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可以自建房嗎
按國家政策,只要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是可以申請宅基地蓋房的。城管為什麼不讓蓋房?如果對方是故意為難,可向其上級部門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如果是屬於以下幾種情況,那麼不讓建房就是合理的:
1、違法建房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但在這次土地確權過程中發現很多農房建設並未經批准,「一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占等違法現象也很多。以前可能因為法律不完善等原因,對種種違法建房行為管理並不到位,但現在各地在宅基地審核方面是越來越嚴格了,違法建房肯定是不允許的。
2、宅基地空閑兩年以上
也有朋友向我們提問說我有宅基地證,可是為什麼也不讓建房。這里我們說個例子大家就都明白了。
市民陳女士打電話向記者反映,自己有宅基地使用證。但是當陳女士近期想回老家蓋房子的時候,當地村委會卻不讓蓋。即便是陳女士向村委會出示了宅基地使用證,對方還是不讓蓋。
記者就此事聯繫到了當地國土資源局。該局的工作人員表示,陳女士現在想蓋房子肯定是不可以的,因為,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兩年以上沒有恢復使用的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的宅基地,土地是要收回的。
該工作人員對記者說道,「如果當年宅基地批下兩年之內,房屋就建好了,那肯定沒問題。但是現在過去了這么多年,一直都沒有蓋房子,國家也不能一直等著,閑著這塊地。所以,根據我們國家的相關規定,這塊土地就要被收回,即使手上有那本宅基地使用證,也不好使,不能再建房。」
3、宅基地不夠分
上面我們提到,由於歷史原因,很多家庭存在一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占等現象,這可能就導致當地的宅基地短缺,有些村民可能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也是沒宅基地可分的,所以就不能建房了。
目前部分地區開始統一規劃建房了。在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當中也指出,要「強化新建農房規劃管控」、「持續推進宜居宜業的美麗鄉村建設」。
4、不符合鄉鎮規劃
農民建住宅要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如果已經納入規劃,那也是不允許建房的。
⑵ 現在農村蓋房都需要什麼手續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也就是說,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政府審核批准。
根據2019年12月12日 ,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印發的《關於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規定,宅基地申請審查程序如下:
1.村民申請。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以戶為單位向所在村民小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面申請。
2.村民小組開會討論。村民小組收到申請後,應提交村民小組會議討論,並將申請理由、擬用地位置和面積、擬建房層高和面積等情況在本小組范圍內公示。
3.村級組織審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村民小組將農戶申請、村民小組會議記錄等材料交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級組織)審查。村級組織重點審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擬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莊規劃、是否徵求了用地建房相鄰權利人意見等。
4.鄉鎮政府審核。審查通過的,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
PS:沒有分設村民小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請等事項已統一由村級組織辦理的,農戶直接向村級組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公示後,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
⑶ 現在在農村建房子或者修房子,有什麼好處和壞處
房子是國人的一生的追求,不管是城市還是農村,有了房子才有家,以前農村窮,蓋的房子能遮風擋雨就行,如今農民手裡有錢了,可是都不在農村居住了,那農村的老屋多年無人居住,間或潮濕斑駁,出去的主人還有必須要回來建造房子或修葺房子嗎?有什麼好處及壞處呢?
綜上,農村的房子還是有必要修葺或重建的,那是我們農民祖祖輩輩生活的地方,也是最後的根。
⑷ 現在農村為什麼不允許建房
目前農村建房不像以前那樣自由了,但並不是不允許建房。很多朋友都在問,現在農村為什麼不允許建房了,究其原因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1、違法建房
按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宅基地應遵循“一戶一宅”原則且宅基地面積不能超過當地的宅基地面積標准。但現在農村的現實情況是,有很多農房建設並未經批准,“一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占等違法現象也很多。以前可能因為法律不完善等原因,對種種違法建房行為管理並不到位,但現在各地在宅基地審核方面是越來越嚴格了,違法建房肯定是不允許的。
4、不符合鄉鎮規劃
如果不是以上原因,那可能就是這個原因了。農民建住宅要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如果已經納入規劃,那也是不允許建房的。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所以大家要珍惜愛護。像有些人申請了宅基地卻空著不建房,就需特別注意,因為如果宅基地空閑兩年以上,集體有權收回的。
⑸ 現在農村可以隨便建房子嗎
城裡的房子雖然多,但是抵不住價格高,而且環境又不是很好。所以現在很多都計劃著在農村弄套小獨院供以後居住。只是農村雖說空間比城裡大,只是這方方面面的規矩也不少,單是家裡的大門的朝向方位就很是講究,下面來一起看看,免得以後犯了忌諱。
3、忌對尖銳物
農村的房子在建的時候多有屋檐,有些家庭還喜歡在屋頂放置獸頭吉祥物。而在建房的時候,也要千萬注意讓大門避開這些東西。這些東西雖有鎮宅的功效,但煞氣過重,正對著大門,會沖撞了自家的福氣。
4、忌對鬼神
大門不可以正對著陰氣過盛的墳地大家都知道,但是也不可以對著祠堂、廟宇。前者陰氣太重容易觸霉頭,後者則是另一個極端,正所謂物極必反,陽氣過剩,家庭承受不來,反而會折損了錢財和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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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現在農村建房不辦手續可以嗎
要先報村裡,然後再報鎮政府,在由他們送縣政府審批
⑺ 農村現在可以建房嗎
現在農村可以建房,只要你符合一戶一宅的政策。得到村、鄉的審批和丈量,在村統一歸化的宅基地內建房,申報縣市級的環保部的審批的,給頒發了農村農民宅基地使用證書的農村戶口的農民,都可以建房。
⑻ 農村自家蓋房子可以蓋嗎
如果是建築用地的話可以蓋房子,如果是自家耕地上建房子是法律不允許的。
根據我國土地法,農村蓋房子是需要條件和審批手續,若未經批准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屬於違法佔地,國土部門可以拆除並罰款。
拓展資料:
在我國,土地從所有制形式上分為兩大類,一是國有土地,也叫全民所有制土地;另一種是集體土地。無論是國有土地還是集體土地,都是公有制的。
集體土地有兩大方面,包括耕地在內的農用地,以及集體建設用地。我國實行的是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而集體建設用地則包括農民宅基地、集體公益性用地(如村集體管理用房、養老設施、道路等),以及村辦工廠等用地。
而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並不是分到每一戶擁有所有權,而是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由鄉、鎮、村、村民小組等農業集體經濟組織負責經營和管理。因此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確權發證,就是要將集體土地所有權確認到每一個集體經濟組織。而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相對應的組織或農戶個人是有使用權的,確權就是要明確其使用權。
集體土地的流轉中,最前提和基礎的就是產權明晰,也就是先要完成集體土地的確權發證工作。農村集體土地的確權發證就是要明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並登記發證。只有經過確權登記的集體土地才能合法流轉。
⑼ 現在沒有農村戶口能在農村建房子嗎
隨著發展現在農村土地價值的提升,也有越來越多的朋友想在農村蓋房。對於農村建房我們都知道,用作建房的宅基地是歸農民集體所有的,只有集體經濟成員才能獲得宅基地使用權。
部分戶口遷出的農民朋友,自然而然就失去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了。不過,戶口遷出後要想在農村蓋房,也不是完全沒可能,在滿足一定條件下,也是可以回農村老家進行蓋房的。
現在大多朋友都知道隨著城鄉結合的發展,農村戶口也變得格外的重要,都不想把農村戶口遷到城裡。不過因各種原因,很多年輕人不得不把戶口遷到城裡,但父母的戶口還是留在農村的。孩子給老人翻新房屋,這是理所當然的,所以只要父母任一方戶口還在農村,就可以在農村建房。
如果農村父母不在了,子女不管是農村戶口或是城市戶口都可以繼承,但是宅基地歸集體所有,沒有戶口就不屬於村集體成員,所以城市戶口的子女繼承老宅子,可以使用,但土地確權不發證書。也就是說只要房子不倒塌,就可以一直有使用權。
倘若全家戶口都不在農村了,就失去宅基地使用權了。農村現有的房屋不能翻建等,待房屋不可居住後,宅基地由集體收回。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在很多地區,即便是全家無人戶口在農村了,但在原宅基地上建新房,也是沒人管的,對於你建房是默許的,在這種情況下,非農戶口也是可以在農村老家蓋房的。
所以在符合農村宅基地管理規定和相關規劃的前提下,是允許返鄉下鄉人員和當地農民合作改建自住房。不過需注意的是,對於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是嚴格禁止的。
部分把戶口遷出農村的朋友,就不再是村集體經濟組織內成員,原則上宅基地就屬於村集體了。不過因為你的房屋建在宅基地上,你還是可繼續使用農村的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也還是屬於你的,房屋能維修,不過不能翻新重建。當房屋倒塌之後,宅基地自動交還給村集體。
⑽ 現在農村不讓建房嗎不讓建房怎麼辦
網友:我老家是江蘇沭陽吳集的,家裡現在在建房子,剛打好地基城管隊的就來了,說不讓蓋,再蓋就把人抓起來,我想問一下,這樣合理嗎?是國家政策不讓農村蓋房,還是有政府徇私舞弊不想讓我們蓋,讓我們去買投資商的房子?
當然,除了以上情況會不讓蓋房,還可能因不符合鄉鎮規劃等原因而不讓蓋房,但不讓蓋房肯定要有理由的,如果不清楚什麼原因,一定要問清楚。如果確實違反了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那就沒辦法了;如果是政府人員故意為難,那可向其上級機關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