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果想舉報農村土地違法使用情況,舉報電話是多少
舉報農村土地違法使用情況,國土資源舉報電話:12336
一般而言,如果是違建違法佔地可以去國土部門舉報,如果是土地使用權的糾紛可以去法院起訴。
農村土地違法用地行為經常能看見,包括以他人名義審批進行宅基地建設,超面積建設房屋等,這些行為對農村的發展都有很大的影響,但是很多農民對此並沒有很清晰的認為導致農村土地違法用地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法律意識淡薄。農村群眾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依法用地的政策普遍知之甚少。許多人對違法佔地觸犯法律的後果認識不足,心存僥幸,認為大家都違建就法不責眾,只要既成事實就可以過關。
農民的客觀需求被忽視。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提高,更好的居住條件成為農民的重要追求,但許多地方農村建設規劃和宅基地審批管理嚴重滯後,不能適應農民住房審批管理要求。
土地執法沒有完全到位。有些執法主體對初始違法建築沒有採取果斷措施,只停留在表面制止或發制止通知書上,導致更多違法建築形成。還有一些地方政策執行偏差,讓不少人在違建征地拆遷中「發了財」,導致建設項目征地中違法搶搭搶建成風。
此外,對違法行為的打擊缺乏統一尺度和長效機制,農村建房還沒能做到「兩證一書」齊全,什麼樣的建築違法、什麼樣的建築不違法,在現實操作中仍然存在較大的彈性。
國土部門缺乏強制拆除權。對違法用地,國土部門沒有強制拆除權,需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到成套程序走完違法建築早已形成或已使用,造成後續執法難上加難。
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簡稱為農地。
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承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農村土地承包法用法律的形式對土地承包中涉及的重要問題作出規定,必將進一步穩定黨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政策,對於保障億萬農民的根本權益,促進農業發展,保持農村穩定,具有深遠意義。
❷ 農村耕地建房違法嗎該向那個部門舉報
農村違法建築,是指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農用地或者農村建設用地上進行建設,擅自動工興建的各種建築物。
對於農村違法建築,政府可以限期拆除。如拒不自行拆除,縣級以上政府可依法強制拆除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除。
《城鄉規劃法》(1)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土地管理法》(2)第八十三條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農村違規建房可向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舉報。《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3)第十一點指出,各地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動態巡查制度,切實加強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的日常監管,及時發現和制止各類土地違法行為。要強化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職能,充分發揮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在宅基地管理中的作用。積極探索防範土地違法行為的有效措施,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對嚴重違法行為,要公開曝光,用典型案例教育群眾。
引用資料
《城鄉規劃法》.
《土地管理法》.
《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
❸ 農村違章建築該向哪個部門舉報
1、可以向村委以及鄉鎮舉報。
2、可以向縣(區)的規劃局、城管局或國土局舉報。
❹ 農村佔用耕地違建怎樣投訴
「《城市規劃條例》第五十條規定:「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違反本條例的組織和個人,可以分別給予以下行政處罰:(一)對違反本條例規定侵佔土地的,應當責令其退出違章佔用的土地,或者吊銷其用地許可證,並可給予警告或者罰款。(二)對違反本條例規定進行建設的,責令停止違章建設行為,吊銷其建設許可證,或者責令其拆除違章的建築物、構築物,並可給予警告或者罰款。 」第五十一條又規定:「當事人對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給予的責令退出違章佔地、拆除違章建築物、吊銷許可證和罰款的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此處的違章建築的概念僅限於違反該規劃法律的行為,而非對違章建築的概念進行定義,當然這個規劃指的是城市規劃,而不是城鄉規劃,長期以來,我國實行城鄉二元結構,農村的規劃、治理缺位,沒有鄉村規劃法律法規。1982年2月13日國務院頒布了《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但這個條例是個粗放式條例,只有25條,盡管其中涉及到建房審批,但其出發點是從土地,而非房屋,在條例的第二十條,也涉及到未經審批建房的處罰情形,但其中僅規定要將土地歸還,但沒有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如何處分。當然最重要的問題,盡管有這樣的條例,實際並沒有真正建立起農村建房審批制度, 當時的農村建房都是在解決自住,根本就沒有審批,條例從頒布到廢止的時間,很短,只有四年的時間,基本上沒有實施。198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廢止了《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在該法的第四十五條規定「農村居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顯而易見,這條適用的非法佔用土地建設住宅這種情形,而並非涉及建房的審批,對建房如何審批,仍然沒有規定。筆者在辦理寧波地區的拆遷案件中發現,上世紀八十年代的農村建房根本不存在審批,真正的建房審批,城市規劃區范圍的農村是在九十年代初、中期,而在城市規劃范圍外的農村則更晚一些,而在我國的中西部地區,農村建房審批則更晚,甚至有很多農村,直至今天,建房仍無需審批,除非該區域即將列入徵收。既然不存在審批,沒有公權利的介入,就不應該存在所謂的「違章」,在2008年1月1日之前,我國的規劃法律主要還是圍繞城市規劃進行的,直至200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正式頒布實施,在這部法律中有專門的條款涉及對未經審批的建築進行處罰的規定,但這里的未經審批的建築是違法建築的概念,違反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而不再是所謂的「違章建築」。 「違章建築」一詞是個經常被提起的詞語,但何為違章建築,卻很難說清,沒有規范的法律文件進行闡述和定義。 「違章建築」一詞最早出現是在1980年4月的國務院《批准中央氣象局關於保護氣象台站觀測環境的通知》中明確:「凡事先未徵得氣象部門同意,在氣象台站附近進行建設而造成觀測環境破壞的,應按違章建築處理,情節嚴重者應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1981年8月國務院在《批轉水利部、國家城市建設總局關於城市防洪問題的報告的通知》:「必須嚴格禁止填堵行洪河道,強占江河灘地進行違章建築。」但這兩個文件都只是一個通知的方式,沒有對「違章建築」的概念進行闡述。
❺ 農村違法建房舉報了當地部門不管,應該怎麼辦
往當地部門的上級部門繼續舉報,看看他管不管
望採納 謝謝
❻ 在農村有人違章建房怎樣投訴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❼ 農村違建怎麼舉報
發現違建,可以先獲取關健證據,然後,可以行向主管部門城管局舉報,若不能得到重視,才採用網路媒體,也可以向中紀委網站直接舉報。
市民如果發現違建,可以撥打12319城建服務熱線舉報。
在收到舉報後,屬地城管部門在1~2天內就能查處有沒有違建,慢也就3~4天。城管部門對違建的辦案周期一般為45天。不過,接下來還需要把對違建的處理調查方案報知多個部門,並且徵求規劃部門的意見,才能進行拆除等事宜。
未經規劃、國土資源、城市管理部門審批的建築物、構築物,均屬違章建築,違反了《規劃法》、《城市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
❽ 舉報農村違建用什麼方式舉報最有效
直接向公安機關舉報即可。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規定:買賣版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權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
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如何舉報農村違法建房擴展閱讀:
舉報的相關要求規定:
1、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對信訪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嚴格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並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
2、信訪人反映的情況,提出的建議、意見,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或者對改進國家機關工作以及保護社會公共利益有貢獻的,由有關行政機關或者單位給予獎勵。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信訪工作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訪人的原則,確定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信訪工作機構)或者人員,具體負責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