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不是農村戶口,想在農村買地建房,可行嗎
1.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現行規定:「宅基地的所有僅歸集體所有。禁止城內鎮居民購買農村的宅容基地,政府有關部門也不能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2. 以你爸的名義建成之後,讓你爸自書一份遺囑,不需要公證,你就可以合法擁有房屋的所有權,並在房屋的存續期間,繼續使用該房屋范圍內的宅基地使用權,但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房屋處於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無償收回。
⑵ 城市居民如何在農村買地蓋房呢
國家政策不允許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蓋房子,更不允許在宅基地上面蓋別墅或者私人會所。
中國目前有9億多的農村人口,大部分農民生活不是很富裕,一旦宅基地交易放開,很多人可能會為了眼前的利益而賣掉宅基地,但是城市的房價仍在高位,這樣就會造成大量的人口以租住的形式安家,這會是一個很不安定的因素。
所以國家是不會輕易打開這條口子的,因此在宅基地改革中,宅基地的流轉也受到很多的限制,不過國家也是有擴大流轉范圍的意向,只是這一切還處於試點探索中,待成熟後還需制定好相關法律保障措施後才有可能面向全國農村地區擴展。
依據《憲法》第十條之規定: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且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人身屬性,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法取得。
(2)農村戶口想在城郊買地建房擴展閱讀:
農村是集體經濟組織,如果出身農村,一般都可以申請一塊宅基地來使用,或者是父輩傳下來的祖宅;但是,你的這個宅基地轉讓必須得經過村裡這個集體組織的同意以及去政府進行登記,這是轉讓的前提。
農村宅基地,也不是非農村經濟成員能夠取得的;農民集體的農業用地不得出讓、轉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當取得宅基地的時候,那《宅基地使用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就是重要的憑證,要轉讓的話,也有兩點是值得注意的,一是只能轉讓給本村農民,或者你的直系親屬;但是不是農戶,非農業的是不能轉的。
城市人得不到農村使用宅基地。而且轉讓的時候必須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去批准手續或者完成變更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現階段國家改革,農村土地流轉;還是停留在房地分離的階段,意思就是宅基地的房子可以買賣出租,但是下面的地皮卻有很大的限制;如果冒然轉讓給別人做什麼工業用地,可能會受到懲罰的。
⑶ 農村戶口可以在異地購買宅基地自建房嗎
農村居民只能合復法擁制有一處宅基地。土地是不能買賣的,買了以後你也不能得到批准。
農民宅基地只能有一處,很難辦理批准手續
所以風險狠大!
但是可以購買城市房屋。
1、「我是農村戶口能不能在外地買宅基地自己建房」:
(1)農村戶口:也只能在自己戶口所在地村要求宅基地建房。如果你的戶口不能遷到外村:你在外村購買宅基地建房的,地被確認為無效行為。
(2)原因就是:法律規定,宅基地只能由本村村集體村民無償使用。不是本村人不能使用本村宅基地。
2、「另外自己建的房子是不是永遠都屬於我了,沒有「70年」的問題」:你在他在他村買地另建的房子,根本都不屬於你,更別說什麼「70年」了,人家村裡啥時想收回都可以收回:只不過是賠償你的購買宅基地錢的問題。
3、「我想在城市郊區買個農民房再自己拆了重建。不知道要注意那些法律問題」:注意哪天原房主不高興了,去起訴你請求法院確認你們的買賣合同無效、要求收回你的房!那會被法院支持的,你能收回的,只能是建房的錢和一些利息。
⑷ 農村戶口可以在城鎮買居民地基建房嗎
農業戶口在城鎮買地是合法的,但是你所說的購買居委分下來的地那就專最好是去辦屬理一系列手續,只有拿到土地使用權,那才可以說明這塊地是你的,在以後出什麼問題都不會出現意外。比如征地後,那補償是可以肯定的說是你自己的,如果要買的話一定要有合同,且合同由村委里開出並要有公證機構,不要讓一個人去證明,要讓一個機構去證明,這樣才會無後顧之憂。
⑸ 我是農村戶口的 想在自己村子買多一塊地建房子 可以嗎
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的通知 (五)嚴格宅基地申請條件。堅決貫徹「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區、市)規定的標准。各地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統一的農村宅基地面積標准和宅基地申請條件。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農村村民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或贈與他人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得批准。
第七條
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一)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三)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第十一條 農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面積限額應符合下列標准:
(一)鄉(鎮)所在地,每戶面積不得超過166平方米;
(二)平原地區的村莊,每戶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佔用未利用土地的,可適當放寬,但最多不得超過264平方米
現在也不是有錢就能搞定的事,各行各業都是在整頓,村幹部也不願頂風違規違紀,後果很嚴重的。
以上宅基地標准不知是否統一。意見僅供參考。
⑹ 農村戶口,可以到別的農村買地蓋房嗎
可以到別的農村買地蓋房。但需要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在其他農村蓋房時,需要通過當地村民會議表決同意,戶口要遷入該村,且必須把在原來村裡的宅基地交回才行;在其他村買房的情況與前述類似,要與原宅基地使用權人去國土局進行變更登記,才受法律保護。
(6)農村戶口想在城郊買地建房擴展閱讀:
農村居民如何申請辦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續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三)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新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參考資料:網路-農村自建房
⑺ 城市戶口可以在農村買地建房嗎
截止於目前,從法律和法規,以及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來看,還沒內有放開城市戶口在農村買地容建房的行為。不過今年新實施的《土地管理法》作了修訂,即農村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以直接上市流通,對農村土地的交易放開了口子,但具體的實施條例還沒有,更多的操作細節還有待完善。
像上述的情況,已經取得審批表修建房屋,那繼續保持即可。未來的趨勢是放開農村土地市場的。
⑻ 本人是農村戶口,想在其它村買地皮造房子,可以嗎,應該走什麼樣的程序。
不可以在其他村買地皮造房子,因為宅基地是不允許買賣的。嚴格按照法律及相關規定來講,這個買賣是違法的,從而是無效的。農村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沒有擅自處分的權利。房屋過戶手續本來是不能辦理的,給辦理過戶手續的房管部門是違法行政。
相關法律條文說明如下:
國土資源部《查處土地違法行為立案標准》規定:「一、(五)以轉讓房屋(包括其他建築物、構築物),或者以土地與他人聯建房屋分配實物、利潤,或者以土地出資入股、聯營與他人共同進行經營活動,或者以置換土地等形式,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
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07〕71號)規定:「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規定:「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審批制度,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國土資發[2004]234號)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46號)規定:「(二)嚴格執行城鎮居民不能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住宅的規定。對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住宅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不予受理。」
建設部《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受讓人不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
(8)農村戶口想在城郊買地建房擴展閱讀:
如果不是去別村買地皮,而是直接單純將本村的宅基地賣於本村人,也是不可以的。因為宅基地作為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一種特殊使用方式,國家是有許多規定的,宅基地的申請和轉讓也是有著嚴格限制的。
《物權法》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而《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⑼ 我是城鎮戶口的,想在城郊農村買塊土地建房子,應該怎麼購買土地,建房需要報建嗎
朋友這個問題很難辦的,需要找很多方面的關系的,即使辦下來了也不是萬無一失的,有法規規定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八條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
《物權法》第153條明確規定的「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城鎮居民購買農村民房是我國法律所禁止的,其買賣合同是無效的。
⑽ 農村戶口能不能在外地買宅基地建房
1、「我是農村戶口能不能在外地買宅基地自己建房」:
(1)農村戶口:也只能在自己戶口所在地村要求宅基地建房。如果你的戶口不能遷到外村:你在外村購買宅基地建房的,地被確認為無效行為。
(2)原因就是:法律規定,宅基地只能由本村村集體村民無償使用。不是本村人不能使用本村宅基地。
2、「另外自己建的房子是不是永遠都屬於我了,沒有「70年」的問題」:你在他在他村買地另建的房子,根本都不屬於你,更別說什麼「70年」了,人家村裡啥時想收回都可以收回:只不過是賠償你的購買宅基地錢的問題。
3、「我想在城市郊區買個農民房再自己拆了重建。不知道要注意那些法律問題」:注意哪天原房主不高興了,去起訴你請求法院確認你們的買賣合同無效、要求收回你的房!那會被法院支持的,你能收回的,只能是建房的錢和一些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