨立的,沒有任何關系,相當於各省的農村社是屬於獨立的金融機構銀行。
而農村商業銀行除了服務本地市場之外,還會根據市場的需求在外地開設分行,甚至是跨省開設分行。
信用社和農商行還是有一定的關聯性的,目前很多農村商業銀行都是從信用社發展改制而來,而且信用社發展一定的階段,符合一定的條件之後就可以改製成農村商業銀行。
目前已組建農村商業銀行約303家、農村合作銀行約210家,農村銀行機構資產總額佔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41.4%。另外,還有1424家農村信用社已經達到或基本達到農村商業銀行組建條件。
『玖』 農村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社聯社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在2005年縣級未搞統一法人之前,各個鄉鎮的農村信用合作社差不多都是單獨法人,縣級聯社也是單獨法人,2005年統一法人以後,一個縣只有一個法人,統一叫XX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即取消原來每個鄉鎮信用合作社的法人資格,所以現在農村信用合作社實際相當於國有商業銀行的分支行,農村信用聯社相當於總行或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