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房子翻新費用問題
如果沒有佔用耕地而是在老的宅基地上翻新,他們這樣收費是屬於亂收費!
農民建房版收費是指農民依法權利用農村集體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時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1993年,國家已經取消了宅基地有償使用費、宅基地超占費、土地登記費、村鎮規劃管理費、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等費用。1998年國家取消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費、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費、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2001年,國家專門開展了農民建房收費專項治理工作,全面清理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批準的涉及農民建房收費的文件。
現在,未經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部門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都已經取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部門批準的涉及農民建房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除依法頒發的證照可收取工本費外,其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不得向農民收取。國務院其它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其它部門,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及各部門自行出台的涉及農民建房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都屬於亂收費,要一律取消,不得再向農民收取。
B. 農村建房有規定收取建築隊費用嗎鄉鎮聯合地方亂收費
農村建房有規定收取建築隊費用嗎?我覺得這種情況應該是不可以的,因為不受你上邊的管理,為什麼收人家的管理費?
C. 縣經濟開發區內農民違章建房,給國家造成的經濟損失達數億,規劃分局徇私枉法,亂收費
這世界本來就不公平....這點也想不明白?調整自己的心態 努力爬到他們上面去再去處理他們 這是最有正義感的答案 不過。。。有點難
D.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所有社區管不管自建房亂收費
你是說出租房收費?這個不管,是市場調節行為
E. 農村建房亂收費,去那投訴要行之有效的
1、鎮政府收取建抄房費押金是襲違法收費,屬於具體行政行為,你們可通過兩個途徑解決:
(1)向縣政府提起行政復議
(2)向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你們也可以去縣人大常委會反映一下具體情況,鎮政府是受人大監督的。
3、最好還能向媒體披露這件事情,通過輿論壓力迫使鎮政府取消收取押金的行為,這樣比較有效。
F. 農村建房亂收費,去那投訴
這是亂收費。直接打電話12345投訴。
G. 農村建房村委會收錢算亂收費嗎
土地是無償劃撥土地,收錢可以和政府反應情況。(很多村委會腐敗收錢。)
H. 湖北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投訴電話是多少我想舉報關於農村建房亂收費,我買了四百平米茶地做房子,鎮
是13602589
I. 四部委關於農民建房收費的規定是什麼
關於繼續開展全國農民建房收費專項治理的通知
國家計委、財政部、農業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國務院糾風辦
二00二年十一月一日
計價檢[2002]21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計委、物價局、財政廳(局)、農業廳(局)、國土資源廳(局)、建設廳(局)、糾風辦:
去年,國家計委、財政部、農業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國務院糾風辦《關於開展農民建房收費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計價格[2001]1531號,以下簡稱《通知》)下發後,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對農民建房收費進行了全面清理、審核,取消了一批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去年第四季度和今年第一季度,又分別組織開展了對農民建房收費的專項檢查,為保證農民建房收費政策的落實,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減輕農民負擔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從目前的情況看,農民建房亂收費問題仍然存在,在一些地方還比較突出。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減輕農民在建房方面的不合理負擔,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繼續開展對農民建房收費的專項治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一)農民建房收費專項治理工作由國家計委、財政部會同農業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國務院糾風辦統一部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具體組織落實。
(二)農民建房收費專項治理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專項調查階段,在2002年底前完成。各地價格、財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結合前一階段檢查中發現的在農民建房方面存在的亂收費問題,對農民建房收費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進一步發現農民建房收費中存在的傾向性、突出性問題,同時要注意在專項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是否存在前清後亂、治理反彈問題,並針對調查出的問題擬定專項檢查方案。
第二階段為復查、重點檢查、整改階段。各地價格、財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2002年專項檢查中發現存在亂收費問題的部門進行重點復查,同時對專題調查發現的亂收費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和重點部門進行重點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責令和幫助有關部門限期整改。重點檢查工作可結合明年全國涉農價格和收費專項檢查工作同時進行。
二、重點內容
此次專項治理的重點內容是:
(一)國務院和財政部、國家計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明令取消的涉及農民建房的收費項目是否已停止收取;
(二)《通知》中關於農民建房收費政策的規定是否已落實,有無違反規定越權設立收費項目;
(三)有無強制性服務,變無償為有償收費;
(四)有無擅自提高收費標准、改變收費辦法、擴大收費范圍或肢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的行為;
(五)不按規定實行涉農收費公示制,以及不申領收費許可證而擅自收費;
(六)有無未使用規定票據的行為;
(七)其他違反國家規定的亂收費行為。
三、工作要求
(一)開展農民建房收費專項治理工作,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輕農民負擔政策的一項重要措施,對於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和擴大農村消費,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各級價格、財政、農業、國土資源、建設和糾風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統一協調,確保此次專項治理取得實效。
(二)各級價格、財政等有關部門要堅持原則,嚴格依法行政。對專項治理中發現的亂收費問題要堅決依法查處。對拒絕接受檢查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從重處罰。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屢查屢犯的,除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外,還要按照責任追究制,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
(三)各級國土資源、建設等部門要從大局出發,認真對待此次專項治理工作。要按照要求,積極配合價格、財政部門做好檢查工作。
(四)要充分發揮「12358」價格投訴舉報電話的作用,指定專人受理投訴舉報;要通過新聞媒體大力宣傳農民建房收費政策及專項治理情況,選擇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2003年初,國家計委、財政部將結合國務院減輕農民負擔聯席會議組織的農民負擔檢查,會同有關部門一並進行重點抽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財政、農業、國土資源、建設、糾風部門,要在2003年4月底前,將專項治理情況及典型案例分別上報國家計委、財政部、農業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國務院糾風辦。
J. 農村蓋房用給村裡亂收費犯法嗎
送禮走關系就管用?很多人都建了二次,也沒說走關系要交錢,不交,交了就讓他們自己揣在兜里了,詢問下你們當地其他人蓋二層房子的,或者自己親自去相關部門問問,肯定的有說法,如果他們都不收錢,就別管村裡的那個可惡的村官了,亂收費是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