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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建設政策法規

發布時間:2021-03-16 02:05:17

A. 2018年國家農村規劃政策

國家農村規劃政策:

1、根本任務放在大力發展農村生產力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經濟是基礎,必須大力發展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村生產力,最重要的是發展現代農業,重點是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核心是要增加農民收入。

2、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提出及初步探索1956年一屆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的《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奮斗目標,該章程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法規(參見《人民日報》1956年6月24日第5版)。這是中央領導人中最早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概念。

(1)新農村建設政策法規擴展閱讀

國家政策鼓勵創新農村金融

中央一號文件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據民信專家分析,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繼續聚焦農業領域,將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為主題,尤其是用較大篇幅要求加快農村金融創新。

「文件從優化產品產業結構、推進農業提質增效、推行綠色生產方式、增強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強化科技創新驅動、補齊農業農村短板、加大農村改革力度等六個方面共33個條款進行了闡述。」民信專家表示,文件鍾著重強調了農村金融創新及體系搭建,民信等金融信息服務創新平台發展迎來了政策利好。

文件指出:要加快農村金融創新,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利用互聯網技術,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小額存貸款、支付結算和保險等金融服務;強化激勵,確保三農貸款投放持續增長;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上市融資、發行債券、兼並重組;鼓勵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支持金融機構開展適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訂單融資和應收賬款融資業務;深入推進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探索開展大型農機具、農業生產設施抵押貸款業務;同時要嚴厲打擊農村非法集資和金融詐騙;積極推動農村金融立法。

網路-新農村建設政策

B. 新農村建設都有哪些規定

一、農村建設用地

建設用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二、建設用地規定

1、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可見,我國將集體建設用地分為鄉鎮企業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

2、只有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才能入市,而不是所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經營性建設用地,是指以純粹盈利為目的,進行相關建設的土地。

國有經營性建設用地包括「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由此可見,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方面,只有鄉鎮企業用地才符合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性質,在符合一定條件下,才能入市。

(2)新農村建設政策法規擴展閱讀:

《土地管理法》實施以來,各地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開展土地登記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對推進土地市場建設,維護土地權利人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受當時條件限制,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整體滯後,有的地區登記發證率還很低,已頒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大部分只確權登記到行政村農民集體一級,沒有確認到每一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民集體,這與中央要求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現實需求不相適應。

明晰集體土地財產權,加快推進這項工作的任務十分緊迫繁重。按照中央有關要求,到2012年底要把全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同時加快推進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確定了依法依規、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優先和全面覆蓋原則,即必須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推進;堅持將便民、利民、護民要求貫穿全過程,同時盡可能提高效率。

在中央有關文件總體要求下,允許各地根據自身條件,在滿足維護農民土地權益和管理需要前提下,進一步細化政策;對開展綜合整治和需要流轉的農村土地,優先進行登記發證,為整治和流轉提供條件。

盡快完成綜合改革實驗區、農村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地區、城鄉接合部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滿足改革發展和穩定需要。全面覆蓋原則即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應覆蓋到全部農村集體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 。

C. 關於新農村建設用地,國家有那些規定.

一、農村建設用地

建設用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二、建設用地規定

1、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可見,我國將集體建設用地分為鄉鎮企業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

2、只有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才能入市,而不是所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經營性建設用地,是指以純粹盈利為目的,進行相關建設的土地。

國有經營性建設用地包括「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由此可見,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方面,只有鄉鎮企業用地才符合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性質,在符合一定條件下,才能入市。

(3)新農村建設政策法規擴展閱讀:

《土地管理法》實施以來,各地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開展土地登記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對推進土地市場建設,維護土地權利人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受當時條件限制,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整體滯後,有的地區登記發證率還很低,已頒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大部分只確權登記到行政村農民集體一級,沒有確認到每一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民集體,這與中央要求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現實需求不相適應。

明晰集體土地財產權,加快推進這項工作的任務十分緊迫繁重。按照中央有關要求,到2012年底要把全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同時加快推進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確定了依法依規、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優先和全面覆蓋原則,即必須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推進;堅持將便民、利民、護民要求貫穿全過程,同時盡可能提高效率。

在中央有關文件總體要求下,允許各地根據自身條件,在滿足維護農民土地權益和管理需要前提下,進一步細化政策;對開展綜合整治和需要流轉的農村土地,優先進行登記發證,為整治和流轉提供條件。

盡快完成綜合改革實驗區、農村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地區、城鄉接合部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滿足改革發展和穩定需要。全面覆蓋原則即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應覆蓋到全部農村集體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 。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村建設用地

D. 什麼是農村政策法規

人們在農業和農村經濟活動中所發生的特定農業和農村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不僅是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和農業勞動者等農村法主體從事農業和農村經濟活動的行為准則,而且也是國家領導、組織和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重要手段。

為了鞏固和加強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深化農村改革,發展農業生產力,推進農業現代化,維護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合法權益,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

(4)新農村建設政策法規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應嚴格按照批准面積和建房標准建設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積佔用宅基地。經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要嚴格按照建新拆舊的要求將原有宅基地歸還村集體,另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鼓勵農村村民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通過自主經營、委託經營、合作經營等方式,依法發展農家樂、鄉村旅遊等,另外城鎮居民通過租賃農房居住或開展經營的要嚴格遵守合同規定,租賃合同不得超過二十年。

E. 新農村建設的標準是什麼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按照新時代的要求,對農村進行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建設,最終實現把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完善、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

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積極穩妥推進新農村建設,加快改善人居環境,提高農民素質,推動「物的新農村」和「人的新農村」建設齊頭並進。

(5)新農村建設政策法規擴展閱讀

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法制建設,主要指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同時大力做好法律宣傳工作,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理念完善我國的法律制度。

進一步增強農民的法律意識,提高農民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的覺悟和能力,努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整體建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依法進行,因此把保障農民利益和維護農民權利的相關制度用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

是依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必然要求。盡管憲法和法律對公民的權利和利益作了許多規定,但是在具體的法律制度方面,尤其是涉及農民切身利益法律制度方面還多有不完善之處而仍需大力加強,所以國家高度重視農村的法制教育與宣傳工作,努力提高廣大農民的法律認知。

F. 新農村建設國家到底是怎樣規定的

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理論背景編輯本段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作出了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大決定,提出實施以「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 」為內容的新農村建設戰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是統籌城鄉發展和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基本途徑,是縮小城鄉差距、擴大農村市場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決「三農」問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戰略舉措。
要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必須落實科學發展觀,明確任務、科學規劃、分步實施、強力推進,用科學規劃引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新農村建設近年已經成為國家公務員考試中申論寫作的熱點之一,也是應用寫作研究的重點問題之一。 二、用全新視角看待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編輯本段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中央對「三農」問題的重大決策,位列我國未來五年科學規劃的十大方略之首,涵蓋了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的方方面面,必須以全新的視角、系統的思維審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背景、新內涵和新特徵。
(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背景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不是一個新概念,上世紀50年代以來曾多次使用過類似提法,但在新的歷史背景下,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具有更為深遠的意義和更加全面的要求。新農村建設是在我國總體上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新階段後面臨的嶄新課題,是時代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當前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點難點在農村,農業豐則基礎強,農民富則國家盛,農村穩則社會安;沒有農村的小康,就沒有全社會的小康;沒有農業的現代化,就沒有國家的現代化。世界上許多國家在工業化有了一定發展基礎之後都採取了工業支持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發展戰略。目前,我國國民經濟的主導產業已由農業轉變為非農產業,經濟增長的動力主要來自非農產業,根據國際經驗,我國現在已經跨入工業反哺農業的新階段。因此,我國新農村建設重大戰略性舉措的實施正當其時。
(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內涵
十六屆五中全會對新農村建設提出了「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20字方針,描繪出一幅新農村的美好藍圖。這20字方針,既是我國新農村建設長期的奮斗目標,也是新農村建設的必由之路,各個方面相互聯系、互為因果,主要包括發展新產業、建設新村鎮、構築新設施、培育新農民、樹立新風尚等方面的豐富內涵。發展新產業,就是要打牢物質基礎,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民持續增收,這是全面建設農村小康社會的著力點。建設新村鎮,就是要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使農村的發展得到合理規劃。構築新設施,就是要改善農村的生產生活基礎設施,包括清潔安全飲水、道路交通、電力、信息網路及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培育新農民,就是要加強基礎教育和職業培訓,推進農村科技推廣和醫療衛生體系等,造就「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守法紀、講文明」的新型農民。樹立新風尚,就是要加強和完善農村民主法制建設,創造和諧的發展環境,倡導新風尚。我們必須全面理解和把握社會主義新農村之「新」的內涵,切實做好「新」的文章。

G. 新農村建設有哪些優惠政策

為進一步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逐步把全市廣大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配套、功能齊全、環境優美、生態協調、文明進步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如下扶持新農村建設優惠政策的規定。 一、加快新村建設,推進城鎮化進程 1、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動工興建住宅樓的農戶,可按造價的一定比例,憑鄉政府或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證明,到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扶持。 2、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動工興建住宅樓的農戶,其佔用非耕地建房的,免收一切稅費,佔用耕地建房的,其耕地開墾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3、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住宅樓的規劃設計和施工圖紙,由鄉鎮(街道)組織進行,市國土局、市建設局進行指導,並免費向農戶提供相關資料、圖紙。 4、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興建的住宅樓辦房產證只收工本費,免收登記費,測繪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5、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興建的住宅樓,其供電設施、廣電設施、電信設施均由供電、廣電、電信部門統一匯流排到點,安裝到戶,分戶安裝其入戶材料費按現行價格收取,免收安裝工資,初裝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6、市試點村規劃區內結合改廁興建沼氣池的,經驗收合格後,由每個補助800元(含實物)。 7、市試點村規劃區內的主道路,按最低3.5米寬的標准澆水泥路面的,除交通部門按標准補助外,市財政在通村公路標准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重新補助。 8、水泥路建設由行政村自行組織施工,不對外承包的,稅務、工商等部門要給予大力支持,實行零稅、零費。 9、上級下撥的新農村建設的項目資金,試點村項目實施完成並經驗收合格後,由市財政足額撥付到有關試點村使用,其他部門不得從中代扣任何款項。 10、凡行政村新建村部,市財政按主體工程投資的15%予以補助,鄉鎮(街道)予以配套補助。 11、凡用於農民新村建設的木材,納入農民自用材管理,由鄉村兩級出具有效證明,由當地林業工作站核實用材數量,免收林業規費並給予放行。 12、市委、市政府鼓勵改造「空心村」。對利用「空心村」閑置土地建設新村並達到新村建設標準的由市政府將予以適當的補助,並按規定重新核發相關證照。 二、大力發展新產業,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 13、凡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禁入的行業和領域,均允許農民投資進入。 14、積極吸引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在用地、稅費、金融等方面給予支持,當地政府全程提供服務,享受客商待遇。 15、鼓勵農民創業,對農民初次申辦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免收登記費。農民進城務工經商,可以繼續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允許其依法有償轉讓。可享受原村級集體資產收益分配的權益,同時承擔相應義務。農民從事手工業生產項目,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免收工商登記和有關稅費。農民興辦的農產品流通企業和獨立核算的農村信息服務機構,自開業之日起分別免徵所得稅1年和2年。 16、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農民經商辦企業銀行、信貸部門要積極扶持,努力拓寬農戶小額信貸和聯保貸款覆蓋面。 17、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鼓勵企業錄用當地農民工,實行定向訂單或職業培訓,只要培訓時間超過3個月並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由市政府再就業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在促進再就業資金的出資,適當補助企業和培訓機構。 18、允許農戶將自己沒有能力開發的耕地、山地,在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下,通過調換、轉讓、租賃、入股、反租倒包等方式流轉給有能力的經營者開發。 19、投資農林牧漁業(含農產品加工企業),除了國家政策法規允許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外,還可以通過出讓、租賃等方式優先取得土地使用權,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其土地出讓金按每平方米10元人民幣收取。 20、利用「五荒」資源或在邊遠貧困山區從事農林牧漁業開發項目,所需集體土地經當地村集體同意,投資者可以採取租賃、承包、合資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國土部門免收報批規費。 21、從事農林牧漁業開發的企業(含農產品加工企業),經營期十年以上,自有收入年度起,新增的所得閣地方所得部門,前十年將50%納入地方財政建立的企業技改基金和新產品開發基金,用於支持企業擴大規模、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 22、2006年5月起,豬飼養量達到10000頭以上的,可按種豬價格一定的比例,經有關部門核實後,憑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證明,到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由市財政貼息扶持。 23、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申報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對確認為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由市財政市財政分別給予一定的獎勵。 24、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建立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發展綠色農產品,對獲得國家級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的,由市財政分別一定的獎勵。 25、加大對帶動農戶100戶以上、年產值超過100萬元的加工型農業龍頭企業、流通型農業龍頭企業、基地型農業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市財政安排一定的資金扶持,並給予稅收優惠政策。三、加快培育新農民,推進農民知識化工程 26、為鼓勵農民積極參加實用農業技術或務工職工技能培訓,提高農民科技致富、市場競爭、自主發展能力,凡農民積極主動參加市級以上農民技術等學校培訓的,通過學習考試並獲得市級或市級以上專業技術合格證或畢業證的,由市財政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27、對農民進城務工、辦企業,其子女入托、入學,憑房產證、戶口冊、營業執照或有關部門證明等有關證件,享受本市城鎮居民待遇。企業農民工在人才聘用、職稱評定、職業技能等級評定,考核評選;工齡計算、勞動用工、醫療衛生、戶口遷移、子女就學以及因商務和技術交流需要辦理出國(境)手續等方面,享受與國有單位人員同等待遇。
28、市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資金用於農民新技術培訓。 29、對農村低保對象、殘疾人、低收入農民、失地後致貧的農民等困難群體及農村獨生子女戶參加培訓,加大補貼力度。 30、對具備培訓場所、師資力量、培訓教材等辦學條件的其它社會培訓機構或企業用工單位,經審驗其資質後,可以定為農民知識化工程培訓機構。 21、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含農民技術職稱)的種養加工大戶,經負責部門備案後,可採取跟班學習的方式培訓農民工。 32、鄉鎮(街道)要充分發揮本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和鄉村農民技術學校的作用,根據產業布局和農時季節開展農業實用技術普及、推廣培訓。 四、發展新經濟組織,創新組織和經營體制 33、市財政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扶持發展「基地+農戶」、「龍頭企業+農戶」、「營銷組織+農戶」及 專業(行業)協會、專業合作社等多種形式農村合作組織。 34、工商、民政等登記、管理機關要適當降低「門檻」,簡化登記手續,為農村新經濟組織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對組建各類農村新經濟組織的登記注冊申請,必須在6天內辦理完畢。民政、農業、林業、水產等各業務主管部門要圍繞農村經濟組織的健康發展,切實轉變職能,把該由各類協會、經濟組織承擔的管理職能及時分離出來,真正做到還權於經濟組織、還權於市場,同時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各類經濟組織的管理和監督,幫助協會解決運作過程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建立健全評估和退出機制,切實提高農村經濟組織的管理、服務水平。 35、鼓勵全市農民自發組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大力發展農村經濟,搞活產品流通,增加農民收入。對規模大、信用好的農產品流通組織,由市農發行或農信社給予重點扶持貸款。 36、實行農產品運銷「綠色通道」優惠政策,對辦理綠色通行證的只收取辦證工本費用,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五、塑造新風貌,推進精神文明建設 37、市委、市政府整合各項資金,對試點村的「三清三改」工作進行補助(獎勵),包村幫扶單位要按排一定的資金對幫扶試點村的新農村建設進行扶持,入試點村新農村建設資金管理專戶,由鄉鎮(街道)和市新農村建設辦公室監督使用。 38、凡是「三清三改」建設項目,尤其是改路、改水工程沼氣節能工程項目的立項和扶持資金安排方面,適當傾斜,有關費用能免則免,能減則減。 39、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就醫享受「三免四減半」優惠政策,即:免除掛號費、換葯手續費、注射手續費;x光胸片、普通床位費、護理費、三大常規檢查費減半。 40、市醫院發放農村困難戶濟困就醫卡,中醫院發放貧困農民扶貧卡,持卡人就醫能享受要關減免政策。 41、市防疫站對農民要求檢測的飲用水源進行免費化驗,對發生食物中毒的案例進行免費檢查,查找致病原因,優惠農民群眾乙肝表面抗原測定和二對半檢測。 42、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拆,有關部門要優先受理,快審快結,以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43、鼓勵和支持農民企業家參政議政,積極安排符合優秀社會主義建設者條件的有影響,有代表性的農民企業家,個體工商戶擔任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高他們的社會地位。 44、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事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免費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安排資金用於服務農村二女戶保險補助和計生困難戶產業致富。 45、對農村貧困戶和重點優撫對象實行減免農業稅政策。六、創建好班子,增強基層組織凝聚力和戰鬥力 46、深入推進 「三培兩帶」活動,培養造就一批農村經濟發展帶頭人。 47、建立健全村黨支部各項規章制度,配齊選好班子,確保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找出一條發展經濟的好路子。 48、建立健全社區服務組織,規范運作,在服務群眾中不斷推進村民自治,增強黨組織在群眾中的影響力和號召力。

H. 國家新農村建設的規定

國家支持新農村建設,對新農村建設做了相關規定:
農村耕地與建設用地徵用與交易
2.1 《憲法》精神
按照新修訂的《憲法》,我國的征地制度包括徵用和徵收。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徵用或徵收農民集體土地,並給予合理補償。徵用是在緊急情況下,國家強制性使用農民集體土地,並給予適當補償。徵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結束後應及時恢復土地使用條件並退還原土地所有者。無論是徵收還是徵用農民集體土地,都應當嚴格用於不以盈利為目的、為社會公眾服務、效益為社會共享的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以及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大經濟發展項目。
2.2 我國目前村鎮建設用地狀況
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專家徐雪林日前指出,目前我國村鎮建設用地總量是城市建設用地總量的4.6倍,且用地布局散亂、分散無序,粗放利用現象嚴重。
徐雪林說,目前,我國農村居民點用地高達16.4萬平方公里,接近於河南省的總面積,人均用地185平方米,遠遠超過國家標准。因此,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集鎮村莊發展規劃,對農村利用不充分的建設用地進行綜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對進一步緩解城鄉建設用地供需矛盾意義重大。
2.3 建立集體土地征購制度
非公益性項目用地不能啟動國家征地權,對於那些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農村建設規劃的經營性項目用地,就有必要建立征購制度。所謂征購,就是土地征購主體受權,在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的范圍內,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等價有償的原則,以市場價格給農民補償,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變更為國有土地。
征購的范圍,主要是農村規劃范圍內的非公益性項目用地。條件成熟的地區,可以結合撤鄉設鎮、撤銷鄉村建制和「農轉非」工作,將該地區的土地全部征購。如果該地區的全部土地由於徵收、征購變為國有,或可稱之為土地的「國有化」。這種「國有化」應完全是農民自願的,不能帶有任何強制性。撤銷鄉村建制的地方,原來的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成立集體資產的管理機構,例如改組為農工商集團,負責集體資產的經營,包括土地收益的管理和分配。原有的村委會等村民自治組織則可以改組為街道辦事處。
征購的主體應為城市政府,具體可由當地土地儲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實施。政府土地儲備機構征購農村集體土地需要巨量的資金,資金來源可以通過投融資體制創新來解決。除了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外,可以考慮發行土地債券和信託基金。應允許農民購買債券和信託基金來參與土地一級開發和城鎮基礎設施建設。
2.4 建立農村集體土地一級市場
公益性項目用地國家可以採用徵收手段,非公益性用地可以採用征購方式,那麼還有一些非公益性的項目用地,如商業、旅遊、娛樂、金融等經營性用地,農民集體不願被征購怎麼辦呢?因此就有必要建立一個農村集體土地一級市場。實際上,小城鎮一直存在著農村集體土地私下出讓、出租的現象,這種非法的、地下的市場可稱之為黑色、灰色或隱形的農村土地市場。
現行的土地市場模式是土地徵收+國有土地一級市場。農村集體土地沒有一級市場,農民集體不能將自己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用地單位。項目用地只能先由國家徵收為國有,再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租賃給用地單位。這種徵收+國有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體制,給一些不法分子尋租創造了可乘之機。
因此,必須打破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的體制,建立與國有土地一級市場相對應的集體土地一級市場,形成「城鄉統一的土地一級市場」。在市場中的土地權利主體不僅可以是國家,也可以是農民集體。所謂「城鄉統一」,就是要消除城鄉壁壘,城鎮和農村的經營性用地,一律進入土地市場公開交易。「統一的市場」,主要是指交易政策法規一致、交易程序一致、交易信息互通,而不是說只有一個有形市場。相反,小城鎮建設中涉及的農村集體土地由於地域廣闊、區域分散、位置不動、區域經濟的差異,交易地塊小等特性,適宜建立區域分市場。目前各大城市都設有「土地交易市場」,主要從事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可以考慮在適當的時機,在城市的遠郊區縣設立土地交易分市場,作為農村集體土地交易的主要平台。
農民集體和農戶除了可以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非農建設用地范圍內,按照城鎮建設規劃規定的用途,通過土地交易市場出讓土地使用權之外,還可以以土地使用權入股、租賃等方式參與經營性建設項目的合作開發,也可以由農民自行開發經營。
2.5產權確認的問題
無論是征地制度改革,還是產權交易制度改革、建立集體土地市場,其前提條件首先是要完善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明確集體土地產權代表。為此,需核發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明確集體土地所有者代表、土地使用者,保護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權益;二是量化土地資產,將土地資產量化到每一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真正體現農民個人的土地產權份額;三是明確農民住房的私有產權,頒發房屋產權證,顯化農民對自己宅基地及住宅的財產處置權利和收益分配權利。
北京山合水易規劃設計院在鄉村旅遊規劃、休閑農業設計、新農村建設方面有很深入的研究。

I. 新農村建設政策

對於來村莊撤並建社區現象,熟悉基源層情況的山東聊城市委黨校經濟管理教研室副教授夏正智非常關注。「要通過建設中心城市的辦法來吸引農村居民進入中心城市居住和生活,而不是以村改居的方式強制農民『被城市化』。」夏正智認為。

夏正智表示,目前的村改居、建設萬人村等行動主要是在新農村建設的名義下,歸並和縮減農村住宅建設用地,以獲取城鎮建設用地指標、補充地方財政收入,其背後的主要推動力量就是國土資源部出台的「城鄉建設用地掛鉤制度」。

村改居的實施過程中

農民要遭受經濟損失

「按照國土資源部出台的『城鄉建設用地掛鉤制度』,地方政府新增城鎮建設用地不得超過農村退出的宅基用地面積。如果農村不能退出宅基地,也就意味著城鎮不能新增建設用地,地方非農產業(包括房地產業)發展就要受到土地制約,同時地方政府也不能通過土地徵用和土地出讓的價格差額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在此規定的逼迫下,地方政府不得已只能藉以新農村建設的名義,強制減少農村宅基地面積,以增加城鎮建設用地面積。」夏正智一語道破了「村改居」的秘密。

J. 新農村建設有哪些優惠政策

1、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動工興建住宅樓的農戶,可按造價的一定比例,憑鄉政府或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證明,到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扶持。 2、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動工興建住宅樓的農戶,其佔用非耕地建房的,免收一切稅費,佔用耕地建房的,其耕地開墾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3、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住宅樓的規劃設計和施工圖紙,由鄉鎮(街道)組織進行,市國土局、市建設局進行指導,並免費向農戶提供相關資料、圖紙。 4、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興建的住宅樓辦房產證只收工本費,免收登記費,測繪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5、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興建的住宅樓,其供電設施、廣電設施、電信設施均由供電、廣電、電信部門統一匯流排到點,安裝到戶,分戶安裝其入戶材料費按現行價格收取,免收安裝工資,初裝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6、市試點村規劃區內結合改廁興建沼氣池的,經驗收合格後,由每個補助800元(含實物)。 7、市試點村規劃區內的主道路,按最低3.5米寬的標准澆水泥路面的,除交通部門按標准補助外,市財政在通村公路標准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重新補助。 8、水泥路建設由行政村自行組織施工,不對外承包的,稅務、工商等部門要給予大力支持,實行零稅、零費。 9、上級下撥的新農村建設的項目資金,試點村項目實施完成並經驗收合格後,由市財政足額撥付到有關試點村使用,其他部門不得從中代扣任何款項。 10、凡行政村新建村部,市財政按主體工程投資的15%予以補助,鄉鎮(街道)予以配套補助。 11、凡用於農民新村建設的木材,納入農民自用材管理,由鄉村兩級出具有效證明,由當地林業工作站核實用材數量,免收林業規費並給予放行。 12、市委、市政府鼓勵改造「空心村」。對利用「空心村」閑置土地建設新村並達到新村建設標準的由市政府將予以適當的補助,並按規定重新核發相關證照。 二、大力發展新產業,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 13、凡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禁入的行業和領域,均允許農民投資進入。 14、積極吸引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在用地、稅費、金融等方面給予支持,當地政府全程提供服務,享受客商待遇。 15、鼓勵農民創業,對農民初次申辦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免收登記費。農民進城務工經商,可以繼續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允許其依法有償轉讓。可享受原村級集體資產收益分配的權益,同時承擔相應義務。農民從事手工業生產項目,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免收工商登記和有關稅費。農民興辦的農產品流通企業和獨立核算的農村信息服務機構,自開業之日起分別免徵所得稅1年和2年。 16、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農民經商辦企業銀行、信貸部門要積極扶持,努力拓寬農戶小額信貸和聯保貸款覆蓋面。 17、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鼓勵企業錄用當地農民工,實行定向訂單或職業培訓,只要培訓時間超過3個月並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由市政府再就業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在促進再就業資金的出資,適當補助企業和培訓機構。 18、允許農戶將自己沒有能力開發的耕地、山地,在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下,通過調換、轉讓、租賃、入股、反租倒包等方式流轉給有能力的經營者開發。 19、投資農林牧漁業(含農產品加工企業),除了國家政策法規允許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外,還可以通過出讓、租賃等方式優先取得土地使用權,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其土地出讓金按每平方米10元人民幣收取。 20、利用「五荒」資源或在邊遠貧困山區從事農林牧漁業開發項目,所需集體土地經當地村集體同意,投資者可以採取租賃、承包、合資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國土部門免收報批規費。 21、從事農林牧漁業開發的企業(含農產品加工企業),經營期十年以上,自有收入年度起,新增的所得閣地方所得部門,前十年將50%納入地方財政建立的企業技改基金和新產品開發基金,用於支持企業擴大規模、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 22、2006年5月起,豬飼養量達到10000頭以上的,可按種豬價格一定的比例,經有關部門核實後,憑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證明,到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由市財政貼息扶持。 23、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申報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對確認為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由市財政市財政分別給予一定的獎勵。 24、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建立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發展綠色農產品,對獲得國家級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的,由市財政分別一定的獎勵。 25、加大對帶動農戶100戶以上、年產值超過100萬元的加工型農業龍頭企業、流通型農業龍頭企業、基地型農業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市財政安排一定的資金扶持,並給予稅收優惠政策。三、加快培育新農民,推進農民知識化工程 26、為鼓勵農民積極參加實用農業技術或務工職工技能培訓,提高農民科技致富、市場競爭、自主發展能力,凡農民積極主動參加市級以上農民技術等學校培訓的,通過學習考試並獲得市級或市級以上專業技術合格證或畢業證的,由市財政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27、對農民進城務工、辦企業,其子女入托、入學,憑房產證、戶口冊、營業執照或有關部門證明等有關證件,享受本市城鎮居民待遇。企業農民工在人才聘用、職稱評定、職業技能等級評定,考核評選;工齡計算、勞動用工、醫療衛生、戶口遷移、子女就學以及因商務和技術交流需要辦理出國(境)手續等方面,享受與國有單位人員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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