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自建房需要哪些證件
農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證和城鎮建設規劃許可證。
辦理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應當將申請登記事項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公告。
經公告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記。同城市房屋一樣,自建房也是有房產證的。因為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房屋這類財產只有辦理了登記,領取了房產證,才能證明你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因此,農村建房也是有房產證的。
(1)農村小型建房擴展閱讀:
不適合建自建房
一、低窪之地
低窪之地易聚水,中國風俗把水稱為」財「,但低窪之地容易造成一瀉千里之勢,不利於積財。另處,低窪之地也容易積水,不利於出行,也會造成屋內濕氣過重,對人體不利。
二、剛填平的土地
如果宅基地之前是由大水溝或水塘剛填平的,不要著急在上面建房。因為這時地基還不扎實,地面很可能塌陷或裂縫,安全性差,一定要觀察一段時間,確定地基穩固後再動工。
三、農田
如果有機會將農田用用宅基地建房,一定要等農作物收割完後才能動工。否則,遺留在地里的農作物或樹根腐爛後,會影響地基穩固。
四、填平的垃圾場
最好不要用垃圾場做住宅用地。由於垃圾場長期堆放垃圾,產生的穢氣和細菌滲入地下,在上面建房對健康不利。如果必須要用作宅基地建房,一定要先進行清理和消毒,把表層土挖掉丟棄,填入新土。
五、填平的廢井
填平的廢井可能造成地下水滲出造成地基不穩,挖井太深造成地氣枯絕,廢井的濕氣或枯氣對家人健康不利。
參考鏈接:網路--自建房
⑵ 請問,農村建房子一個人能批多少平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那麼,宅基地面積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呢?各地具體標準是多少呢?
青海
《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加強農村牧區宅基地管理,農(牧)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每戶宅基地用地標准為:(一)城市郊區及縣轄鎮郊區,每戶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二)其他地區,水地不得超過二百五十平方米,旱地不得超過三百平方米;非耕地不得超過三百五十平方米;(三)牧區的固定居民點可以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四百五十平方米。宅基地申請條件和批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廣西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建住宅,必須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結合舊村改造,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山坡荒地,嚴格控制佔用農用地。新批准宅基地的面積按如下標准執行:(一)平原地區和城市郊區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00平方米。(二)丘陵地區、山區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50平方米。
北京
根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 》第四十條規定: 農村村民宅基地的標准,近郊區以及遠郊區人多地少的地區,每戶不得超過0.25畝,其他地區每戶不得超過0.3 畝。具體標准由區、縣人民政府規定。原有宅基地超過規定標準的,超過部分按照鄉(鎮)村建設規劃逐步調整。
2019年宅基地面積標準是多少?綜上,各地的宅基地面積標準是不同的,具體可查看當地的實施辦法或去當地土地管理部門咨詢。
⑶ 農村現在可以自建房嗎
農村不能隨便建房子。
建房前,要先經過村民委員會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版最後報縣級人民權政府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證後才可以建設。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⑷ 農村新建房有什麼要求
1、《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建住宅的,應當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審批程序辦理: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准。」
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中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3、根據《關於農村超高超大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農村住房建設技術政策有以下規定:
(1)房屋布局
農村房屋布局分為垂直分戶(主要是指建築層數2到3層)和水平分戶(建築面積4到5層)。
(2)高度規定
這兩種類型的房屋每層的高度是不得超過3.3米的,這也就意味著在農村建房,如果是建兩層的,不能超過6.6米,如果是三層的,不能超過9.9米。
(4)農村小型建房擴展閱讀:
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新: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或城管部門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⑸ 農村建房每人標準是多少平方
農村村民宅基地標准: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戶按3人計算,4人戶按4人計算,5人以上戶專按5人計算,擴建住宅新占的土屬地面積應連同原有宅基地面積一並計算。移民宅基地標准按區的有關文件執行。農村村民每人可以建多少平方的房子或宅基地的佔地面標,須遵守各省、市、自治區的規定,各省、市、自治區都會有本各省、市、自治區的土地管理法實施細則或條例。
⑹ 農村建房最多可以審批多少平方米
根據村情與所處地理條件不同,有不同的標准,但農村建房最高可以審批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依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本省依法實行農村村民一戶一處宅基地制度。
農村宅基地的面積按照下列標准執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壩上地區,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四百六十七平方米。縣(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規定農村宅基地的具體標准。 各地政策有差異,以當地規定為准。
⑺ 農村建房申請條件
可以先找一個男友結婚,然後再去申請宅基地,這樣成
功的可能性最大。政府規定一戶人家只能有一處住宅,而不是每人都有一處住宅。
⑻ 農村可以自建房嗎
按國家政策,只要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是可以申請宅基地蓋房的。城管為什麼不讓蓋房?如果對方是故意為難,可向其上級部門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如果是屬於以下幾種情況,那麼不讓建房就是合理的:
1、違法建房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但在這次土地確權過程中發現很多農房建設並未經批准,「一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占等違法現象也很多。以前可能因為法律不完善等原因,對種種違法建房行為管理並不到位,但現在各地在宅基地審核方面是越來越嚴格了,違法建房肯定是不允許的。
2、宅基地空閑兩年以上
也有朋友向我們提問說我有宅基地證,可是為什麼也不讓建房。這里我們說個例子大家就都明白了。
市民陳女士打電話向記者反映,自己有宅基地使用證。但是當陳女士近期想回老家蓋房子的時候,當地村委會卻不讓蓋。即便是陳女士向村委會出示了宅基地使用證,對方還是不讓蓋。
記者就此事聯繫到了當地國土資源局。該局的工作人員表示,陳女士現在想蓋房子肯定是不可以的,因為,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兩年以上沒有恢復使用的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的宅基地,土地是要收回的。
該工作人員對記者說道,「如果當年宅基地批下兩年之內,房屋就建好了,那肯定沒問題。但是現在過去了這么多年,一直都沒有蓋房子,國家也不能一直等著,閑著這塊地。所以,根據我們國家的相關規定,這塊土地就要被收回,即使手上有那本宅基地使用證,也不好使,不能再建房。」
3、宅基地不夠分
上面我們提到,由於歷史原因,很多家庭存在一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占等現象,這可能就導致當地的宅基地短缺,有些村民可能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也是沒宅基地可分的,所以就不能建房了。
目前部分地區開始統一規劃建房了。在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當中也指出,要「強化新建農房規劃管控」、「持續推進宜居宜業的美麗鄉村建設」。
4、不符合鄉鎮規劃
農民建住宅要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如果已經納入規劃,那也是不允許建房的。
⑼ 農村有30平方米的宅基如何建房子
三十平米無法建築住房,所以,無法報建,無審批。住建部《農村居民建房審批辦法》已於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有宅基地面積低於規定的標准,且人均建築面積未超過三十平方米的農村居民可向所在地的村民小組或村委會申請新宅基地建房。
據了解,《辦法》規定因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等原因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的,或者原有住房達不到最低住房面積的,可以申請住房用地,條件要求如下:
一、原有宅基地面積低於規定的標准,且人均建築面積未超過三十平方米;
二、兩個以上子女,其中有的已達到婚齡,確實需要另立門戶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宅基地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既有房屋經鑒定已成危房,需異址新建,同意退還房屋宅基地的;
五、對回原籍村莊落戶的職工、退伍軍人和離、退休幹部以及回鄉定居的華僑、港澳台同胞等需要安排宅基地建房的,這幾種條件之一可向所在地的村民小組或村委會申請新宅基地建房。
有一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批准建房:
一、建房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村莊規劃的;
二、不同意退還既有房屋宅基地的;
三、違法建房未處理結案的;
三、出賣、出租、贈與他人房屋或以其他形式轉讓地上建築物後再申請建房用地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情形申請建房用地的農村居民,不予批准建房用地。
符合申請新宅基地建房條件的,由建房戶向戶口所在村的村民小組或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書,說明建房理由,用地位置和申請用地面積,提供戶籍證明、身份證、現有住房、家庭成員等相關材料。
⑽ 農村建小房可以嗎
在辦理手續前,有一個問題需要搞清楚。
是否具有建房居住的權利:戶口是否在農村集版體里,如果戶口權在農村集體里,那是可以推倒老房子,重新蓋新房子的。否則,是不可以蓋新房子的。因為,戶口不在農村集體里,就說明不是農村集體成員,不具有在集體所有的宅基地里建房居住的權利。
如有權利按兩種情況對待:如果題主是農村集體戶口,那要推倒老房子,重新建新房子。就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是如果蓋房子的宅基地不在村鎮建設規劃的范圍內,那就可以自行蓋房子。二是在村鎮建設的規劃內,那就必須寫出建房申請。取得建房許可後,方可蓋新房子。
申請建房許可流程及要求:申請建房許可的流程是,先向村委會寫出書面申請,蓋章同意後,上報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需要攜帶的材料有:身份證、宅基證、符合村鎮建設規劃的書面申請。申請的核心內容是新建房子的設計圖。
國土部門在收到建房申請後,會派工作人員到現場勘驗,如沒有超占、房子設計符合規劃要求,就會發給建房許可證。一般這個程序大約需要一個星期。拿到許可證後,就可按照申請的要求或按批準的要求建新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