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林地如何申請報建
農村林地報建要具備下列條件:
(一)屬於本村居民,只有一處住宅,戶籍所在村是回中心村,確實有建房答必要的農戶;(二)無房居住,需建房的農民;
(三)因地質災害造成房屋倒塌成存在安全隱患,需搬遷的;
(四)多子女家庭兒女長大成人結婚後,需分戶居住的;
2018年農村房屋報建審批時間及如何報建?
(五)屬危房需改擴建的;
(六)國家、省、市、縣地質災害避搬遷和移民搬遷需使用集體土地的;
(七)國家l公益建設需要搬遷農民住房的。
申請建房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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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建房戶填寫申請表;
(二)所在村民委員會蓋章;
(三)鎮政府初審、調地;
(四)鎮政房公布初審意見;
(五)報縣有關部門聯合審批;
(六)縣國土局核發《農村個人建房建設工程許可證》;
(七)建房峻工後,向鎮政府申請竣工驗收;(八)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驗收後,發給竣工驗收合格證;
(九)憑驗收合格證到國土部門辦理不動產登記。
村民申請建房時需提供下列材抖:建房登記申請書,建房用地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明,宅基地使用證,其它必備材抖。
Ⅱ 農村居民佔用林地建房如何辦理手續
根據《湖北省林地管理條
例》第十九條規定:農村、城鎮居民使用林地建住宅,應專分別經屬鄉鎮林業工作站、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初審,並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第二十一條規定:農村居民利用其享有使用權的林地建自用住宅,在規定面積內免繳森林植被恢復費。
所以,農村居民佔用林地建房,首先應到當地林業部門辦理林地佔用手續,然後再到土地部門辦理土地審批手續。如果是在享有使用權的林地上建自用住宅,在規定面積內(《湖北省土地管理條例》規定農民興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屬設施)總面積,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設用地)的每戶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可以免繳森林植被恢復費。
Ⅲ 農村林地建房與空閑地建房有什麼區別
1,林地,是指成片的天然林、次生林和人工林覆蓋的土地;包括用材林、內經濟林、薪炭林和防容護林等各種林木的成林、幼林和苗圃等所佔用的土地。
2,農村空閑地是閑置、廢棄的宅基地和空白帶。
3,土地的使用性質是不能隨便更改的,兩者相比,林地的土地使用性質變更為居住用地是很難的,空閑地變更使用性質用於建房的話是要簡單許多的!
Ⅳ 農村建房林地能建嗎
農村建房需要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造,否則當地國土資源局會查的。因為林地或耕地都是農業用地,是非建設用地,不能直接在上面建房。但如果你可以將林地的使用性質變更為建設用地,還是可以建房的,但手續繁瑣,一般是不會批準的。
Ⅳ 農民建房佔用林地如何審批
各地對於農民建房佔用林地審批程序不同。
以湖北省為例:
根據《湖北省林內地管理條 例》容第十九條規定:農村、城鎮居民使用林地建住宅,應分別經鄉鎮林業工作站、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初審,並依法辦理審批手續。
第二十一條規定:農村居民利用其享有使用權的林地建自用住宅,在規定面積內免繳森林植被恢復費。 所以,農村居民佔用林地建房,首先應到當地林業部門辦理林地佔用手續,然後再到土地部門辦理土地審批手續。
如果是在享有使用權的林地上建自用住宅,在規定面積內(《湖北省土地管理條例》規定農民興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屬設施)總面積,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設用地)的每戶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可以免繳森林植被恢復費。
(5)農村居民在林地建房擴展閱讀:
農村居民建房佔用林地在行政村規劃范圍內,應提供以下資料:
1、由村委會簽署意見的建房佔用林地的報告;
2、填寫《使用林地申請表》;
3、由鄉、鎮林業站調查填寫《使用林地現場查驗表》;
4、被佔用林地的權屬證明材料。
Ⅵ 農村林地可以申請建房嗎
可以但要得到批准。按照《森林法》的規定,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擅自將林地改為建設用地。因此,承包人不能擅自在林地內建房子。另外,林地的承包經營者可以在承包的林地內修建必要的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基礎設施。
但是,在建設之前,也要經過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
若有土地審批手續,承包地上可以建房。《土地管理法》第三條規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全面規劃,嚴格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制止非法佔用土地的行為。
《土地管理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這是我國土地管理的一貫原則。
(6)農村居民在林地建房擴展閱讀:
林地建房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八條,農村土地承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
第三十二條,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第三十三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平等協商、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2、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3、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5、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所以承包人轉租應當遵守上述規定,不能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Ⅶ 林地可以有自建房嗎
土地承包經營權中林地是用來作為農業生產用途的,所以不可以建房。
Ⅷ 農村私人建房亂占林地有哪些法律法規
農村來居民建房佔用林地的審批源事項在《森林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中都未作出規定,為彌補這一空缺,《湖南省林業條例》(簡稱《條例》)第九條明確規定:「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不佔或者少佔林地,確需佔用林地的,應當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對這一規定應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理解:①農村居民建房是指村民修建自用住宅。如果農村居民修建房屋用於搞開發或者辦企業等則應視為工程建設佔用林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一十六條規定辦理佔用林地手續。②農村居民建房佔用林地審核權在縣級林業主管部門。③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對農村居民建房佔用林地進行審核批准,不需上報市、州、省林業主管部門審批。申請建房的當事人持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的審核同意書即可依照《湖南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建設用地手續。 農村居民建房佔用林地在行政村規劃范圍內,應提供以下資料: ①由村委會簽署意見的建房佔用林地的報告; ②填寫《使用林地申請表》; ③由鄉、鎮林業站調查填寫《使用林地現場查驗表》; ④被佔用林地的權屬證明材料。
Ⅸ 擁有《林權證》的林地可以建房嗎
擁有《林權證》的林地可以建較簡易的房自住,或相關的生產設施住房,所建設住房不能交易和買賣。
《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森林經營單位在所經營的林地范圍內修築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需要佔用林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批准;修築其他工程設施,需要將林地轉為非林業建設用地的,必須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前款所稱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是指:
(一)培育、生產種子、苗木的設施;
(二)貯存種子、苗木、木材的設施;
(三)集材道、運材道;
(四)林業科研、試驗、示範基地;
(五)野生動植物保護、護林、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檢疫的設施;
(六)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訊基礎設施。
(9)農村居民在林地建房擴展閱讀:
《林權證》是依法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記核發,由權利人持有的確認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依法持有了《林權證》,權利人就擁有了該林權證所記載范圍內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森林法》第三條規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三條也規定「國家依法實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