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目前我国促进电影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哪些并对此做出评价
1,放松并建立电影审查制度,允许电影内容客观描写一些现实生活中的现象和敏感问题,比如警察不总是高大全,政府不总是爱民如子。参照韩国电影解禁后,出现的井喷式发展。
2,调整中国电影市场结构,放低进入门槛。资本的力量会带来更大的发展,当然也会带来很大的灾难。尤其是近年来出现明星阵容的垃圾电影。
3,改变中影公司一家独大的情况,尤其是现在韩三平宛如黑社会老大的地位。
4,坚持保护本土市场的策略。纵观全球,在完全开放的情况下,没有哪个国家能抵抗住好莱坞的冲击。
5,鼓励原创,严惩抄袭。
6,产业化和团队的构建。社会分工促进效率的提高,美剧的制作团队,仅编剧,就有总编剧,人物设计,情节的设计,心理描写,场景设计等等;从好莱坞特技的制作也是构建在精良的团队基础上的。
最后就是积累,一项科技的发展需要两个条件:1,社会的迫切需要;2,早期技术的积累。同样中国电影市场的发展既要资本的火车头,又要各方面积累的火车道做基础。以上仅是我的一些个人看法,比较幼稚,希望能互相交流。
⑵ 电影产业能否直接促进经济的发展
要看来人。全国很多地自方上马影视城,动不动就几亿几十亿,绝大多数都严重亏损。不仅没有促进经济的发展,还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电影产业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产业,以至于是唯一没有被华尔街控制的行业。
话说,中国至今还没有一个值得称赞的电影产业体系和配套的人才培养体系。所以,中国电影产业不能直接促进经济的发展。反而,低水平的产业水平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⑶ 《电影促进法》颁布了 对电影产业的发展有什么看法或建议吗
第一,投资者可以考虑撤出中国大陆市场,转进台湾与新加坡或者内马来西亚等地。容 第二,所有出品人可以挂上一个海外籍贯以此绕过大陆制造。 第三,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不能继续被大陆市场捆绑,比如直接进入日本在地化,华人拍日剧,拍日本电影。——总而言之就是不鸟你广电就对了!广电狭市场限规,不鸟你市场,你就什麼都不是
⑷ 《电影产业促进法》有哪些内容
(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便利各类市场主体、社会资本进入电影产业。
一是降低从事电影摄制等业务的市场准入门槛。不再要求从事电影摄制业务的企业“有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对社会资本投资电影摄制等业务不作限制。
二是减少行政审批。取得《电影摄制许可证》的企业摄制电影,只需将电影剧本或者电影剧本梗概予以备案;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电影流动放映业务,只需将有关情况予以备案;将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国产电影送往境外参加电影节(展)的,只需将有关材料予以备案。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为便于投资者了解相关信息、避免重复投资,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将有关电影的基本情况以及批准设立的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布。
(二)通过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扶持措施,激励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从事电影活动。
一是国家通过设立电影专项资金、基金等促进电影产业发展,引导相关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基金加大对电影产业的投入力度。
二是从事国产电影的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等活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三是国家鼓励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为电影企业提供支持。
四是国家制定优惠政策,推动和扶持电影院的建设和改造,并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五是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以投资、捐赠等方式发展电影产业,并依法给予优惠。
(三)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电影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电影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维护电影市场秩序。
二是电影院不得偷漏瞒报票房收入;加盟电影院线企业的电影院,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售票系统。
三是执法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惩治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⑸ 目前我国促进电影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哪些并对此做出评价
自“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将文化产业发展为支柱性产业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举措。去年新闻出版总署出台了《新闻出版业“十二五”规划》;今年年初国办又出台《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今年2月,文化部发布了《“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
业内人士表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被列为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文化产业会继续受到各方关注,年内多项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有望出台。
据了解,国务院法制办正在抓紧进行博物馆条例、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立法工作,争取年内出台。另外,《文化产业振兴法》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已经开始研究论证。
去年12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电影产业;强调通过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措施支持电影产业发展。
此外,《文化产业振兴法》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出台。该法将辅以各文化产业门类的部门促进法,将文化领域相关条例上升到法律层面,有望规范文化产业发展秩序,促进广播影视、动漫、新媒体、出版发行、文化演艺等重点文化行业的快速发展。
我的评价 若《电影产业促进法》年内能发布实施,将促进我国电影产业快速发展,对相关上市公司构成持续性政策利好。
⑹ 电影产业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报道,在刚刚过去的2月份,票房达101.4亿元刷新月度纪录。短短两个多月内,《芳华》《无问西东》《唐人街探案2》《红海行动》等几部不同类型的国产影片接连成为“爆款”,甚至“一票难求”。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张宏森说,中国将有可能成为继好莱坞之后新的世界电影制作中心,对世界电影资源的集聚效应将更强,对世界电影文化多样性的贡献将更大,预计到2020年,中国电影市场将成为世界第一大电影市场。
⑺ 急!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促进电影产业的发展。要想进一步提升中国电影产业
看来咱是一个老师
⑻ 电影业的发展需要什么因素的推动
一、制片、发行、放映业之间的矛盾突出
众所周知,中国电影业的改革已进入关键时期,电影体制改革进入攻关阶段,已经触及到原有的利益分配和权力格局改变的关键时期。近年来,电影制片、发行、放映业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在某种意义上,电影业已成为整个文化产业改革的先行者,但是,改革的进程并不顺利,离电影业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的距离。业内有识之士已认识到,中国电影发展正面临着体制尚不完善,良性机制还没形成,投资方式有待优化,中介体制梗阻不少,优秀节目依然短缺,捐税负担仍是过重,竞争还很不平等等问题。
这诸多矛盾未能解决,主要的问题在于,对电影的管理还是处于有待于进一步规范的状态,电影市场依然是无序和杂乱。此前,中国电影行业一直以影片发行为纽带来贯穿整个行业,但由于各级发行公司是按照行政区域设置的,各级发行、放映单位分别属于各级政府管辖,这不可避免形成了不同的隶属关系,特别是利益机制。行政区域和电影企业的自我利益保护机制阻碍了电影市场机制的良性运行。比如,市、县电影行业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状一直在严重制约着电影事业的发展和电影经济的正常发展。这些状况的集中表现就是最近的发行商与院线分账比例的矛盾,
上月,中影、博纳、星美、光线、华谊五大电影发行公司向院线发出通知,要求贺岁档9部电影分账比例不低于45%。大家都知道,电影票房的分账,就是制片公司、院线公司、发行公司、影院一起分净票房,即在总票房扣除电影专项基金和税费后的票房收入之后进行分账。通常,净票房占总票房的9成多,参与分账的制片公司和发行公司共同分享净票房的大约43%,院线和影院分净票房的57%。这回,制片方和发行方主动出击了,要求分账比例提高2%。上述5家公司,是既制作又发行,他们要求从院线那边多争得两个百分点。说来,这也是有点道理,原来是鼓励电影下游发展,支持影院建设,可是现在电影银幕跃进式进展,上游制片、发行行业有些困难,想多挣得2%,假设中国电影年票房为150亿,2%是3亿元,对于重点电影企业来说,也不算多。
可是,在下游院线看来,这百分之二,是被白抢去的,你盈利,我损失,对于票房较好的影院而言,损伤不大,而对于一些经营不容易的影院来说,是够呛,除非转嫁给观众,而久而久之,更是困难。双方争执不停,在观众看来,电影业为何不把蛋糕做大,大家多分点,为何这么急着分钱呢?
还好,上月25日,华谊兄弟公司全国30条主力院线就《一九四二》、《十二生肖》、《西游降魔篇》等3部影片达成阶梯式分账协议,广东省电影公司总经理赵军作为院线方代表宣布,万达、新影联、上海联等全国30条主力院线与华谊兄弟展开全新合作,华谊与院线实行阶梯式分成:3亿元票房以内按43∶57分成,超过3亿元票房的部分按照45∶55分成,超过8亿元票房的部分按照47∶53分成。星美影业总经理覃宏也宣布,《王的盛宴》将按照首周43∶57,次周41∶59,再次周39∶61的比例与院线进行分账。
不难看出,这种阶梯式分账是适应市场机制的发展趋势的,这也标志着中国电影的分账新方式正在往适应市场机制的成熟方向发展。这也有利于推动中国电影产业的市场化进程。制片、发行、放映业的矛盾以适应市场机制的方向,得到暂时较好的解决,这是可喜的。
片方与院线利益之争的矛盾虽然在尝试着协商解决,但这一矛盾反映出近年来国内电影市场的悖论:少数影片盈利而多数影片不盈利,而多数影院盈利,其矛盾的深刻原因不在于分账比例的切割,而在于中国电影市场发展长期处于依靠产品驱动而获利的单一模式中,这迫切需要行业各方建立共同交流沟通的平台,行业协会该发挥应有的作用,以便科协规范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社会资金进入电影业与当前市场机制较不完善的影业在资本与产业的对接上存在突出问题
从2010年开始,一些国产大片在票房上的巨大成功,推动中国电影票房市场突破了100亿元,中国电影产业展现了迅猛发展的趋势,这给影业界人士和电影产业投资者带来惊喜、振奋和投资热情,在制片、院线、电影植入广告和贴片广告、发行与营销、网络视频等领域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更是唤起了影业投资人的巨大兴趣。随之,影业投资基金也迅速兴起。可以说,电影投资基金对于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是一个必然的产物,社会资本通过专业化团队运作,投资于高风险、高回报的电影产业,这将是资本和产业对接的最佳发展模式之一。这几年,中国的影视基金逐渐兴起,2009年一壹影视投资基金成立,2010年汇力影视投资基金、星空大地文化传媒基金等也相继成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正在设立或计划设立的影视产业投资基金多达十余只。影视投资基金的介入无疑将给中国电影产业带来巨大影响,而电影企业的融资和上市更是大大加快资本影响影业的进程,当一批既熟悉影业的运作又有着娴熟的资本技能的专业人士携带大量社会资金进入电影业时,他们是将资金投向哪里呢?当然,是投向能带来利润最大化的电影企业。
但是,我国的电影体制原本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起来,当时的主要考虑的是政治宣传和教育效果,而不是商业利润,1993年,电影业进行面向市场的行业机制改革,打破了电影业垄断的局面,但是,当时业界各方面准备不足,初期改革曾造成电影市场的无序和混乱,后来,行业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至今仍然存在着不小的问题。原来借助体制优势的一些大公司,虽然经过改制,但仍占据着优势,在竞争上占上风;一些发展较快,较早积累了大资源的电影公司也占有优势;一些有国际声誉和影响力的大牌导演借助于外国资本及老道的商业化运作,用超常的炒作来保证和获取高票房收入;发达省份、大城市、大院线、大影院、大影片占据越来越大的市场份额。这些优势公司、大牌导演、大城市、大院线、大影院等自然成了投资资金的主要流向,资本投向这些机构,获利大。同时,资本的投入又强化了这些机构的更大影响力。而二级电影公司、二线导演、二线城市等很难吸引大资本的投入,只能进行低成本的制作,而低成本影片几乎不大可能进入主流电影院线。中国电影家协会《2012中国电影产业研究报告》指出:2011年我国电影故事片产量为558部,虽然从总体上看,电影投融资呈现较热的态势,但有近300部电影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下,在技术、导演、演员、场景、服饰等方面很难上档次,优势很难体现,电影质量偏低,所以大多数影片在市场上很难取得成功,有的根本无法进入市场,据说有一半以上的影片制片投资无法收回,这种状态,造成了目前国内电影投融资领域相当突出的“虚火”现象。这显然不是我们所期望的电影业的健康发展趋向。这说明,当下中国电影以及中国电影产业化的运作模式,依然存在着体制、机制以及电影市场本身的结构性矛盾,在业界市场机制还较不完善的状态下,电影在制作、发行和放映方面都存在两极分化现象。而且,这种两极分化现象还造成整个行业呈现出一种畸形的繁荣,每年有五百部电影在拍,大家都在争抢导演、演员、编剧、制片人,甚至摄影、副导演等,大公司先声夺人,但夺的老是那些人,业界严重缺少创新机制。很明显,当前电影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不相匹配,在数量增长的同时,缺少质量的提高,这不可避免出现了很多影片的粗糙化、非专业化。
所以,务必大力推进体制改革,创造条件促成平等的竞争机制,出台相应的政策,为二线企业、二线导演、二级院线、中小城市等积极创造环境和条件,调动电影资源对电影产业政策的倾斜,吸引更多的资本力量投入到这些二级、二线的方面,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社会资金进入电影业与当前市场机制较不完善的影业在资本与产业的对接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中国电影产业更健康优化地发展。
三、电影技术迅猛发展的应用与电影内容所表现的精神高度形成突出的反差
随着国家逐步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电影技术产业近年来发展迅猛,3D立体技术、电影特效、后期制作、4K放映技术等创新技术逐渐应用于国内电影产业中。胶片影片摄制、洗印加工技术质量稳步提高;在影片的技术质量方面,采用SRD数字立体声的影片如今已占总数的50%左右,采用SR模拟立体声的影片约占总数的36%,采用单声道的影片数量继续减少;在拷贝技术方面,多数送审拷贝达到了标准拷贝的技术要求。电影技术的研发和科研成果快速增加,创新水平稳步提高。随着电影数字化的快速发展,电影产生了新的市场应用空间,借助数字技术,电影多媒体、新媒体市场正逐步得到深度开发,在传统城市影院、电视、家庭音像之外,社区、农村流动放映,特种电影放映,以及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形式的商业细分应用模式开始出现。影院设计及装修施工、影院放映机、功放音箱、银幕、座椅、装饰材料、流动放映服务器等设备、设施,其水准也不断提高。显然,中国电影进入了高技术时期。
但是,从整体上看,中国电影在迅速提高技术,画面、音效日益精美化的同时,却无法掩饰电影对精神层面的追求正停步不前,甚至水准在下降。电影对文化精神的追求很难令人满意,甚至被认为在日益堕落。有人说,近10年的中国电影,无论是大片还是艺术片,大多数都和现实越来越远,失去其精神高度。还有人说,中国近几年的电影有较严重的景观化趋势,导演热衷于让人们用旅游的方式看电影,引导人们看电影中的奇异景观,而不关心电影所表现的文化和精神,这是影业市场化之后中国电影面临的大危机。
电影是需要有文化精神的,谢晋导演曾说:“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同时也应该是一个思想家,应该通过他的影片对一些社会问题发言。”而当下,忙着以精美画面和大型炒作来吸引观众进影院的导演们,习惯于戏说,不习惯于思考,所拍摄的影片缺少精神,缺乏文化,缺乏对深刻人性的思考。其实,观众对于一部电影,不仅要求能感受到视听奇观,而且也要求有审美文化因素,要求表现文化精神的高度。正如电影局副局长张宏森先生所说的:“中国电影必须要攀登精神高度,这是中国电影无论是大片还是中小影片当中都不可或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元素,或者是一个非常基本的条件。”在张先生看来,当前电影,“往往是以娱乐的形式出现,因此它就让一切的公共内容、一切的文化内容都披上了娱乐的外衣,于是文化内容和精神生活成为了娱乐的附属品或者附属物。”张先生强调:在复杂的急剧变化的时代氛围中,中国电影要建立精神坐标,寻找精神高度。他说,“如果我们普遍性地、规模化地都去放逐精神,降低高度,普遍化地去远离心灵,尤其是远离在复杂的急剧变化的社会形态当中每一个人的内心世界的时候,对中国电影的前途我们将会感到一片茫然。”
说得非常好,电影光有高技术而没有精神高度,光有精美画面而没有文化内涵,即使有高票房,也只能是“虚火”上升,不能算是健康发展,这就不能怪观众会对电影提出各种尖锐的批评和严厉的挑剔,如果电影的精神因素甚至还达不到观众审美精神的品位,能不受观众的指责吗?能称为是电影的健康发展吗?
不久前,著名编剧王兴东在接受专访时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他认为中国当下影视圈“重导演、重明星、轻视编剧”的现象已经使业界尝到了苦果。在他看来,中国电影很难打开国际市场,就在于原创不行。很多导演、制片商,“挂羊头卖老鼠肉”,拿了编剧创作的剧本,却不按照剧本去拍摄。他认为,现在人们已经意识到影视市场首轮竞争就是内容的竞争,核心就是原创的竞争。
其实,对编剧的不重视正是当前中国电影忽视精神高度的突出表现,而对编剧的轻视,又进一步加剧了电影内容和精神的肤浅、贫乏,这种状况亟待改变。
还好,现在情况开始有所变化,据说,广电总局正准备拿出两千万元扶持电影剧本。中国作协成立影视委员会,将把电影剧本纳入评奖,这是一个制度上的改善,拓展了对原创的支持力度。王兴东先生希望能推进剧本评奖,并细分为最佳原创和最佳改编。
当前,继续采取措施,尽快改变中国电影缺乏精神高度的状况,正如张宏森副局长所强调的:电影业界要“检点自身,清醒自我”,“在中国电影当中去树立攀登精神高度的信心、勇气和力量,这迫于眉睫,势在必行。”
⑼ 《电影产业促进法》的通过,对中国电影产业会产生什么影响
《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的五个方面的主要制度措施将对中国电影产业产生深远影响:将内电影产业纳入国民经容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电影产业成为拉动内需、促进就业、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降低电影行业准入门槛,调动全社会参与热情,激发市场活力;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对电影产业给予立体的制度支持;通过扩大监管范围,完善监管措施,细化监管程序,加大打击力度等,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和市场秩序;明确电影的正面导向作用,维护观众合法权益,鼓舞创作热情,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⑽ 电影产业促进法将带来哪些利好
这次通过的《电影产业促进法》和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以及草案有一个非常关键的变化。如果这两个变化确实执行下去了的话,这可能是电影审查制度彻底变化的第一步。
我们先来看之前的审查规则是怎么写的:
第二十三条 应当将其摄制完成的电影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
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准予公映,发给《电影公映许可证》;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不准予公映,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原先的草案里面,审查要分两步,本地初审,广电复审。而这次通过的条纹是这样写的:
第十七条 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其摄制完成的电影送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电影主管部门审查。
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电影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准予公映,颁发电影公映许可证,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不准予公映,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电影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法制定完善电影审查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并向社会公布。制定完善电影审查的具体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注意“或者”这两个字。这意味着,未来省级行政单位与广电一样具有电影的终审权,一样能颁发电影公映许可证。
有一些未能明白事态发展的朋友可能会觉得:
虽然审查下放,但是下面单位为了保证不出事,不背锅,审查只会比以往更严。更有甚者可能会去揣摩上面的喜好口味,来审片。
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原因很简单,省级行政区的审查部门,不归广电直属,而归省级行政区直属。
这个区别在哪里?
官僚体系的规则是,下级部门的行为方向永远受上级部门的利益取向所左右。广电是没有营收的部门,电影产业的收益再好,在明面的规则之内广电也收不到一分钱。相反,一旦一部电影在“政治上”犯了错误,广电一定要背锅。所以从利益取向上,广电当然会倾向于从严审查,甚至吹毛求疵,只为不犯任何错误。如果省级行政单位的审查部门直属于广电,那么一定会服从广电的这种审查取向,而更加严格地审查,避免背锅。
但是省级行政区不一样。一旦省级行政区培育了一个强大的电影产业基地,这个产业基地就会源源不断为省级提供税金,这本身就是政绩。在这种条件下,省级有动力去压制直辖于自己的电影审查部门,减少电影产业的障碍。
除港澳台之外,中国有三十一个省级行政区,总会有一些行政区会愿意为培育自己的电影产业而大开方便之门。未来的电影产业就会向那些愿意开放方便之门的地区集中。这次把审查权下放给省级单位,恐怕就是为了在电影产业上面开一个口子,让各个省自己去竞争,在电影产业上恢复过去的地域竞争模式。如此一来,如果搞砸了,立法的人没风险,广电没风险,只有那些愿意冒险在电影产业方面搞政绩的省级官员会承担风险。谁拿收益谁冒风险,这是符合发展需要的。
至于说广电要制定审查标准,这并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因为如果条文过于宽泛,省级自然有相当大的自由量裁权,按照前文所说的情况,必然有省级愿意放松管制。如果条文比较细致,就变成了“审查规则明文化”。记得当年陈云关于“新闻法”说过什么吗?审查规则明文化其实是审查弱化而不是强化。更何况,这种部委制定的规范,对地方往往缺乏强制力。
这个条文确实十分令人惊讶,与去年的草案相差很大,几乎是明摆着要松绑了。这有可能是因为我国经济增长放缓,开始放松文化产业管制以求更好的经济发展。
所以,可以预见,如果这些条文被完整地付诸实施,我国的电影审查制度会放松一大截。至于这是不是能让我国的电影质量再上一个台阶,就得看电影界的诸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