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農村建設有什麼要求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2005年10月,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十一五規劃綱要建議》的一項決議,是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按照新時代的要求,對農村進行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建設,最終實現把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完善、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近年遠景設計研究院新農村建設規劃取得長足進步,積累豐富的經驗與案例。而新農村建設總體要求可以概括為一下幾方面: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下面就相信介紹:
生產發展:新農村建設的中心環節,是實現其他目標的物質基礎。如果經濟不發展,再美好的藍圖也無法變成現實。
生活寬裕:新農村建設的目的,也是衡量我們工作的基本尺度。只有收入上去了,衣食住行改善了,生活水平提高了,新農村建設才能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果。
鄉風文明:農民素質的反映,體現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
村容整潔:展現農村新貌的窗口,是實現人與環境和諧發展的必然要求。社會主義新農村呈現在人們眼前的,應該是臟亂差狀況從根本上得到治理、人居環境明顯改善、農民安居樂業的景象。這是新農村建設最直觀的體現。
管理民主:新農村建設的政治保證,顯示了對農民群眾政治權利的尊重和維護。只有進一步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真正讓農民群眾當家做主,才能調動農民群眾的積極性,真正建設好社會主義新農村。
㈡ 新農村建設佔地補償標准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被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徵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
㈢ 村鎮規劃標准GB 50188--07
1.指導思想來。堅持以鄧小平理源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以「四清四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柴垛,改路、改水、改灶、改廁)為基本標准,大力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規劃建設新村鎮;不斷增加農民收入,發展壯大新產業;全面加強農村社會化服務,建立健全新組織;加快提升農民科技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質,培育造就新農民;切實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建設樹立新作風,實現城鄉協調發展、共同進步,為構建和諧沈陽奠定堅實基礎。
㈣ 求 關於新農村建設的要求
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
1.「生產發展」——新農村的物質基礎
新農村建設的首要任務是生產發展。「十一五」時期,農業要加大科學技術的推廣應用,實現增長方式的轉變。在調整農村經濟結構的過程中,一方面協調糧食與其他作物的比例,力保我國的糧食安全;另一方面協調農業與非農產業的關系。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家一戶的農民由於生產生活分散,信息不靈,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弱勢地位。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帶領農民致富過程中有很大優勢,要鼓勵發展各種類型的新經濟組織,提升農民的組織化程度。
要達到生產發展的目的,就要激活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勞動力。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要把培育新農民作為一項根本措施來抓,通過提高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和致富能力,為增產增收和改變鄉容村貌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首要的是加快實行免費義務教育;其次,培養新型產業農民和務工農民,大力實施以農村實用技術、務工職業技能培訓為主要內容的「陽光工程」,有針對性地舉辦相關技術培訓。
非農產業為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了空間,也包含在「生產發展」的要求之中。發展農產品加工業,拉長產業鏈,可以使農民在加工增值的過程中增加收入。在非農產業不發達的地區,要進一步加快農村工業化的進程。
城市發展吸納農村勞動力,也是「生產發展」的渠道之一。要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的有序轉移,就要對現行的一些政策措施進行清理,疏通農民進城的渠道。
2.「生活寬裕」——新農村建設的核心目標
要達到生活寬裕的目標,首先要通過開辟各種增收渠道,增加農民收入。從宏觀層面來講,農民增收可以激發廣大農村的巨大消費潛力,使農民的需求成為一種有效需求,從而增強消費對國民經濟的拉動力。
建設與改善農民生活直接相關的基礎設施,是農民生活寬裕的條件之一。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全國一半的行政村沒有通自來水,60%以上的農戶還沒有用上衛生廁所。水、電、道路、信息通訊等基礎設施條件的改善,需要發揮各方面積極性,引導社會力量共同參與。
目前城鄉社會保障覆蓋率之比高達22∶1,佔全國總人口近60%的農村居民僅享用了20%左右的醫療衛生資源,九成左右農民是無保障的自費醫療群體。從這些數字可以看出,農村公共事業滯後的現狀。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政府要通過公共財政補貼,幫助農民建立起包括合作醫療、農村養老保障等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目前,農村商品市場總量不足,分布不盡合理,同時假冒偽劣產品較多,這給農民的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專家指出,建立健全農村市場體系,形成現代流通方式下的農村消費經營網路,是新農村建設中不可或缺的方面。
3.「鄉風文明」——提高農民整體素質
鄉風文明本質上是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問題,內容包括文化、風俗、法制、社會治安等諸多方面。
近年來,雖然一些地區的農村經濟發展較快,但文化生活卻單調乏味,同時一些不良文化有所抬頭。農村文化建設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還不適應,與農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還不適應,主要問題是文化基礎設施落後,現有資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文化體制不順、機制不活。因此,如何使廣大農民過上豐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任務。
移風易俗是鄉風文明的表現之一。一方面,隨著經濟的發展,在城市中出現的人情淡漠等現象,在農村地區已經有出現的苗頭;另一方面,傳統的陋習在一些農村地區還廣泛存在。一些地方攀比修造墳墓,甚至出現豪華的活人墓。這些都與新農村「鄉風文明」的要求格格不入,亟待改變。
4.「村容整潔」——改善農民生存狀態
新農村建設中「村容整潔」的要求,最主要的是為農村地區提供更好的生產、生活、生態條件。
長期以來,大部分農村地區的人居環境不能令人滿意。「露天廁、泥水街、壓水井、雞鴨院」,是對農民生活居住環境的形象描述。農村的房舍、街道建設缺乏規劃,浪費大量土地;通行條件差,給農民的生產生活帶來諸多不便;由於缺少硬體設施,加上農民的不良生活習慣,垃圾污染嚴重。另外,隨著一些農村地區非農產業的發展,工業污染問題凸顯,亟待改變。因此,在新村鎮建設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兩點:一是要尊重農民意願,在國家、社會力量的支持下,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量力而行,避免搞成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二是要根據當地的文化傳統等,做一個長期規劃,在規劃過程中不能搞一刀切。
5.「管理民主」——健全村民自治制度
目前,我國農村地區實行村民自治制度。從全國來看,各地具體情況差別比較大,但基本制度已經確立起來。完善農村基層民主自治制度是實現鄉村管理民主的關鍵所在。
2006年我國已全面取消農業稅,在「後農業稅」時代,轉變鄉鎮政府職能是「管理民主」的要求之一。鄉鎮政府要為本地經濟發展創造條件,要擔負起社會管理的職責,為鄉村提供公共服務。同時,鄉鎮政府要對村民自治進行正確引導。另外,農村基層黨組織要緊緊圍繞服務群眾這個中心,切實發揮服務群眾、凝聚人心的作用。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幹部耗費的精力經常得不到應有的回報,這嚴重影響了基層幹部帶動農民致富的積極性,因此,基層民主建設與市場經濟有機結合起來是新農村建設中一個很大的課題。
五、把握新農村建設總體要求,走出四個誤區 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二十字」總體要求,走出「四個」誤區。
1.拆舊建新的思想認識誤區。不能簡單地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理解為就是村莊建設,那種認為新農村建設就是造房子建新村,修大路排店面的認識是片面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個系統工程,涵蓋到農村的各個領域和諸多方面,規劃新村建設必須建立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上。
2.招商引資急功近利的誤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主體是農民,而不是外商或企業家。要堅持基層組織民主決策,農民群眾自願的原則,保障農民的民主權利。不能採取招商引資或以小團體組織以盈利為目的的拆舊造房建新,切勿搞企業發財、幹部收益、百姓埋單的做法。
3.無資金搞建設慢慢來的誤區。財力短缺使新農村建設面臨難題,村幹部壓力加大。存在著「等觀望」和「慢慢來」的思想。建設新農村需「破冰」前行,因地制宜,先抓籌劃,先易後難,量力而行,穩步推進。目前要著眼於解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農民群眾急需且最盼解決的熱點問題,一件件地抓好落實。
4.一哄而上搞運動的誤區。建設新農村要順應經濟發展規律,尊重農民意願,不斷滿足農民群眾對物質文化生活的需求。從這個意義上講,建設新農村是與時俱進的,沒有具體標准。因此,應避免搞不切實際的大拆大建,一哄而上搞運動。各村要在城市總體規劃指導下抓好村建規劃,適宜舊村改造的就重點抓舊村改造,適宜新村建設的就抓新村建設,需要環境整治的就從「臟、亂、差」入手。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穩定推進建設新農村。
㈤ 新農村建設的標準是什麼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按照新時代的要求,對農村進行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建設,最終實現把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完善、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
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積極穩妥推進新農村建設,加快改善人居環境,提高農民素質,推動「物的新農村」和「人的新農村」建設齊頭並進。
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法制建設,主要指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同時大力做好法律宣傳工作,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理念完善我國的法律制度。
進一步增強農民的法律意識,提高農民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的覺悟和能力,努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整體建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依法進行,因此把保障農民利益和維護農民權利的相關制度用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
是依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必然要求。盡管憲法和法律對公民的權利和利益作了許多規定,但是在具體的法律制度方面,尤其是涉及農民切身利益法律制度方面還多有不完善之處而仍需大力加強,所以國家高度重視農村的法制教育與宣傳工作,努力提高廣大農民的法律認知。
㈥ 新農村建設補償標准
1、道路建設方面的補償,對公路硬化的補償是每公里5萬元,而通農戶的公路是每米10元。
2、一建四改的補償,主要是改井、改廁、改圈、改廚改灶,均每戶補償100元,建主要是沼氣池。
3、新農村房屋補償,國家對於新建每間房屋補償200元,外牆貼磚將每平方米補償3元,如果外牆是塗料則每平方米補償2元,院壩硬化每平米獎勵8元,新修的欄桿每平方補償4元,如果農民修建花台每平方補償4元。這樣算下來,每個農戶的房屋國家也補償了萬元左右。
4、其它經濟補償,主要是水利設施,配置辦公室等補償,將按照規定對其獎勵,如修建堰塘每畝獎勵2000元,村黨支部活動陣地新建獎勵3萬元。
1、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經濟建設,主要指在全面發展農村生產的基礎上,建立農民增收長效機制,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
2、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政治建設,主要指在加強農民民主素質教育的基礎上,切實加強農村基層民主制度建設和農村法制建設,引導農民依法實行自己的民主權利。
3、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文化建設,主要指在加強農村公共文化建設的基礎上,開展多種形式的、體現農村地方特色的群眾文化活動,豐富農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
4、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社會建設,主要指在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公共事業投入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農村的義務教育和職業教育,加強農村醫療衛生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以期實現農村幼有所教、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願望。
㈦ 關於新農村建設用地,國家有那些規定.
一、農村建設用地
建設用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二、建設用地規定
1、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可見,我國將集體建設用地分為鄉鎮企業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
2、只有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才能入市,而不是所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經營性建設用地,是指以純粹盈利為目的,進行相關建設的土地。
國有經營性建設用地包括「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由此可見,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方面,只有鄉鎮企業用地才符合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性質,在符合一定條件下,才能入市。
(7)田壩鎮新農村建設標准擴展閱讀:
《土地管理法》實施以來,各地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開展土地登記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對推進土地市場建設,維護土地權利人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受當時條件限制,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整體滯後,有的地區登記發證率還很低,已頒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大部分只確權登記到行政村農民集體一級,沒有確認到每一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民集體,這與中央要求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現實需求不相適應。
明晰集體土地財產權,加快推進這項工作的任務十分緊迫繁重。按照中央有關要求,到2012年底要把全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同時加快推進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確定了依法依規、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優先和全面覆蓋原則,即必須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推進;堅持將便民、利民、護民要求貫穿全過程,同時盡可能提高效率。
在中央有關文件總體要求下,允許各地根據自身條件,在滿足維護農民土地權益和管理需要前提下,進一步細化政策;對開展綜合整治和需要流轉的農村土地,優先進行登記發證,為整治和流轉提供條件。
盡快完成綜合改革實驗區、農村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地區、城鄉接合部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滿足改革發展和穩定需要。全面覆蓋原則即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應覆蓋到全部農村集體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 。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村建設用地
㈧ 新農村建設都有哪些規定
一、農村建設用地
建設用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二、建設用地規定
1、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可見,我國將集體建設用地分為鄉鎮企業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
2、只有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才能入市,而不是所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經營性建設用地,是指以純粹盈利為目的,進行相關建設的土地。
國有經營性建設用地包括「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由此可見,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方面,只有鄉鎮企業用地才符合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性質,在符合一定條件下,才能入市。
(8)田壩鎮新農村建設標准擴展閱讀:
《土地管理法》實施以來,各地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開展土地登記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對推進土地市場建設,維護土地權利人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受當時條件限制,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整體滯後,有的地區登記發證率還很低,已頒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大部分只確權登記到行政村農民集體一級,沒有確認到每一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民集體,這與中央要求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現實需求不相適應。
明晰集體土地財產權,加快推進這項工作的任務十分緊迫繁重。按照中央有關要求,到2012年底要把全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同時加快推進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確定了依法依規、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優先和全面覆蓋原則,即必須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推進;堅持將便民、利民、護民要求貫穿全過程,同時盡可能提高效率。
在中央有關文件總體要求下,允許各地根據自身條件,在滿足維護農民土地權益和管理需要前提下,進一步細化政策;對開展綜合整治和需要流轉的農村土地,優先進行登記發證,為整治和流轉提供條件。
盡快完成綜合改革實驗區、農村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地區、城鄉接合部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滿足改革發展和穩定需要。全面覆蓋原則即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應覆蓋到全部農村集體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 。
㈨ 會澤縣田壩鄉農村自建房房屋補貼是多少
你好,新農村建設是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按照新時代的要求,對農村進行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建設,最終實現把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完善、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 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地方政府不得強制農民拆房重建。政府在新農村建設中只是指導和合理引導,農民才是新農村建設的主人,應當尊重農民意願,不得強行拆建或強制農民拆建房屋。對一些農村公共設施建設中需要的集資問題,也必須堅持農民自願原則。 目前還沒有對農民平常意義上自建房屋的補貼政策,只限於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補貼,而且有嚴格的限制條件。
去年,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三部門《關於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指導意見》中提出,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以農民自籌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補助為輔,並通過銀行信貸和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集。至於補助標准,各地要從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的實際出發,參考農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合理確定補助標准。中央補助標准為每戶平均5000元。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把支持農民建房作為擴大內需的重大舉措,採取有效措施推動建材下鄉,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多種形式支持農民依法依規建設自用住房。鼓勵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民建房提供消費信貸。
望採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