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要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层面应该如何应付
一要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的“人—自然—社会”的整体生态观,深刻理解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明确生态优先、保护优先是经济高质量瞎顷发展的根本前提。
二要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把绿色化融入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大力发展绿色工业、绿色农业、绿色旅游等产业。
三要进一步完善绿色产业发展导向政策,加大改革开放力度,落实民营中小企业政策和减税降费措施,打造法治化、透明化、多元化的市场环境,破除阻碍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的制度藩篱,强化激励政策,帮助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磨改陆各种隐性障碍。
四要通过科学完整的环境标准监测体系建设,抓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异化绩效考核,探索建立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歼首的绿色GDP考核评价体系。
五要鼓励支持企业研发和推广运用环保节能技术,通过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政策制度环境,充分释放其在绿色高质量增长方面的动能,建立一套涵盖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的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活的利益联动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全民参与节能减排和绿色消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㈡ 如何处理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关系
绿色发展,绿色发展是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基本途径。
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这对我们协调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绿色发展把保护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前提,从本质上讲就是把资源消耗强度、生态系统状态等环境要素作为评价经济发展的内在因素,将二者看作互为关联的一个整体。
(2)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扩展阅读:
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的重要意义:
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在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积极探索,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方面获得了新认识、走出了新路子。
绿色发展打破了环境保护末端治理的单一模式,实施前端保护、过程严控、污染严惩的治理模式,跳出了“先污染、后治理”的怪圈,能够确保发展的可持续性。
绿色发展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通过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生产绿色产品、推动绿色消费、营造绿色文化,能够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㈢ 产业生态化对中国的产业发展有什么意义
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生态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
产业生态化是实现生态经济区生产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第一,推行清洁生产。依靠科技进步改造传统产业,改变传统的强调物质生产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改造和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变污染末端治理为生产全过程控制,实现资源、能源的高效利用。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与清洁生产紧密联系起来,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效果,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以清洁生产为技术创新的导向,主要包括清洁资源能源的开发、清洁生产工艺的创新、污染治理技术的创新、废物资源化技术创新等方面。在推进清洁生产过程中发展低碳环保产业,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二,发展生态产业。实现产业生态化涵盖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各个领域。生态产业是利用生态经济原理和产业生态理论组织起来的基于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具有完整的生命周期、高效的代谢过程及和谐的生态功能的网络型、进化型、复合型产业。生态产业包括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第三产业等产业体系。在生态产业中,通过实施循环经济的3R原则,将传统经济“资源——产品——废物——末端治理”的单向式线性流动经济模式,转变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闭环流动经济模式。通过产业调整,促使生产过程的废物、污染物实现资源化和排放减量化,使生产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达到生态整体优化。
第三,完成传统产业的生态化改造。为了实现传统产业向生态产业的转变,需要按照提升产业生态效率的标准对现有产业体系进行重新设计和安排,特别是对依托江铜、新钢等大型企业的有色、钢铁、汽车、石化、建材等传统支柱产业的生态化改造。通过优化原料和产品结构与布局,实现原料和产品结构、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加大产业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力度,鼓励创新,淘汰、改造落后的工艺和设备;实施清洁生产,做好污染控制和废物资源化工作,应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产业自动化、数字化和非物质化水平。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提高产业配套水平,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坚持外延扩张和内涵提升并重,推动产品向系列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
第四,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新型工业化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走向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推进新型工业化,就是要改变工业化进程中存在的粗放经营造成的资源低效率使用及由于高污染排放造成的环境破坏等问题,实现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优化,同时高效利用资源与保护环境。正在兴起的生态工业园的理论与实践给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围绕优势产业,建成一批高科技、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低污染、生态化的产业园区,发展园区循环经济,充分发挥其产业集聚和产业生态效应,树立产业生态化的先进典型企业和园区,为加快实现产业生态化提供示范和借鉴,以点带面,逐步扩大产业生态的普及面,推动产业生态化发展。
————前瞻产业研究院
㈣ 生态产业的发展
中国生态工业发展对策
1加强生态工业方面的基础研究
国际上生态工业的研究是在清洁生产研究之后,作为其升华和补充,在20世纪80年代末才迅速发展起来。中国起步更晚,因此要加强这方面的基础研究,根据国际研究趋势,应着重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
(1)研究可减轻工业对环境影响的具体技术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废物零排放系统、物质替代、非物质化和功能经济。
(2)研究对整个工业生态过程进行分析、监测和评价的方法,包括物流平衡分析、产品或过程的生命周期分析与评价、工业生态指标体系的建立。
(3)研究可促进生态工业实现的制度,包括如何在市场规则、财务制度、法律法规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以使生态工业的思想可以贯穿整个生产和生活过程 。
2加强生态工业园的规划与建设
生态工业园是模拟自然生态系统的食物链(网)原理,把一定地域空间内的不同工业企业问,以及工业企业、居民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物质转移、能量转换统筹起来,建立产业系统内的“生产者- 消费者-分解者”的循环途径,实现物质闭路循环和能量多次利用的地域综合体,从而达到物质能源充分利用,向系统外零排放的目的。
丹麦的卡伦堡镇是生态工业园的典型,燃煤发电厂向炼油厂、制药厂以及居民供应余热,炼油厂把用过的冷却水提供给发电厂做预热用水,炼油厂把液化气送到发电厂和生产石膏的工厂。而生产石膏的工厂的原料来自发电厂净化空气的脱硫设备产生的硫酸钙。这个系统已成为一个包括发电厂、炼油厂、生物技术制品厂、塑料板厂、硫酸厂、水泥厂、种植业、养殖业和园艺业,以及卡伦堡镇的供热系统在内的复合系统。各个系统单元(企业)之间通过利用彼此的余热、净化后的废水、废气,以及硫酸钙等副产品作为原材料等。一方面实现了整个镇的废弃物的最小化;另一方面,各个系统均从相互作用中降低了成本,获得了直接的经济效益。现阶段世界上有几十个生态工业园项目在规划或建设,其中多数在美国,此外法国、日本、加拿大等也较多:亚洲的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印度等,正在开展生态工业园的项目。中国还没有建立生态工业园,因此应加强研究与开发建设。
3推行产业生态管理
产业生态管理的方法可以分为五类:一类是面向产品环境管理的方法,即生命周期评价;第二类是面向绿色产品开发的方法,即产品生态设计;第三类是面向区域的规划方法,即生态工业园的规划;第四类是面向生态产业开发的方法,即生态产业孵化;第五类是面向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管理。
现代生态农业
中国生态农业发展对策
中国生态农业颇具特色,成绩显著,国际影响大。但毕竟发展仅20余年时间,生态农业的示范区的面积也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7% 。因此,要使中国生态农业上一个新台阶,需要加强有关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
1加强生态农业规划
生态农业建设,规划应先行,这是首要环节并具龙头地位。但中国生态农业示范中,规划设计方面仍感不足,应加强规划研究。生态农业规划包括农业生产潜力、生态过程、生态格局分析,生态农业系统敏感性和决策分析。它的第一目标是持续发展,第二目标是资源的高效利用、社会的发达昌盛、系统关系的和谐稳定。
2研究、开发与推广克服农业发展阻碍因素、全面发展农业的新技术
这些技术包括资源环境保护与开发技术(如水土保持治理技术,防沙治沙技术,盐碱地治理技术等),配方施肥技术,以农作系统改革、天敌繁殖捕放和生物农药研制与应用等为主的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良种选育与繁殖技术等。
3深化生态农业理论研究
把生态农业的经验升华到理性认识,从而指导下阶段的生态农业建设显得十分重要。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生态农业研究方法论,生态农业模式的总结与设计,生态农业价值评估体系以及生态农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等。
中国生态第三产业发展对策
1树立发展消费观
发展消费观不仅包括物质、精神消费,而且包括生态消费。生态环境同样是人类的宝贵财富。要使人类的消费持续发展下去,必须维持和增殖生态资本,这是财富创造过程,也是物质与精神消费得以持续的基础。当前兴起的生态旅游热表明了生态消费的发展趋势。但更重要的是要保护好自身周围的环境,从而达到保护全球生态环境的目的。
2推行功能经济
所谓功能经济就是鼓励消费者购买产品的服务功能而不是产品本身,鼓励企业以对社会的服务功能而不是以产品或利润作为经营目标。功能经济认为生产的目的应该是产品的服务功能,而不是产品的数量达到最大。在功能经济条件下,产品仍由生产者所有,生产者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将产品加工,因此实现了由产品的再利用代替物质的循环。功能经济的基本原理是增加财富,但并不是扩大生产,其目标是最充分、最长时间地利用产品的使用价值,同时消耗最少的物质资源和能量。为此,作为企业,在产品的设计上要为环境而设计,要进行可拆卸的产品设计。这样当某个部件坏了后。就只需更换该部件,而不是整件产品的报废。同时可通过某些设备的使用权(如小轿车)来达到充分利用、减少消耗和排污的目的。
㈤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
国际劳工组织做过一项调查,世界有1.6亿人口受到环境、职业病、安全事故的影响,其中230万人版/年,权死于与此相关的因素,GDP的4%由此而抵消,所以,问题是发展不对称,特别是我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掠夺性的资源开发,导致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协调。
高能耗行业迅速的产业过剩,高污染行业的无序发展,区域经济的严重不平衡,宏观失控,畸形发展,虚假繁荣,政绩工程和腐败经济,都是罪魁祸首。
没有理由证明,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能并行,事在人为,尤其是各级政府,不要为了自己的政绩,什么事都敢做。
环境保护不抓,必将祸国殃民,贻害子孙万代。
㈥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保护生态环境
从客观上来分析,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是彼此依托、互相推动的。一方面21世纪所提倡的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将环境作为经济成本的一个部分,因而环境保护成为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经济发展速度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依赖于自然资源的丰富程度和持续生产能力,因而保护和改善环境提供了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另一方面,我们今天所说的环境保护,不只是单单的保护,或者是消极的防治,而是在保护的前提下,对环境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要求人类倒退文明来保存自然的原始是荒谬可笑的。今天的环保不但不能要求经济停滞不前,还恰恰需要经济持续的力量为环保提供物质上、技术上的条件。由此看来,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是相辅相成、唇齿相依,是完全可以并行不悖的。
发展经济必须保护环境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我们生活的环境,我们的子孙后代也要在这里生活。我们发展经济破坏了环境,有些破坏是无法弥补的,是对子孙后代的犯罪。现在世界各国都已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研究,大力发展绿色工业,无公害产业。我国是具有悠久历史和文明的大国,在发展经济过程中更应该重视环境保护,为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的生活空间。
发展经济必须保护环境是自然规律的要求。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自然环境受到了严重损害,那么我们将受到自然的严厉惩罚。重大的洪涝灾害都是破坏环境造成的必然结果。自然规律是无情的,谁侵犯了它谁将受到它的报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发展经济过程中保护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可持续发展的提出,为经济发展与环境的保护提供了一种可行的战略。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现代人的需求以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换句话说,就是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它们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系统,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
可持续发展的内涵有两个最基本的方面,即:发展与持续性,发展是前提,是基础,持续性是关键,没有发展,也就没有可持续性;没有持续性,发展就行将终止。发展应理解为两方面:首先,它至少应含有人类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因此经济增长是发展的基础。其次,它以所有人的利益增进为标准,以追求社会全面进步为最终目标。持续性也有两方面意思:首先,自然资源的存量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是有限的。其次,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当代人不仅要考虑自身的利益,而且应该重视后代的人的利益。
㈦ 如何平衡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
1、加强教育和学习,树立科学的自然观和发展观。 人与自然的关系, 是一种平等和谐的统一关系。我们必须把对自然的合理开发和积极保护统一起来,吸取教训,把促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与保证未来持续发展统一起来。实践表明,过去那种“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 是不负责的行为, 将会为子孙后代带来惨痛的代价。 伴随着工业文明的向前发展,生态文明将会成为未来社会的主要文明形态。应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和环境法规,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大幅度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的力度。与此同时,大力培育全民族的生态道德意识, 使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转化为自觉行动,认识到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应履行的道德义务与责任。
2、支持文化创新,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建设生态文明,要建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化,通过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森林文化、湿地文化、野生动物文化、绿色消费文化等生态文化, 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 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道德观、价值观、政绩观、消费观, 并使之广泛渗透到社会、经济、科技、法律、政治以及伦理等领域, 为经济社会的生态化发展提供智力与精神支持。
3、发展现代循环经济 发展现代循环经济就是实现国民绿色经济,解决经济增长和生态破坏之间矛盾的有效出路。现代的循环经济,包括从源头预防污染物产生,从消费降低废物排放,从处理增加利用效率等多个方面。这就要求改变传统工业生产中的“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高污染”,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充分认识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努力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的先进适用技术,积极淘汰落后生产技术,通过优化产业结构特别是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实现结构节能。大力提倡生态科技,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4、增加对生态、环境的投入 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环保投资就达到GDP的2%,英国2.4%,日本1.8%- 2.9%,到1992年美国达到了2.5%,而中国到2005年才达到1.3%。“十一五”期间规划的投入比例是1.5%,中国生态、环境投入总量不足,加之有效投资率低和投资保障制度不完善,以致生态治理、环境保护目标难以实现。应当根据引进庇古税等有效的方法约束生态破坏行为,并增加环境治理的财政收入。用法律以及各种规章制度清晰的明确政府、企业、社会、公民对环境保护的责任、义务,并全方位增加对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的投资。
5、树立正确消费观,节能减排 人们需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杜绝浪费。这要求人类摒弃过度挥霍性消费的享乐主义,而主动以实用节约为原则进行适度消费,崇尚精神和文化的享受。合理地调节人与自然间的物质交换,使得生产消费的消耗最小。资源的使用和环境的破坏都基于人类的欲望,因此以节俭满足基本生存需要为目标的适度消费必定能够大幅度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可持续发展强调发展的持续性、公平性及和谐性,追求自然、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应该转变观念,由征服自然变为尊重自然,由索取自然变为爱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选择一条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道路。生态文明社会是一个人与自然共同繁荣,和谐相处,持续发展的文明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当前的客观需求。
㈧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目的和意义急急急
以下资料给你小参考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群众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全国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多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工业产品的污染排放强度下降,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不断推进,生态保护和治理得到加强,核与辐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明显提高,我国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
(二)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国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严峻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许多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开始显现,土壤污染面积扩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剧,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存在隐患。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多年来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未来15年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三)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工作与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目前一些地方重GDP增长、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制不够健全,环境立法未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保护机制不完善,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污染治理进程缓慢,市场化程度偏低。环境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环境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监管能力薄弱,国家环境监测、信息、科技、宣教和综合评估能力不足,部分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和公众参与水平有待增强。
(四)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带动环保和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就业;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人均寿命;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
二、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六)基本原则。
———协调发展,互惠共赢。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重点流域、区域、海域、城市的环境质量。
(七)环境目标。到2010年,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和农村饮水水质、全国地表水水质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好转,草原退化趋势有所控制,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面积有所增加,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及污染趋势减缓,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村镇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到2020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三、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八)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同时率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到增产减污。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实行重点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制开发,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育,逐步恢复生态平衡。在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依法实施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开发活动。要认真做好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确定不同地区的主导功能,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论证。
(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各项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加快制定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建设。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生产环节,要严格排放强度准入,鼓励节能降耗,实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强制审核;在废物产生环节,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合理延长产业链,强化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大力推行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和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回收,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生态省(市、县)、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友好企业和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
(十)积极发展环保产业。要加快环保产业的国产化、标准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打破地方和行业保护,促进公平竞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环保技术装备和基础装备,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努力掌握环保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大力提高环保装备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自主制造。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优势环保企业。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咨询市场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十一)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把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水库库区及上游,黄河小浪底水库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太湖、滇池、巢湖作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把渤海等重点海域和河口地区作为海洋环保工作重点。严禁直接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标的工业污水。
(十二)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着力解决颗粒物、噪声和餐饮业污染,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原址进行土壤风险评估和修复。城市建设应注重自然和生态条件,尽可能保留天然林草、河湖水系、滩涂湿地、自然地貌及野生动物等自然遗产,努力维护城市生态平衡。
(十三)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快原煤洗选步伐,降低商品煤含硫量。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新(扩)建燃煤电厂除燃用特低硫煤的坑口电厂外,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或者采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严格控制新(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禁止新(扩)建钢铁、冶炼等高耗能企业。2004年年底前投运的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燃煤电厂,应在2010年底前安装脱硫设施;要根据环境状况,确定不同区域的脱硫目标,制订并实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对投产20年以上或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电厂,限期改造或者关停。制订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治理规划,开展试点示范。加大烟尘、粉尘治理力度。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积极发展核电,有序开发水能,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十四)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发展县域经济要选择适合本地区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十五)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坚持因地制宜,重视自然恢复;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天然草原植被恢复、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和防治石漠化等生态治理工程;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经济社会发展要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发展适应抗灾要求的避灾经济;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要充分考虑生态用水。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做好红树林、滨海湿地、珊瑚礁、海岛等海洋、海岸带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
(十六)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全面加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国家对核设施的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监管。核电发展的规划和建设要充分考虑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废物处理处置等问题;加强在建和在役核设施的安全监管,加快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步伐;加强电磁辐射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督管理;健全放射源安全监管体系。
(十七)以实施国家环保工程为重点,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国家环保重点工程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从“十一五”开始,要将国家重点环保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国家重点环保工程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燃煤电厂脱硫工程、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五、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十八)健全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要抓紧拟订有关土壤污染、化学物质污染、生态保护、遗传资源、生物安全、臭氧层保护、核安全、循环经济、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工作。通过认真评估环境立法和各地执法情况,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作出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重点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完善环境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科学确定环境基准,努力使环境标准与环保目标相衔接。
(十九)严格执行环境法律法规。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正常运转治理设施、超标排污、不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和开展旅游或者违规采矿造成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查处。加大对各类工业开发区的环境监管力度,对达不到环境质量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加强部门协调,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强对环境执法活动的行政监察。完善对污染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机制,研究建立环境民事和行政公诉制度。
(二十)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按照区域生态系统管理方式,逐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增强环境监管的协调性、整体性。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国家加强对地方环保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健全区域环境督查派出机构,协调跨省域环境保护,督促检查突出的环境问题。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监督下一级人民政府的环保工作和重点单位的环境行为,并建立相应的环保监管机制。法人和其他组织负责解决所辖范围有关的环境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职业资格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环保机构建设,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进一步总结和探索设区城市环保派出机构监管模式,完善地方环境管理体制。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监管制度,责令严重污染单位限期治理和停产整治,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完善环境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配合司法机关办理各类环境案件。
(二十一)加强环境监管制度。要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并落实到排污单位。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责令其停建或者停产,补办环评手续,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生态治理工程实行充分论证和后评估。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强制淘汰制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时制订和调整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目录。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环保总局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出境水质达到考核目标。国家加强跨省界环境执法及污染纠纷的协调,上游省份排污对下游省份造成污染事故的,上游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承担赔付补偿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赔付补偿的具体办法由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
(二十二)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环保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要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试点示范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当前,地方政府投入重点解决污水管网和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配套和完善,国家继续安排投资予以支持。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定员定额标准,确保环保行政管理、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行政和事业经费支出,切实解决“收支两条线”问题。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有关工作的投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
(二十三)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政府定价要充分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成本,对市场调节的价格也要进行有利于环保的指导和监管。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实行有利于发展的电价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实行全额收购政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不得审批用地,并停止信贷,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或者依法取缔。对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环保事业的捐赠依法给予税收优惠。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应考虑生态补偿因素,国家和地方可分别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建立遗传资源惠益共享机制。
(二十四)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收费标准要达到保本微利水平,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推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单位加快转制改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单位,实行特许经营,并强化监管。对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实行扶持政策,并给予税收优惠。生产者要依法负责或委托他人回收和处置废弃产品,并承担费用。推行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一体化模式,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实行二氧化硫等排污权交易。
(二十五)推动环境科技进步。强化环保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将重大环保科研项目优先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开展环保战略、标准、环境与健康等研究,鼓励对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保护、资源循环利用、饮水安全、核安全等领域的研究,组织对污水深度处理、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洁净煤、汽车尾气净化等重点难点技术的攻关,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积极开展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二十六)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健全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体系。规范环保人员管理,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各级人民政府要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的领导干部充实环保部门。下级环保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级环保部门的意见。按照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有关要求,研究解决环境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问题。要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金环工程”,实现“数字环保”,加快环境与核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实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环境事故应急监控和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预警体系。
(二十七)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各省(区、市)有关环境保护指标,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城市噪声、饮用水水源水质、流域水质、近岸海域水质和生态状况评价等环境信息,及时发布污染事故信息,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公布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城市,并实行投资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企业要公开环境信息。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
(二十八)扩大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要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环保技术与管理经验,提高我国环保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积极宣传我国环保工作的成绩和举措,参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荒漠化防治、湿地保护、臭氧层保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核安全等国际公约和有关贸易与环境的谈判,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维护国家环境与发展权益。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进程。要完善对外贸易产品的环境标准,建立环境风险评估机制和进口货物的有害物质监控体系,既要合理引进可利用再生资源和物种资源,又要严格防范污染转入、废物非法进口、有害外来物种入侵和遗传资源流失。
六、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二十九)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充分认识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和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意识,抓住制约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健康的重点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和部门都要有一位领导分管环保工作,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地方人民政府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环保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环保规划,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实现环境目标。各级人民政府要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环保工作,并接受监督。
(三十)科学评价发展与环境保护成果。研究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逐步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要把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坚持和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评优创先活动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环保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问责制,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境执法的问题。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十一)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保护环境是全民族的事业,环境宣传教育是实现国家环境保护意志的重要方式。要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的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以环境补偿促进社会公平,以生态平衡推进社会和谐,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对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把环保公益宣传作为重要任务,及时报道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措施,宣传环保工作中的新进展新经验,努力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各级干部培训机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加强环保人才培养,强化青少年环境教育,开展全民环保科普活动,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三十二)健全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建立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环境保护的执法主体,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规范环境信息的发布。抓紧编制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经济综合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建设、国土、水利、农业、林业、海洋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㈨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归根到底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解决环境问题,其本质就是一个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与自然从远古天然和谐,到近代工业革命时期的征服与对抗,到当代的自觉调整。
努力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文明,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这一矛盾运动和对立统一规律的客观反映。
有些同志认为环保与经济发展是对立的,认为要保护环境必然要牺牲经济的发展。
这些年的实践证明,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二者是可以相互促进的,可以达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美国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状况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可资借鉴的范例。
(9)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扩展阅读:
环境保护一般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
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提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
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
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