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2012)五一全面停止自建房
在建的應該不會禁止了吧,畢竟全國那麼多在建房,你說禁就禁,全國損失有多少?
㈡ 城市規劃控制區內一律停止農民自建房有沒有法律依據
這個還得看你們當地的法律法規有沒有相應的規定。
舉個例子來說吧:
根據2009年6月出台的《中共回浙江答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農村住房改造建設的若干意見》(浙委[2009]56號)精神,明確規定大中城市城中村的改造建設在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提倡和推行多層、高層公寓式安置,近郊村提倡建設公寓式住宅,嚴格控制建設聯立式住宅。
為此,在城市規劃區內一律停止農民自建房,實行公寓式安置的政策與省委省政府的規定精神是一致的,並沒有違背相關的法律法規,也不存在剝奪法律賦予農民合法財產權利的情形。
㈢ 城市規劃控制區內一律停止農民自建房有沒有法律依據
首先得明確一點,規劃批准後,就是法律,控制區內不讓自建房是因為控制區已經有了審批後的規劃,這是法律,就是不讓建的依據。
㈣ 農村自建房 造人舉報 國土的人來叫停能怎麼辦
樓上說的很不負責任,什麼叫出點錢就行了?,這是受賄,自建房是違法的,侵佔國家國土 ,這是要付刑事責任的!
㈤ 惠陽區自建房. 開始建時以問了國土城建說只拍照就行.現建一半叫停.叫我們百姓怎麼辦.
經過抄審批了嗎?《土地襲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上可知,農村住宅用地要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沒有批准不能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