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徐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
根据《徐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600元);
(三)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根据市区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
(1)2015徐州经济适用房扩展阅读:
根据《徐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户为单位,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和住房面积的人口;
(一)与申购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二)正在服义务兵役的未婚子女;
(三)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第二十三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现住房面积的认定:
(一)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住房面积;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面积;
(三)已领取拆迁货币补偿款的原住房面积;
(四)待入住的拆迁安置住房面积。
第二十四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现住房面积的计算:
(一) 租赁公有住房的,以租约记载的使用面积乘以1.33;
(二) 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以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二十五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四)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五)合法有效的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及共同生活的证明;
(六)反映家庭财产状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市政府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六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由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有工作单位的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二)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受理后,就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财产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对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并在社区居委会或者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单位将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公示表》及申请人相关材料报送单位所在辖区民政部门;社区居委会将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公示表》及申请人相关材料,报送所属街道办事处;
(三)街道办事处收到材料后,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公示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区民政部门;
(四)区民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按规定进行审核,出具家庭收入核定证明,签署审核意见后,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
(五)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材料后,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等情况按规定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
(六)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收到材料后,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财产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或者电话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管部门申诉或者提请行政复议;
(七)申请购房户数量超出本期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数量时,采取抽号轮候的方式确定。
第二十七条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采取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以及各单位、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和区住房保障部门。
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❷ 徐州 第四期经济适用房名单
徐州市市区申购第四期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名单回情况公示答
http://www.516house.com/zt/2009/disiqimingdan/disiqimingdan.htm
❸ 徐州经济适用房己10年了,能够买卖吗
徐州经济适用房满10年可以买卖,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20%向政府缴纳相关费用。
❹ 徐州经济适用房的买卖问题
南京市政府昨天公布了《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这两份文件不仅扩大了享受住房保障人群范围,而且新增加了“购房补贴”和“申请共有产权”两种保障方式,使南京人可以享受到5种方式的住房保障措施。与此同时,备受关注的经济适用房交易办法也浮出水面,除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外,房主还须按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适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据悉,这两份细则均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集体土地拆迁户也可申购经适房
新细则中,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定为三类人群:第一类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二类是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第三类是集体土地上符合条件的征地拆迁家庭。
经适房小区也要建配套商用房
这次经适房新细则,加大了建设供应的各项优惠政策力度,如经适房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优先供应,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免收政策等。今年南京经适房建设要新开工300万平方米,竣工200万平方米。同时还要启动第四批经济适用房用地的选址工作。
经适房小区的物管,也在新细则中得到体现。新细则要求,已建成的经适房小区应以“政府主导、社区牵头、综合治理、政策扶持”为原则,实行社区物业服务;各区政府要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对已入住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后续管理;经适房小区要按总建筑面积的1%~2%来配套建设商业用房,房屋产权为国有,由辖区政府管理,其经营收益扣除管理维护成本后的余额,主要用于补贴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物业管理。
经适房上市差价比例仍未出台
经济适用住房如何买卖?昨天出台的《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政府享有优先收购权。相关人士介绍说,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才可以转让,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细则中要求,出售时转让方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集体土地上被拆迁户所取得的经济适用住房,在5年后上市时不受此限制。
南京市房改办主任王珏介绍说,南京最早一批交付的经济适用房差不多在2002年、2003年左右,其中一部分房源已经具备了上市条件,因此上市交易办法的制定已经迫在眉睫。不过具体的方案还没有最终明确,最快可能在7月底向社会公布。记者注意到,经适房转让时的购买者已经不再局限于符合经适房申购条件的人群,而是扩大到了所有人群。
徐州一样
❺ 徐州第五期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有着落都好久了!
都快躁瞎眼了~我是前年六月份申请的~听说上一期申请过并且已经摇号的都九千号了~而且建筑地址从原来的殷庄、绿地东已经打桩又改到现在的徐矿城~好远啊~据说是新来的市长让迁的~嫌原来的地址造经适房太浪费!这一期工程要到2013年才竣工~唉还要等到猴年才能等到啊!
为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题,我市第五期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工程昨日打下第一桩。工程建成后,将解决2800余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市民的居住需求。
第五期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位于三环北路徐矿城东侧、杨西河西侧,总投资6.4亿元,占地面积13.2万平方米,总规划建筑面积29.8万平方米。该项目计划建设住房30栋,21栋为11层或18层的高层住宅、9栋多层住宅,共计2800余套,其中经济适用房2100套、廉租房700余套。经济适用房户型面积70平方米左右,廉租房面积45至60平方米,户型分为一室一厅、两室两厅。市住房保障工程建设现场指挥部主任王成锋介绍,小区内将建设物业、商业、停车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建配套设施,还将建设一所小学和一座幼儿园,满足居民生活所需。
在施工现场,记者看到,目前施工工地的平整以及临时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等“三通一平”已准备就绪,同时进驻了4台打桩机器同步施工,预计11月底整个桩基工程全部结束,12月中下旬施工单位进驻现场进入地面施工,争取年底基础大面积开挖,计划2013年整个项目能基本交付使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目前,市区已建成四期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共68万平方米,解决了9000余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今年,在继续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基础上,4月又动工建设了公共租赁房,重点解决目前住房保障制度尚未覆盖的“夹心层”部分群众的住房问题。这些措施的实施,对建立和完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❻ 关于徐州市经济适用房问题
1、申请步骤:1、提出申请。2、等待通知。3、缴费认领。
2:价格: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应当按照《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2503号)的规定确定;其租金标准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不高于3%利润的基础上确定。
3、申请条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600元);(三)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并统一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
4、质量可想而知怎么样我就不说了。
5、小贴士:一般的经济适用房是我们年轻人不用想的。尤其像我这样的农村的孩子,在南京艺术学院上的学,现在工作了3年了,月薪2300,家里还有弟弟妹妹上学,我也没存到钱。谈了几个对象了,都是因为房子而告吹了。 但是我们不能放弃,人做事天在看,天道酬勤。
加油!朋友
❼ 徐州房管局官方网站经济适用房第四期入围人员名单
不知道的
❽ 徐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上一年度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
二、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
四、家庭成员及所在单位均无能力解决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住房公积金按照工资的8%~12%进行缴纳,单位和个人的比例是1:1
❾ 徐州经济适用房可以卖吗
可以卖,但是不属于商品房,你以为有人经济适用房好几套都是自己住的?
❿ 徐州的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申请条件主要有三项: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00元以下,二是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三是年满10年的徐州城市户口。
徐州市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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