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集体土地租用建房拆迁赔偿事宜
1、村里给你们多少赔偿,关键是看是否能达到因拆迁所造成的损失,或者是否够你们当初建仓库时所花的费用,如果够当时所花的费用,加上搬迁费用就行了。
2、与村里签的合同不管是否有法律依据,一方如果要解除合同,如果约定了毁约赔偿金,按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毁约赔偿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租用土地建房能否办理产权证为什么
疑问一:向谁租的,他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什么?
疑问二:是房地产开发商吗?建的专商品属房?
不过也可以单就此问题回答:
如果想办理房屋产权证,应当先获得土地使用权。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不知你说的租用是什么意思,是合作开发抑或其他。但可以肯定的是,你可以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方式,依法支付出让金或转让金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在符合国家关于你所建设的房屋所要求的其他手续的情况下,就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了。
看过问题补充后的答案:《土地管理法》里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集体经济组织只有土地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而没有处分权,不能通过买卖、转让、馈赠等方式改变所有权主体和所有权性质。实践中学者们对以上合同的性质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法官们的看法也不尽相同,但即使当地法官认定你的土地租赁合同有效,你也很难办理产权证。
3. 在租赁的村里的集体土地上私自违章建房,合法吗
1、村里给你们多少赔偿,关键是看是否能达到因拆迁所造成的损失,或者是否够你们当初建仓库时所花的费用,如果够当时所花的费用,加上搬迁费用就行了。 2、与村里签的合同不管是否有法律依据,一方如果要解除合同,如果约定了毁约赔偿金,按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毁约赔偿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 村委会在村集体土地上建房再把房子租给别人经营、租金收入归谁拥有
村委会建房后,将房屋出租给别人经营,其租赁费归村集体所有。如果村委会干部存在侵吞租赁费问题,你们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举报。
5. 农村集体土地建房有何规定怎样做才合法
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应该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 可以租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建房子出租吗
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述规定可知:
(1)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2)集体建设用地仅限于(a)兴办乡镇企业(b)村民建设住宅(c)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3种使用范围。
(3)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既不能在集体土地初级市场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在集体土地二级市场以出让、转让或出租形式获得。
(4)对于集体土地企业使用权的对外出租,法律是有限制条件的,即仅限于出租与集体经济组织开办的或以入股、联营形式与他人共同举办的乡镇企业。
7. 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一、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是可以去办理房产证的。
二、办理农村宅基地房产证,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由屋主本人拿着土地使用证,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到房管局大厅窗口办理,一般需要以下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
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咨询。
三、办理的流程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公告;
(四)审核;
(五)收费;
(六)记载于登记簿;
(七)发证。
四、宅基地通常是不可以买卖的,属于小产权房,只可以在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
(1)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2)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3)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农村居民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续: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
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8. 租赁农村集体用地的宅基地来建房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可以无期限的租赁吗
你这个问题很复杂,而且操作起来也是很复杂的,建议你咨询当地有经验的律师。简单回复你几个问题:
农村宅基地目前还不能转给外地户口的人;2.法律上是禁止你所说的转让的,但是可以通过详尽法律方案规避或者说降低交易风险;3.这种情况下,宅基地的土地租赁也是无效的,但是可以做房屋租赁,租赁期间最长不超过20年。
继续追问对你的帮助也不大,建议你还是当面咨询当地有经验的律师,记住有经验很重要的。
9.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由开发商建房
不能。农村集体土地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专业生产的属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