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经济法概论3
《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作业册作业参考答案3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计15分。请将你认为的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该题后的括号内)
1、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是指( A )
A、自然人 B、事业单位 C、团体 D、机关
2、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第一项权利是( A )
A、安全权 B、知悉权 C、请求权 D、自由选择权
3、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的商品是( B )
A、包修、包换、包退的一切商品 B、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 C、包修、包换、包退的家用电器 D、一切商品
4、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和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这种权利是指( A )
A、公平交易权 B、知情权 C、选择权 D、监督批评权
5、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C )
A、财政法律关系 B、财政行为 C、财政关系 D、财政法律行为
6、政府采购应采取的主要方式是( A )
A、公开招标方式 B、邀请招标方式 C、竞争性谈判方式 D、询价方式
7、下列现行税法中属于实体法的是( A )
A、增值税暂行条例 B、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C、税收征收管理法 D、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8、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目前解决税务争议的方法( C )
A、税收行政复议 B、税收行政诉讼 C、税收仲裁 D、与征税机关进行协商
9、中国人民银行实行( D )
A、集体负责制 B、税收行政诉讼 C、总经理负责制 D、行长负责制
10、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A )
A、8% B、5% C、10% D、13%
11、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是指( B )
A、被保险人 B、投保人 C、保险代理人 D、保险经纪人
12、人民币自由兑换的含义( B )
A、经常项目下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 B、资本项目下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 C、国内公民个人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 D、取消外汇管制
13、我国土地使用的原则是( C )
A、无偿无期的原则 B、无偿有期的原则 C、有偿有期的原则 D、有偿无期的原则
14、房屋转租需要( C )
A、提出申请 B、工商局审批 C、房地产部门登记备案 D、公安局备案
15、房地产抵押合同属于( C )
A、双务合同 B、单务合同 C、要式合同 D、非要式合同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计10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请将你认为的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该题后的括号内)
1、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哪些途径解决( ABCD )
A、与经营者协商 B、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C、请示消费者协会调解 D、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向公安机关报案
2、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 ABC )
A、税收法律关系主体 B、税收法律关系客体 C、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D、税收法律关系的本质 E、税收法律关系的体系
3、金融法调整的对象是( AB )
A、金融管理关系 B、金融业务关系 C、经济管理关系 D、经济监督关系 E、金融活动关系
4、在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上,适用行为地法律的票据行为有( ABCD )
A、背书 B、承兑 C、付款 D、保证行为 E、提示
5、我国房地产交易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包括( ABCD )
A、房地产转让 B、商品房预售 C、房地产抵押 D、房屋租凭 E、拆迁
三、判断分析题(每题3分,判断1分,分析2分,计15分,不管正误都要说明理由)
1、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在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它可以从事商品经营和盈利性服务。
错。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
2、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错。不包括国有企业
3、纳税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等。
对。
4、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主要是对人的抗辩。
错。可以分为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
5、房地产开发专营企业应按规定申请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批。
错。资质等级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批。
四、简答题(每题4分,计20分)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
答:立法宗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1)国家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2)经营者依法提供商品服务原则;(3)交易应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4)社会监督的原则。
2、政府采购的方式
答:(1)公开招标采购;(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5)询价采购;(6)其他。
3、税法的构成要素
答:(1)纳税主体;(2)征税对象;(3)税目;(4)税率;(5)纳税环节;(6)纳税期限;(7)减免税及地方附加和加成;(8)违法处理
4、投保人的义务
答:财产保险合同投保人的义务主要有:按时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按合同约定或法律定对保险标的安全尽职的义务、及时告之重复保险情况的义务等。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的义务主要有:提供被投保人真实情况的义务、按时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提供有关书面文件的义务等
5、房地产转让的程序
答:房地产转让的程序为:
第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产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第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第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在必要时根据需要对可能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第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交纳税费。
第六,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五、案例分析(每题10分,计40分)
1、2004年7月8日,钱某携侄子去逛超市,买完东西,当其经过东门时,警报器突然响起,超市员工闻声而来。超市以需仔细检查为幅,要求对钱某进行检查。钱某提出反对,但是在众多群众的围观下,被超市里的保安强行带入地下商场的办公室内。但最终一无所获,超市不得不放钱某离去。钱某要求超市当场赔礼道歉,为自己消除影响,但遭到了超市的拒绝。
请问:钱某的要求是否应得到支持,为什么?
答:应得到支持。依消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尊重权,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超市的行为侵犯了钱某的该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2、某公司开业并办理了税务登记。两个月后的一天,税务机关发来一份税务处理通知书,称该公司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每月1-7日为申报期限),并处罚款。公司经理对此很不理解,跑到税务机关辩称,本公司虽已开业两个月,但尚未做成一笔生意,没有收入又如何办理申报呢?
请依照《征管法》的规定,分析并指出该公司的做法有无错误,如有错,错在哪里,应如何处理?
答:有错误。依《征管法》的此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该公司虽未做生意,亦应申报(零申报)。依《征管法》62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3、王某,某机关干部。2003年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保险10份,保险期为25年,王某按规定向保险公司交纳了所有费用。第二年王某在单位工作时,不慎触电,被击伤残。这给王某造成沉重的心理负担,使其产生厌世的念头,在家人上班之际,自杀身亡。事后王某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死亡保险金。
请问:保险公司应否支付死亡保险金?应如何赔偿?
答:保险公司无须支付死亡保险金。依《保险法》第65条之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4、徐某、吴某享有产权的一栋房屋(建筑面积为124.25平方米),坐落于某市某区某大道某号。1988年9月,某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批准拆迁人某区房屋开发公司拆除徐某、吴某的房屋,拆迁人对徐某、吴某作了拆迁户登记,发给其房屋拆迁证,对安置未作约定。此后,拆迁人吸热反应除了徐某、吴某的房屋。1992年10月,拆迁人新建楼房竣工还建时,与拆迁人协商未果。1992年11月始,徐某多次以口头和书面的形式申请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对徐某、吴某与拆迁人之间的拆迁安置争议作出处理,该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接到申请后,在多次主持协调均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以《该市城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暂行规定》中没有规定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协议不成由其裁决为由,不进行处理。徐某、吴某不服,遂酿成纠纷。
请问: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⑵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三道题,谢谢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和对经济活动进行协调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他们订立了合同所以是经济法调整范围
具体讲,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也就是调整对象)包括
1.企业组织关系。在市场主体体系中,企业是最主要的主体。国家为了协调经济运行,必须对企业进行规范。对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企业内部机构的设置,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等,进行必要的干预。由此产生的企业组织关系就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2.市场管理关系。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一个良好的竞争平台。为此,国家必须制止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如不正当竞争,垄断等等,由此形成的市场管理关系也是经济法调整对象。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我们搞市场经济,有了市场调节,为什么还要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呢?市场调节是一种自发调节,有些事情靠市场调节是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别说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的确定,就拿2003年发生的非典,使我国部分行业受到了很大的冲击,旅游业、运输业等,有的到了难以生存的地步。这时,国家通过金融、税收、财政等手段对受非典冲击较大的行业进行调控,如减免税收、提供贷款优惠等等,使企业度过难关。宏观调控是国家干预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
产生是企业的经济行为,终止是事件不可抗力
主体向客体提供专门为其研发设计的设备
⑶ 经济法基础案例分析 3
(1)银行可以将其担保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申请受偿。依据规定,被申请破产的债版务人为他人担任保证权人的,保证责任不因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而免除。债权人在得知保证人破产的情况后,享有是否将其担保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受偿的选择权。
(2)甲企业提前偿还丙企业未到期债务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行为是无效的,是违法行为。
⑷ 亲们,初级经济法里贴现是在第三章的什么位置啊求具体位置,最好是在轻一上的具体位置
找罗杰合成,那里能把恶魔结晶和成特级的,价格:初换中500,中换上1000.上换特2000
合成数量为3:1
⑸ 请大家帮忙做两道有关经济法的简单试题(3)!非常感谢!~
1、按照《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该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如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时,也可以召开。因此本案中如果侨兴公司章程里没有规定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那么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是不合法的。其次,《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是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因此董事长个人是不能决定召开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而该公司只提前了5日通知,程序当然也是有问题的。
2、通知的内容有问题。《公司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因此公司不能自行决定谁参加谁不参加。只要是公司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会议。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只有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才可以由董事会选举和更换,而本案中并没有说明改选的监事情是如何产生的。而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则规定,股东大会不能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而该临时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显然不在通知的范围之内。另外,〈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解散公司决议当然也是无效的。
4、《公司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因此该公司只允许大股东参加会议侵害了该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除此以外,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由于没有小股东的参与,当然了侵犯了他改选监事、以及参与公司解散决议的权利。
⑹ 经济法概论(第3版)第三章合同法课后案例分析的答案
第三章案例参考答案
1.答:在本案中,新华书店与华联公司所签订的购销合同,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具体,应视为有效经济合同。既为有效经济合同,在新的协议没有达成之前,合同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与合同规定的有关违约责任。
新华书店的上级主管部门市文化局对于新华书店未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购置电脑,是属于违反财经纪律,新华书店与华联公司的合同无效的认识与行为,是缺乏法律意识,侵犯企业经营劝,是完全错误的。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企业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即企业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新华书店作为独立法人的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上的需要,与华联贸易公司签订电脑购销合同,是属于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利,物质采购权是企业经营权的一部分,而其上级主管部门市文化局的干预行为无疑是侵犯企业经营权,是完全错误的。
在本案中,新华书店仅在提货时付款5万元,余款迟迟未付,属于违约,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与合同规定的有关违约责任。法院应支持市华联贸易公司有关要求市新华书店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判决市新华书店履行合同,清偿所欠余款并按照合同规定,按合同违约部分标的总价款额的15%承担违约金。
2.答:法院不应该受理此案。
《破产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债务人均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但是,如果是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如果是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的,应当检查“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及有关资料才能受理。在本案中,第四棉纺厂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已资不抵债。直接向所在地C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不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C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是不对的。
⑺ 中级经济法里股份有限公司和责任有限公司做决议时,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的事项分别都有哪些
以下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合并、分立;公司增加资本、减少资本;公司解散;公司修改章程;变更公司形式。
根据公司法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⑻ 中级经济法钟哪些是1/2哪些是2/3通过
(1)“全体+1/2”或:“无关联关系+1/2”。
①董事会作出决议(如选举董事长、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全体”(而非出席)董事的“过半数”(>1/2)通过。
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出席+2/3。
上市公司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方式:
股东大会对普通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出席+>1/2】
①对上市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②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③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等等。
【回避+出席+>1/2】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股东大会对特别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出席+≥2/3】
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④变更公司形式。
⑤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相关链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增发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回避+出席+≥2/3】
①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股东的,应当回避表决,该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与本公司股东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该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