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宅基地上房屋轉讓給外村人,但有村委蓋章.協議是否有效
無效。
關抄於外村村民能否襲購買宅基地上房屋的問題,房屋土地行政管理部門認為:根據的相關規定,是不允許農民將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宅基地及房屋賣給外村農民的。其法律依據為1999年《土地管理法》的第43條規定,該規定的內容為:
「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房屋土地行政管理部門由此規定引申出只允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轉讓宅基地上的房屋。
Ⅱ 外村人買了本村的宅基地可以建房嗎
外村人不允許購買本村的宅基地,還建什麼房?
Ⅲ 農村宅基地外地人可以建房嗎
這不是買賣房子,是變相買賣宅基地,這是違法行為,買方什麼也沒有買到
Ⅳ 農村戶口能不能在外地買宅基地建房
1、「我是農村戶口能不能在外地買宅基地自己建房」:
(1)農村戶口:也只能在自己戶口所在地村要求宅基地建房。如果你的戶口不能遷到外村:你在外村購買宅基地建房的,地被確認為無效行為。
(2)原因就是:法律規定,宅基地只能由本村村集體村民無償使用。不是本村人不能使用本村宅基地。
2、「另外自己建的房子是不是永遠都屬於我了,沒有「70年」的問題」:你在他在他村買地另建的房子,根本都不屬於你,更別說什麼「70年」了,人家村裡啥時想收回都可以收回:只不過是賠償你的購買宅基地錢的問題。
3、「我想在城市郊區買個農民房再自己拆了重建。不知道要注意那些法律問題」:注意哪天原房主不高興了,去起訴你請求法院確認你們的買賣合同無效、要求收回你的房!那會被法院支持的,你能收回的,只能是建房的錢和一些利息。
Ⅳ 同鎮不同村,生產隊可以購買外村宅基土地建房嗎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那麼以後會不會還有這種情況出現呢?其實,各地對這些文件的執行,以及對這些事項的審核和審查都不會很嚴格。但目前來看,這種情況會越來越困難,或者想在村外買這些地建房,已經越來越困難。如果這種情況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法律上就沒有一定的規定來保護實際權益。這種情況在調查時可能會導致許多麻煩。
這是土地執法實際操作中的一個難題,因為一般情況下,這種事情很少發生,即使信息上報後,也很難取證,所以在現實中,如果雙方沒有意見,相關村委會也沒有意見,也不說話,這個條件是可以實現的。
Ⅵ 新法規規定農村宅基地外村村民可以買嗎
不可以。
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是村集體依法無償劃撥給本村農民建房的。版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處權分權,不能作為個人財產非法轉讓。
農民轉讓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只能在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同村)轉讓,並徵得村集體組織同意。不是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是不能購買農村房屋的。即使私下買賣了,也是不能過戶的。
《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第八條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Ⅶ 法院判決給我家的農村宅基地房子能和外村人進行交易嗎
不能。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屬於限制流通物,目前只能在本村集體組織成員之間流通。
Ⅷ 農村宅基地贈送外村親屬貧困戶,貧困戶也屬無住房,經過口頭贈送能行嗎,過後又書面贈送但未公證可以嗎
不可以,農村宅基地本質是集體所有的土地,只能是本村居民使用的,不可能贈送給外村居民。
Ⅸ 我在村子裡有一塊宅基地賣給一個外村人終身使用權,他在宅基地上建了房子又賣給了一個外村人,請問我可以
你第一次的轉讓都是不合法的。
根據我國《物權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內實踐的指導》規定,容我國農村宅基地的買賣是被允許的,但又有諸多的限制條件。具體的買賣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之一,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並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