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变共有产权房
具体的可以咨询房管局
上海的共有产权房就是经济适用房。各区个街道都有申请。
带好身专份证,户口簿,产权证属到户籍地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有专门窗口咨询、申请。
共有产权房的申购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获得住房60%或70%的产权。一旦购房家庭想进一步借助市场改善居住条件,可在满规定5年限之后,将拥有的产权出售(政府拥有优先回购权)。
『贰』 上海经济适用房现房和期房首付时间一致吗
上海经济适用房现房和期房首付一致,那要看期房和经济房的开盘时间是否一致,还有他们是不是一个楼盘,如果是时间一致楼盘也是同一家那他们的时间是一致的
『叁』 上海市经济适用房住满5年可以一直住下去吗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对于“住满5年”的时间问题,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上海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可以根据5年的期限判定如何进行交易。两个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
1、已经住满5年的上海经济适用房的买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上海经济适用房买卖,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
2、尚未住满5年的上海经济适用房买卖
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例如同样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在未住满5年的情况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于265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出售。并且,购买此套房屋的购房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此套房屋。
出售提醒: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相关机构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两种情况的出售人都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肆』 上海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下来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回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答市工作或居住;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伍』 上海现在还有经济适用房申请吗
有的,这个需要排队,而且现在房子越分越远了,前几年,浦江镇,顾村公园都有,甚至中环附近都能分到经济适用房,和动迁房是分到一起的,现在基本是惠南嘉定和佘山算好的,差的就是滴水湖,以后金山都有可能啊。
『陆』 上海经济适用房多长时间可以上市
如有以下特殊情况需要转让的,应当向原批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1)全体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离沪或者出国定居; (2)夫妻离婚,需将住房变现后分割财产; (3)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急需资金支付医疗费用; (4)其他经认定的特殊原因。 原住房保障机构审核后,书面通知房地产权利人及同住人。如同意,由原住房保障机构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经济适用住房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不满5年,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向原住房保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原住房保障机构审核后,出具书面通知,决定是否回购。如回购,回购价格为经济适用住房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房地产权利人及同住人收到已完成回购的证明材料或决定不回购的书面通知,方可办理购买其他住房的合同网上备案手续及房地产登记手续。 因此,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利人及同住人,在需要购买其他住房时,应当主动向原住房保障机构书面申报,以免购房后无法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如要转让,应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规定,申请家庭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非特殊原因5年内不得转让。如有以下特殊情况需要转让的,应当向原批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1)全体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离沪或者出国定居; (2)夫妻离婚,需将住房变现后分割财产; (3)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急需资金支付医疗费用; (4)其他经认定的特殊原因。 原住房保障机构审核后,书面通知房地产权利人及同住人。如同意,由原住房保障机构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经济适用住房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不满5年,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向原住房保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原住房保障机构审核后,出具书面通知,决定是否回购。如回购,回购价格为经济适用住房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柒』 2017年上海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开始
你可以留意本地房屋管理局和房屋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以了解最新情况。《负担得起的住回房购买程答序》: > 1,领先名单。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到街道办事处户籍所在地,领取《城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表》。< 2,应用。向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递交申请表和有关资料。3,审判和宣传。区办、镇政府初审、社区公示。 > 4,综述。市国土房管局会同民政局审查和评分。
5、审批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会同市民政局审查,并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经市住房保障局批准,申请人应当获得有效的购房证3年。 > 6,等待。市房屋保障办应当根据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的成绩,按照轮候册的顺序,以滚动珠的方式确定轮候名单。<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根据住房条件,并按照轮候令,向申请人发出安置通知书。8选举室。接到配售通知的人可以根据商品配售的情况选择购买或者继续等待房屋。
『捌』 上海市2017年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开始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回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答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
『玖』 2015年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2015年上海经济适用房何时开始申请?
『拾』 上海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版口5年以上;(2)已婚的权(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