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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佔耕地建房

發布時間:2020-12-26 16:21:29

1. 農村耕地上建房違法嗎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回三十六條規定答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1)農村佔耕地建房擴展閱讀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農用地也分為普通耕地和基本農田,在《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房、建墳、挖砂、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進行其 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所以農民不得在基本農田范圍內佔地建房,否則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將責令改善,回復原種植條件,並處以佔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

即使是佔用普通耕地,農民朋友也需要注意辦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否則違規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將會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條將會拆除耕地上新建的房屋,並且予以處罰!

2. 當前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可以怎樣處理

處理方法:
1.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專,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屬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以非法佔用耕地罪定罪處罰;
3.
非法佔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
4.
非法佔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佔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

3. 農村具備什麼條件下可以耕地建房還有怎樣把耕地轉換為建設用地!

需要向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准。

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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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條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4. 農村耕地可以建房嗎是不是違法的在怎麼樣的情況下使用耕地是合法的

農村耕地不可以建房,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在經過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可以有償出讓使用權即開發房屋樓房使用等。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

第九條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徵收轉為國有土地後,該幅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用於房地產開發的,須根據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擬訂年度出讓土地使用權總面積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由市、縣人民政府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

出讓的每幅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建設、房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實施。

第十三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拍賣、招標或者雙方協議的方式。

商業、旅遊、娛樂和豪華住宅用地,有條件的,必須採取拍賣、招標方式;沒有條件,不能採取拍賣、招標方式的,可以採取雙方協議的方式。

採取雙方協議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不得低於按國家規定所確定的最低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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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裡人不能在農村買地建房

土地改革要堅持守住底線、試點先行的改革原則。守住底線就是不論怎麼改,不能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糧食產量改下去了,不能把農民利益損害了。

改革和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是一塊硬骨頭。這項改革,農民關心的是宅基地用益物權能否得到充分保障,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能否給自己帶來財產性收入。城裡人則關心能否到農村買塊宅基地蓋房子、建別墅。

劃定永久基本農田。要先從控制發展規模的500萬人口以上大城市周邊開始,由大到小,逐步覆蓋各類城市和小城鎮;由近及遠,從城市周邊擴展到廣大農村,覆蓋全部基本農田。

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城市建設必須跳出去,搞串聯式、組團式、衛星城式發展。還將在此基礎上,修訂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建設規劃,盡快把城市發展邊界確定下來。

要在全國實施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行動計劃,著力提高土地和礦產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中央要求,東部三大城市群發展要以盤活土地存量為主,今後將逐步調減東部地區新增建設用地供應,除生活用地外,原則上不再安排人口500萬以上特大城市新增建設用地。

建立有效調節工業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價機制,提高工業用地價格,堅決杜絕工業用地零地價甚至負地價。大力推進礦產資源開發市場配置。

統籌城鄉土地利用,鼓勵地上地下立體開發,探索基礎設施綜合利用。嚴格土地准入條件,健全土地使用標准,完善礦產資源評價與開發利用標准。

5. 農村耕地搞種植業,可以建房嗎

不違法,不需審批。可以建一個小屋子。但要是想搞地面硬化,很正經的房子就需要申請設施農用地,這樣有一定的比例可以搞地面硬化,建永久性建築,性質就是設施農用地的附屬用地,不是建設用地,比較簡單,也基本不怎麼花錢(各地政策不一)。

(一)生產設施用地是指在農業項目區域內,直接用於農產品生產的設施用地。包括:

1、工廠化作物栽培中有鋼架結構的玻璃或PC板連棟溫室用地等;

2、規模化養殖中畜禽舍(含場區內通道)、畜禽有機物處置等生產設施及綠化隔離帶用地;

3、水產養殖池塘、工廠化養殖、進排水渠道等水產養殖的生產設施用地;

4、育種育苗場所、簡易的生產看護房(單層,小於15平方米)用地等。

(二)附屬設施用地是指農業項目區域內,直接輔助農產品生產的設施用地。包括:

1、設施農業生產中必需配套的檢驗檢疫監測、動植物疫病蟲害防控等技術設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

2、設施農業生產中必需配套的畜禽養殖糞便、污水等廢棄物收集、存儲、處理等環保設施用地,生物質(有機)肥料生產設施用地;

3、設施農業生產中所必需的設備、原料、農產品臨時存儲、分揀包裝場所用地,符合「農村道路」規定的場內道路等用地。

(三)配套設施用地是指由農業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從事規模化糧食生產所必需的配套設施用地。包括:

晾曬場、糧食烘乾設施、糧食和農資臨時存放場所、大型農機具臨時存放場所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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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建房選址注意事項

⑴統籌利用閑置土地、荒地、空閑地、廢棄地,盡量不佔或少佔耕地,嚴禁佔用基本農田;

⑵避開地質、氣象災害易發地段和地下采空區;

⑶避開生態資源保護區、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歷史文化核心保護范圍等區域;

⑷嚴禁在公路管控區建房。高速公路30米內、國道20米內、省道15米內、縣道10米內、鄉道5米內;

⑸嚴禁佔用河道建房;

⑹嚴禁侵佔其他公共設施建房。

村民建房佔用耕地說法

村民建房選址應盡量不佔或少佔耕地,耕種條件良好,成片連塊的耕地不能佔用,嚴禁佔用基本農田。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國土資源廳《關於規范和改進農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湘政辦發〔2014〕11號)文件,村民建房可以佔用耕地,最大面積不能突破130平方米,實行先補後占、占補平衡。

6. 農村耕地建房怎麼申請

耕地不可以用來建房,需要申請宅基地。申請步驟:

一、申請。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村民小組或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用地原因和理由,並填寫《村民宅基地申請審批表》。

二、初審。村民小組和村民委員會對用地戶的申請,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初步審查,並在村務公開欄向村民公布無意見後,在《村民宅基地申請審批表》相應欄內加註意見、簽名蓋章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具體由國土所受理)。

三、審核。村民委員會上報的《村民宅基地申請審批表》,鄉(鎮)國土所派員到現場,實地審查申請人是否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等。確認符合要求的,鄉(鎮)國土所提交鄉(鎮)人民政府會議研究同意後,以鄉(鎮)人民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上報縣(市)國土資源局。

四、批准。縣(市、區)國土資源局對鄉(鎮)國土所以鄉(鎮)人民政府名義上報的宅基地審批請示文件、《村民宅基地申請審批表》和花名冊等文字材料嚴格審查並報縣(市、區)人民政府批准後,下發批准文件。

五、定位。村民小組或村民委員會在接到宅基地批准文件後,要將批准結果及時在村務公開欄內公布,接受村民監督;鄉(鎮)國土所派員,第二次到現場,發放《村民宅基地批准通知書》,實地勘查丈量,按批準的四至給宅基地放線,確定位置後,用戶方可施工建設。

六、頒證。村民住宅建成後,鄉(鎮)國土所派員,第三次到現場,實地檢查,看用地戶是否按照批準的地點、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宅基地,按法定程序登記確權,頒發《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

(6)農村佔耕地建房擴展閱讀:

自建房(農民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並通過僱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築。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方式,來滿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規劃區以外或建設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國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單位也曾通過集資自建房的方式,來解決企業員工的居住需求問題。隨著國內經濟水平的逐步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自建房建設水平越來越高,類型越來越豐富,尤其江浙一帶種類多樣。

申請手續

農村居民如何申請辦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續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

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

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三)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新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7.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為何屢禁不止

農村佔耕地多數還是農民,我覺得有以下幾點原因。

第一,農村村民法律意識淡薄,農民的調動積極性不高。因為受地理位置的影響,農村地區經濟發展落後,加上現在農村大部分是留守老人,接受的文化程度不高,看待問題的眼光和角度都受到一定的限制。有的村民會以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土地私有權,因此就認為想在土地上做什麼就做什麼;還有的村民受到封建思想的影響,請所謂的風水先生看宅基,還有流行的沿著公路建房,因為便於出行。公路沿線有自家承包地的,就在上面開始建房,沒有的就進行交換或者購買來建房。

第四,農民違法建房查處困難對於農民來說,新建一間房子需要花費不少的經濟,可能得他們辛辛苦苦積攢數年的錢,如果依法拆除新建的房屋,對於農民來說,不但是經濟損失巨大,況且對於改善農民生活條件和發展農村經濟都是非常不利的。

8.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實施八不準,那些建房的何去何從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實施八不準,那些建房應該馬上拆除,應該再從自家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居住!

9. 兩部門發布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是怎麼回事

針對農村亂佔耕來地建房問題蔓延勢源頭,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31日明確提出「八不準」「一不得」,堵疏結合,確保耕地紅線及農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

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發布的《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中規定的「八不準」包括:

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

(9)農村佔耕地建房擴展閱讀

兩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的意義:

農業農村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司長張天佐說,兩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關於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就是要從堵和疏兩個方面,採取有力有效措施,堅決遏制新增違法違規問題。

同時切實保障農村村民建住宅合理用地需求,從規劃和計劃指標落實到農民建房申請審批和監管,我國農村宅基地管理完整的制度體系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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