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村自建房屋顶怎么处理
一、现浇坡屋顶:
这是目前在农村建房中采用最多的结构形式,整体比较稳固全部采用钢筋混泥土现浇,防水性能优越!
这种屋面的制作首先你要支好模板,绑扎屋面的钢筋(这个和普通平顶屋面相同,没有说明分别但是就是在屋脊的位置要设计一个拉结筋),然后现浇混泥土!施工的时候要稍微注意下梁、板节点上的处理,和现浇屋面的混泥土浇筑质量的把控!
2、现浇闷顶坡屋面
闷顶形式是很多人也挺喜欢的一种形式,很多地区现在建房都会限制楼层,那么家中人口有比较多,希望房子面积再一点,有个闷顶来做做阁楼放放东西,或者装修下家里来人可以作为房间小住一下!
这种的施工一般是先正常按照我们以前的平屋面的施工工序,先浇筑一个平顶出来后,在平屋面上再支模,现浇一个坡屋面出来,其实就是房子你多了一个阁楼层!
(1)农村建房方案扩展阅读:
农村自盖房顶楼阳台最直接、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就是做成晒台,拿来晾晒东西。楼顶阳台是个开放式的空间,阳光充足,拿来晾晒东西最适合不过,可以在阳台地面铺一层瓷砖,美化一下,然后再安装透明的一个遮雨棚,下面按照几个晾晒东西的架子,可以满足农村人晾晒东西的需求。
其次,顶楼阳台除了做晒台,还可以进行布置处理一下,摇身一变成为舒适休闲的好地方。农村田园风光美丽,空气清新,把自家顶楼阳台打造成休闲阳台是很不错的选择。休闲阳台的打造可以简单也可以复杂。简单的休闲阳台,只需把地面铺上瓷砖,安装一个遮阳棚,下面放一张小茶几,摆几盆绿色植物,就可以成为休闲好去处。
⑵ 农村自建房注意事项
一、 自建房要选择好的建造团队,要有建筑草图。
二、自建房要监工保障,保证建房质量,要准备钢材,砖瓦,水泥等材料。
三、自建房要建房涉及到占用公共道路的问题,要处理好邻里关系。要写一张建筑合同,这样在结算的时候才能有据可谈,避免结算出现问题。
四、自建房要设计好地下管道到问题,一劳永逸,要不然麻烦大了。
五、自建房要不要忘了线路铺设。要保证墙体垂直。
六、自建房要准备门窗,好预留门窗大小。
七、自建房如果是楼房建设要注意给邻居的遮荫问题,处理好自己楼房的面积和结构合理。
八、自建房要准备动力电源。
九、自建房要选择好建房季节,最好是正月过后就建。
十、自建房地基一定要处理好。
不适合建自建房
一、低洼之地:低洼之地易聚水,中国风俗把水称为”财“,但低洼之地容易造成一泻千里之势,不利于积财。另处,低洼之地也容易积水,不利于出行,也会造成屋内湿气过重,对人体不利。
二、刚填平的土地:如果宅基地之前是由大水沟或水塘刚填平的,不要着急在上面建房。因为这时地基还不扎实,地面很可能塌陷或裂缝,安全性差,一定要观察一段时间,确定地基稳固后再动工。
三、农田:如果有机会将农田用用宅基地建房,一定要等农作物收割完后才能动工。否则,遗留在地里的农作物或树根腐烂后,会影响地基稳固。
四、填平的垃圾场:最好不要用垃圾场做住宅用地。由于垃圾场长期堆放垃圾,产生的秽气和细菌渗入地下,在上面建房对健康不利。如果必须要用作宅基地建房,一定要先进行清理和消毒,把表层土挖掉丢弃,填入新土。
五、填平的废井:填平的废井可能造成地下水渗出造成地基不稳,挖井太深造成地气枯绝,废井的湿气或枯气对家人健康不利。
⑶ 农村建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农村建房也是需要办理房产证的,办理的手续按照以下顺序逐一进行:
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
4.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
5.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6.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7.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同地保证金;
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11.建房户领取房屋产权证。
(3)农村建房方案扩展阅读:
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规划区以外或建设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尤其江浙一带种类多样。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⑷ 农村建房地基申请范文
农村居民建房的“申请”,按照国土资源部对宅基地的管理相关规定,应该向村委会进行专“申请”。属申请书写方式如下:XX村民委员会:(顶格写)另起一格写:写明申请的事由,如:因房屋年久失修,现无法居住,已成危房。或者本人已和父母分家,现没有房屋居住,(只要写明申请建房的原因即可)。根据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向村委会申请,在(什么地方)属于我管理使用的荒坡(或耕地)内修建(多少)平方米的房屋,敬望村委会批准为谢。落款:****村民小组(签上姓名);在此项目下写上申请日期。
⑸ 农村自建房怎么样节省成本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节约成本:
1、人工:有没有免费劳动力能帮助盖房的,这样会省去比较大的人工成本。
2、材料:了解当地建材价格后,选择与施工队合作模式,如包工包料等,衡量建材成本最低的方案,这样可以节省极大成本。
3、自己动手:自己动手亲手盖房,省去了人工成本。
4、简单:简单的风格、室内布局在保证居住舒适的前提下尽量简单,越复杂成本越高。
⑹ 农村建房用地必须遵守法律规定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批复,适应郊区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强农村建房用地的管理,防止乱占滥用耕地,根据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郊区农村建房。
农村建房系指住宅建筑、生产建筑、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等。
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规定的市区范围内和郊区的城镇、工矿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游览区、水源保护区等规划范围内,以及其它特定地区内的农村的乡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新农村、新集镇的建设工程用地的审批,按《北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第三条 农村建房必须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空闲地,不占或少占耕地。
第四条 郊区农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本办法公布实施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村民的各种私有的地照或土地证自然失效。
宅基地及乡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建设用地,由区、县人民政府颁发使用证。使用权受法律保护,除国家依法征用和村镇建设规划需要外,长期不变。
农村建房用地不得买卖、出租,也不得变相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
第五条 农村建房用地应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申请、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土地。非法批准的占地一律无效。
第二章 村镇建设规划
第六条 村镇建设必须统筹安排、配套建设。应按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乎卫生、绿化环境的要求,确定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合理安排宅基地和生产建筑、公共建筑、乡镇企业事业、公用设施、绿化、场院、道路等用地,各项用地的比例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
第七条 村镇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规划可先粗后细,首先解决合理布局、控制用地问题,然后进行详细规划。村镇建设一般应在原址改建,易址新建的,须经区、县人民政府同意,经市农村土地管理机关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村庄规划在乡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会同具有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组织)制订,集镇规划由乡人民政府制订,分别由村民大会或有各方代表参加的会议和乡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区、县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报区、县人民政府
批准。批准后的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修改的,应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三章 住宅用地
第九条 村民可按本办法申请宅基地。村民住宅用地每户不得超过零点三亩(三分)。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分别作出规定,报市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一九八二年二月清理乱占滥用耕地以前的老宅基地,可按当地情况另行规定用地标准,超出标准部分应根据村镇建设规划,逐步进行调整。老宅基地用地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报市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 申请划拨宅基地应由本人提出,经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组织审核,不动用耕地的,由乡人民政府批准;动用耕地的,由区、县人民政府审批,报市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有房出租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划拨宅基地。
第十一条 村民因买卖房屋等原因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买方应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手续。
村民迁居拆除房屋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组织收回。全家转为城镇居民的农业户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组织收回。
第十二条 国家干部、职工在农村的家属申请住宅用地的,应与其它村民同等对待。
长期在远郊农村工作的教职员、医务人员、科技人员等,愿在农村落户,所在单位无力解决住房的,本人可以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在当地划拨宅基地。
第十三条 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干部、工人、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申请宅基地的,应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划拨。
第十四条 宅基地使用权发生争执的,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各方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可向区、县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申诉,由区、县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决定。对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不经以上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纠纷解决
前,应维持现状,任何一方不得抢占。
⑺ 农村建房的具体要求
供你参考,每个地区的批地建房标准、规定都不一样,建议你详细情况到当地规划部门咨询。
场镇居民建房审批程序
一、建房户持由居民委员会同意建房的申请,向村镇规划建设中心所申请选址,村镇中心所派驻镇乡接待站根据场镇总体规划会同居委会、国土、林业、水利、电力、路政等有关单位现选址定点。对主要公路沿线、场镇规划区范围内大面积连片建设的选址定点,必须报各镇(乡管领导会同中心所所长参加,并提出规划设计要求。
二、建房户提供合格的地形图,报村镇中心所核定其位置界限,划定拟建房用地红线,建筑控制红线。
三、建房户将设计图或选用的通用设计图,与有证村镇建筑工匠签定的《村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报村镇中心所审查,填报场镇居民建房审批表一式二份,经镇乡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连同地形图,选用的通用设计及承包合同复印件,预收规费票据复印件一并报县建设局审查,经审核同意,发给村镇规划建设选址意见书。
四、建房户持《村镇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五、建房户在开工前应当向当地镇(乡)人民政府提出开工申请,并出示由国土、村镇中心所出具的缴清各项规费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各镇(乡)分管领导签发开工通知书,由村镇建设中心所驻镇乡同志现场打桩放线后,才能开工建设。
六、村镇规划建设中心所对场镇居民建房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凡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程序
一、建房户持由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同意其建房的申请向当地村镇规划建设中心所镇乡接待站申请选址,镇乡接待站会同村、社、国土、林业、水利、电力、路政等有关部门现场选址定点。
二、建房户将选用的通用设计图或正规设计图和与有证个体建筑工匠签定的《村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报镇乡接待站审查,填报三台县农房建设申请表一式二份,经镇乡人民政府、中心所审查同意后,报县建设局审批。经审核同意,出具村镇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
三、建房户持村镇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四、建房户在开工前应当向村镇中心所提出书面开工申请,经审查同意,由村镇建设中心所驻镇乡同志现场打桩放线后,才能开工建设。
五、村镇规划建设中心所应对农房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建房户及个体建筑工匠有配合及接受检查的义务。
二00四年元月
收费项目
一、市政建设配套费
建制镇乡:25.00元/平方米;
场 镇:12.00元/平方米
二、城镇房产证
单位:15.00元/证;
个人:10.00元/证
三、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1、纯住房80.00元/套;
2、工厂、医院、学校等
160.00元/宗;
3、商业用房240.00元/宗;
4、党、政、军、机关、社会 公益福利
单位120.00元/宗
四、住房交易手续费
1、住房交易手续费
(1)新建商品房3.00元/平方米(转让方
承担)
(2)存量住房6.00元/平方米(转让双方
各承担50%)
2、住房租赁手续费100.00元/套、次(出
租人承担)
3、非住宅转让手续费
按成交价、评估价的1.8%收取(转让双方各
承担50%)。
三台县建平国土资源所政务信息
一、 国家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一)、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程序
"用地单位
预申请" "国土资源
局预审" "用地单位
申请" "县国土资源局
预报"
"征地补偿
登记" "征地方
案公告" "省国资源厅
审批发文" "县国土资源
局拟定方案" "省国土资源
厅评价"
"拟定征地
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
置方案公告" "交付
土地" 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办理
土地
登记
手续"
"申请地
价评估" "办理出
让手续"
(二)、原基改建、新建、扩建程序。
"用地单位
预申请" "测绘用地
平面图" "规划用
地红线" 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办理
土地
登记
手续"
"申请地
价评估" "办理出
让手续"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受让方提
出申请" "转让方办理
土地使用权
转让审批手续" "申请地价
评估" "办理土地
出让手续" "申请土地
变更登记"
二、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程序
"建房户
向本社
提出用
地申请" "召开
村民
大会
讨论
通过
并盖章" "占用农
用地报
县政府
审核" "省市政府
审批" "国土所
现场放
线准许
施工" "国土所
进行
竣工
验收" "土地
登记
颁发
集体
土地
建设
用地
使用证"
"其它土
地报乡
镇政府
审核" "县政府
审批"
三、 收费标准
(一)、农村村民建房收取土地登记证书费20元。
(二)、占用耕地建房的农村村民,收取土地复垦费10-20元每平方米。
(三)、殡葬土地管理费每具500元。
⑻ 农村盖房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盖自建房必知步骤流程
农村宅基地建房办理手续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宅基地所处位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可建房,具体是否符合当地规划,可咨询当地政府或乡镇国土所。
二、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要求。
三、建房须履行审批手续,即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参考):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人户籍登记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人所属村委会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意见;
4、拟使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及界址范围的材料;
5、市、县(区)规定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符合条件的,由当地乡镇政府提出审核意见,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8)农村建房方案扩展阅读:
2018年农村自建房占地面积规定:
1、2018年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重建,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据村里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2、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
3、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各村应根据本村的风俗、民情研究确定固定的一种住宅建筑方案,形成统一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
⑼ 农村建房都要做哪些提前准备
一、技术准备
1、根据施工图纸及标准规范编制砖柱砌体的施工方案,并经相关单位批准通过。
2、根据现场条件,完成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定位、移交、复核工作。
3、编制工程材料、机具、劳动力的需求计划。
4、完成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复检及砌筑砂浆的试配工作。
5、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保交底。
二、材料要求
1、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宜用水泥或混合砂浆。
(1)、水泥:一般采用32.5级或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
(2)、砂:一般采用中砂,并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勾缝宜用细砂。
(3)、水:应使用自来水或天然洁净可供饮用的水。
(4)、塑化材料:宜用石灰膏、磨细石灰粉、电石膏和粉煤灰等;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少于7d,严禁使用冻结和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2、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用于砖柱常用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
3、作业条件
(1)、基础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办完隐检手续。
(2)、已设置龙门板或龙门桩,标出建筑物的主要轴线,标出砖柱轴线及标高,并弹出砖柱轴线和边线;立好皮数杆,办完预检手续。
(3)、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标高,拉线检查基层表面标高是否合适,如第一层砖的水平灰缝大于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或砂浆中掺细砖或碎石处理。
(4)、常温施工时,砌筑前一天应将砖浇水湿润,砖以水浸入表面下10~20mm深为宜;雨天作业不得使用含水率饱和状态的砖。
(5)、砌筑部位的灰渣、杂物应清楚干净,基层浇水湿润。
(6)、砂浆配合比,已经试验室根据实际材料确定。准备好砂浆试模。应按试验确定的砂浆配合比拌制砂浆,并搅拌均匀。常温下拌好的砂浆应在拌合后3~4h内用完;当气温超过30摄氏度时,应在2~3h内用完,严禁使用过夜砂浆。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已完成,并通过了质检员的验收。
(8)、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运输通道通畅,各类机具应准备就绪。
4、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健全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2)、班组已进场到位,并进行了质量技术安全交底,砌筑工人要求中、高级工不少于70%,并应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