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要建设新农村,已经拍过照了,现在盖房能得到赔偿吗
1、要看具体情况了(依你所述,应该符合条件的),安徽省有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你所在村是否符合相关的条件,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政府部门。
2、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策部署,为加强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安徽省财政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七月十八日
安徽省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支持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财政安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财政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客观要求。省级财政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是政府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补助性资金,资金使用坚持以集体和群众自主投入为主的前提,不具有投资性质。
第三条
本资金的使用,应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规划先行、求效务实、典型示范、农民自愿参与、群众民主管理、政府引导规范的方针。
第四条
本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新农办)共同管理。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的分配与管理,新农办主要负责补助项目的审查和实施监督。
第二章 资金来源与使用范围
第五条
省级财政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专项安排。各市和县(市、区)级财政也应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并通过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和农民自筹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
第六条
本资金的补助对象,近期主要是承担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工作任务(即千村百镇示范工程)的村、镇。没有完成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的示范村、镇,不予补助。
第七条
本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生产,调整农业结构,改善公益性等基础设施,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增收。
第八条
本资金的使用形式,可以采取资金补助,也可以采取政府采购实物(如水泥等建筑材料)配送。具体补助形式、依据和标准,由各市、县(市、区)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第九条
本资金不得用于归还村、镇集体债务,不得用于宣传培训、文明创建、招待安置、帮困救助等非建设性开支和工资福利支出,也不得用于购买交通工具等与新农村建设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第三章 资金分配与管理
第十条
省级财政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由省财政按年度资金规模,按预算管理体制一次性下达到承担新农村建设示范工作任务的有关市、县级财政,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十一条
本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02]第737号),对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二条
本资金的使用实行项目责任人制。项目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责任,切实管好用好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第十三条
扶持项目由县级新农办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初审,各县(市、区)政府批准项目。经审核批准后的实施项目,由县级新农办和财政局逐级汇总上报省新农办和省财政厅备案审查。
第十四条
本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为一年,计划项目要按期建成,建设质量要达到规定标准。原则上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地点、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重大项目或主要专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要实行公开招投标制。
第十五条
市、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做好本资金支持项目建成后形成资产的管理工作。利用本资金建设形成的资产,或由此所形成的权益,原则上能分解到户的归农户所有(指沼气、改厕等),不能分解到户的,作为行政村集体资产(权益)管理。
第十六条
在本资金支持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项目实施及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要采取多种形式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四章 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市新农办和财政局要在每年的元月底前,将上年所属县(市、区)建设补助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汇总上报省新农办和省财政厅。
第十八条
省新农办和省财政厅每年对本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地新农村建设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之一。绩效评价指标设置由省新农办和省财政厅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省财政厅和省新农办对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将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挪用、克扣本资金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和省新农办负责解释。市、县(市、区)财政局和新农办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送省财政厅和省新农办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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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全国新农村建设有哪些文件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政策文件)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粮食连续两年较大幅度增产,农业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好形势,对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必须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时期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当前,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3)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4)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要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应主要用于"三农"。抓紧制定将土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要加快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征地、户籍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㈣ 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内容都有什么
具体内容:
1.经济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建设,主要指在全面发展农村生产的基础上,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民的富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
2.政治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建设,主要指在加强农民民主素质教育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和农村法制建设,引导农民依法实行自己的民主权利。
3.文化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主要指在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体现农村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4.社会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社会建设,主要指在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共事业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农村的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期实现农村幼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
新世纪以来,新农村建设有了新的社会内容。其中"三农问题"反复被党中央列为工作重点。2007年之后又先后出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免除农业税"等社会热点话题,在新的历史时期不断寻求新的问题切入点、新的解决方案是党给我们交出的新的答卷。
5.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制建设,主要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同时大力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念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
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觉悟和能力,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依法进行,因此把保障农民利益和维护农民权利的相关制度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是依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
尽管宪法和法律对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作了许多规定,但是在具体的法律制度方面,尤其是涉及农民切身利益法律制度方面还多有不完善之处而仍需大力加强,所以国家高度重视农村的法制教育与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认知。
(4)新农村建设照片扩展阅读: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
具体而言,所谓“新农村”包括5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范畴。即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各具民族和地域风情的居住房,而且房屋建设要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水电、广播、通讯、电信等配套设施要俱全,让现代农村共享信息文明;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
尤其是在环境卫生的处理能力上要体现出新的时代特征;使农民具备现代化素质,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农民”;要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背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曾多次使用过类似提法,但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和更加全面的要求。
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面临的崭新课题,是时代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
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工业化有了一定发展基础之后都采取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战略。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已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根据国际经验,我国现在已经跨入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
因此,我国新农村建设重大战略性举措的实施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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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什么是新农村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曾多次使用过类似提法,但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和更加全面的要求。
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面临的崭新课题,是时代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
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工业化有了一定发展基础之后都采取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战略。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已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根据国际经验,我国现在已经跨入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因此,我国新农村建设重大战略性举措的实施正当其时。
(6)新农村建设照片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素质,推动“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建设,主要指在加强农民民主素质教育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和农村法制建设,引导农民依法实行自己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建设,主要指在全面发展农村生产的基础上,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民的富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㈦ 怎么看农村拆迁的房屋拍照的的照片
怎么看农村拆迁的抄房屋袭拍照的的照片:你的问题可能是这样的,有两种情况,一是现在农村拆迁房屋地块是农村建设用的。政府可以通过复垦挂钩的方法,把该地块变成农用地,把该地块的面积数据,用到可以建设的地块去。换句话说,就是提高本地区的建设用地指标,都是政府行为。拍照的目的,为了通过验收,复垦前是什么状况,复垦以后是什么状况的(还要拍的)。二是政府部门可能是为存些影象资料吧。前者的可能性大,因为前两天我也在拍照,也是用于复垦挂钩的。
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满意,复垦挂钩是专业名词。如果你要弄懂的,可以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去问,他们会给你解释清楚的。
㈧ 西充莲池镇十一村新农村建设图片,谁有
当地的规划局会有详细的建设图片;
如果农村已经建设完成的,可以实地考察;
如果没有建设的,村里也会有不同的户型方案,供村民选择,当事人可以问问村里的负责人;
或者看看村里的政务公开栏。
㈨ 关于新农村建设宣传图片
你的问题还有补充吗
㈩ 新农村建设的背景
新农村建设的背景分析 理解在中国为何要建设新农村或建设新农村的意义,首先需要理解新农村建设战略性决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与三种宏观背景密切相关。一是时代背景,二是中国现实背景,三是知识背景。当今时代,人类社会处在现代化、城市化、市场化和全球化不断延续和深入的大背景之中。现代化、城市化、市场化和全球化既是一种普遍趋势,又是重要的时代特征。这样一种大的背景特征,其影响是普遍的、不可回避的。无论是开放的社会系统,还是较为封闭的社会系统,时代背景特征都会对其产生影响,只不过影响产生的程度、方向和方式有所不同而已。 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新农村建设战略的提出,也是顺应时代背景需要的结果。或者说,建设新农村,就是要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顺应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和时代潮流。现代化是指自近代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生产方式、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不断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过程。现代化让我们生活在一种混合状态中:既不能跟着大众文化的趋势走,又对我们的私人生活十分依恋。现代化既是一种持续过程,也是一种必然趋势。因此,农村发展是这一过程和趋势的必然要求,传统专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实质就是向现代化的转变。中国必须顺应这一时代潮流,与时具进,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 市场化是自由市场机制在经济领域中的主导作用不断确立和巩固的过程。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可以视为市场化过程的重要步骤,也可以看做是市场化过程的结果。“对那些生活在计划经济中的人而言,市场是奇怪的、令人望而生畏的制度。但是,市场体制对于现代经济活动来说,是一项不断推广、影响越来越大的经济制度。所以,市场化无论是我们喜欢还是不喜欢,都将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进入我们的经济生活之中。 与现代化、市场化一起,全球化成为当今时代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伴随技术进步和市场经济的扩展,经济、社会与文化联系已经越来越多地扩展到全球领域。不论人们是否愿意接受,但全球化的影响已经成为一种事实。那么,中国众多以传统生产方式为主、分散经营的农村,该以何种方式来适应这一大背景的变迁呢?从纯粹理想型的角度来看,建设新农村似乎就能和新时代特征相一致。 就中国社会现实背景而言,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经济与社会在快速增长和转型的同时,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城乡隔离的格局越来越突出和固化。 自19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经济与农民经济水平得以改善和提高。但1990年代中期随着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收入差距明显拉大,而且还有扩大的趋势,到2004年,城市居民人均收入水平是农村居民的3倍以上。如此巨大的社会差别显然与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不相一致。那么,造成如此巨大的城乡差别的原因是什么呢?是政府再分配机制还是市场机制或两者的共同作用呢?无论是那一种情形,政府改变这种社会不平等的责任都是义不容辞的。 新农村建设的提出,表明政府已经意识到农村发展关系到能否建成更加和谐、更加稳定、更加安全的社会。如果不改变农村发展现状,允许城乡差别继续拉大,社会结构的失衡就难以避免,随之也将危及中国食物生产和供给保障。因此,农村社会的发展水平,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来说,具有“短木效应”的作用,也就是说,中国社会发展水平在某种意义上取决于农村发展水平。 此外,“三农”问题自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一直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问题,但是,现实情况则是,尽管为解决此问题而有较多惠农政策出台,而问题没有实质的改变。进入21世纪,政府提出新农村建设战略,旨在以此作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策略。 新农村建设战略的提出,有着一定的知识背景。某种意义行说,它是学术或知识话语转换为政策话语的结果。 从有关农村建设的学术或知识传统来看,早在1930年代,一些知识分子就已提出乡村建设理论,并为这一实践而艰苦地工作。如梁漱溟提出,中国的发展要靠乡村建设运动,培养乡村的力量,促进组织,形成自治,认为“新制度之运用实有资与新习惯”,倡导通过教育和训练,让人民养成政治新习惯。宴阳初认为,中国问题关键在农村,“中国之所以贫弱,主要的原因是‘忘本’,‘本’是什么?‘本’就是‘民’,民为邦本······”农村建设就是固本工作。为推进农村建设,他们组织平民教育促进会,以河北省安定县翟城村为试点,推进乡村平民教育和乡村改造实践。 早期乡村建设理论和实践,是建立在认为乡村是落后的因而是改造的对象这一基本之上,知识分子所倡导的乡村建设,主要内容实际上就是教育。 当今学术界,学者在对“三农”问题的探索中,试图对传统乡村建设理论和实践资源加以动员和再利用,认为“三农”问题的症结在于农村内生力量的衰落,而中国又不可能走完全城市化道路,于是,他们主张通过新的乡村建设,来提高农村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活水平。而且,他们在早期乡村建设的实验点定县翟城村,恢复了乡村建设学院,试图延续乡村建设运动,提出“实际上我们仅仅是改良主义者,和当年乡村建设运动的先驱者一样,是主张社会改良的。 从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时代、现实和知识背景分析中,我们或许可以得出这样一种理解:当前中国农村社会处在与时代发展不相和谐、不平等发展的状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