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国际贸易 > 2010年通则国际贸易术语列表

2010年通则国际贸易术语列表

发布时间:2021-01-04 15:14:15

1.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区别

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
INCOTERMS ®2010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0与2000相比主要变化有:
1.贸易术语的版数量权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2.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
3.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
4.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

2.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概述

国际商会(ICC)重新编写的《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201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2010通则较2000通则更准确标明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有助于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此外,新通则亦增加大量指导性贸易解释和图示,以及电子交易程序的适用方式。
虽然2010通则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作废。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通则实施之后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2000通则甚至1990通则。
相对2000通则,2010通则主要有以下变化。
(1)13种贸易术语变为11种;
(2)贸易术语分类由四级变为两类;
(3)使用范围的扩大至国内贸易合同;
(4)电子通信方式被2010通则赋予完全等同的功效。
以上内容整理自《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朱金生主编,人民邮电出版社2011年9月出版)、《国际贸易实务》(张燕芳主编,人民邮电出版社2011年3月出版)

3.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做了哪些修改

2010通则主要是以下方面的区别:
1、加入两个新的贸易术语DAT和DAP,取消了4个:DAF、DES、DEQ和DDU;
2、所以2010术语分类为11种;
3、加入了术语的使用范围,强调也适用与国内贸易;
4、加入电子交易的内容;
5、保险的险别引入了ICC2009版本;
6、加入与反恐有关系的内容;
7、加入终端处理费用的归属,以保证不出现真空;
8、加入连环贸易(或称销售)条款,对2000通则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

4.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英文版)

现在一般买不到哦,在北京有朋友的话托他们问问。我们这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老师专好像托人买到了几属本。
变化不大:
1.术语分类的调整:
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2..《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
3.新增了2个术语: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4.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5.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总结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介
为了避免贸易双方在订立贸易合同时因对相关贸易规则的理解不同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并使国际货运更为安全、便利和规范,国际商会于2010年9月对《2000通则》作了第六次修订,形成《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与《2000通则》相比,《2010通则》进一步明确了各方承担货物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所有规则的表述也更加简洁明了。
《2010通则》作为一种新的贸易惯例生效实施以后,原来的《2000通则》并非自动作废。买卖双方既可以自愿采用《2010通则》中的相关内容,也可仍然沿用《2000通则》甚至更早版本中的条款。当然,作为贸易双方以及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则必须了解《2010通则》中新规定的内容。
《2010通则》中新的内容如下:
1.贸易术语数量由原来的13种减少为11种。
删除了D组术语中的DDU、DAF、DES和DEQ,只保留了DDP;新增加了两个术语,分别是DAT和DAP。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地。
DAP(Delivered at Place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指定地点交货---指定目的地。
这两个术语都规定了在指定地点交货。在DAT的情况下,卖方从运输工具上卸下货物交由买方处理)(此同《2000通则》中的DEQ);在DAP的情况下,货物同样交由买方处理(此同《2000通则》中的DDU、DAF、DES),但需作好卸货准备而无需卸货。
2.贸易术语由原来的E、F、C、D四组分为两大类。
一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另一类仅适用于水运。
(1)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共7种:
EXW(工厂交货)
FCA(货交承运人)
CPT(运费付至目的地)
CIP(运费、保费付至目的地)
DAP(指定地点交货)
DAT(终点站交货)
DDP(完税后交货)
(2)仅适用于海运、内河运输共4种:
FAS(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成本加运费)
CIF(成本加保费、运费)
3.取消了“船舷”的概念。
对FOB、CFR、CIF这三个术语的运用,删除了以往以越过船舷作为风险划分界限的规定,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即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之前的一切风险,买方则必须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之后的一切风险。应该说,这一变化更准确地反映了现代贸易实务。

6. 论述《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责》的修改

两个新的贸易术语——DAT与DAP,取代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DAF、DES、DEQ和DDU规则。
国际贸易术语的数量从13个减至11个,这是因为DAT(运输终点交货)和DAP(目的地交货)这两个新规则取代了Incoterms2000中的DAF、DES、DEQ和DDU规则。但这并不影响约定的运输方式的适用。
在这两个新规则下,交货在指定目的地进行:在DAT术语下,买方处置运达并卸载的货物所在地(这与以前的DEQ规定的相同);在DAP术语下,同样是指买方处置,但需做好卸货的准备(这与以前的DAF、DES和DDU规定的相同)。
新的规则使Incoterms2000中的DES和DEQ变得多余。DAT术语下的指定目的地可以是指港口,并且DAT可完全适用于Incoterms2000中DEQ所适用的情形。同样地,DAP术语下的到达的“运输工具”可以是指船舶,指定目的地可以是指港口,因此,DAP可完全适用于Incoterms2000中DES所适用的情形。与其前任规则相同,新规则也是 “到货交付式”的由买方承担所有费用,即买方承担全部费用(除了与进口清算有关的费用)以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前所包含的全部风险。

7.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2000如何适用 是否需要明确选择适用没有明确时又该如何适用

签合同时是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适用Incoterms2000还是Incoterms2010的。如果没有明确,说不定会被认定为是去适用90版的incoterms,当然或许还要结合交易习惯去确定,毕竟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并不是直接取代以往版本而仅仅只是推荐适用。

8.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包括多少种贸易术语

11种
EXW, FAS, FOB, FCA, CFR, CIP, CIF, CPT, DAP, DDP, DAT.

9. 试简述《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FOB和CIF术语下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几项

C件IF条下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卖方:

1、安排运输和保险,支付运费及保险费;版

2、承担权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前的风险;

3、办理出口手续;提供完整的运输单据。

买方:

1、做好接货的准备;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后的风险;

3、办理进口手续;支付货款,收取货物。

(9)2010年通则国际贸易术语列表扩展阅读:

历次修订适应形势变化: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自1936年首次制定后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为适应不断变化的贸易形势,先后历经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多次重大修改和修订。

20世纪50年代末期,针对西欧与东欧国家和前苏联以及东欧国家与前苏联之间盛行边境交货及进口国目的地交货的贸易实务,国际商会于1967年补充了边境交货( DAF )和完税后交货( DDP )两种贸易术语。

又鉴于航空运输货物的情况日益普遍,于1976年增订了机场交货( FOB AirPort)术语,适用范围再次扩大。

随着集装箱运输方式的发展,多式联运应运而生,门至门的交货方式已逐渐被世界各地广泛采用。为配合此种国际贸易的需要,国际商会于198O年增订了货交承运人( FCA )术语。

10.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销售合同公约》货物风险转移原则的风险转移比较

  1. 两者的性质不同:虽然两者都是国际法渊源,但《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专属于国际惯属例;GISG属于国际公约;

  2. GISG作为一种笼统性的规定,对货物在合同履行中的风险转移做出了笼统的规定。

    而通则作为一种国际惯例,将实务操作格式化,制定的风险转移规则更加具体。例如FOB,是指

    当货物已运至船上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发生转移,买方自那时起承担一切费用

  3. 但是两者同时规定风险转移并不矛盾,可以相辅相成。约定运用2010通则的,用通则的规定。通则没有涉及的,运用CISG。

阅读全文

与2010年通则国际贸易术语列表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中天高科国际贸易 浏览:896
都匀经济开发区2018 浏览:391
辉县农村信用社招聘 浏览:187
鹤壁市灵山文化产业园 浏览:753
国际金融和国际金融研究 浏览:91
乌鲁木齐有农村信用社 浏览:89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ipo保荐机构 浏览: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规划 浏览:748
博瑞盛和苑经济适用房 浏览:708
即墨箱包贸易公司 浏览:720
江苏市人均gdp排名2015 浏览:279
市场用经济学一览 浏览: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浏览:59
中国金融证券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814
国内金融机构的现状 浏览:255
西方经济学自考论述题 浏览:772
汽车行业产业链发展史 浏览:488
创新文化产业发展理念 浏览:822
国际贸易开题报告英文参考文献 浏览:757
如何理解管理经济学 浏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