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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和产业协调处

发布时间:2020-12-18 08:16:03

1. 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设28个 :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投资与规划处(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督察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主导产业布局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订全市技术改造工作的政策和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工业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推进;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支持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相关投资政策,归口管理全市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负责提出市级财政性工业发展资金预算、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拟订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上报进口设备免税等国家相关财税政策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
(三)经济运行处(市煤电油水气运协调保障办公室)。
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动态,进行预警预测,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拟订全市年度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的目标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全市煤电油水气运供应的日常监测、分析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与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产业损害调查、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工作。
(四)中省直企业办公室(市军工办公室、市航空产业发展办公室)。
协调处理驻沈中省直(军工)企业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指导驻沈中省直(军工)企业及大专院校(所)所属企业制定发展规划;开展驻沈中省直(军工)企业的项目服务、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地方企业承担军工配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供地方性的保障条件;落实国家军工政策;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协调中省直(军工)企业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民用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和支持民用航空航天产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民用航空航天产业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协调驻沈军区、民航管理部门、航空公司、机场;负责协调航空航天企业的主管部门推进企业的改革、重组、改造,加速企业发展,推进航空航天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
(五)纺织建材处。
负责全市纺织、建材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国家行业规范和规章;组织行业技术创新活动;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预测;负责组织协调行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
(六)冶金处(市冶金产业发展办公室、市稀土应用推广办公室)。
负责全市冶金行业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行业规范、规章和技术标准,落实国家和省的行业发展政策,拟订地方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负责组织协调本行业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参与冶金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推进项目建设;组织行业技术创新活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稀土应用推广工作。
(七)轻工处。
负责全市轻工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负责组织协调行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参与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行业技术创新活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八)科技处(市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及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工作;负责编制全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及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指导和协调全市企业重点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工业设计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和质量管理工作。
(九)培训处(市企业引进智力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对工业和信息产业人才需求进行预测;负责系统内干部培训工作。
(十)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
指导全市工业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研究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工业企业节能和节水工作;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节能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经济综合处。
分析国内外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组织工业化和信息化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提出年度研究课题总体安排的建议;参与重大综合性调研,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承担市级课题调研的组织起草;承担政策性、理论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委综合性文字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
(十二)国际合作处。
参与拟订工业企业和信息产业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法规及利用外资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外商投资工业、信息产业项目和工业、信息产业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有关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海外并购项目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十三)产业政策处(政策法规处)。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参与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及相关政策研究;负责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等厂点的调控和管理;负责委法制工作;负责组织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工程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
(十四)电力管理处(市电力办公室)。
拟订全市电力行业行政规章,依法行使全市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参与热电联产电、热价格调整及监督管理工作;监管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等重大问题,监督电力调度机构,协调燃料等生产要素的供应工作;负责电力行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指导全市节约用电工作,组织开展电力需求管理;负责农村电力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热电联产发电机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电力业务许可监督管理。
(十五)市盐业管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及国家、省盐业法规;负责食盐定点生产加工和批发企业的管理;监督检查食盐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向国家和省上缴各项费用的督办工作;规范和整顿盐业市场流通秩序,指导盐政稽查工作;指导和监督新民、辽中、法库、康平等县(市)盐业管理和稽查工作。
(十六)工业信息化处。
指导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对重点项目进行规划、管理和论证;归口管理工业信息化专项资金;推动工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信息技术在工业中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示范基地的发展建设,推进工业企业信息化,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七)电子信息处。
负责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管理工作,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指导产品结构调整;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和关键技术的研发与生产,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基地、园区建设;归口管理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军工电子实行行业管理;宏观管理电子信息产品市场;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预测;参与组织行业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工作。
(十八)软件服务业处。
促进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业发展;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十九)信息化推进处。
拟订全市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通信产业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社会公共事业、社区管理服务、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农村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二十)无线电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负责委行政审批工作。拟订无线电频谱规划,合理开发利用频谱资源;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和管理;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负责无线电台(站)管理和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负责对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市汽车产业发展办公室
(二十一)汽车主机项目处。
负责拟订全市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法规,负责拟订全市汽车整车产业布局及投资规划;负责全市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相关工作,对行业内企业生产实施日常监管;负责全市机动车生产企业新建及扩能项目的前期审查;负责组织、协调整车项目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统计分析和预测。
(二十二)汽车零部件处。
负责拟订全市汽车零部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行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及产业布局目标;指导行业内企业贯彻实施国家发布的行业技术标准及法规;组织实施汽车零部件项目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指导、协调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资产重组、合资合作和协作配套等工作。
市装备制造业发展办公室
(二十三)成套机械装备处。
拟订机械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中央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各项政策,争取国家支持;负责组织协调机械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协调工程成套和机械设备成套工作;协调重大机械技术装备的技术进步及自主创新工作;负责重大机械项目的立项、论证、筛选及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
(二十四)机械装备项目处。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机械装备项目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产品配套协作;负责重大机械装备项目的立项、论证、筛选及项目确定后的跟踪检查、组织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市医药化工产业发展办公室
(二十五)石油化工处。
负责全市石油化工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指导行业企业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组织行业技术创新活动,推进行业技术进步;负责组织协调行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参与行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预测;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
(二十六)医药处。
负责全市医药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行业规范和规章,拟订医药行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组织协调行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参与行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负责经营特殊中药材和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二十七)财务审计处。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二十八)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处:合署办公,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老干部局
(一)综合处。
负责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离退休干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工资管理和局级以下离退休干部的档案管理;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集体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二)离退休干部一处。
负责原市经委、原市信息产业局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离退休干部二处。
负责原市轻工、纺织行办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人员编制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行政编制2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纪检组组长1名,市汽车产业发展办公室专职主任1名(副局级),市装备制造业发展办公室专职主任1名(副局级),市医药化工产业发展办公室专职主任1名(副局级),老干部局局长1名(副局级);正处级领导职数33名(含老干部局处长3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监察处处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0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5名。

2. 发改委有哪些部门

发改委的职能部门有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司、国民经济综合司等,具体说明如下:

1、政策研究室:起草重要文件

2、发展规划司: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

3、国民经济综合司: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4、经济运行调节局: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5、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6、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

7、地区经济司: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

8、西部开发司:组织拟订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9、东北振兴司:组织拟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0、农村经济司: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

11、基础产业司: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12、产业协调司: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

13、高技术产业司: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

14、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15、应对气候变化司: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16、就业和收入分配司: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

17、经济贸易司: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

18、财政金融司: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19、价格司: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的建议

20、价格监督检查司:起草有关价格监督检查法规草案和规章

21、法规司: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

22、外事司: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

23、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24、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

25、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

26、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7、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28、国家物资储备局: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

(2)发展规划和产业协调处扩展阅读

发改委的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3. 经济商务局是干什么的

经济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运行、循环发展、统计、价格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组织、指导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和本区经济形势,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经济运行的年度计划。

监测、分析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区域经济运行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按规定权限审批建设项目;会同相关部门服务项目建设。

(五)协调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根据上级产业政策,指导区域信息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本区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本区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实施各项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对接区域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开展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组织和协调本区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区力普查、各项专项调查。

(七)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电子政务发展,以及电子信息技术在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应用。

(八)研究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环境资源领域各项规划的编制和重大问题研究。

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九)负责节能工作。

组织、协调和指导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依法负责电力行政管理。

(十)按规定权限,审核、拟订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

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协调处理价格纠纷;按规定权限,组织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监审工作。

拓展资料:

经济是价值的创造、转化与实现;人类经济活动就是创造、转化、实现价值,满足人类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

简单地说,经济就是对物资的管理;是对人们生产、使用、处理、分配一切物资这一整体动态现象的总称。

这一概念微观的指一个家庭的家务管理,宏观的指一个国家的经国济民。

在这一动态整体中,包括着人类的生产、储蓄、交换、分配的各项活动;生产是这一动态的基础,分配是这一动态的终点。

4. 地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和作用

各地规定有所不同。给你一个鄂尔多斯市发改委的职责、机构与作用,以作参考。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办法,协调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及重点比例关系。组织制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组织编制资源开发、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

(二)监测分析市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市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经济调节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研究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和推进市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四)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资金投向及投资办法;提出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方案,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优化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目标和办法,指导和监督利用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五)规划和安排上级拨款建设项目和市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重大建设目,审查转报需上级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程项目的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规划生产力布局;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市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农牧业专项规划和政策,协调农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制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行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拟订市基础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协调解决服务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推动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重点技术和重大成套设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实施西部战略规划,组织实施市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负责市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分析市城镇化发展状况,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的措施。

(八)研究提出市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组织协调对外开放工作;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协调市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负责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

(九)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办法和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2个职能科室和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保密保卫、规章制度建设等行政事务;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循环经济办公室)

研究提出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和分析,提出调控建议。

研究提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规划的建设、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区域规划。

提出推进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要改革试点,参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工作,参与上市公司的推荐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办法,检查监督投资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实施,研究制订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

(四)国外资金利用科

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投向,承担全市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市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的总量和方向,监测和分析利用国外资金的状况;安排市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承办外商投资企业及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工作。

(五)地区发展科

组织编制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可持续发展规划和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规划,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计划;制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办法、措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节约规划、环境整治规划,组织编制市资源综合利用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划、基础测绘规划。

(六)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科

研究市农牧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农牧区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牧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编制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七)工业经济发展科

研究制订市工业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负责相关行业按规定需备案核准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查备案工作及核准项目的上报工作;研究提出行业总量平衡、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办法措施;研究行业与一产、三产协调发展问题并提出实施意见。

(八)能源科

研究分析国(区)内外能源开发利用状况,提出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市电力、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市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措施。

(九)交通运输科

监测和分析市交通运输发展建设状况,提出交通运输等基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市交通运输重大事项和问题,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提出专项基金和预算内投资意见。

(十)高技术产业发展科

提出市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管理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及高技术产业项目的认定,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要产业技术成套装备的开发;提出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协调组织高技术产业的国际合作。

(十一)经济贸易科(服务业发展科)

监测和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研究市重要商品市场平衡和进出口总量平衡;商有关部门编制重要商品的平衡计划和储备计划;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研究制订市场总体布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经济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

研究拟订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服务业形势分析、监测、预测工作;安排上级及市支持发展服务业的引导资金;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十二)社会发展科-

研究提出市社会发展战略和办法措施,编制市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社会事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十三)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招商局)

研究提出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过程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建议;组织落实上级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负责项目招商工作;承担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研究市对外开放、经济协作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编制市对外开放和横向联合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全市对外开放、经济协作工作;负责全市开发区综合管理工作。

(十四)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

依法对上级和市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检查。

5. 部门中部(委),司和局有什么区别

家发改委28司2局3办1院3代管家局能算部委几部委功能组合物价收费块职能普通众影响较所容易误解主要职能我试着理理肯定全博家笑
1、编制民经济社发展规划:发展规划司(编制民经济社发展五规划)、民经济综合司(向央提季度、度全经济形势建议)、政策研究室(研究重经济政策)、宏观经济研究院(事业单位、术机构)
2、促进产业协调发展:产业协调司(原工业司负责家工业服务业重项目)、高新技术司(兼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组办公室)、农村经济司(农业、农村、农民重项目规划)、财政金融司(VC、PE、企业债管家)、基础产业司(机场、铁路、家高速公路项目审批)、家能源局(兼家能源领导组办公室)、家粮食局(家储备粮、储备棉、重要农作物储备)
3、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区经济司(兼家促进部区崛起办公室)、东北振兴司(兼务院振兴东北区等工业基领导组办公室、兼务院重技术装备办公室)、西部发司(兼务院西部发领导组办公室)
4、物价管理:价格司(兼家价格认证)、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司(家反垄断委员办公司)
5、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司(原务院体制改革委员)、业收入配司(家收入配调整改革办公室)、社发展司(兼务院深化医药卫体制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兼央社综合治理办公室)
6、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司(央预算内投资)、重项目稽查特派办公室(央投资项目检查)
7、外合作: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司(兼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议办公室、《外投资别产业目录》)、外事司(兼联合持续发展协调组组单位)
8、环境保护应气候变化: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司(兼务院环境保护领导组办公室、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气候变化司(兼家应气候变化领导组办公室)
9、战略性物质监控管理:经济运行局(兼家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家物质储备局(童、铝等重要色金属、稀金属、金、银等家储备管理)、经济贸易司(油气进口配额管理兼全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议办公室)10、战备民经济员:民经济员办公室(兼家交通战备办公室、家防员委员办公室)
11、其辅助性司局:事司、规司、机关服务、‘基建物业、机关党委、离退休局、监察局

6. 国家发改委是个什么机构

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主要职责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西部地区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与有关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负责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相关工作。
(十二)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和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

7. 经济局是干什么的

经济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运行、循环发展、统计、价格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组织、指导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和本区经济形势,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经济运行的年度计划。

监测、分析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区域经济运行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按规定权限审批建设项目;会同相关部门服务项目建设。

(五)协调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根据上级产业政策,指导区域信息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本区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本区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实施各项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对接区域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开展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组织和协调本区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区力普查、各项专项调查。

(七)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电子政务发展,以及电子信息技术在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应用。

(八)研究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环境资源领域各项规划的编制和重大问题研究。

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九)负责节能工作。

组织、协调和指导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依法负责电力行政管理。

(十)按规定权限,审核、拟订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

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协调处理价格纠纷;按规定权限,组织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监审工作。

拓展资料: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 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提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制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市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各项专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四)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组织电网建设、监管电网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五)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光电子、生物开发、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调整优化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推动新材料、生产性服务等一批新兴产业的发展;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负责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协调辖区内重点物资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物流企业发展;组织制订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

(八)组织指导煤炭行业管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承担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市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协调。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

(九)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全市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推行电子政务工作。

(十一)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负责磷、钛、铁、锌、煤等工业原材料开采规划与利用保护。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网络-经济局

8. 国家发改委有哪些部门

发改委的职能部门有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司、国民经济综合司等,具体说明如下:

1、政策研究室:起草重要文件。

2、经济运行调节局: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3、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4、发展规划司: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

5、国民经济综合司: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6、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

7、地区经济司: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

8、基础产业司: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9、产业协调司: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

10、西部开发司:组织拟订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1、东北振兴司:组织拟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2、农村经济司: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

13、经济贸易司: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

14、财政金融司: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8)发展规划和产业协调处扩展阅读:

发改委的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

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

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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