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国每年治沙,沙漠面积有没有缩小
中国每年治沙,沙抄漠面积有没有缩小袭的回答如下:
❷ 中国对于治沙防沙都做了哪方面的工作
2000年,我国北方地区连续出现10余次沙尘暴、扬沙和浮尘天气,给交通运输、人民生活环境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世纪之交(去年12月31日和今年元月1日),甘肃省河西走廊又出现强沙尘暴,兰州市出现浮尘。今年3月底以前,甘肃河西走廊和内蒙西部已出现沙尘天气9次之多。3月中旬,南京市也出现沙尘天气,引起人们的恐慌。为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委托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植物研究所派出专家,并与中央电视台记者合作,分兵两路,分别对甘肃河西走廊、阿拉善高原强沙尘暴区和内蒙古中部北京沙尘天气的尘源区作“探索沙尘暴”科学考察。本次考察的目的是探索近期我国沙尘暴频频发生的原因,追寻沙尘暴的源区,提出减轻沙尘暴危害的对策。 我国沙尘暴出现的特征 根据沙尘暴发生频率、强度、沙尘物质组成与分布、生态现状、土壤水分含量、水土利用方式和强度,结合区域环境背景将中国北方划分出4个主要沙尘暴中心和源区:1)甘肃河西走廊及内蒙古阿拉善盟;2)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周边地区;3)内蒙古阴山北坡及浑善达克沙地毗邻地区;4)蒙陕宁长城沿线。上述沙尘暴多发地区的沙尘也常随西风和西北气流输送到华北及长江中下游,形成沙尘天气。 沙尘暴的发生一般需要强劲的风力、丰富的沙尘源和不稳定的空气层结3个条件。裸露地表富有松散、干燥的沙尘是沙尘暴形成的物质基础;足够强劲持久的风力和不稳定的空气层结是沙尘暴形成的必要气象动力和热力条件。 沙尘暴多发生在春季的3~5月,以午后为多,其伸展高度一般为1000~……国家环保工作进行的还不够.中国大部分人对环保的意识还很差.国家基本上没做什么宣传工作,主要是政府大部分人都没这概念.直得深思
❸ 榆林沙区防沙治沙现状与对策
一是《防沙治沙法》正式出台。这是我国乃至世界上第一部关于防沙治沙的专门法律,从根本上解决了治沙工作的管理体制,明确规定了沙区植被保护、建设和利用的法律制度,标志着我国防沙治沙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初步建立了从国务院到乡镇防沙治沙组织领导和管理体系。加强了沙区植被的保护,滥挖甘草、搂发菜的行为得到了有效制止;加强了沙区生态水管理,为生态的良性循环创造了条件。
二是启动实施了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和以防沙治沙为主攻方向的“三北”四期工程。这两大工程覆盖了我国沙区90%以上的土地,构筑了全国防沙治沙的骨架。黄河故道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和南方湿润沙地与石漠化防治试点示范也正在进行中。新疆和田治沙生态建设项目、西藏一江两河沙化土地治理项目已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正在审批中。以大工程为龙头的全国防沙治沙整体推进的格局已经形成,防沙治沙跨越式发展的局面已经打开。
三是国家对防沙治沙投资有了较大幅度增加。近两年,国家对防沙治沙的投资由20世纪90年代每年仅3000万元,每亩补助3元,增加到目前环北京工程每年投资近10亿元,治沙造林每亩补助100元,减轻了沙区群众无偿投工投劳压力,为防沙治沙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是初步建立了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和预警体系。通过1994年和1999年两次全国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摸清了我国荒漠化、沙化土地的面积、分布、成因和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建立荒漠化、沙化土地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动态变化模型,为开展沙尘暴趋势的预测预报工作,为防沙治沙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
五是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治技术和模式,居世界领先水平,不仅为中国,也为世界防治荒漠化作出贡献。网格状沙障、飞、封、造生物固沙技术等多项技术,属于我国人民的首创,效果良好。编辑出版了《中国防沙治沙实用技术与模式》和《中国防治荒漠化传统知识与实践技术》受到国内外欢迎,《中国防治荒漠化传统知识与实践技术》(英文版)还获得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最佳实践奖。对干水、保水剂、吸水剂等治沙新技术、新产品进行了试验和推广,取得了良好效果。组织了百名专家科技送乡村活动,培训了农牧民防沙治沙技能。
六是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进展顺利,对外交流合作领域逐步扩大。利用防治荒漠化国际舞台,宣传我国防沙治沙工作,深受国际社会的好评。去年在北京成功地举办了有40多个国家和20多个国际组织参加的“支持中国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建立伙伴关系暨筹资会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援助中国监测能力建设、德国援助宁夏治沙项目等援助项目正在积极运作之中,对外合作交流领域前景广阔。公约的有效履行,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
七是充分利用宣传阵地,提高全民防沙治沙意识。围绕“6.17”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利用各种途径,多种媒体,进行宣传,97年组织了百万人签名治沙活动;98年在全国100多个城市开展了街头宣传;99年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公益广告;去年又在人民日报、科技日报、法制日报等报纸刊出了整版文章;为履行“绿色奥运”的承诺,对实施防沙治沙重点工程的重大意义作了重点宣传,增强了国际社会、全国人民对治理好京津地区风沙危害的信心。通过声势浩大的宣传,提高了公众防沙治沙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社会各界治沙热情空前高涨。
这是我国 针对沙漠化的政策
榆林群众用簇式栽植法,形成疏中有密的格局,既抗风蚀又解决水分不足问题
①广泛深入地开展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思想认识水平。关心、爱护环境,自觉地参与改造和建设环境,形成全社会的风尚。
②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监督,依法保护环境,促进荒漠化防治。
③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的过速增长,不断提高人口素质。
④发展荒漠化地区的各类科教事业。培养基层的科技技术力量,尽快完善农村科技市场,搞好科技服务,提高荒漠化地区群众的文化技术素质。
⑤建立有效的防治荒漠化的投资机制和符合现阶段国情的经营机制。
⑥建立先进的荒漠化动态监测与预报系统,搞好决策,搞好信息管理与服务。
⑦在荒漠化地区开展持久的绿色革命,以加速荒漠化过程逆转,逐步改善农业生态系统的基础功能。
⑧加强防治荒漠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争取资金与外援。
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市场要求合理配置农、林、牧、副各业比例,积极发展养殖业、加工业,分流农村剩余劳动力,减轻人口对土地的压力。
⑩优化农牧区能源结构,大力倡导和鼓励人民群众利用非常规能源,如风能、光能,以减轻对林、草地等资源的破坏。
2.技术措施
(1)生物措施
①封沙育林育草,恢复天然植被
实行一定的保护措施(设置围栏),建立必要的保护组织(护林站),严禁人畜破坏,给植物以繁衍生息的时间,逐步恢复天然植被。封育同时可以加以人工补植补种和管理,加速生态逆转。
②飞机播种造林种草固沙
飞播具有速度快、用工少、成本低、效果好的特点,尤其对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偏远荒沙、荒山地区恢复植被意义更大。飞播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有:预测气候,选择立地条件,确定适宜的播区,确定适宜的播量,种子处理技术,防治鸟兽病虫害,封禁保护等。
③通过植物播种、扦插、植苗造林种草固定流沙
直播造林固沙:在草原流沙上播种,保证幼苗达到一定密度(15~20株/m2),一定高度(15~20cm),一定面积(>1000m2),就可以把风蚀变为沙埋的植物群体,使沙丘固定。直播成功的植物种主要是花棒、杨柴两个沙生先锋植物。可撒播,也可条播或穴播。
植苗造林固沙:在干旱草原流动沙地采用适当深植和合理密植的方法使沙地固定。如定边长茂滩林场秋天在沙丘上用沟植法密栽油蒿成活形成沙障。
插扦造林固沙:陕西、宁夏流沙区用沙柳插扦直接固定沙丘。榆林群众用簇式栽植法,形成疏中有密的格局,既抗风蚀又解决水分不足问题。簇行距0.5m×1.5m,每簇4~5个插条。
④建立风沙区防护林体系
干旱区绿洲防护体系:一是绿洲外围的封育灌草固沙带,二是骨干防沙林带,三是绿洲内部农田林网及其他有关林种。现实情况要比典型介绍复杂得多,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沙地农田防护林:半湿润地区降雨较多,条件较好,可以乔木为主,主带距350m左右。半干旱地区东部条件稍好,西部为旱作边缘,条件很差,沙化最严重。沙质草原一般不风蚀,但大面积开垦旱作,风蚀发展,极需林带保护。东部树木尚能生长,高可达10m,主带距200~300m;西部广大旱作区除条件较好地段可造乔木林,其他地区以耐旱灌木为主,主带距仅50m左右。干旱地区风沙危害多,采用小网格窄林带。北疆主带距170~250m,副带距1000m;南疆风沙大,用250m×500m网格;风沙前沿用(120m~150m)×500m的网格,可选树种也多,以乔木为主。
⑤沙区牧场防护林
护牧林营造技术:树种选择要注意其饲用价值,东部以乔为主,西部以灌为主。主带距取决于风沙危害程度。不严重者可以25h为最大防护距离,严重者主带距可为15h,病幼母畜放牧地可为10h。副带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400~800m,割草地不设副带。灌木带主带距50m左右,林带宽主带10~20m,副带7~10m。考虑草原地广林少,干旱多风,为形成森林环境,林带可宽些,东部林带6~8行,乔木4~6行,每边一行疏透。呈疏透结构,或无灌木的透风结构,生物围栏要呈紧密结构。造林密度取决于水分条件,条件好可密些,否则稀些。
(2)工程措施
沙障固沙:用枝条、柴草、秸秆、砾石、黏土、板条、塑料板及类似材料在沙面设置各种形式的障碍物,以控制风沙流方向、速度、结构,达到固沙、阻沙、拦沙、防风、改造地形等目的。沙障作用重大,是生物措施无法替代的。
根据防沙原理和设置方法不同,沙障可分为平铺沙障和直立式沙障两类。平铺式沙障是固沙型沙障,利用柴草秸秆、卵石、黏土等全面或带状平铺沙表层,隔绝风与沙表层的接触,造成风虽过而沙不起的效果。原地固定流沙,保护植物生长,但对风沙流中的沙粒阻截作用不大。这种措施在东部地区作用较大,在西部地区影响水地水分,但有利于沙土改良。立式沙障为积沙型沙障,风沙流遇上任何立式沙障,风速都会下降,风挟带的沙粒就会沉积一部分在沙障前后,从而减少输沙量。多行配置立式沙障可起到固定障间沙表层和拦截运行中沙粒的作用。由于绝大部分运动沙粒在近地表30cm内,多数又在10cm高度内,因此不需要设置过高沙障就可以固沙和控制风沙流,防止沙害。
化学固沙措施:将稀释了的有一定胶结构的化学物质,喷洒于流沙表面,水分迅速下渗,化学物则滞留在一定厚度(1~5mm)沙层间隙中,形成一层坚硬的保护壳,以增强沙表层抗风蚀能力,达到固沙目的。目前已研究出几十种化学固沙材料,但由于成本高,未普及推广。
风力治沙:是以输出为主的治沙措施,减小粗糙度,使风力加强,风沙流呈不饱和状态,造成拉沙和地表风蚀的效果。
农业措施:一是发展水利,扩大灌溉面积,增施肥料,改良土壤;二是防风蚀旱农作业措施,带状耕作、伏耕压青、种高秆作物等。
❹ 沙漠越来越多绿地越来越少,你有什么感想
防止沙漠化的对策和建议
1.严肃法纪,惩治行政腐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与防治沙漠化有关的有《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目前又在制定《防沙治沙》,还制定了与这些法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之所以称其为法律法规,是因为它们本身具有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在一个法制的社会,没有凌驾于法之上的权力。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本身就是非法,为法所不容。因此,任何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政府行为)都要依法进行惩处,并给予改正。否则,法不成法,只能助长行政腐败,扰乱社会秩序。
然而,在我们的各级政府部门中,总有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个人的特权,好象法律法规是给老百姓制定的,是专门用来管教老百姓的,而约束不了自己。凡符合自己和本部门利益的就依法行政;反之,则千方百计绕过“政策障碍”,甚至寻找种种借口,把法律法规撇到一边。应该说,正是这种执法部门的行政腐败,加剧了我国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破坏。
建议全国人大以“西部开发,生态先行”为题,就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及时纠正各级政府执法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历史上大开发带来生态大破坏的悲剧重演。
2.环境问题的决策要有前瞻性和超前意识
我国保护天然林、在长江、黄河中上游首先禁伐天然林的决策是在1996年水灾后作出的;而禁止采挖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的决策也是在2000年春季沙尘暴和扬沙天气灾害连续袭击北京地区后作出的。均系亡羊补牢,付出了惨痛代价后而痛下决心。事实上,无论是洪涝还是干旱,早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已有学者和媒体发出了“长江有变成黄河的危险”、“风沙紧逼北京城”这样的警告。我国高层决策者也并非置若罔闻,只是由于涉及广泛的社会利益群体,而政府的财政支持能力有限,难以当机立断。然而,凡属生态环境问题都有一种“叠加效益”,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从根本上解决,只能事倍功半,不可能遏制住环境加速恶化的步伐,而且将来一旦治理起来,费用也更加高昂,代价也会更加惨重,远远超过以生态环境为代价所换取的眼前的和暂时的利益。
建议国务院设立包括沙漠化在内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专家咨询小组和预警预报系统,为政府部门的高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大防沙治沙的国家资金投入
中国治沙工程,国家长期投入不足。“八五”期间,国家投入治沙资金仅1亿多元,地方配套资金又很难落实,因为沙区多是“老、少、边、穷”地区,地方财力有限。相当一部分群众尚未解决温饱,很难拿出钱来防沙治沙。1999年国家投入治沙资金为3000多万元,主要用于治沙工程建设,按治理面积平均每亩投入2.26元,只够买两三棵小树苗,与实际需要相差甚远(有专家认为治沙经费每年需20亿元)。目前,在西北地区,造林一亩成本约100元,每亩治沙工程造林,则需500至600元。过去的办法是发动农民投工投劳,以弥补造林经费的不足。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低投资水平加行政命令,硬性摊派,无偿使用劳动力的办法越来越行不通了,更何况国务院三令五申不允许加大农民的负担,如果再不加大对治沙的投入,今后工作势必出现滑坡。事实上,由于缺乏经费,防沙治沙中的许多关键性问题,如节水技术推广、优良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治、太阳能、风能开发利用……得不到解决;许多治沙林场、苗圃、治沙站、保护站等基层防沙治沙单位、职工工资无保障,生产生活举步维艰、正常防治沙漠化的工作难以开展,同时也造成了工程建设速 度慢、质量低、布局分散,难以形成规模;管护力量薄弱,造林种草成果难以巩固等等问题。这些现状,与实现国家扶贫攻坚和经济建设重心向中西部转移的战略极不相称。
建议国家加大对防治沙漠化的资金投入,除多渠道筹集资金,与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工程相结合;还应制定一些相应的优惠政策,实行谁治理,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推广荒沙拍卖,租贷、转让、股份合作等治理方式,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全社会共同参与治沙的新局面。
4.建立国家防治荒漠化领导小组
防沙治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和管理问题。它涉及了社会、经济、生态各个方面和林业、农业、水利、环保等各个政府部门。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以往,沙漠化防治之所以不尽人意,主要原因之一是社会的各个部门各行其是,难以形成合力,甚至一个部门治沙,其它部门却在造沙。凡属环境问题,都是跨行政区横向发展的,而解决环境问题的政府部门却又是纵向设计的。如果恪守于这种部门分割和地域分割的纵向的行政管理模式,那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任何横向的环境问题的。因此,我们也必须横向来设计我们的环境行政管理体系,避免部门之间工作中的扯皮,内耗,分散和重复,提高生态建设工程的整体效率。为此,建议将国家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升格为国家防治荒漠
❺ 我国土地沙漠化情况
1.严肃法纪,惩治行政腐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与防治沙漠化有关的有《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目前又在制定《防沙治沙》,还制定了与这些法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之所以称其为法律法规,是因为它们本身具有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在一个法制的社会,没有凌驾于法之上的权力。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本身就是非法,为法所不容。因此,任何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政府行为)都要依法进行惩处,并给予改正。否则,法不成法,只能助长行政腐败,扰乱社会秩序。
然而,在我们的各级政府部门中,总有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个人的特权,好象法律法规是给老百姓制定的,是专门用来管教老百姓的,而约束不了自己。凡符合自己和本部门利益的就依法行政;反之,则千方百计绕过“政策障碍”,甚至寻找种种借口,把法律法规撇到一边。应该说,正是这种执法部门的行政腐败,加剧了我国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破坏。
建议全国人大以“西部开发,生态先行”为题,就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及时纠正各级政府执法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历史上大开发带来生态大破坏的悲剧重演。
2.环境问题的决策要有前瞻性和超前意识
我国保护天然林、在长江、黄河中上游首先禁伐天然林的决策是在1996年水灾后作出的;而禁止采挖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的决策也是在2000年春季沙尘暴和扬沙天气灾害连续袭击北京地区后作出的。均系亡羊补牢,付出了惨痛代价后而痛下决心。事实上,无论是洪涝还是干旱,早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已有学者和媒体发出了“长江有变成黄河的危险”、“风沙紧逼北京城”这样的警告。我国高层决策者也并非置若罔闻,只是由于涉及广泛的社会利益群体,而政府的财政支持能力有限,难以当机立断。然而,凡属生态环境问题都有一种“叠加效益”,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从根本上解决,只能事倍功半,不可能遏制住环境加速恶化的步伐,而且将来一旦治理起来,费用也更加高昂,代价也会更加惨重,远远超过以生态环境为代价所换取的眼前的和暂时的利益。
建议国务院设立包括沙漠化在内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专家咨询小组和预警预报系统,为政府部门的高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大防沙治沙的国家资金投入
中国治沙工程,国家长期投入不足。“八五”期间,国家投入治沙资金仅1亿多元,地方配套资金又很难落实,因为沙区多是“老、少、边、穷”地区,地方财力有限。相当一部分群众尚未解决温饱,很难拿出钱来防沙治沙。1999年国家投入治沙资金为3000多万元,主要用于治沙工程建设,按治理面积平均每亩投入2.26元,只够买两三棵小树苗,与实际需要相差甚远(有专家认为治沙经费每年需20亿元)。目前,在西北地区,造林一亩成本约100元,每亩治沙工程造林,则需500至600元。过去的办法是发动农民投工投劳,以弥补造林经费的不足。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低投资水平加行政命令,硬性摊派,无偿使用劳动力的办法越来越行不通了,更何况国务院三令五申不允许加大农民的负担,如果再不加大对治沙的投入,今后工作势必出现滑坡。事实上,由于缺乏经费,防沙治沙中的许多关键性问题,如节水技术推广、优良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治、太阳能、风能开发利用……得不到解决;许多治沙林场、苗圃、治沙站、保护站等基层防沙治沙单位、职工工资无保障,生产生活举步维艰、正常防治沙漠化的工作难以开展,同时也造成了工程建设速度慢、质量低、布局分散,难以形成规模;管护力量薄弱,造林种草成果难以巩固等等问题。这些现状,与实现国家扶贫攻坚和经济建设重心向中西部转移的战略极不相称。
建议国家加大对防治沙漠化的资金投入,除多渠道筹集资金,与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工程相结合;还应制定一些相应的优惠政策,实行谁治理,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推广荒沙拍卖,租贷、转让、股份合作等治理方式,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全社会共同参与治沙的新局面。
4.建立国家防治荒漠化领导小组
防沙治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和管理问题。它涉及了社会、经济、生态各个方面和林业、农业、水利、环保等各个政府部门。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以往,沙漠化防治之所以不尽人意,主要原因之一是社会的各个部门各行其是,难以形成合力,甚至一个部门治沙,其它部门却在造沙。凡属环境问题,都是跨行政区横向发展的,而解决环境问题的政府部门却又是纵向设计的。如果恪守于这种部门分割和地域分割的纵向的行政管理模式,那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任何横向的环境问题的。因此,我们也必须横向来设计我们的环境行政管理体系,避免部门之间工作中的扯皮,内耗,分散和重复,提高生态建设工程的整体效率。为此,建议将国家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升格为国家防治荒漠化领导小组,由国务院直接领导,以提高其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部门的职能分工,办公室仍设在国家林业局。同时,要加强“高级专家顾问组”的作用,保证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加科学技术和规划设计的透明度。
5.把环境成本纳入经济核算体系,将生态建设作为政绩考核指标
任何经济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都要产生或大或小的负面影响,一利带来一弊。然而,究竟是利大抑或弊大,如何趋利避害,则要通过对环境成本的评估,决定取舍。例如,近十年来,因挖发菜还使内蒙古2.2亿亩草场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其中6000万亩沦为荒漠,其余的也处于沙化的过程之中。为此每年对牧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生态破坏的损失不可估量,还引发了农牧民冲突,造成了影响民族团结的社会问题。因此,这种资源掠夺式的经济活动,理当在禁止之列。
可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对基层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中,只有发展经济的指标而无生态建设的指标,特别在脱贫目标上,一味强调增加牲畜的存栏数和粮食产量,从而助长了牧民过牧草场,农民毁林毁草开荒种地,而由此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则不在考核之列。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经济指标的快速增长,一些政府官员和政府部门不惜付出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任期内的“政绩”。这是导致急功近利,政府行为短期化与决策短期化的根源。
由此可见,环境的问题根植于我们社会和经济的结构、体系之中。不改变与生态建设的目标不相适应的社会经济结构、体系,改善环境的努力就不会有大的作为。目前,我们急待解决的就是把环境成本纳入经济核算体系,并将生态建设的具体内容列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中去。
6.严格控制环境的人口容量,退耕与“退人”结合起来
环境对人口的容量是制定社会发展计划的基础。我国西部生态极其脆弱,破坏易而恢复难,“地广人稀”只是一种表面现象。由于环境容量十分有限,许多地区的人口已经超饱和。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北方荒漠化地区人口总数已达4亿人,比建国初增加了160‰。新疆160万平方公里土地,可供人类生存繁衍的绿洲仅有4.5%,目前农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00-400人,同东部沿海省份的人口密度已不相上下。20世纪初,塔克拉玛干沙漠周缘地区仅有150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含沙漠、戈壁)2人;到80年代,人口增至513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8人,超过联合国制定的沙漠地区人口密度临界指标为7人的标准。青藏高原河谷合理的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不超过20人,而今在该地区却达90人,大大超出土地承载力。过垦过牧,造成风沙肆虐。西南地区山高坡陡,土壤瘠薄,植被破坏后石漠化严重。石漠化使土地永久丧失生产力,因此比沙漠化问题更严重,也更难以治理。
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要与“退人”结合起来,在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逐步将超过环境容量的人口迁移出来,转移到小城镇,以便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后反复的问题和“靠山吃山”,继续破坏植被的问题,给大自然以喘息之机,恢复元气;同时,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效应的小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业富余人口,也可以带动多种产业的发展,增加群众收入,缓和西部人口压力与土地承载力之间的矛盾。
7.保护、恢复与重建荒漠生态系统
沙漠化形成与扩张的根本原因,就是荒漠生态系统(包括沙漠、戈壁系统、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草原系统、森林系统和湿地系统)的人为破坏所致,是对该系统中的水资源、生物资源和土地资源强度开发利用而导致系统内部固有的稳定与平衡失调的结果。以往,我们一手植树种草,通过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防治沙漠化,另一只手却破坏荒漠生态系统,制造新的沙漠化土地。事实上,正是由于荒漠生态系统的破坏,尽管我们营造了“三北”防护林,实施了防沙治沙工程,却仍然未能在整体上遏制住沙漠化扩张的步伐。可以说,近半个世纪来,沙暴频频的真正原因,并非人工植被营造太少,而是天然植被破坏过甚。小环境的局部改善,抵消不了大环境的整体逆变。
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调整防沙治沙战略,从片面重视发展人工植被转到积极发展人工――天然乔灌草复合植被;从单纯保护绿洲到积极保护包括绿洲在内的整个荒漠生态系统。只有重建荒漠生态系统,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沙漠化扩展的势头,扭转防沙治沙和治理水土流失工作中的被动局面,也才能切实有效地改善我国西北地区的大生态、大环境。
❻ 我国许多地区沙漠化现象严重有什么好建议
防止沙漠化的对策和建议:1.严肃法纪,惩治行政腐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与防治沙漠化有关的有《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目前又在制定《防沙治沙》,还制定了与这些法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之所以称其为法律法规,是因为它们本身具有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在一个法制的社会,没有凌驾于法之上的权力.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本身就是非法,为法所不容.因此,任何违背 沙漠化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政府行为)都要依法进行惩处,并给予改正.否则,法不成法,只能助长行政腐败,扰乱社会秩序. 然而,在我们的各级政府部门中,总有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个人的特权,好像法律法规是给老百姓制定的,是专门用来管教老百姓的,而约束不了自己.凡符合自己和本部门利益的就依法行政;反之,则千方百计绕过“政策障碍”,甚至寻找种种借口,把法律法规撇到一边.应该说,正是这种执法部门的行政腐败,加剧了我国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破坏. 建议全国人大以“西部开发,生态先行”为题,就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及时纠正各级政府执法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历史上大开发带来生态大破坏的悲剧重演. 2.环境问题的决策要有前瞻性和超前意识 我国保护天然林、在长江、黄河中上游首先禁伐天然林的决策是在1996年水灾后作出的;而禁止采挖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的决策也是在2000年春季沙尘暴和扬沙天气灾害连续袭击北京地区后作出的.均系亡羊补牢,付出了惨痛代价后而痛下决心.事实上,无论是洪涝还是干旱,早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已有学者和媒体发出了“长江有变成黄河的危险”、“风沙紧逼北京城”这样的警告.我国高层决策者也并非置若罔闻,只是由于涉及广泛的社会利益群体,而政府的财政支持能力有限,难以当机立断.然而,凡属生态环境问题都有一种“叠加效益”,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从根本上解决,只能事倍功半,不可能遏制住环境加速恶化的步伐,而且将来一旦治理起来,费用也更加高昂,代价也会更加惨重,远远超过以生态环境为代价所换取的眼前的和暂时的利益. 建议国务院设立包括沙漠化在内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专家咨询小组和预警预报系统,为政府部门的高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大防沙治沙的国家资金投入 中国治沙工程,国家长期投入不足.“八五”期间,国家投入治沙资金仅1亿多元,地方配套资金又很难落实,因为沙区多是“老、少、边、穷”地区,地方财力有限.相当一部分群众尚未解决温饱,很难拿出钱来防沙治沙.1999年国家投入治沙资金为3000多万元,主要用于治沙工程建设,按治理面积平均每亩投入2.26元,只够买两三棵小树苗,与实际需要相差甚远(有专家认为治沙经费每年需20亿元).目前,在西北地区,造林一亩成本约100元,每亩治沙工程造林,则需500至600元.过去的办法是发动农民投工投劳,以弥补造林经费的不足.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低投资水平加行政命令,硬性摊派,无偿使用劳动力的办法越来越行不通了,更何况国务院三令五申不允许加大农民的负担,如果再不加大对治沙的投入,今后工作势必出现滑坡.事实上,由于缺乏经费,防沙治沙中的许多关键性问题,如节 沙漠化水技术推广、优良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治、太阳能、风能开发利用……得不到解决;许多治沙林场、苗圃、治沙站、保护站等基层防沙治沙单位、职工工资无保障,生产生活举步维艰、正常防治沙漠化的工作难以开展,同时也造成了工程建设速度慢、质量低、布局分散,难以形成规模;管护力量薄弱,造林种草成果难以巩固等等问题.这些现状,与实现国家扶贫攻坚和经济建设重心向中西部转移的战略极不相称. 建议国家加大对防治沙漠化的资金投入,除多渠道筹集资金,与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工程相结合;还应制定一些相应的优惠政策,实行谁治理,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推广荒沙拍卖,租贷、转让、股份合作等治理方式,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全社会共同参与治沙的新局面. 4.建立国家防治荒漠化领导小组 防沙治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和管理问题.它涉及了社会、经济、生态各个方面和林业、农业、水利、环保等各个政府部门.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以往,沙漠化防治之所以不尽人意,主要原因之一是社会的各个部门各行其是,难以形成合力,甚至一个部门治沙,其它部门却在造沙.凡属环境问题,都是跨行政区横向发展的,而解决环境问题的政府部门却又是纵向设计的.如果恪守于这种部门分割和地域分割的纵向的行政管理模式,那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任何横向的环境问题的.因此,我们也必须横向来设计我们的环境行政管理体系,避免部门之间工作中的扯皮,内耗,分散和重复,提高生态建设工程的整体效率.为此,建议将国家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升格为国家防治荒漠化领导小组,由国务院直接领导,以提高其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部门的职能分工,办公室仍设在国家林业局.同时,要加强“高级专家顾问组”的作用,保证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加科学技术和规划设计的透明度. 5.把环境成本纳入经济核算体系,将生态建设作为政绩考核指标 任何经济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都要产生或大或小的负面影响,一利带来一弊.然而,究竟是利大抑或弊大,如何趋利避害,则要通过对环境成本的评估,决定取舍.例如,近十年来,因挖发菜还使内蒙古2.2亿亩草场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其中6000万亩沦为荒漠,其余的也处于沙化的过程之中.为此每年对牧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生态破坏的损失不可估量,还引发了农牧民冲突,造成了影响民族团结的社会问题.因此,这种资源掠夺式的经济活动,理当在禁止之列. 可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对基层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中,只有发展经济的指标而无生态建设的指标,特别在脱贫目标上,一味强调增加牲畜的存栏数和粮食产量,从而助长了牧民过牧草场,农民毁林毁草开荒种地,而由此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则不在考核之列.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经济指标的快速增长,一些政府官员和政府部门不惜付出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任期内的“政绩”.这是导致急功近利,政府行为短期化与决策短期化的根源. 由此可见,环境的问题根植于我们社会和经济的结构、体系之中.不改变与生态建设的目标不相适应的社会经济结构、体系,改善环境的努力就不会有大的作为.目前,我们急待解决的就是把环境成本纳入经济核算体系,并将生态建设的具体内容列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中去. 6.严格控制环境的人口容量,退耕与“退人”结合起来 环境对人口的容量是制定社会发展计划的基础.我国西部生态极其脆弱,破坏易而恢复难,“地广人稀”只是一种表面现象.由于环境容量十分有限,许多地区的人口已经超饱和.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北方荒漠化地区人口总数已达4亿人,比建国初增加了160‰.新疆160万平方公里土地,可供人类生存繁衍的绿洲仅有4.5%,目前农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00-400人,同东部沿海省份的人口密度已不相上下.20世纪初,塔克拉玛干沙漠周缘地区仅有150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含沙漠、戈壁)2人;到80年代,人口增至513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8人,超过联合国制定的沙漠地区人口密度临界指标为7人的标准.青 沙漠化藏高原河谷合理的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不超过20人,而今在该地区却达90人,大大超出土地承载力.过垦过牧,造成风沙肆虐.西南地区山高坡陡,土壤瘠薄,植被破坏后石漠化严重.石漠化使土地永久丧失生产力,因此比沙漠化问题更严重,也更难以治理. 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要与“退人”结合起来,在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逐步将超过环境容量的人口迁移出来,转移到小城镇,以便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后反复的问题和“靠山吃山”,继续破坏植被的问题,给大自然以喘息之机,恢复元气;同时,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效应的小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业富余人口,也可以带动多种产业的发展,增加群众收入,缓和西部人口压力与土地承载力之间的矛盾. 7.保护、恢复与重建荒漠生态系统 沙漠化形成与扩张的根本原因,就是荒漠生态系统(包括沙漠、戈壁系统、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草原系统、森林系统和湿地系统)的人为破坏所致,是对该系统中的水资源、生物资源和土地资源强度开发利用而导致系统内部固有的稳定与平衡失调的结果.以往,我们一手植树种草,通过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防治沙漠化,另一只手却破坏荒漠生态系统,制造新的沙漠化土地.事实上,正是由于荒漠生态系统的破坏,尽管我们营造了“三北”防护林,实施了防沙治沙工程,却仍然未能在整体上遏制住沙漠化扩张的步伐.可以说,近半个世纪来,沙暴频频的真正原因,并非人工植被营造太少,而是天然植被破坏过甚.小环境的局部改善,抵消不了大环境的整体逆变. 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调整防沙治沙战略,从片面重视发展人工植被转到积极发展人工――天然乔灌草复合植被;从单纯保护绿洲到积极保护包括绿洲在内的整个荒漠生态系统.只有重建荒漠生态系统,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沙漠化扩展的势头,扭转防沙治沙和治理水土流失工作中的被动局面,也才能切实有效地改善我国西北地区的大生态、大环境. 防治:1合理利用水资源 2利用生物和工程措施构筑防护林体系 3调节农林木牧渔的关系 4采取综合措施,多途径解决当地能源问题 5控制人口增长 6推广作物的轮休制度 7推进土壤保护制度 8.多种植树木
❼ 我国防沙治沙仍然任重而道远
这种说法是正确的。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我们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差距还很大,要想赶上并超过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水平,还需要一个长期而漫长的过程。所以说,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❽ 中国每年治沙,沙漠面积有没有缩小
中国每年治沙,沙漠面积有没有缩小的回答如下:
❾ 中国实现"人进沙退"历史性转变了吗
自2000年以来,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连续三个监测期保持‘双减少’,实现了由‘版沙进人退’到‘人进权沙退’的历史性转变。——http://www.forestry.gov.cn/Zhuanti/content_stwm/989296.html
这是国家林业局网站说的,但是你若写学术文章引用的话,应慎重考虑。尤其要在英文林业相关期刊发表的话,不要提这句话,会让人笑掉大牙。中国怎么可能是全球首个实现人进沙退的国家?就沙进人退来说,如今在内蒙古和新疆的一些沙漠地区,退都来不及退,处在这种情况下的当地百姓都懒得理这些官样文章。
❿ “十三五”中国将依托防沙治沙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是真的吗
据统计,抄中国现有荒漠化土地面积261.1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2%。全国近35%的贫困县、近30%的贫困人口分布在西北沙区。沙区是中国生态治理的难点,也是脱贫攻坚的重点。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处特别代表路易斯·贝克表示,近年来中国在防沙治沙和脱贫攻坚方面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大片荒漠化土地得以恢复,帮助沙区人民摆脱贫穷的困扰,经验值得世界上各个国家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