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成立農村合作社要具備什麼條件,有什麼好處
合作社在農副產品的各個儲存、加工、運輸、銷售(包括批零銷售和進出口)以及農用生產資料的定貨、運輸、購買和質量檢查等諸多環節,根據市場經濟利益最大化原則。
為農民最大限度地減少中間環節,節約成本,減少浪費,確保農副產品保值增殖以及農用產品售後服務和產品質量,達到合作社經營利潤最大化的目的,從而從根本上大幅度地增加農民的收入。
成立條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規定的成員,即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
2、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
3、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4、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5、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6、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1)農村合作社建房擴展閱讀:
基本特徵
自願、自治和民治管理是合作社制度最基本的特徵。合作社作為一種獨特的經濟組織形式,其內部制度與公司型企業相比有著本質區別。
股份公司制度的本質特徵是建立在企業利潤基礎上的資本聯合,目的是追求利潤的最大化,「資本量」的多寡直接決定盈餘分配情況。
在合作社內部,起決定作用的不是成員在合作社中「股金」,而是「交易」。合作社的主要功能是為社員提供交易上所需的服務。合作社與社員的交易不以盈利為目的。
合作社的盈餘,除了一小部分留作公共積累外,大部分要根據社員與合作社發生的交易額的多少進行分配。
實行按股分紅與按交易額分紅相結合,以按交易額分紅為主,是合作社分配製度的基本特徵。當然,合作社與其他經濟主體的交易也會也是以營利為目的的。
② 在農村成立合作社怎麼辦理,要什麼手續
第一步:申領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
辦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據:《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
提交材料:
1、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3、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5、全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予以確認的出資清單;
6、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成員名冊和成員身份證明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9、合作社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10、業務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的文件。
注冊工商局收費內容:不收任何費用。
注意事項: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不需要年檢。
第二步:辦理合作社公章
辦理部門:公安局
依據:《公安部印章管理辦法》
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收費內容:刻章費,根據材料不同(收費)。
注意事項:目前專業合作社需要的公章有行政章、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共三枚。
第三步:農經辦辦理登記(農業局下屬農經辦)
提交材料:需拿工商注冊執照,合作社簡介(簡介註明:理事長名字, 電話,合作社辦公地址,郵箱)
第四步:申領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
辦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局
依據: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
提交材料:
1、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正面蓋合作社公章);
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如受他人委託代辦的,須持有委託單位出具的代辦委託書面證明。
收費內容:根據當地政策。
注意事項:
1、合作社自工商局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記成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組織代碼證。
2、代碼證有效期限為四年,到期須要換證;代碼證實行年檢制度;需年審費(根據當地政策)。
第五步:申領稅務登記證
辦理部門:國家、地方稅務局
依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提交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復印件;
4、經營場所房屋產權證書復印件;
5、成立章程或協議書復印件;
收費內容:2009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將合作社納入稅務登記系統,免收稅務登記工本費。
注意事項:1、合作社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未按照規定期限申報辦理者,可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2、稅務登記證定期驗證、換證和年檢,一年驗證一次,三年更換一次。
第六步:辦理銀行開戶和賬號
辦理部門: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
依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
提交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其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副本及其復印件;
3、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經辦人員身份證明原件、相關授權文件;
5、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及其復印件;
6、合作社公章和財務專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
收費內容:不收費
注意事項:在銀行辦理完賬號、賬戶後,需要提交賬戶到國家稅務局;每月到國稅局報稅。
③ 農民專業合作社怎樣申請辦公用地
必須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辦理申請,申請人應當持有關批准文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分析如下:
1、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的,應當持有關批准文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許可權,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2、按照前款規定興辦企業的建設用地,必須嚴格控制。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按照鄉鎮企業的不同行業和經營規模,分別規定用地標准。
3、第四十四條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4、《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村民建房應當取得規劃許可。鎮規劃區內村民建房應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莊規劃區內村民建房應當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5、根據以上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使用辦公用地必須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辦理申請,申請人應當持有關批准文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合作社成員的老宅基地轉辦公用地也要依照《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3)農村合作社建房擴展閱讀:
農民合作社成立條件:2006年10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規定的成員,即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④ 農村合作社要哪些條件才能成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第十二條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的成員;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4)農村合作社建房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第十六條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一)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三)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
(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
(六)住所使用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
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辦理完畢,向符合登記條件的申請者頒發營業執照,登記類型為農民專業合作社。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登記機關應當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信息通報同級農業等有關部門。
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辦法由國務院規定。辦理登記不得收取費用。
第十七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第十八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依法向公司等企業投資,以其出資額為限對所投資企業承擔責任。
⑤ 農民專業合作社如何申請用地
第一步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
需要提交材料:
1、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設立人(最少5個人,80%是農業戶口)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3、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5、全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予以確認的出資清單。
6、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成員名冊和成員身份證明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9、合作社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10、業務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費用。
第二步
公安局定製刻章
需要提交材料:
1、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第三步
質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需要提交材料:
1、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如受他人委託代辦的,須持有委託單位出具的代辦委託書面證明。收費內容:108元/證,工本費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術服務費90元。
第四步
稅務局申領稅務登記證
需要提交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復印件。
4、經營場所房產證書復印件。
5、成立章程或協議書復印件。免收稅務登記工本費。
第五步
辦理銀行開戶和賬號
需要提交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其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副本及其復印件。
3、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經辦人員身份證明原件、相關授權文件。
5、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及其復印件。
6、合作社公章和財務專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不收費。
第六步
當地農經主管部門備案
需要提交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3、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復印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的,應當持有關批准文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許可權,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按照前款規定興辦企業的建設用地,必須嚴格控制。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按照鄉鎮企業的不同行業和經營規模,分別規定用地標准。
第四十四條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根據以上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使用辦公用地必須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辦理申請,申請人應當持有關批准文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合作社成員的老宅基地轉辦公用地也要依照《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村民建房應當取得規劃許可。鎮規劃區內村民建房應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莊規劃區內村民建房應當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⑥ 農村土地合作社的土地被收回後,能不能用來做宅基地
農村土地合作社的土地屬於耕地,不能用來做宅基地。如果用於宅基地應當經過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⑦ 農村耕地搞種植業,可以建房嗎
不違法,不需審批。可以建一個小屋子。但要是想搞地面硬化,很正經的房子就需要申請設施農用地,這樣有一定的比例可以搞地面硬化,建永久性建築,性質就是設施農用地的附屬用地,不是建設用地,比較簡單,也基本不怎麼花錢(各地政策不一)。
(一)生產設施用地是指在農業項目區域內,直接用於農產品生產的設施用地。包括:
1、工廠化作物栽培中有鋼架結構的玻璃或PC板連棟溫室用地等;
2、規模化養殖中畜禽舍(含場區內通道)、畜禽有機物處置等生產設施及綠化隔離帶用地;
3、水產養殖池塘、工廠化養殖、進排水渠道等水產養殖的生產設施用地;
4、育種育苗場所、簡易的生產看護房(單層,小於15平方米)用地等。
(二)附屬設施用地是指農業項目區域內,直接輔助農產品生產的設施用地。包括:
1、設施農業生產中必需配套的檢驗檢疫監測、動植物疫病蟲害防控等技術設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
2、設施農業生產中必需配套的畜禽養殖糞便、污水等廢棄物收集、存儲、處理等環保設施用地,生物質(有機)肥料生產設施用地;
3、設施農業生產中所必需的設備、原料、農產品臨時存儲、分揀包裝場所用地,符合「農村道路」規定的場內道路等用地。
(三)配套設施用地是指由農業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從事規模化糧食生產所必需的配套設施用地。包括:
晾曬場、糧食烘乾設施、糧食和農資臨時存放場所、大型農機具臨時存放場所等用地。
(7)農村合作社建房擴展閱讀:
村民建房選址注意事項
⑴統籌利用閑置土地、荒地、空閑地、廢棄地,盡量不佔或少佔耕地,嚴禁佔用基本農田;
⑵避開地質、氣象災害易發地段和地下采空區;
⑶避開生態資源保護區、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歷史文化核心保護范圍等區域;
⑷嚴禁在公路管控區建房。高速公路30米內、國道20米內、省道15米內、縣道10米內、鄉道5米內;
⑸嚴禁佔用河道建房;
⑹嚴禁侵佔其他公共設施建房。
村民建房佔用耕地說法
村民建房選址應盡量不佔或少佔耕地,耕種條件良好,成片連塊的耕地不能佔用,嚴禁佔用基本農田。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國土資源廳《關於規范和改進農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湘政辦發〔2014〕11號)文件,村民建房可以佔用耕地,最大面積不能突破130平方米,實行先補後占、占補平衡。
⑧ 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在自有耕地上蓋房嗎是哪種簡易棚
不行的,只能是農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