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行業務有哪些分類
1、最通用的分類是:負債業務(商業銀行形成資金來源的業務),專資產業務(商業屬銀行運用資金的業務),中間業務(銀行不需運用自己的資金,代客戶承辦支付和其他委託事項而收取手續費的業務);
2、資產業務
資產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收入來源。
3、中間業務
中間業務又稱表外業務,其收入不列入銀行資產負債表。
『貳』 農村商業銀行零售業務有哪些
現在農村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十分廣泛,有個人業務、公司業務、投行業務和國專際業務。屬其中個人業務有:銀行卡業務、儲蓄業務、個貸業務、代理業務、結算業務和理財業務。公司業務有:存款業務、信貸業務、結算業務和資金業務。投行業務有:咨詢業務、融資業務和並購業務。國際業務有:外匯存款業務、國際結算業務、貿易融資業務。
『叄』 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中國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1、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
2、辦理國內外結算、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
3、代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
4、從事同業拆借;
5、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6、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7、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險業務等。
按照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從事政府債券以外的證券業務和非銀行金融業務。盡管各國商業銀行的組織形式、名稱、經營內容和重點各異,但就其經營的主要業務來說,一般均分為負債業務、資產業務以及表外業務。隨著銀行業國際化的發展,國內這些業務還可以延伸為國際業務。
(3)農村商業銀行資金業務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十一條
設立商業銀行,應當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任何單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
第十二條
設立商業銀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設立商業銀行,還應當符合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十三條
設立全國性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十億元人民幣。設立城市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一億元人民幣,設立農村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五千萬元人民幣。
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審慎監管的要求可以調整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但不得少於前款規定的限額。
第十四條
設立商業銀行,申請人應當向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的商業銀行的名稱、所在地、注冊資本、業務范圍等;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肆』 商業銀行的金融市場業務主要做什麼
金融市場部主要承擔商業銀行本外幣金融市場相關的交易、投資、風險管理和研究等各項職能,旨在構建統一的、覆蓋本外幣兩個資金市場的交易平台,全面提升農業銀行金融市場業務競爭力和綜合化、全球化服務水平。
金融市場業務是商業銀行的新興業務,橫跨境內外多個市場、連接本外幣多個幣種、包含債券外匯等多種工具,承擔著資產管理、資金營運以及為客戶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務的重要職責。
(4)農村商業銀行資金業務擴展閱讀:
金融市場從不同的角度考察,可作如下分類:
(1)按地理范圍可分為:
①國際金融市場,由經營國際間貨幣業務的金融機構組成,其經營內容包括資金借貸、外匯買賣、證券買賣、資金交易等。
②國內金融市場,由國內金融機構組成,辦理各種貨幣、證券及作用業務活動。它又分為城市金融市場和農村金融市場,或者分為全國性、區域性、地方性的金融市場。
(2)按經營場所可分為:
①有形金融市場,指有固定場所和操作設施 的金融市場;
②無形金融市場,以營運網路形式存在的市場,通過電子電訊手段達在交易。
『伍』 農村商業銀行如何發展資金業務如何開拓資金市場
主要就兩方面:存款和貸款,資金市場開拓就需要領導者有明確的引領方向,正確的方針政策,比如說與政府確立關系,比如說扶持中小企業,為祖國為人民之類的,緊跟黨的領導,這樣黨才會給你政策。
『陸』 農村商業銀行有哪些理財產品
現在農村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十分廣泛,有個人業務、公司業務、投行業務和國際版業務。其中個人權業務有:銀行卡業務、儲蓄業務、個貸業務、代理業務、結算業務和理財業務。公司業務有:存款業務、信貸業務、結算業務和資金業務。投行業務有:咨詢業務、融資業務和並購業務。國際業務有:外匯存款業務、國際結算業務、貿易融資業務。
『柒』 農村商業銀行的業務有哪些
現在農村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十分廣泛,有個人業務、公司業務、投行業務回和國際業務。答其中個人業務有:銀行卡業務、儲蓄業務、個貸業務、代理業務、結算業務和理財業務。公司業務有:存款業務、信貸業務、結算業務和資金業務。投行業務有:咨詢業務、融資業務和並購業務。國際業務有:外匯存款業務、國際結算業務、貿易融資業務。
『捌』 農村商業銀行的業務有哪些
現在來農村商業銀行的業務自范圍十分廣泛,有個人業務、公司業務、投行業務和國際業務。其中個人業務有:銀行卡業務、儲蓄業務、個貸業務、代理業務、結算業務和理財業務。公司業務有:存款業務、信貸業務、結算業務和資金業務。投行業務有:咨詢業務、融資業務和並購業務。國際業務有:外匯存款業務、國際結算業務、貿易融資業務。
『玖』 農村商業銀行是什麼銀行
是由轄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中國銀監會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姜麗明表示,將不再組建新的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
全面取消資格股,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為農村商業銀行。要在保持縣(市)法人地位總體穩定前提下,穩步推進省聯社改革,逐步構建以產權為紐帶、以股權為聯接、以規制來約束的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之間的新型關系,真正形成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的利益共同體。
(9)農村商業銀行資金業務擴展閱讀:
背景:
1934年10月,國府認為四省農民銀行太小,對發展農業無濟於事,便決定將其改組為中國農民銀行。經過幾個月的緊張策劃,1935年6月4日,國民黨政府公布了《中國農民銀行條例》,在原四省農民銀行基礎上改組而成為的中國農民銀行正式成立了。
資本總額仍為1000萬元,總行仍設在漢口,1937年遷至南京。根據《條例》規定,該行辦理農業放款,票據貼現,買賣證券,經營儲蓄存款和匯兌,享有兌換券發行權、農業債券發行權和土地債券發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