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建房審批手續要多久
農村來建房審批手續要30個工作日。農源村居民如何申請辦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續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
2、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3、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宅基地的面積標准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過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過160平方米;
4、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
5、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1)農村個人建房審批條件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現有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
2、一戶1子(女)有1處以上(含1處)宅基地的;
3、戶口已遷出不在當地居住的;
4、年齡未滿18周歲,又不具備分戶條件的;
5、雖在農村居住而戶口未遷入當地的;
6、其他規定不應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㈡ 農村蓋房需要哪些條件和手續
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專地合同,並按照合屬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並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並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
(2)農村個人建房審批條件擴展閱讀:
建房的相關要求規定:
1、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的建築物、構築物,不得重建、擴建。
2、集體建設用地的使用者應當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3、通過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書面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㈢ 農村自建房審批手續有哪些
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或城管部門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3)農村個人建房審批條件擴展閱讀
1、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
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宅基地的面積標准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過120平方米;
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過160平方米。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2、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㈣ 農村建房最多可以審批多少平方米
根據村情與所處地理條件不同,有不同的標准,但農村建房最高可以審批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依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本省依法實行農村村民一戶一處宅基地制度。
農村宅基地的面積按照下列標准執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壩上地區,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四百六十七平方米。縣(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規定農村宅基地的具體標准。 各地政策有差異,以當地規定為准。
㈤ 農村蓋房需要哪些條件和手續
網友:家裡在農村,今年想蓋房,想了解一下詳細的過程,都要去哪些政府部門辦手續?
1.村民申請。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以戶為單位向所在村民小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面申請。
2.村民小組開會討論。村民小組收到申請後,應提交村民小組會議討論,並將申請理由、擬用地位置和面積、擬建房層高和面積等情況在本小組范圍內公示。
3.村級組織審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村民小組將農戶申請、村民小組會議記錄等材料交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級組織)審查。村級組織重點審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擬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莊規劃、是否徵求了用地建房相鄰權利人意見等。
4.鄉鎮政府審核。審查通過的,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
PS:沒有分設村民小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請等事項已統一由村級組織辦理的,農戶直接向村級組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公示後,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