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耕還林地里建房,是否違法
林地屬於農用地,佔用林地建房,需先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經鄉回(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後才答可建房。依據如下: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並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❷ 在林地建房國土部門有權處罰嗎,處罰依據是什麼
有權處罰。林地是農業用地,建房的地是建設用地。農用地不能用於非農業建設,這是我國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的。
如果要建房,必須把農業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才可以。
如果沒有轉,國土部門肯定會處罰的。
❸ 農村建房林地能建嗎
農村建房需要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造,否則當地國土資源局會查的。因為林地或耕地都是農業用地,是非建設用地,不能直接在上面建房。但如果你可以將林地的使用性質變更為建設用地,還是可以建房的,但手續繁瑣,一般是不會批準的。
❹ 林地上建房是否違法
是的,農業耕地未經批准不能私自改變用途,參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專162號)《基本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唯一例外的是政府統一安排退耕還林規劃。
❺ 擁有《林權證》的林地可以建房嗎
擁有《林權證》的林地可以建較簡易的房自住,或相關的生產設施住房,所建設住房不能交易和買賣。
《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森林經營單位在所經營的林地范圍內修築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需要佔用林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批准;修築其他工程設施,需要將林地轉為非林業建設用地的,必須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前款所稱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是指:
(一)培育、生產種子、苗木的設施;
(二)貯存種子、苗木、木材的設施;
(三)集材道、運材道;
(四)林業科研、試驗、示範基地;
(五)野生動植物保護、護林、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檢疫的設施;
(六)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訊基礎設施。
(5)農村林地建房負法律責任嗎擴展閱讀:
《林權證》是依法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記核發,由權利人持有的確認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依法持有了《林權證》,權利人就擁有了該林權證所記載范圍內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森林法》第三條規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三條也規定「國家依法實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❻ 農村林地可以申請建房嗎
可以但要得到批准。按照《森林法》的規定,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擅自將林地改為建設用地。因此,承包人不能擅自在林地內建房子。另外,林地的承包經營者可以在承包的林地內修建必要的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基礎設施。
但是,在建設之前,也要經過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
若有土地審批手續,承包地上可以建房。《土地管理法》第三條規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全面規劃,嚴格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制止非法佔用土地的行為。
《土地管理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這是我國土地管理的一貫原則。
(6)農村林地建房負法律責任嗎擴展閱讀:
林地建房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八條,農村土地承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
第三十二條,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第三十三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平等協商、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2、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3、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5、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所以承包人轉租應當遵守上述規定,不能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❼ 我鄰居在林地建房法律上怎麼起訴怎麼寫
在林地上建房也是不允許的,如果建房和村建設用地挨著,也不好區分版,如果離村民房遠點,權亂砍亂伐然後建房,不用你起訴,衛星定位也會發現,現在國家保護基本農田、保護林地的法律很嚴,每年的10月份一11月份國家都會拍一些違法佔用基本農田和違法佔用林地的數據,一經拍攝,必拆。
❽ 農村私人建房亂占林地有哪些法律法規
農村來居民建房佔用林地的審批源事項在《森林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中都未作出規定,為彌補這一空缺,《湖南省林業條例》(簡稱《條例》)第九條明確規定:「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不佔或者少佔林地,確需佔用林地的,應當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對這一規定應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理解:①農村居民建房是指村民修建自用住宅。如果農村居民修建房屋用於搞開發或者辦企業等則應視為工程建設佔用林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一十六條規定辦理佔用林地手續。②農村居民建房佔用林地審核權在縣級林業主管部門。③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對農村居民建房佔用林地進行審核批准,不需上報市、州、省林業主管部門審批。申請建房的當事人持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的審核同意書即可依照《湖南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建設用地手續。 農村居民建房佔用林地在行政村規劃范圍內,應提供以下資料: ①由村委會簽署意見的建房佔用林地的報告; ②填寫《使用林地申請表》; ③由鄉、鎮林業站調查填寫《使用林地現場查驗表》; ④被佔用林地的權屬證明材料。
❾ 農村居民佔用林地建房如何辦理手續
根據《湖北省林地管理條
例》第十九條規定:農村、城鎮居民使用林地建住宅,應專分別經屬鄉鎮林業工作站、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初審,並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第二十一條規定:農村居民利用其享有使用權的林地建自用住宅,在規定面積內免繳森林植被恢復費。
所以,農村居民佔用林地建房,首先應到當地林業部門辦理林地佔用手續,然後再到土地部門辦理土地審批手續。如果是在享有使用權的林地上建自用住宅,在規定面積內(《湖北省土地管理條例》規定農民興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屬設施)總面積,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設用地)的每戶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可以免繳森林植被恢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