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专业的历史起源
金融学专业主要研究现代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整个金融经济的运动法律。具体研究内容包括:关于银行与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理论与实务,关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理论与实务,关于金融宏观调控及整个金融经济的理论与实务,以及关于金融管理特别是金融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务。主要研究方向有货币银行学、金融经济、投资学、保险学、公司理财。目前,金融学以取消先前的联考形式。各大学校都是采用自主命题、自主阅卷的方式组织考试。
② 431金融学综合包括哪些科目
431是科目代码,金融学综合包括以下内容:
1、《货币金融学》
证券投资的主体和客体、证券中介机构;证券发行市场、证券流通市场、证券市场监管;证券交易
的程序和委托方式、现货交易与信用交易、期货交易与期权交易;证券投资的收益、证券投资的风
险、证券风险的衡量;证券组合理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套利定价理论(APT);债券分
析、股票分析、其他投资工具分析;质因分析——经济分析、量因分析——财务分析析、市场指标
分析;其他分析工具;技术分析概述、图形分析、市场指标分析、证券投资方法;证券投资管理步
骤、股票投资管理、债券投资管理、投资业绩评估。
(2)金融学的起源扩展阅读:
公司理财又叫财务管理,所以财务管理和公司理财客观来说是一样的。最经典的书是罗斯《公司理
财》,考金融专硕,95%以上的考生推荐看这本书,除非报考院校初试不考公司理财或者财务管
理。罗斯《公司理财》一共31章,从考试大纲看,重点考前面19章。部分院校,如人大和外经贸,
考过19章之后的内容。如果时间不是特别充裕,可以就看前19章,后面的内容直接放弃。
公司理财里面包含了投资学,部分院校,如清华大学,重视投资学。投资学这一块,最经典的书是
博迪《投资学》,该书课后习题经典,如果报考院校重视投资学,建议考生多做做,很有帮助。
③ 数字的由来
数字并不是阿拉伯人发明创造的,而是发源于古印度。数字后来被阿拉伯人用于经商而掌握,经改进,并传到了西方。
西方人由于首先接触到阿拉伯人使用过这些数据,便误以为是他们发明的,所以便将这些数字称为阿拉伯数字,造成了这一历史的误会。
后来,随着在世界各地的普遍传播,大家都都认同了“阿拉伯数字”这个说法,使世界上很多地方的人都误认为是阿拉伯人发明的数字,实际上是阿拉伯人最早开始广泛使用数字。传到欧洲后,欧洲人非常喜爱这套方便适用的记数符号,尽管后来人们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但由于习惯了,就一直没有改正过来。
1202年,意大利出版了一本重要的数学书籍《计算之书》,书中广泛使用了由阿拉伯人改进的印度数字,它标志着新数字在欧洲使用的开始。这本书共分十五章。在第一章开头就写道:“印度的九个数目字是‘9、8、7、6、5、4、3、2、1’,用这九个数字以及阿拉伯人叫做‘零’的记号‘0’,任何数都可以表示出来。”
随着岁月的推移,到十四世纪,中国印刷术传到欧洲,更加速了印度数字在欧洲的推广与应用。印度数字逐渐为全欧洲人所采用。
西方人接受了经阿拉伯传来的印度数字,但他们当时忽视了古代印度人,而只认为是阿拉伯人的功绩,因而称其为阿拉伯数字,这个错误的称呼一直流传至今。
数字分好几种,阿拉伯数字是最普遍的一种。阿拉伯数字并不是阿拉伯人发明的而是印度人发明的,实际应该列为印度语言,只是先传播到阿拉伯,然后传向世界的,所以称之为“阿拉伯数字”。数字是一种用来表示数的书写符号。不同的记数系统可以使用相同的数字。
西方人由于首先接触到阿拉伯人使用过这些数据,便误以为是他们发明的,所以便将这些数字称为阿拉伯数字,造成了这一历史的误会。
后来,随着在世界各地的普遍传播,大家都都认同了“阿拉伯数字”这个说法,使世界上很多地方的人都误认为是阿拉伯人发明的数字,实际上是阿拉伯人最早开始广泛使用数字。传到欧洲后,欧洲人非常喜爱这套方便适用的记数符号,尽管后来人们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但由于习惯了,就一直没有改正过来。
④ 哪位达人知道 银行保险业务的由来
银行保险的定义及起源发展
银行保险是一个集渠道创新、产品创新、制度创新和组织模式创新为一体的综合体,从产生到发展变迁,都是实务领域领先于理论研究。即便如此,国内外的专家学者还是致力于银行保险的理论研究,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银行保险的理论界定和产生动因两个方面。本节将分析银行保险的概念界定。
一、银行保险的定义
银行保险(Bancassurance)是一个法语词,初始意义具有明显的“银行”与“保险”融合特征。什么是银行保险?是一种销售渠道还是创新产品?是一种业务形态还是新型组织?正如众多的经济学概念一样,银行保险的概念界定也是多种多样的。业内学者分别从销售渠道、经营策略、组织形式、业务流程等不同角度对银行保险进行界定。本书将各种定义归纳为三种:渠道说、产品服务说和经营策略说。
1.渠道说。渠道说是对银行保险最为直观的理解,也是银行保险发展早期的主要定义方式。从银行保险的最初形式来看,所谓的银行保险指的就是利用银行等渠道来销售保险产品(寿险产品)。多利萨?K.弗勒(Dolisa K.Flur)就得出这样的结论:“Bancassurance is a term for selling of insurance by banks.”寿险营销与研究协会(Life Insurance Marketing and Research Association, LIMRA)所编写的保险词典中认为银行保险指的是“通过银行与建房互助协会下属全资分支机构,而不是保险公司提供寿险服务。”我国台湾学者也对此作出类似定义:“透过银行将保险产品销售给银行客户。”(凌氲宝,1999)在世界著名的瑞士再保险公司2002年发表的《亚洲的银行保险》报告中也认为,从最为简单的形式上看,银行保险就是经由银行销售保单。Swiss Re, Sigma, Bancassurace Developments in Asia-shiftinginto a high Gear, July,2002.经合组织(OECD)在2000年的报告《世界金融服务的一体化:前途与问题》中将银行保险定义为:“通常指银行销售保险产品或保险公司销售银行产品”(most commonly refers to banks selling insurance procts and usually vice versa)。
2.产品服务说。产品服务说是将银行保险界定为银行和保险公司联手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学者Alan Leach在其出版物《欧洲银行保险中的问题及2000年发展前景》一书中提及:“银行保险是包括传统银行、储蓄银行和建房协会在内的,对保险产品进行制造、营销和分销的服务。”英国保险业将银行保险定义为“银行的一种经营行为,即银行销售通常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美国学者Michael D.White博士,将银行保险定义为“由银行或其分支机构、银行和保险公司交叉持股的机构,经营具有资产管理功能的保险类产品、交叉营销或销售银行和保险产品所能带来的任何产品或服务。”Michael D.White, A Comprehensive Guide to Bank Insurance, the National Underwriting Company, 1998. at p.XXV.在德国,银行保险也被视为由保险公司和银行所能提供的满足客户需求的所有产品和服务。我国的学者郑伟、孙祁祥也从产品提供的角度来理解银行保险,认为“银行保险,又称银保融通,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达成的一种金融服务一体化的安排,其中,保险公司负责产品的制造,银行负责产品的销售。”
3.经营策略说。经营策略说将银行保险定义为银行或保险公司采取的一种与其主业经营相关的商业策略。瑞士再保险公司1992年发表的《银行保险: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竞争的调查》中,将银行保险界定为“银行或保险公司采取的旨在金融服务市场以一种或强或弱的一体化方式经营的策略”。根据慕尼黑再保险集团(Munich Re Group)在2001年的报告《实践中的银行保险》中的论述:银行保险是指“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同时(或者)向一批相同的顾客提供保险与银行产品和服务”(Bancassurance is the provision of insurance and banking procts and services through a common distribution channel and/or to the same client base)。Munich Re Group, Bancassurance in Practice, 2001.经营策略说强调银行与保险公司两个不同的金融部门联手进行产品开发、营销和分销。在我国,学者栾培强(2000)对此定义为“银行通过各种方式向客户提供保险产品而进入保险领域。银行既可以通过设立自己的保险公司直接销售保险产品(Start-up),也可以作为保险公司的保险中介人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还可以与保险公司建立合资公司(Venture)经营保险产品。”(栾培强,2000)张洪涛则将银行保险视为“保险公司和银行采用的一种相互渗透和融合的战略,是将银行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并通过客户资源的整合与销售渠道的共享,提供与保险有关的金融产品服务,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张洪涛,2003)
通过上述三种定义,我们不难发现:经营策略说比渠道说、产品服务说更为全面地反映了银行保险这一现象的本质属性。渠道说还只是停留于对银行保险现象的表面特征和初期表现的归纳,无法反映银行保险所具有的建立销售联盟、合资企业、新建企业等其他高级经营模式的特征,而且还容易使人产生银行保险就是在保险代理人、经纪人销售以外的第三条补充性渠道的误解。其实,随着银行保险的逐步发展和深入,作为企业的经营战略,银行保险可以创设和包容更多的银保合作,而不仅仅是借助银行的分支网络销售保险产品这种银行保险早期的模式。产品服务说更注重的是银行、保险两大金融部门联手开发、营销和分销保险产品的特性。此时的银行保险,已经拥有更多银行和保险相融合的特点,银行不再是单一的分销渠道,而是参与保险产品的前期设计和开发,此时的银保产品具有更强针对性、更适合银行销售的特点。这种说法显然比渠道说更进一步,但还不是全部,一个成功的银行保险经营还包括诸如文化、技术、渠道整合等其他因素,因而产品服务说也失之偏颇。经营策略说强调的是,银行、保险的结合是双方的一种策略选择,根据不同的市场条件,双方间的策略选择在不同的国家,甚至在相同国家的不同地区可以有不同的模式。策略选择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于双方能否有效地实现各自资源的整合,这就要求双方不仅要在渠道、产品方面实现整合,而且要在技术、文化等方面实现融合,因而经营策略说比渠道说、产品服务说更全面地反映了银行保险这一现象的本质属性。
在归纳汇总并比较了国内外研究对银行保险的几种定义之后,我们认为,目前国内普遍接受的“银行通过各种方式向客户提供产品而进入保险领域”定义方式,还是有失宽泛,并未将合作双方、全部内容涵盖其中。因为从金融一体化的角度来看,银行不仅仅可以销售保险产品,而且还参与到保险产品的制造环节,向客户提供的银行产品同时具有保底、保障、投资等几种功能〔一般认为,保险业务可以划分为保险产品的制造环节(manufacturing)和销售环节(distribution),其中制造环节包括产品设计、承保和理赔,传统意义上只有保险公司才具有制造环节的专业性;而销售环节可以外包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来做,并非保险公司的核心技术和竞争力所在〕。
我们认为,银行保险是随着金融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的一系列资金互动、工具复合和业务交叉的“全方位融通”。对此,本书理解的是广义的银行保险概念,特提出如下定义与读者探讨:“作为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以及金融服务融合和创新的产物,银行保险是指银行或保险公司采取的一种相互融合渗透的战略,是充分利用和协同双方的优势资源,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为共同的客户群体、提供兼备银行和保险特征的金融产品,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需求的一种综合化金融服务。”
二、与银行保险相似概念的区别
在理论探讨层面,有几个概念与银行保险相类似,在理论研究中经常相互借用。但实际上,下述概念具有较大的差异:
1.银行保险与保险金融
根据Sigma的理解,银行保险并不仅仅意味着银行单方面进入保险领域(bancassurance),也包括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领域,即保险公司出售与传统银行业务相关的产品,后者被称为保险金融(assurfinance)。也就是说,广泛意义上的银行保险不仅仅局限于银行经营保险业务,还包括保险公司经营银行业务,实现的是交叉销售和相互渗透。但在实务操作中,由于银行产品由银行提供的理念深入人心,银行保险往往是指银行进入保险领域,本书也是基于这个理解为出发点。相反,保险金融在实务领域中少有发生,主要原因在于资产专用性,由于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领域的成本往往高于银行进入保险公司的成本,因此保险金融远远未发展到银行保险的程度。
2.银行保险与银保合作
银保合作是国内的“专有名词”,在英文中并无特别的术语与之对应。一般情况下,银保合作是指银行和保险公司所能够从事的所有业务合作。与国外发展银行保险的经验有所不同,国内处于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下,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从一开始就是两方主体,难以到达银行保险最高程度——一体化的程度。因此,在国内“银保合作”是较银行保险出现频率更多的一个词,主要涵盖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多方面的合作内容:一是代理合作,主要有代理销售、代收保险费、代理支付保险金及理赔金等,即银行保险的初级发展阶段;二是互补合作,主要有协议存款、资金汇划结算、一般性融资和信用式融资、保险资产托管、购买银行代销基金、电子商务、银行卡业务以及固定资产投保和员工保障计划等,这主要是基于银行在资金结算和保险公司在风险保障方面的优势;三是深层次合作,包括数据库连接、人力资源合作、产品的联合开发等。可以看出:银保合作是基于两方独立主体之间的业务合作,而银行保险则是基于共同的利益、使用共同的业务平台、为共同的客户提供经双方共同研究的银保产品,在发展的最高阶段有可能合二为一。
3.银行保险与代理保险
所谓代理保险,是指银行作为兼业代理人,代理保险公司向个人、公司、机构客户销售被代理公司的产品。从上面对银行保险的几种定义比较中可以看出,代理保险是银行保险发展的初级阶段,只是进行产品方面的合作。而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逐步由初始阶段的代理销售、到资本渗透、到银保一体化(即银行同时实现了保险产品的制造与销售,并将银行业务与保险业务有机融合,为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的高级层次)。因此,银行保险是更为宽泛的概念,代理保险只是相对狭义的理解。
从以上的研究中,我们不难发现银行保险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随着不同的历史阶段,理论界和实务界对银行保险的理解越来越深入,已经由最初的保险公司产品向银行单向流动、发展到银行和保险相互交融的双向流动。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保险公司,均可向对方渗透,通过资本、工具、业务相互交叉,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共赢的局面。
三、银行保险的起源与发展阶段
事实上,银行业与保险业相互结合已经有悠久的历史了。例如,比利时的CGER,西班牙的La Caixa以及法国的CNP等公司,自19世纪就开始全面提供银行与保险服务了。但真正意义的银行保险,是从20世纪80年代的欧洲开始的。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银行保险的发展遍及全球,不仅仅是欧洲保险业的主要销售方式,更成为美洲、澳洲、亚洲等地区金融机构拓展全能型集团的重要模式。伴随着花旗集团将旗下的旅行者财险和寿险相继出售,现阶段的银行保险又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本书在梳理了全球银行保险的发展脉络之后,将其分为四个阶段:
银行保险的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80年以前的银行保险是萌芽阶段。在这一阶段,银行保险仅仅局限在银行充当保险公司的兼业代理人(insurance agent)角色,即银行通过向保险公司收取手续费介入保险领域。严格意义上说,银行保险尚未真正出现,因为银行只是介入到保险领域的分销环节。这一阶段,银行尽管也直接出售保险单(银行信贷保证保险),但只是作为银行信贷业务的补充而进行的,其目的是减少银行承受的风险,例如当时许多银行在发放抵押贷款时要求借款方必须对其所抵押物进行保险。在这一阶段的银行保险,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关系纯粹是合作关系,不存在保险产品制造环节的竞争,但为银行以后介入保险领域积累了一定的销售经验。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是银行保险的起步阶段。在这一阶段,银行开发出与其传统业务的不完全相同的资本化产品,如养老保险年金产品(投保人在银行按年度支付保费,在约定的某一固定期限之后,一次性或分次归还定额年金,并附加保障功能),从此开始全面介入保险领域。银行涉足资本性保障产品的开发,被认为是银行保险的真正起源,因为客观上银行已经涉足保险领域的生产环节与保险公司展开竞争。但这一阶段,银行保险的发展主要是银行为应付银行业之间的竞争而扩展业务范围所致,并非主动地进入保险领域的生产环节。欧洲是这一阶段发展银行保险的主要市场。
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是银行保险的成熟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一是银行保险的主动发展,银行主动参与到保险领域的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二是银行保险开始向全世界扩散,包括美国、拉美、澳大利亚、亚洲在内的国家和地区都开展得如火如荼。在本阶段,银行为应付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采取了新设、并购、合资等措施,将银行业务与保险业务结合起来,不仅推出的保险产品较上一阶段大大增加,银行介入保险的形式也趋于多样化。
在银保产品的更新方面,银行逐步介入了保险产品的制造环节,推出了复杂多样的保险产品。如英国的银行开始直接提供纯保障的寿险产品,西班牙的银行也推出了终身寿险产品。在银行保险的发展模式方面,不同国家的不同金融机构呈现出不同的特性,在原来代理销售的基础上,探索出银行保险的几种方式:(1)协议合作,即银行与保险公司通过合作协议或非正式的合作意向建立合作关系,建立销售联盟。(2)合资公司,由银行和保险公司合资成立新的金融机构,结合双方优势,由新的机构经营银行保险业务。(3)兼并收购,通过并购将两个独立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合并。(4)新建模式,银行成立自己的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设立自己的银行。可以说,银行保险是保险公司或银行逐步采用的一种相互渗透和融合的战略,不仅能够将银行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而且通过客户资源的整合与销售渠道的共享,提供与保险有关的金融产品服务,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在该阶段,首先是欧洲掀起了银行保险的热潮。在金融、税收和立法产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特别是欧洲一体化的进程更加快了各国金融立法的统一,使不同的金融业务逐步融合。而且,银行随着同业数量的增加,其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纷纷寻求包括保险业务在内的新业务的发展机会。1999年初,欧元的启动使这一趋势更为显著,商业银行借助于其特有的资源与网络优势,使得通过银行销售的保费收入占保费总额的比例大幅上升。在银行保险相对发达的国家(法国、西班牙、葡萄牙、瑞典和奥地利)中,其实现的保费收入占寿险市场业务总量约60%;而在另外一些国家(比利时、意大利、挪威、荷兰、德国、英国、瑞士、芬兰和爱尔兰等)这一比例在20%至35%之间。2002年,寿险市场保费收入按照销售方式划分的比例为:银行保险65%,代理人8%,经纪人5%,保险公司职员13%,电话直销8%。
随着欧洲银行保险业的发展,其他国家纷纷仿效。尤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第五次并购浪潮的到来,欧洲、美洲、澳洲的商业银行在发展注重批发业务的全能银行和注重零售金融业务的银行保险方面各有建树。
⑤ 金融数学的起源
金融数学的历史回顾
关于金融数学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1900年
l 法国天才Bachelier Louis在Einstein和Wiener(正式建立了Brown运动的数学模型1905年)之前1900年就已经认识了Wiener函数的一些重要性质,即扩散方程和分布,并在其博士论文The Theory of Speculation中首次给出了欧式买权的定价公式。
l 1952年Harry M. Markowitz(1927-)(纽约市州立大学,199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者之一)提出投资组合的选择(Portfolio selection)理论。如果一个投资者为减少风险同时对多种股票进行投资,那么什么样的投资组合最好?均值方差最优投资组合模型。
l 1958年Modigliani,F.(198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者之一), Miller,M.H.(1923-2000)(芝加哥大学,199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者之一)提出Modigliani-Miller定理(MMT),他断言,在一定的条件下,公司的市场价值只依赖于它的利润流,而于它的资本结构无关,即与债权与股权之间的比例无关;也于它的分红策略无关,即与债权者与股权者之间的利润分割无关。William F. Sharpe(斯坦佛大学,1934-)资本资产定价理论模型(CAPM)。Markowitz, Miller, Sharpe 获199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l 1964年,Sprenkle提出了“股票价格服从对数正态分布”的基本假设,并肯定了股价发生随机漂移的可能性。同年,Boness将货币时间价值的概念引入到期权定价过程,但他没有考虑期权和标的股票之间风险水平的差异。
l 1965年,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Samuelson)把上述成果统一在一个模型中。1969年,他又与其研究生Merton合作,提出了把期权价格作为标的股票价格的函数的思想。
l 1971年Robert C. Merton (1944-哈佛大学教授,数学硕士)首次提出了最优消费与投资组合问题,用随机动态规划的方法引入金融数学。Robert C. Merton,Myron S. Scholes1997获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l 1973年Fisher Black(1938-1995哈佛大学应用数学博士)和Myron S. Scholes(1944-(斯坦福大学教授,工程学士))在《政治经济学杂志》发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期权定价与公司财务”一文,该论文首次提出了金融衍生品的期权定价理论,获得了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Robert C. Merton (1944-)进一步完善和系统化这一理论。1973年在Black和Scholes用几何Brown运动来刻画价格波动规律,用无套利复制的方法建立了欧式期权的定价公式。
两种证券:股票 债券
欧式看涨期权
,
在B—S模型之前,虽然众多学者已经建立了各种各样的期权定价模型,但这些模型几乎不具备任何实用价值,因为它仍或多或少地包含一些主观的参数,如投资者个人对风险的态度、市场均衡价格等。
1973年Robert C. Merton (1944-)在《经济和管理科学》发表题为“理性期权定价理论”论文,后来和Black,Scholes合作发表了多篇文章,并对经典的Black-Scholes模型从多方面做了进一步改进和发展(如股票价格的跳扩散模型)。
他们的工作被称为华尔街的“第二次革命”,B-S公式被成千上万的投资者每天是用,被誉为有史以来用的最多的数学工具,同时他们开创性的工作也大大推动了数学在经济学金融学的应用和发展(如随机分析,随机控制,随机微分方程,数值计算,优化理论,数理统计,非线性数学等)。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与公司财务”一文的发表过程曾被两次退稿,第一次《政治经济学杂志》主编退稿的理由是:金融内容太多,经济学内容少;《经济与统计评论》退稿时甚至没有说任何理由。后来《政治经济学杂志》换了主编,在Miller的推荐(“打招呼”)下,在1973年才得以发表。而B-S公式的实证论文在1972年就在《金融学杂志》上发表。B-S公式是使用频率最高的数学公式之一,该文的引用率高达一万三千多次(13299次)远远高于其他经济学诺奖的获奖者(如Samuelson 为3993)。
l 1976年Ross,S.A.(1944- )针对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MP)提出了一个多因子模型,即套利定价模型(ATP),其主要结论是:无套利假设等价于某种等价概率测度的存在,这使得每一种金融资产对该概率测度的期望收益率都等于无风险证券的收益率。
l Harrison 和 Krops(1979), Harrison 和 Pliska(1981),奠定了期权定价鞅方法的理论。主要结论是,在给定的市场模型下,如果等价鞅测度存在,则市场是无套利的,如果等价鞅测度存在且唯一,则市场是完备的,即市场上的任意未定权益都是可达到的。完备市场上任意未定权益有唯一无套利定价,即为未定权益的折现价格在等价鞅测度下的数学期望。完备市场是以理想的市场模型,现实市场多为不完备市场。
l Follmer 和 Sondermann(1986)首次用均值方差准则研究了不可达未定权益(non-attainable claim)的套期保值问题,依此准则,Martin Schweizer (1994),在假定风险资产的价格过程是满足一定形式的半鞅并且未定权益满足F-S分解的条件下,给出了任意未定权益的最优套期保值策略和近似定价。
⑥ 金融交易概念是起源于欧洲的哪个国家K线理论谁发明听说18世纪科学家牛顿上知天文却预测败给了金融
金融交易概念是起源于欧洲的哪个国家K线理论学法您听说18岁一个月加牛顿上次天文下知地理不知道啊
⑦ 货币的起源与本质
起源:中国最早的货币是海贝。海贝在史前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大汶口文化遗址中,在夏代纪年范围内的二里头文化遗址和商周墓葬中,屡有发现。
《盐铁论·错币》中并有“夏后以玄贝”的记载。海贝是产自南方暖海的远方外来交换品,是美丽珍贵的装饰品。它开始起货币作用,似可上溯到夏代,即中国进入阶级社会、国家产生的时候。商和西周时已为流通中的主要货币。
本质:货币就其本质而言,是所有者之间关于交换权的契约,不同形式的货币在本质上统一的。过去,由于人们对货币的本质认识不清,错误 的从不同角度来将货币分为不同的种类。
比如:根据货币的商品价值分为债务货币与非债务货币两大类。根据是否约定贵金属的兑换比例分为可兑换货币和不可兑换货币等等。
在北宋年间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其后陆续出现有别的纸币:会子和关子,且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此外,对子钱、记监钱、记炉钱、记年钱亦应运而生。宋徽宗赵佶瘦金体御书钱堪称一绝。
辽国是由契丹族建立的国家,起初使用中原地区的货币,后来自铸币,以汉文作为为钱文,所铸的钱币多为不精。
西夏曾铸行过两种文字货币,一种是西夏文,叫“屋驮钱”;一种是汉文钱,形制大小与宋钱相似。西夏的钱币铸制精整,文字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