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央政府为什么要接连出台一些列支持香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先经济,后政治,之后就将香港人全面洗脑,要他们接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Ⅱ 政府的政策支持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1、企业发展在政策的引导下可以更直接、准确的了解政府的导向,也在很大程度上了解了市场,从而生产出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因此,政府与企业之间又体现出相互依存的关系。
2、政府优惠扶持政策,涉及到了部门招商、税费减免、融资扶持、优化环境、用工引智等多个方面,直接或间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2)出台扶持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扩展阅读:
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对市场的监管更多偏重于“门槛管理”,而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更讲究“信用管理”,政府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遵循市场规律,制定标准规则,加强监管和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好服务。
国家围绕打造政府和市场“双强引擎”做了很多努力,比如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等“放管服”改革,发挥了为企业松绑、为创新除障、为公平护航的效用。
Ⅲ 国家出台政策支持冰雪经济有什么意义
2017年,吉林省冰雪产业收入1160亿元,占到吉林省旅游总收入的40%,成为拉动消费、拉动服务的新经济增长点。但也面临着经营季节性强、基础设施配套难等问题。
日前,吉林代表团23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建议,希望国家相关部委能够出台支持政策,更强力推动冰雪经济发展。
3月14号早上,在吉林代表团小组会议开始前,全国人大代表安桂武利用开会前的时间,敲开了代表团里其他几位代表的房门。
安桂武代表介绍,2017年,吉林省冰雪产业收入1160亿元,占到吉林省旅游总收入的40%,成为拉动消费、拉动服务的新经济增长点。但是在快速增长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 吉林市市长刘非:“这个建议,我看就是符合我们吉林市未来冰雪产业发展的实际,也找到了痛点,冰雪产业的发展作为一个老工业基地城市,最重要的就是一个投入的问题,这个需要较大的投入,而且包括一些重要的交通节点,这种交通基础设施方面还需要较大投入,现在依靠我们自身的实力还难以覆盖。”
Ⅳ 求文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和重大项目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西藏发展维护西藏稳定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国办函[2006]91号
发布时间:2013-05-27 09:50
【文号】国办函[2006]91号
【发文日期】2006.8.7
【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
【发文单位】国务院
【有效性】全文有效
【正文】
中央历来高度重视西藏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召开了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制定了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对加快西藏发展、稳定西藏局势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目前西藏正处于发展与稳定的最好时期。但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原因,西藏仍属于我国欠发达地区,长期面临着尖锐复杂的反分裂斗争,要巩固和发展己有的大好形势,实施好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为西藏确立的跨越式发展战略,加快推进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仍需要中央继续予以特殊扶持和帮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 (中发[ 2005] 12 号)明确指出:“继续执行和完善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同时根据西藏发展的需要,在财税金融、投资融资、工资、产业建设、对外开放、社会保障、农牧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人才资源开发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或研究出台新的扶持政策。”根据上述精神,现制定加快西藏发展维护西藏稳定的若干优惠政策。一、农牧民、农牧区和农牧业(一)围绕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这项首要任务,以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农牧区公益设施与农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农牧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和发展特色农牧业为重点,加大中央投资和援藏资金对西藏”三农”的投入力度。(二)继续把西藏作为特殊集中连片贫困区域,逐步加大扶贫力度。对西藏农业综合开发予以积极扶持,投资增长比例高于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预算增幅。将西藏退牧还草和牧区建设工程列入全国重点实施范围,提高项目资金投入比重。积极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到2010年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和饮水安全问题。(三)逐步加大对西藏兴边富民行动的扶持力度。对西藏边境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予以重点倾斜。加大对西藏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建设投入,重点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四)国家对牧民定居给予支持,到”十一五”末,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基本解决西藏牧民定居问题。加快西藏农村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到“十一五”末,基本解决农牧民用电问题,力争80%以上的县通沥青路,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公路。(五)对西藏农牧民购买化肥、农用柴油、农机、兽用疫苗等农用生产资料实行补贴。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牲畜出栏。支持西藏建立健全农牧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二、基础设施(六)构建西藏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一五”期间,确保青藏铁路及配套工程按期完成,建设青藏铁路延伸线;重点整治改建青藏、川藏、滇藏、新藏、中尼等干线公路,基本建成沥青路;加快重要经济干线、口岸、国防和边防公路建设。加快西藏区内机场建设,特别是阿里机场的建设。加快区内输油管道和格尔木至拉萨输气管道的规划研究和建设。 (七)建设完善西藏综台能源体系。”十一五”期间,继续发挥中央投资在西藏电力建设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快雪卡、老虎嘴、藏木等骨干电源点的勘测、设计、论证和建设,扩大电网覆盖范围.完善供电网络设施,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加快农网建设和改造,确保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尽快开展雅鲁藏布江和藏东南“三江”流域等水电资源开发规划和前期工作,论证“ 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搞好西藏重点江河流域综合开发,加快骨干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灌溉能力,增加保灌面积。加强西藏主要江河综合治理,巩固和提高防洪能力。加大对西藏小水电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 (九)加大西藏邮政、电信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健全西藏乡村邮政体系.“十一五”期间,基本实现乡乡通邮,并逐步拓展行政村通邮工作。对于西藏开展乡村通邮普遍服务所发生的亏损,在邮政企业自身努力降低服务成本的前提下,由国家给予适当补贴。在电信普遍服务基金建立前,继续通过“村村通电话”工程推进西藏电信普遍服务;基金建立后,根据实际情况,在补偿政策和资金使用方面对西藏给予倾斜,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加大对西藏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建设覆盖西藏区域内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网络和应急管理信息网络。 (十)加快西藏城镇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服务功能。逐步解决西藏居民的燃料和取暖问题。 三、基层基础建设 ( 十一)继续对西藏地(市)、县机关周转房和危房改造工程以及乡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给予支持。 (十二)帮助西藏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十三)鉴于西藏幅员辽阔、公共服务半径大,适当增加西藏的行政事业编制和公安现役部队编制,重点向基层倾斜。对西藏确需增加的机构编制事项,及时研究,单独办理。(十四)加大对西藏政法基础设施和装备的投入。加强西藏政法部门建设.建立健全县和重点乡镇政法机构,增设公安派出所。四、人才和教育(十五)加大对西藏人才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要,将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纳入援藏范围。帮助西藏逐步建立自治区、地(市)两级人才市场。(十六)继续加大对西藏义务教育和扫盲教育的支持力度,以农牧区为重点,加强西藏初中和小学学校(含教学点)特点是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全面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对西藏农牧区中小学生,继续实行“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的政策,适当提高标准。强化“双语”(藏语、汉语)师资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十七)积极发展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远程教育。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农牧民家庭子女实行助学金制度。加强高中教育,提高高中入学率。巩固完善高等教育。继续办好内地西藏班(校),扩大招生规模,优化招生结构。继续采用“单独招考、定向培养”的方法,为西藏培养急需人才。进一步加强内地省市和高校对口支持西藏教育工作。(十八)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农牧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继续帮助西藏大规模培训干部,加强西藏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地(市)级党校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办好中央党校、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及内地重点高等学校设立的西藏干部培训班。五、科学、卫生、文化和社会保障(十九)加大对西藏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科普宣传方面的支持力度。对具有发展前景的特色产业的研究开发给予重点扶持。支持西藏建立农牧产品、藏药及藏药材等本地特色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体系。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二十)加大投入,强化藏医药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药物研究,加强藏医药文献整理和适宜技术推广。加强藏医医疗机构建设和藏医药专业人才的培养,改善藏医医院服务条件,完善藏医医院综合服务功能。(二十一)加大对西藏文物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继续加大对“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文化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二十二)继续对西藏农牧民实行免费医疗,适当提高国家补助标准。帮助西藏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和优生优育服务体系。以县、乡为重点,加大对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覆盖全西藏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二十三)继续帮助西藏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帮助西藏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探索??建设。加强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儿童福利院、农村敬老院、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六、对外开放和市场环境(二十四)健全涉外管理措施,完善军事设施保护措施,加快开放区域报批审批,进一步扩大西藏对外开放范围。(二十五)国家管理的进出口商品计划或配额.根据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继续予以倾斜和照顾。继续支持西藏内外贸事业发展,结合外贸发展基金收支情况,统筹安排西藏外贸发展资金。积极支持西藏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利用国外优惠贷款。加大西藏口岸建设力度,加快建设连接南亚地区的陆路大通道。(二十六)帮助西藏建立和完善农牧区产品交易市场体系、重要商品(边销茶、药品、石油等)与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及应急体系。七、财政税收( 二十七)中央对西藏继续实行“收入全留、补助递增、专项扶持”的财政补贴政策。即除关税干口进口消费税、增值税外,在西藏征收的其他各项税收全部留给西藏;中央财政适当增加对西藏的定额补助基数,并逐步递增;继续执行全国统一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少数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的规定。中央政府出台的重大调价措施在西藏形成的涨价影响,继续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利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加大对西藏具有民族特色、地区特色项目的支持力度。(二十八)对西藏继续实行“税制一致,适当变通”的税收政策。除关税和进口消费税、增值税外,目前,中央在西藏征收的其他各项税收的具体管理办法,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行。今后开征新的税种,按全国统一的税制执行,如需要变通,报国务院批准。西藏在内地所办企业,其所得税仍回西藏缴纳。“十一五”期间,继续保留西藏自用物资关税返还政策,并对返税商品范围进行微调。具体政策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八、金融(二十九)继续对西藏实行货币、信贷指导性计划。由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持统一编制全自治区年度货币、信贷计划草案,报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同时抄报有关国有金融机构备案,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负责组织实施。继续执行现行的再贷款政策和现金管理政策。实行宽松的外汇管理政策。继续实行有区别的加罚息政策。试行有管制的贷款利率浮动政策。(三十)在西藏执行有区别的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各类金融机构在西藏的分支机构贷款利率(不含外汇贷款),统一执行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优惠贷款利率。将西藏游牧民定居、地方病病区群众搬迁纳入扶贫贴息贷款范围。各类金融机构因在西藏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形成的利差损失,由中央财政给予利差补贴。(三十一)对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继续进行特殊费用补贴。(三十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服务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在西藏继续执行低于全国统一费率政策,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财政部核定后予以补贴。(三十三)鼓励设立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各类人寿保险公司的西藏分支机构,积极引导银行和保险公司将西藏的业务纳入全国统一规划,积极开发适合当地群众的金融产品。九、投资(三十四)中央对西藏实行投资倾斜政策。“十一五”期间,围绕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加强国防交通和边防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特色产业、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有力保障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三十五)考虑西藏自我积累能力差,在西藏安排的农林水利、社会事业、政权建设等投资项目,一般不要求西藏安排配套资金。在做好建设项目论证、决策工作的基础上,考虑西藏实行,加快下达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三十六)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以特色旅游业、优势矿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加大对西藏特色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创新电力、采掘业等投资模式,鼓励大型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到西藏投资,为这些行业的发展创造条件。(三十七)根据规划部署,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和国家地质勘查资金适当向西藏倾斜,提高西藏地质工作程度,加强优势矿产资源调查与勘查。继续搞好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三十八)加大对西藏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将西藏纳入国家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区域,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荒山荒地造林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管护,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对西藏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维护重要生态功能和预防污染等方面的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给予重点指导。十、干部职工生活待遇(三十九)继续执行中央第三次和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要使西藏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达到全国平均工资水平2.5倍”工资政策。进一步完善西藏特殊津贴实施办法。对在西藏工作的干部职工,从优处理析算后工龄涉及的有关待遇政策问题。(四十)充分考虑西藏高寒缺氧的特殊情况,进一步完善西藏干部保健制度和冬季取暖制度。帮助西藏在内地建立千部疗养基础。在保持进藏干部队伍稳定的前提下,定期组织进藏县以上干部交流和科以下干部内调,并妥善安置 。
Ⅳ 福建省财政六举措力促稳增长调结构
稳增长: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调结构:发挥财政职能,注重用发展规划指导结构调整,引导生产要素流向效益相对较高的领域,主动退出低效、过剩和不
Ⅵ 如何制定扶持政策要制定一项关于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
情节严重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刑法225条非法经营罪第内一款。按情形就容是这样,罚金一致五倍。如果100盒,是看总数,一般不会移送公安机关办理,特别严重五年以上。不是看一次性多少,烟草管理机关罚款
Ⅶ 首个国家层面支持分享经济发展的文件出台包含了哪些内容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印发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完善制度保障。意见提出了信用建设、公共服务、劳动保障、税收政策等若干保障措施。具体包括,强调建立政府和企业互动的信用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鼓励创新资源和生产能力的分享,以及研究完善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特点的税收征管措施等内容。
Ⅷ 请问支持夜间经济发展政策有哪些
进入21世纪以来,各大城市逐渐意识到夜间经济这股不可小觑的势力,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予以支持,试图将其做大做强。2019年,继上海发布《关于上海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后,北京市将夜间经济纳入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到2022年,北京将有一半以上便利店实现24小时营业,深入推进“深夜食堂”,此举立马再次将“夜间经济”推上话题高潮。2019年6月,济南发布《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立志打造“泉城之夜”品牌,应声加入浩浩荡荡的“夜经济”发展大队,按照这个势头,预计未来还将有更多的城市出台政策,争相成为“不夜城”。
图表1:中国各市关于推进夜间经济政策
2019年5月,根据银联商务大数据旅游消费监测中心发布的《2019年“五一”旅游消费大数据报告》,2017-2019年,游客夜间旅游参与度逐年提高、消费逐步走旺。2019年“五一”,游客夜间消费金额占到全天的29.92%,夜间旅游已成为游客感知当地文化、体验当地生活方式的重要渠道。
80、90甚至00后年轻人成为消费主力军,他们热衷熬夜,同时对夜间娱乐活动有着巨大需求。据相关调研显示,2019年中国年轻女性“夜蒲族”熬夜选择的外出场所中,78%选择电影院,67%选择酒吧或KTV。除了这些典型的传统娱乐场所外,24小时便利店、不打烊书店等,也成为年轻人租房的考虑因素以及夜间活动的重要场所。
2019年,继上海发布《关于上海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后,北京市将夜间经济纳入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到2022年,北京将有一半以上便利店实现24小时营业,深入推进“深夜食堂”,此举立马再次将“夜间经济”推上话题高潮。2019年6月,济南发布《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立志打造“泉城之夜”品牌,应声加入浩浩荡荡的“夜经济”发展大队,按照这个势头,预计未来还将有更多的城市出台政策,争相成为“不夜城”。供参考。
Ⅸ 如何解读最近都在讨论“扶持实体经济发展”
众所周知,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主要是靠央行的货币政策和财政部门的优惠财税政策共同产生协同效应的结果。而目前在我国,央行与财政的协同效应没有完全发挥好,表现在我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在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均衡点一直没有找到,在实施或落实支持实体经济政策上出现的“多龙治水”格局一直没有被打破,政策权力分散化倾向明显,难以形成统一的合力,政策效力甚至出现相互抵消局面,大大削弱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能力。
而且更让人不理解的是,这种现象不是现在才发生的,以前一直存在;这个问题若得不到有效解决,确实会对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整体政策效力带来不利影响,这个问题应引起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也确实该对导致互怼的原因进行认真反思的时候了。
而且还要看到,尽管两者之争最突出表现是如何为搞好实体经济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上,央行是释放流动性通过增加信贷供给、降低贷款利率、减轻实体经济成本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财政部门是将国务院相关财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扩大优惠税减免范围、并将营改增试点向全国推广等,让实体经济直接减轻税费负担,以便轻装上阵,减轻经营负担和压力。
可见,两者的目的都是让实体经济享受到“阳光雨露”,为破解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创造条件,让实体经济真正走出经营困境,恢复生机和活力,两者的本意是好的,都是无可厚非的。
事实上两部门也是这么做的, 央行近年来为缓解实体经济融资困局,在货币政府操作上确实殚精竭虑,把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发挥到了极致的水平,多次降准降息,还有逆回购操作、短期便利借贷等的使用,对支持实体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财政部门近年也不断扩大小额纳税人的免征范围,提高纳税起征点,推广营改增全面试点,以及最近国务院出台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五项措施,将破解实体经济融资困局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Ⅹ 国家对北海有哪些政策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地处我国沿海西南端,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崇左所辖行政区域组成.。
国家大力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发展,明确给予五大方面的政策支持:
(一)是综合配套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支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市场体系、土地管理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
(二)是重大项目布局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在有关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是在保税物流体系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在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
(四)是在金融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支持在北部湾地区设立地方性银行,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五)是在开放合作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发挥开放合作示范作用,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成为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新的次区域合作,建立和完善开放合作机制,加快实施合作项目。
(10)出台扶持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扩展阅读:
北部湾经济区的战略定位是:建设成为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
经济学家对北部湾经济区的功能定位是:立足北部湾、服务“三南”(西南、华南和中南)、沟通东中西、面向东南亚,充分发挥连接多区域的重要通道、交流桥梁和合作平台作用。
以开放合作促开发建设,努力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目标是:经过10到15年的努力,建设成为我国沿海重要经济增长区域,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北部湾经济区的主要任务是:建设成为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
战略意义
加快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既关系到广西自身发展,也关系到国家整体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加快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有利于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从整体上带发展水平,振兴民族经济,巩固民族团结,保障边疆稳定;
有利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增强西南出海大通道功能,促进西南地区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形成带动和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
有利于完善我国沿海沿边经济布局,使东中西部发展更加协调,联系更加紧密,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注入新的强大动力;有利于加快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深化中国与东盟面向繁荣与和平的战略伙伴关系。
参考资料:网络——广西北部湾经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