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建房子要辦理哪些手續
農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證和城鎮建設規劃許可證,審批和辦理流程如下:
一、程序
(一)戶主申請(說明申請事由,用地面積和土地類型,家庭狀
況)村、社簽字。
(二)本戶的戶口簿復印件及戶主身份證復印件。
(三)規劃內要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外要辦理《村、
鎮規劃選址意見書》。
(四)原《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五)建房戶他處無宅基地的說明書,村主任、駐村幹部簽字。
一戶不能多宅。
(六)分家無房產的應附分家協議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須要路政部門的明確意見。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門的明確意見。
(九)地災踏勘現場意見。
(十)新開宅的農戶,申請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並交
付集體經濟組織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諾書(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買賣過戶必須只有一宅,且搬遷到外地,由社、村
鎮出具簽字才能過戶。
註:堅決禁止佔用基本農田。
2. 關於05年前大批量農村自建房無手續的問題
無證無審批的農來村自建房源:算違章建築。
違章建築,只要在蓋的時候沒有辦理審批手續,都算違章建築(這是一般情況,別說那些建國以前、建國初期那些有關建房的法律、政策還沒出台前蓋的另當別論)。至於如何處理,這就要涉及到法律的適用問題。具體問題需要集體分析。10年以前也就是2001年左右的的無證房子肯定是違章建築。農村的房子可以按照土地法處理。
《土地法》第七十六條 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述條款供你參考,違反規劃的拆除,符合規劃的沒收,並且可以罰款。
3. 二十年前農村房屋重建需哪些手續
需要抄向當地建房辦公室辦理房屋翻建手續、獲得建房許可證,之後才能施工,如下:
1、帶著身份證、戶口本、老房產證到村委會填寫建房翻建審批表,村委會審批同意後蓋章。
2、帶著身份證、戶口本、老房產證和村委會批准蓋章的房屋翻建審批表到鄉鎮建房辦申批,鄉鎮建房辦看是否符合鄉鎮規劃建設,符合規定的批准發給建房許可證;之後就可以施工了。
《土地管理法》第62條明確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准,因此是需要審批的。
(3)2004年農村建房有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四章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
第八十三條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
4. 農村蓋房需要哪些條件和手續
網友:家裡在農村,今年想蓋房,想了解一下詳細的過程,都要去哪些政府部門辦手續?
1.村民申請。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以戶為單位向所在村民小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面申請。
2.村民小組開會討論。村民小組收到申請後,應提交村民小組會議討論,並將申請理由、擬用地位置和面積、擬建房層高和面積等情況在本小組范圍內公示。
3.村級組織審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村民小組將農戶申請、村民小組會議記錄等材料交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級組織)審查。村級組織重點審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擬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莊規劃、是否徵求了用地建房相鄰權利人意見等。
4.鄉鎮政府審核。審查通過的,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
PS:沒有分設村民小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請等事項已統一由村級組織辦理的,農戶直接向村級組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公示後,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
5. 農村蓋房子需要什麼證件
1、農村建房沒有宅基地的,需要先向村裡申請,然後村裡再上報逐級審批,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2、在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首先也得向村裡申請,村裡再逐級上報,然後會復核宅基地面積及是否符合條件,審查過後,會發放《農村房屋建設施工許可證》。
3、沒有老宅基地,要申請的,特別是要佔用耕地的,村裡審批上報後,規劃部門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還得到國土部門辦理《村鎮建設用地許可證》,然後再辦理施工許可證。
4、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部門會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然後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產權所有權證,以後農村也都會辦成《不動產權證》。
(5)2004年農村建房有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
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宅基地的面積標准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過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過160平方米。
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
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6. 農村建房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農村建房也是需要辦理房產證的,辦理的手續按照以下順序逐一進行:
1.由建房戶提出申請,填寫《農村個人建房申請、審核表》;
2.所在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3.鎮政府進行初審,並負責調地工作;
4.鎮政府分村定期定點張榜公布初審意見;
5.報縣級機關聯合審批;
6.縣國土資源局收取建房保證費用,核發《農村個人建房建設工程許可證》;
7.建房戶開工前報告鎮政府,鎮政府現場查驗,敲樁定位,並實行建設全程管理;
8.建房竣工後,建房戶應向鎮政府申請竣工驗收;
9.鎮政府會同縣有關部門派人現場查驗,按規定核發建房竣工驗收合格證,退還建房同地保證金;
10.建房戶憑驗收合格證,向國土登記部門申請房地產權利登記。
11.建房戶領取房屋產權證。
(6)2004年農村建房有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自建房(農民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並通過僱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築。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方式,來滿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規劃區以外或建設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國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單位也曾通過集資自建房的方式,來解決企業員工的居住需求問題。隨著國內經濟水平的逐步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自建房建設水平越來越高,類型越來越豐富,尤其江浙一帶種類多樣。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三)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新: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7. 農村蓋房申請需要什麼手續 蓋自建房必知步驟流程
農村宅基地建房辦理手續條件及程序如下:
一、宅基地所處位置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方可建房,具體是否符合當地規劃,可咨詢當地政府或鄉鎮國土所。
二、符合一戶一宅的政策要求。
三、建房須履行審批手續,即向所在村委會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請,經村委會同意後,向當地鄉鎮政府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參考):
1、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2、申請人戶籍登記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材料;
3、申請人所屬村委會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意見;
4、擬使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積及界址范圍的材料;
5、市、縣(區)規定的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符合條件的,由當地鄉鎮政府提出審核意見,報區人民政府批准。
(7)2004年農村建房有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2018年農村自建房佔地面積規定:
1、2018年農村新建房屋、擴建或翻新重建,每戶宅基地的標准面積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據村裡規劃和本村的實際用地情況統一確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積標准;
2、農村自建房不得超過三層,每戶的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360平方米;
3、農村聯排別墅不得超過四層,每戶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450平方米; 各村應根據本村的風俗、民情研究確定固定的一種住宅建築方案,形成統一風格,採用坡屋頂建築形式。
8. 農村自建房審批手續有哪些
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或城管部門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8)2004年農村建房有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1、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
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宅基地的面積標准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過120平方米;
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過160平方米。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2、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9. 農村蓋房需要哪些條件和手續
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專地合同,並按照合屬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並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並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
(9)2004年農村建房有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建房的相關要求規定:
1、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的建築物、構築物,不得重建、擴建。
2、集體建設用地的使用者應當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3、通過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書面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10. 現在農村蓋房都需要什麼手續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也就是說,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政府審核批准。
根據2019年12月12日 ,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印發的《關於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規定,宅基地申請審查程序如下:
1.村民申請。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以戶為單位向所在村民小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面申請。
2.村民小組開會討論。村民小組收到申請後,應提交村民小組會議討論,並將申請理由、擬用地位置和面積、擬建房層高和面積等情況在本小組范圍內公示。
3.村級組織審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村民小組將農戶申請、村民小組會議記錄等材料交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級組織)審查。村級組織重點審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擬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莊規劃、是否徵求了用地建房相鄰權利人意見等。
4.鄉鎮政府審核。審查通過的,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
PS:沒有分設村民小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請等事項已統一由村級組織辦理的,農戶直接向村級組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公示後,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