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修建小區自建房和統建房的區別
統建住房是由政府建設部門統一建設、統一價格、定向出售的既具有商品房性質,同時又具有一定政策性住房性質的住房。
自建房是由個人或幾個人出資自行建造的房屋。二者區別在於其資金來源及建設方。
2. 新農村統建房住宅屬於小產權建房嗎
、否產權房容易判斷: 1我所說商品房(產權房)要"五證"俱全,按揭,產權房交易市場備案交易,按揭貸款購買 2產權商品房土性質讓性質(辦理《土使用證》)產權集體土性質(辦理《土使用證》) 3產權房辦理預售證產權房明令禁止買賣更用說沒預售證 4產權房中國簽房管局做備案產權能房管局做備案 5產權房支持銀行按揭貸款產權房能做銀行抵押貸款 二、所謂產權指農民集體土建設房屋未繳納土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由家房管部門頒發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所叫做鄉產權叫產權 三、鄉鎮政府發證所謂產權房產實際沒真產權種房沒家發土使用證預售許證購房合同土房管局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真合效產權
3. 農村拆遷拿的統建房,沒有房產證,能取公積金嗎
職工因購買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原件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職工因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原件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4. 農村水池徵收補償價格
廣元市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廣元市征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准及住房拆遷安置辦法》的通知
廣府發〔2009〕1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廣元經濟開發區、市天然氣綜合利用工業園區管委會:
《廣元市征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准及住房拆遷安置辦法》已經五屆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九年二月四日
廣元市征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准及住房拆遷安置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廳〈關於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准等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川辦函〔2008〕73號)精神,結合廣元市征地補償安置工作實際,對現正在執行的《廣元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准》(川府函〔2008〕90號)及拆遷住房安置辦法作出調整,特製定本方案。
一、青苗補償費標准
(一)年產值確定方法
徵收耕地的年產值不低於各縣(區)近3年上報市統計局核定的耕地年產值的平均數。徵收蔬菜地的年產值為各地相應年度徵收耕地年產值的185%。
(二)青苗補償標准
徵收耕地當季為小春農作物的,青苗費補償標准為耕地年產值的45%;當季為大春農作物的,其補償標准為耕地年產值的55%。徵收蔬菜地的為蔬菜地年產值的50%。
(三)地類和面積確定
徵收土地的地類和面積以有資質的勘測定界單位出具的勘測定界圖和報告為准。蔬菜地是指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無公害蔬菜基地和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公布的專業蔬菜組內常年用於種植蔬菜的耕地。
二、拆遷房屋補償標准
(一)磚混結構
等級
補償標准(元/m2)
條 件
標 准
特等
680-750
1、框架結構,層高3米以上,現澆樓面;
2、有廚廁及衛生設備,水電設備齊全,門窗完好,內裝修保護好;
3、磨石或地板磚地面,水刷石罩面,內牆塗料粉飾。
甲等
610-680
1、層高3米以上,屋面、樓板、圈樑均為鋼筋混凝土結構;
2、磨石或地板磚地面,24磚牆,水刷石罩面,塗料粉飾;
3、有廚廁及衛生設備,水電設備齊全,門窗完好,內裝修保護好。
乙等
540-610
1、層高2.8米以上,樓板、圈樑均為鋼筋混凝土結構;
2、混凝土或三合土地面,18磚牆,水泥罩面,內牆塗料粉飾;
3、門窗較完好,內裝修保護一般,水電設備齊全。
丙等
480-540
1、層高2.5米以上,鋼筋混凝土樓板;
2、18磚牆,清水牆面;
3、水泥或三合土地面,門窗破損,內裝修保護差,水電等設備不全。
(二)磚木結構
等級
補償標准(元/m2)
條 件
標 准
甲等
390-460
1、形狀整齊,牆體端正,層高2.8米以上;
2、青瓦或平瓦屋面,瓦中等疏密度;
3、18磚牆,內牆塗料粉飾,地板磚、磨石或水泥地面;
4、白灰頂或木質塗料望板,門窗完好,內裝修保護好,廚廁和水電設備齊全。
乙等
320-390
1、形狀變化不大,層高2.5米以上,青瓦或平瓦屋面,瓦中等疏密度;
2、18磚牆,清水牆面;
3、竹席頂、三合土或素土地面;
4、門窗完好,內裝修保護一般,廚廁和水電設備齊全。
丙等
250-320
1、形狀變化比較明顯,層高2.5米以上,牆體有沉陷;
2、青瓦屋面,瓦中等疏密度,柱檁木質好,中柱平均直徑25厘米以上;
3、竹席頂、三合土或素地面;
4、門窗及內裝修保護差。
(三)穿逗結構
等級
補償標准(元/㎡)
條 件
標准
甲等
350-400
1、形狀整齊,排扇端正,自扇自牆,層高2.8米以上;
2、青瓦屋面,瓦中等疏密度,柱檁木質好,中柱平均直徑25厘米以上;
3、木裝板或單磚牆,質量好,正規竹席頂,三合土地面;
4、門窗及內裝修保護完好和水電設備齊全。
乙等
310-350
1、形狀變化不大,共牆共扇,屋高2.5米以上;
2、青瓦屋面,瓦中等疏密度,柱檁木質一般,中柱平均直徑20厘米以上,木裝板,抹灰竹編牆,單磚牆;
3、不正規竹席頂,三合土地面;
4、門窗及內裝修保護一般和水電設備齊全.
丙等
260-310
1、形狀變化比較明顯,共扇共牆,層高2.5米上;
2、青瓦屋面,瓦稀疏,有破損風蝕,柱檁質差料小,中柱平均直徑15厘米以上;
3、竹編牆、土牆、磚牆質差,竹席頂或原頂,素土地面;
4、門窗及內裝修保護差。
(四)土木結構
等級
補償標准(元/㎡)
條 件
標 准
甲等
330-380
1、形狀整齊,牆體端正,層高2.8米以上;
2、青瓦或平瓦屋面,瓦中等疏密度,梁、檁、屋架、木樓木質較好;
3、內外土牆或部分磚牆,內外牆粉飾;
4、三合土或水泥地面,門窗及內裝修保護好和水電設備齊全。
乙等
280-330
1、形狀變化不明顯,層高2.5米以上;
2、青瓦屋面,瓦中等疏密度,梁檁木樓質量差;
3、內外土牆未粉飾。
4、三合土或素土地面,門窗及內裝修保護一般和水電設備齊全。
丙等
230-280
1、形狀變化明顯,層高2.5米以上;
2、青瓦屋面、瓦稀疏破損,梁檁木質差,樓層破損;
3、土牆破損、開裂、變形質量差;
4、素土地面,門窗及內裝修保護差,有破損。
(五)簡易結構
等級
補償標准(元/㎡)
條 件
標 准
甲等
120-150
磚木結構或木質結構,石棉瓦、油氈或小青瓦屋面。
乙等
90-120
木質結構,石質或土牆體,瓦蓋或草蓋。
丙等
50-90
結構簡單,無固定主體。
(六)拆遷房屋補償相關說明:
1、徵收土地拆遷的房屋需要補償的,其房屋必須具有合法審批建房用地手續,修新宅未按規定拆舊的,擬拆舊房不予補償。
2、各類房屋拆遷補償的面積為建築面積,房屋建築面積經實地丈量後按以下方法計算:
(1)層高2.5米(含2.5米) 以上的,按實際丈量的建築面積計算;
(2)層高2米(含2米)至2.5米的,按80%計算;
(3)層高1.5米(含1.5米)至2米的,按50%計算;
(4)層高1米(含1米)至1.5米的,按30%計算;
(5)層高低於1米的,按10%計算;
(6)磚木、土木、穿逗、層高2.5米以下的木樓,按60%計算補償面積;
(7)有房蓋柱架未裝修的門道、明柱走廊、過道,按60%計算補償面積,外樓梯按40%計算補償面積。
(七)拆遷房屋相關問題的規定
1、拆遷房屋的戶數以被拆遷房屋中常住人口持有的有效農業戶口本為准。
2、過渡費、搬家補助費及獎勵。
從簽訂拆遷協議之日起,到新的安置點達到建房條件後4個月止為過渡期。過渡費每人每月補助100元,因新安置點不具備建房條件使總過渡期超過1年的,其超過時間的過渡費上浮20%,由拆遷人或項目業主統一提供過渡房的不再支付過渡費。
搬家補助費按拆遷房屋補償費總額的1%支付。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協議並按協議約定拆遷完畢的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每戶在5000元范圍之內根據拆遷項目的緩急程度等確定具體數額,並在拆遷合同中約定。
3、其它事項
(1)房屋登記補償以建築面積為准,即在丈量房屋時以外牆體為准。
(2)房屋屋頂女兒牆按圍牆標准補償。
(3)地下室按房屋主體結構類別補償,並根據房屋層高折算面積的方法計算補償面積。
(4)將各類房屋的新舊程度分為3級,房屋修建時間在5年以內(含5年)的按相應等級的最高補償標准補償,5至15年(含15年),按同類同級中限標准進行補償,超過15年的按相應等級的最低標准進行補償。
(5)被拆遷的房屋如集中安置,其宅基地由拆遷單位或項目業主負責達到建房條件;如分散安置,按達到當地(鄉鎮)集中建房條件所需平均費用以貨幣形式直接補償給被拆遷人。
(6)被拆遷房屋裝修超過同等級房屋基本裝修水平以上的分項補償:①房間包門、包窗、包牆;②地面大理石、花崗石、全瓷地磚或木地板;③固定木質傢具、裝飾台櫃;④外牆瓷磚、洗石、外牆塗料;⑤內牆乳膠漆、吊頂;上述各項具備其中一項的,對裝修房屋在同類同級房屋補償標准上再上浮6%,裝修補償上浮總額最高不超過30%。
(7)被拆遷的圈舍、輔房按本條第2項相關方式計算後,以同結構、等級的房屋補償標准補償。
(8)被拆遷房屋或附屬設施的殘值歸被拆遷人所有,由被拆遷人在限定的期限內自行拆除,如由拆遷人拆除將不予補償。
三、住房拆遷安置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被征地拆遷的住房採取「統建還房」、「貨幣補償」、「劃地自建」三種方式相結合安置。以「統建還房」為主,市、縣(區)行政中心所在城鎮規劃區范圍內,原則上不再實行「劃地自建」安置,一律採取「統建還房」和「貨幣補償」安置。對於產業園區和產業集中發展區以及規劃區范圍內城鄉結合部,因建設需要拆遷安置的,在符合城鎮統一規劃的情況下,按因地制宜的原則,確需劃地自建安置的,必須由拆遷單位提出方案,報規劃管轄權所屬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一)劃撥宅基地自建安置
劃撥宅基地自建安置,結合生態小康村或新農村建設統一規劃,按一戶一宅,人均宅基地面積不超30㎡的法律規定,以劃撥宅基地採取集中或分散形式自建為主,劃撥宅基地應根據各安置點情況,配置適當的附屬及配套基礎設施用地。宅基地、附屬及配套基礎設施用地需辦理農地轉用和徵收的按程序報批。宅基地基礎設施建設按本方案第二項第七條第三款(5)執行。
(二)「統建還房」和「貨幣補償」安置
1、統建還房安置
方式一:按照被拆遷住房的應安置人員進行還房安置,在按照現行補償標准對被拆遷住房進行補償後,不再劃撥宅基地,實行以宅基地還建安置住房。具體方式是:為被安置人員無償提供35㎡/人建築面積的住房和10㎡/人建築面積的經營性用房,並辦理產權手續。被安置戶選擇與對應人口應享受安置房面積相近的安置戶型,選擇的安置住房超面積的,由被拆遷戶按成本價購買,但最多每人不得超購35㎡。安置經營性用房超出無償提供部分10㎡以內(含10㎡)的按成本價格購買,超出10㎡以上的以市場價格購買。該類還建房的戶型設計,根據被拆遷戶的實際人口比例結構,住宅可按建築面積35㎡、70㎡、105㎡和140㎡四種戶型設計修建,經營性用房的修建根據拆遷安置實際情況確定。
方式二:以住房補償被拆遷住房,不再對被拆遷住房支付拆遷補償費用。採取還房與被拆遷住房面積、結構、等級掛鉤,以被拆遷住房磚混結構甲等為標准,其它結構的住房按等級折算,相互補差,也可以還房面積與被拆遷住房結構、等級折算面積換算折抵差款。被拆遷住房經折算後大於70㎡/人的,按建築面積最多不超過70㎡/人還房,大於部分按拆遷補償標准給予貨幣補償;被拆遷住房經折算後小於70㎡/人的,按1:1還房後,被拆遷人可自願按成本價申購至70㎡/人。
統建還房用地一律為劃撥性質,比照經濟適用房規定,房屋在使用5年後可上市交易。拆遷還房後,統一辦理房屋和土地產權手續。對給被拆遷戶無償提供的和按成本價購買的住房及經營性用房分攤的土地辦理劃撥土地證書。住戶自願按現行政策規定標准補交出讓金的和按市場價購買的,辦理商住用途出讓土地證書。
還房裝修標准,根據實際情況以達到入住條件為准。
安置還房應實行規范物業管理,入住人員須按住房面積繳納標准合理的物管費。
具體還房補償方式,由被拆遷戶根據被拆住房和家庭人口的實際情況自行選擇。
2、貨幣補償安置
按被拆遷應安置人員35㎡/人計算還房補差款,以當地(鄉鎮、辦事處)上年度平均商品房價格減去現行磚混甲等房屋最低補償標準的差,乘以35㎡/人為應拆遷安置人員的貨幣補償金額。
(三)拆遷住房安置相關問題的規定
1、下列人員應計入拆遷住房安置人員:
(1)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組織有承包地並參加集體經濟組織分配且在被拆遷住房常住的農業人口,雖無承包地並且未參加集體經濟組織分配,但依法取得了宅基地,並有住房且戶口遷入被征地村組的(包括正常婚遷、生育人口)。
(2)原屬於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業人口,因國家征地已農轉非未享受住房安置現仍在被拆遷住房常住的。
(3)原常住戶口在被拆遷住房中,現正在部隊服兵役的士兵(不包括軍官、文職人員和10年以上的士官)、正在大中專院校就讀的學生、正在服刑或勞教的人員。
(4)原屬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各種原因戶口遷出,現已退職、退休在被拆遷住房中居住,戶口已遷回的人員,且在原工作單位未享受過房改房、集資建房和經濟適用房等屬國家福利性質住房的。
2、下列人員不得計入住房安置:
(1)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買賣宅基地而形成的住房被拆遷人。
(2)雖有常住戶口,但無承包地,且未參加集體經濟組織分配和未依法取得宅基地的被拆遷人員。
(3)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原已享受住房安置的被拆遷人員。
3、征地部門會同公安部門、鄉(鎮)或辦事處、村組集體負責對拆遷安置人員資格進行審核,並通過公示後確認。
(四)統建房建設
1、投資規模。每年第三季度,由國土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下年度建設用地需求,編制「統建還房」規模,報同級人民政府審定,由建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政府批準的建設規模,編制投資概算,由財政部門組織評審。
2、建設資金。財政部門依據評審結果,將建設資金列入年度基建預算,從土地收益中安排資金。
3、規劃布局。統建房建設要緊密結合安置拆遷的特點,與城市規劃相銜接,合理布局,充分考慮交通便捷和失地農民再就業等因素,讓失地農民可就近解決失地後生活生產問題。
4、建設主體。統建還房建設主體為市、縣(區)人民政府,由國土、建設部門統籌管理,業主具體實施。
5、加強組織領導。市、縣(區)人民政府成立以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相關單位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牽頭協調,全面推進。
(五)市、縣(區)規劃和建設部門要對原「劃地自建」形成的「城中村」做出改造規劃,逐步實施改造。
四、附屬設施拆遷補償標准及相關問題的規定
種 類
補償標准
條 件
調整後標准
防旱池、儲水池
50-85元/ m3
條石、磚漿砌、混凝土
水渠(按工程量補償)
100-300元/ m3
條石、磚漿砌、混凝土
糞 池
50-85元/ m3
石砌、磚砌、混凝土
堰 塘
7-12元/ m3
魚 塘
30-40/ m3
條石、磚砌、混凝土
按容積補償,包括魚塘內的魚和水面。
20-30/ m3
塊石、卵石
7-12元/ m3
土埂
水 井
(機井抽水機電
設備根據使用年限折舊補償)
1700/口
壓水井
200-290元/m3
石砌、混凝土山水井
1200-1500元/m
口徑0.2-1m,磚、混凝土、石砌管井
400-450元/m3
口徑1m以上沉井
400元/口
紅層找水井
水窖(人畜飲水)
120-170元/m3
條石、磚、漿砌,混凝土且加蓋封閉,機井抽水機電設備根據使用年限折舊補償
圍 牆
50-65元/m2
磚砌、粉飾
320-360元/m3
15元/m2
土牆
曬 壩
50元/㎡
混凝土、石板
25元/㎡
三合土
堡 坎(與宅基地院壩配套的堡坎)
100-140元/m3
條石、漿砌、混凝土
50-80元/m3
片石、塊石、卵石
洗衣台
200元/座
磚石砌、混凝土
糟子(飼料發酵)坑
50-85元/m3
磚石砌、混凝土
灶
680-1100元/套
磚灶、瓷磚鋪貼
340-510元/套
土灶
沼汽池
3000-4000元/套
可使用的沼汽池
大 棚
30-60元/㎡
竹架、鐵架、鋼架,扣件,無覆蓋物的減半計算
花 台
50-85元/m3
磚、石砌
墳 墓(明墳、有主墳)
1500-2000元/座
碑帽齊全
統一安排新墳地減半補償
1000-1500元/座
土墳
苕 窖
30-70元/m3
土窯、石砌、磚砌
室外引水管
2-5元/m
塑料
10-16元/m
鐵管、鋼管
庭院大門
400元/m2
鐵管、鋼管結構大門
庭院門柱
300元/m3
磚砌、混凝土結構
道路
路面
280-320元/m3
混凝土
150-220元/m3
泥結石
80-120元/ m3
三合土
路基
10-15元/ m3
寬2.5m以上,含開挖、回填、堡坎、旁溝、路肩和涵洞等工程
果園架樁
5-10元/根
水泥樁
3-5元/根
木樁
養殖窟
40-60元/m3
石砌、磚砌、混凝土
衛星電視接受器、太陽能
400元/座
防盜門
600-1000元/扇
鐵、鋁合金
雨棚、防盜護欄
60-100元/㎡
鋼筋、鐵、鋁合金
相關說明:
1、無人認領的室外附著物登記補償到集體經濟組織。
2、專項設施搬遷(桿管線、橋、企業、廠礦、學校、大型水利水電設施)根據有資質的單位出具的評估報告協商補償或雙方協商補償。
3、房前屋後所種植的花草不予補償。
4、遷墳墓確需進公墓的,其費用協商補償。
五、林木補償標准
種 類
條 件
補 償 標 准
備 注
果
樹
幼 樹
地徑小於或等於2㎝
5-20元/株
桃、杏、李、梨、橘、柿、櫻桃、蘋果、枇杷、柚樹、石榴等
初掛果
地徑大於2cm,
小於或等於5cm
20-60元/株
盛掛果
地徑大於5cm,
小於或等於20cm
60-200元/株
地徑大於20cm
按盛果補償標準的2倍補償
掛果樹超過300株/畝按面積補償
10000-30000元/畝
獼猴桃
地徑小於或等於2㎝
5-20元/株
地徑大於2cm,
小於或等於5cm
50-100元/株
地徑大於5cm,
小於或等於20cm
200-300元/株
地徑大於20cm
按盛果補償標準的2倍補償
掛果樹超過350株/畝按面積補償
30000-60000元/畝
干
果
樹
幼 樹
地徑小於或等於2㎝
5-20元/株
核桃、棗、板栗、油橄欖等
初 樹
地徑大於2cm,
小於或等於5cm
20-50元/株
盛掛果
地徑大於5cm,
小於或等於20cm
50-200元/株
地徑大於20cm
按盛果補償標準的3倍補償
葡
萄
幼 樹
地徑小於或等於1cm
5-10元/株
未搭架的按同
等級下調20%
初掛果
地徑大於1cm,小於或等於3cm
10-30元/株
盛掛果
地徑大於3cm,小於或等於5cm
30-100元/株
地徑大於5cm
100-200元/株
成 片
幼樹畝均超過800株
4000-10000元/畝
掛果樹畝均超過400株
30000-50000元/畝
經
濟
樹
油 桐
米徑小於或等於10cm
10-40元/株
米徑大於10cm
40-100元/株
花 椒
地徑小於或等於5cm
40-100元/株
地徑大於5cm,小於或等於20cm
100-200元/株
地徑大於20cm
200-400元/株
杜 仲
米徑小於或等於2cm
5-10元/株
米徑大於2cm,小於或等於10cm
10-20元/株
米徑大於10cm,小於或等於20cm
20-30元/株
米徑大於20cm
30-100元/株
畝均超過200株
4000-10000元/畝
桑
地徑小於或等於3cm
2-3元/株
良種桑按同等級的1.5倍補償
地徑大於3cm
3-5元/株
畝均800株以上的桑園
3000-4000元/畝
其他類
按經濟產值比照上述經濟樹標准補償
樹 木
胸徑1.3m處
胸徑小於或等於3㎝
不予補償
天然生長
胸徑3-5㎝
5元/株
胸徑5-8㎝
5-10元/株
胸徑8-14㎝
10-20元/株
胸徑大於或等於14㎝
50元/株
成片林按林業法相關規定進行補償
竹 叢
新栽竹叢
10元/㎡
成材竹叢
16元/㎡
灌木林
成片林
1200-1800元/畝
薪炭林
成片林
1000-1400元/畝
園 林
綠化樹木
零星園林綠化樹木和成片林中個別米徑大於或等於20cm
按國家定額
補償搬遷費
只補償搬遷費用(含搬遷損失費)
成片林以面積補償
6000-10000元/畝
苗 圃
嫁接苗圃超過10000株/畝
10000-20000元/畝
實生苗圃超過10000株/畝
4000-10000元/畝
相關說明:
1、國家、省公布的名貴樹種目錄上的樹種和特大果樹協商補償。政府組織和推廣的未投產的名優林木,除按一般林木同類同級標准補償外,另再按農戶購買苗木的價格進行補償。
2、古樹和有歷史文化意義的樹木,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3、移栽和砍伐樹木由其所有者自行負責。
六、其它說明
(一)自《征地公告》發布後,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不予補償。
(二)地上附著物的類別和數量以征地實施單位與附著物所有者現場調查和經各方簽字認可的數據為准。
(三)因徵收土地確需另行還建被征土地所有者的道路、變電房等公益設施的,原用地已補償的,相同面積用地不再補償,超出部分按徵用土地的標准進行補償。
(四)因徵收土地需拆掉城鎮居民在農村擁有的合法產權房屋,只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等進行補償,不再安排新的宅基地;其房屋補償標准在當地同類同級房屋補償標準的基礎上上浮5%,其附著物補償標准按當地同類同級標准執行。
(五)因徵收土地需拆遷國家的通訊、電力、交通、能源、國防等設施的,按有資質的單位評估並經審計後的價格或政府協調的方案進行補償。
(六)本調整方案未明確的,仍按川府函〔2008〕90號文件執行。
(七)凡是征地補償安置費用不到位的,不得實施征地拆遷補償工作。
(八)對以前的遺留問題,由各級政府本著「尊重歷史,注重現實」的原則依法合理予以解決。
(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辦法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參考資料:廣元市政府網站
追問:
兩層樓房多少錢一平方?
回答:
看你樓房是屬於拆遷房屋補償標准 (一)磚混結構等級 補償標准(元/m2) 條 件 標 准 特等 680-750 1、框架結構,層高3米以上,現澆樓面;2、有廚廁及衛生設備,水電設備齊全,門窗完好,內裝修保護好;3、磨石或地板磚地面,水刷石罩面,內牆塗料粉飾。 甲等 610-680 1、層高3米以上,屋面、樓板、圈樑均為鋼筋混凝土結構;2、磨石或地板磚地面,24磚牆,水刷石罩面,塗料粉飾;3、有廚廁及衛生設備,水電設備齊全,門窗完好,內裝修保護好。 乙等 540-610 1、層高2.8米以上,樓板、圈樑均為鋼筋混凝土結構;2、混凝土或三合土地面,18磚牆,水泥罩面,內牆塗料粉飾;3、門窗較完好,內裝修保護一般,水電設備齊全。 丙等 480-540 1、層高2.5米以上,鋼筋混凝土樓板;2、18磚牆,清水牆面;3、水泥或三合土地面,門窗破損,內裝修保護差,水電等設備不全。。。。這幾類中的哪類情況。根據你加具體情況。仔細研究一下。就行了
5. 在單位買了公積金就不能分農村統建房了嗎
有的地方出台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有規定:
行政、事業、國內有企容業單位人員享受公積金的不享受農村安置統建房。
如果是個人在私企買的公積金,屬於本村村民的可以享受安置政策。
以當地出台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為准。
6. 已申請農村宅基地能否再享受貨幣化補貼
不能:同一個政策,不能雙重享受,如果當事人選擇貨幣補償,就不能再享受宅基地內的返容還,反之亦然。
享受住房優惠政策是指按房改政策租住、購買公有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統建房、拆遷安置房、危改房、落實僑房政策房、集資房及未繳交地價的私房等。夫妻雙方以一方租住或購買上述住房視為雙方均已享受住房優惠政策。
7. 求助:該不該用農村宅基地換鎮上統建房
傻咯,縣城都有房子了還要那麼多房來幹嘛,你能住幾間???8萬塊也只能買80平米的統建房。你家離縣城和鎮上都不算遠。把宅基地買了今後就不能再申請宅基地了。鎮上的統建房估計是國有土地了,你也只能住70年(這只是我個人猜想,你最後去了解統建房的政策。)政府行為有時候也是非法的,這樣會給農民今後帶來一些麻煩,例如辦證。缺錢我都去貸款要,也不會把我的地給買啦。
8. 農村村委會統建房可以貸款嗎
只要是70年大產權有房本的房屋都可以抵押貸款,如果有房本的話,在房本的第二頁會有你的產權年限,如果那個是70年的或者50年的都可以進行抵押貸款。
9. 四川省綿陽市農村房屋拆遷賠償標准
四川省綿陽市遊仙區石馬鎮,農村房屋拆遷賠償標准,是多少,謝謝
10. 在農村購買安置房(統建房)應該注意什麼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見,農村村民買賣、出租房屋並無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只是出賣後不能再申請宅基地而已。
關於宅基地上住房轉讓的審批權尚未見明確的法律規定。1986年《土地管理法》第38條規定,「農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批准。」1999年修訂後的《土地管理法》第62條則修改為:「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新老《土地管理法》的不同規定,僅表述為農村村民建住宅用地,並未明確規定為轉讓行為的審批權。但土地管理法中審批許可權的變化,可以反映出來的傾向卻是集體土地的管理趨向嚴格。
一般對於同一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因為集體成員本身就是該集體的一員,對於該房屋下的土地使用權本身從宏觀上就享有,只要是同一個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之間的購買行為,都應該認定買賣合同有效。
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一文中已明確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