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自建房(已經建好的)怎麼補辦手續以前只向村委說過,沒有報政府審批。
補辦審批手續就是和原來審批差不多,如果建房條件的,罰款處罰一下就可以了,如果不符合建房條件的,就不是這么簡單了。
B. 農村建房沒辦手續怎麼辦
無手續應屬違章建設,是可以依法拆除的;如果在城市規劃區,建設管理部門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強行拆除)。
如果影響不是很嚴重,如效仿的人不多,可申請接受處罰後補辦手續。
C. 農村住宅地基建房說不審批,如何才能審批下來
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如果村裡不批准,在法律上沒有辦法處理。
D. 農村自建房如何審批
具體方法如下:
符合建房條件者,不得佔用農用地。利用村內空閑地,未利用土地和就地翻建者,以書面形式向村委提出建房申請。
村委研究通過
村委在研究村民建房申請時,支部書記負責召集,召開由村兩委成員和部分黨員、村民代表共同參加,管區派員列席研究的專題會議。對提出申請建房的村民資格進行審查,即審查是否符合申請建房的條件。與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視為通過,張榜公布七日無異議後,管區工作人員、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村經辦人簽字蓋章後再加蓋村委公章,分別報鎮村建設服務中心與國土資源所申請批准。公示審查完畢後,村委將研究通過的建房戶的名單、位置、面積等情況在村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7天。現場勘察和初審
公示七日無異議後,村兩委成員、鎮村建設服務中心、國土資源所、財政所到現場進行實地勘察,填寫《農村村民建房、宅基地使用申請書》。鎮村建設服務中心、國土資源所根據村鎮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現場初審,並提出用地和規劃建設的要求。鎮政府審查
由領導小組研究審批,各成員單位會簽後由鎮長簽字,批准後,到鎮鎮村建設服務中心填寫《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申請審批表》,由鎮村建設服務中心上報市城鄉建設局批准;批准後持《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申請審批表》、戶口薄、身份證有關證件到鎮國土資源所填寫《宅基地批准證書》,辦理宅基地審批手續,上報平度市人民政府批准。
定點放線
審批完畢後,建房戶提供出四鄰同意建房的證明材料,由管區、村兩委主要成員會同國土資源所、鎮村建設服務中心到現場定點放線,並填寫現場定點放線記錄,由管區、支部書記、服務中心放線人員簽字。申報登記房屋建成經鎮鎮村建設服務中心會同國土資源所驗收合格後,到國土資源所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持土地使用證到鎮村建設服務中心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相關知識延伸閱讀:農村自建房能買賣嗎
由於農村房屋宅基地的特殊性質,農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條件限制的,農村房屋的買受人必須是符合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的人,具體說來有就是:集體組織內部成員和集體組織以外的成員。集體組織內部成員又有三種具體情況: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准。根據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準的。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准。對第二種情況的村民,盡管其已有一處宅基地,但如無法定理由,也很難再申請到第二處宅基地。
3、已在集體組織落戶,但尚沒有被分到宅基地。對第三種情況,申請宅基地必須經過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為發生在村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也將難以進行。售房者首先要審查購房者的具體情況,這無疑是不現實的。
E. 農村村民沒有手續就建房的屬違法嗎
農村村民沒有手續就建房的,除了在自己的宅基地建房,其他均屬違回法。
宅基地是農村答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以下情況均需要辦理手續:
農村村民建設住宅,應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禁止非法佔用土地建設住宅。禁止買賣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農村宅基地。
農村村民佔用農用地建設住宅的,應當由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佔用林地建設住宅的,應當依法報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並按前款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F. 農村自建房沒有宅基地使用證需要怎麼處理
農村戶口的基民在自建房時,如果沒有宅基地使用證,需要盡快到相關部門去辦理。
到縣級國土分局辦公室調閱宅基地副本(復印件);
由戶主申請補辦宅基地,申請書由村委會簽署意見並加蓋村委會公章;
攜帶本戶戶口簿、身份證,到國土分局辦理宅基地補證手續。
(6)農村建房沒有審批表擴展閱讀
我國在農村合作化後,農村村民在集體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體組織申請建房用地,經集體報送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並由縣(市)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宅基地證是當前農村村民合法擁有房屋和用地的權利憑證,可以在集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但不得向非集體組織成員轉讓。宅基地證,通稱宅基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市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統一登記。 可見,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才需要給使用權人發給土地使用證,發證機關為縣級或者市級土地管理部門。
參考資料
宅基地使用證-網路
G. 農村在承包地上建房沒有審批怎麼辦
承包地是不能建房的,只能建築一個「臨時搭建」來看管承包地上的果樹莊稼等,不能作為宅基地使用
H. 農村自建房如何審批 房子審批要去找哪個部門
農村自建房由當地的規劃建設局審批。
農村自建房審批辦理程序:
1、建房戶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
2、村委會審核同意,簽字蓋章。
3、向鄉鄉建辦提出申請。
4、鄉建辦工作人員實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鄉鄉建辦領取房屋建設申請表。
6、經鄉建辦簽字同意。
7、鄉主管領導簽字蓋章,核實同意。
8、交縣規劃建設局審批(縣行政服務中心)。
9、建房戶領取產權證。
(8)農村建房沒有審批表擴展閱讀
2018年農村自建房佔地面積規定:
1、2018年農村新建房屋、擴建或翻新重建,每戶宅基地的標准面積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據村裡規劃和本村的實際用地情況統一確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積標准;
2、農村自建房不得超過三層,每戶的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360平方米;
3、農村聯排別墅不得超過四層,每戶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450平方米; 各村應根據本村的風俗、民情研究確定固定的一種住宅建築方案,形成統一風格,採用坡屋頂建築形式。
I. 農村村民個人建房申請表要怎麼寫
參考格式:
XX村委:
我是本村村民XX現居住本村XX路XX號,因家庭居住環境和人口原因(或是因結婚)現有面積不夠正常居住,特向您申請新的建房用地,請村委會根據我家實際情況給予批准。
此致XXX村委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個人建房申請流程:
具體步驟如下
1、村民遞交宅基地申請書,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
2、經村民會議討論。
3、村榜公示:公示戶主名、用地面積等內容,一般是7天。
4、遞交國土所或鄉鎮街道審核,核查平面、剖面、建房條件等,核查通過後並公示。
5、遞交縣規劃局或國土部門、人民政府等主管部門審核。
6、專員下村進行現場勘查,對面積、選址等內容進行核查。
7、核實無誤後上報人民政府審核,審核無誤後有國土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等相關文件。
8、放樣。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等文件到實地放樣,劃定范圍,填寫相關文件後,申請人建房。
自建房-網路
農村宅地基-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