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天才加入美国国籍,32岁成哈佛教授,为什么拒绝回国发展
在国内,辈分是很重要的,可能他觉得外国的科研环境更加适合他,也有可能是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
⑵ 哈佛大学教授年薪 哈佛大学教授工资多少
这个问题很有特色
他们发达国家,
工资本来就高
还有各种科研收入
⑶ 在哈佛大学第一个教书的中国人是谁
历史上第一个到哈佛教书的中国人当我们走进著名的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时,会被墙上悬挂着的一幅大照片所惊讶。这是一个清代官员打扮的中年人,头上顶戴花翎,身着官服,足蹬皂靴,清癯的脸上生着一双睿智的眼睛。他就是第一位到美国名校任教的中国学者戈鲲化(1838—1882)。120多年前,戈鲲化不远万里来到美国,创立哈佛大学的中文教育,在中美文化交流史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美国商人请哈佛培养中文人才 戈鲲化能够赴美担任哈佛中国语言文学教师也是机缘巧合。起先,在哈佛大学设立中文课程并不是校方的本意,而是来自于在华经商的美国商人的建议。1877年,一些美国商人在与中国进行贸易时,深感培养通晓中文人才的重要性,他们希望哈佛大学可以培养一些了解中国的年轻人,使美国人能够在中国政府供职,并促进两国间的贸易往来。 对于学习中文的目的和意义,有关人员均无异议,但在具体操作方法上却产生了分歧。有人认为,学习中文就应该到中国去学,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人则坚持从中国聘请教师来美国教学。这时,哈佛大学的态度起了重要作用。尽管当时哈佛已成为美国最著名的大学,但校方认为开设中文课极具挑战性,可为哈佛的进一步发展拓展空间,因此极力赞同从中国聘请老师。于是,商人们捐赠了8750美元,让哈佛大学从中国聘请教师,开设一门为期三年的中文课程。 计划敲定了,但到哪里去找合适的中文教师成了一个难题。这时,哈佛大学校长埃里奥特想起了自己的朋友———美国驻中国牛庄领事鼐德。埃里奥特亲自写了一封信,请求鼐德帮忙在中国寻找中文教师,鼐德则委托担任清朝总税务司的英国人赫德帮忙。赫德又把此事托付给任职宁波税务司的美国人杜德维。早在康熙年间,宁波就是中国四个对外通商口岸之一,1844年开埠以后,与外国的贸易往来更加频繁,人们的思想比较开放,赫德认为在宁波更容易找到合适的人选。经过仔细考虑,杜德维选中了自己的中文老师戈鲲化。当时,戈鲲化正在美国驻宁波领事馆任职,对西洋特别是对美国有一定了解,而且还教过一位英国学生和一位法国学生。 近代中国第一次向西方世界派出教师 1879年5月26日,美国驻牛庄领事鼐德在上海代表哈佛大学校长埃里奥特和戈鲲化签订了任教合同。合同规定,哈佛聘请戈鲲化前去教授中文,自1879年9月1日起,至1882年8月31日止,共计三年,每月薪金200美元,往来旅费(包括随同人员)亦由校方负担。至于在哈佛的课程设置、学生人数、教学时间,则由校方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安排。 这年秋天,41岁的戈鲲化带着妻儿与一个仆人,经过50天的航行,乘船抵达美国,开始了他在哈佛大学为期三年的教学生涯。这是近代中国第一次向西方世界派出教师,讲授中国文化。此事立即成为当时美国各大报纸争相刊登的新闻。 抵达哈佛后,戈鲲化在1879年10月22日正式开课,他的第一份教材是一篇小说。戈鲲化在哈佛开馆授徒,但学生并不局限于本校人士,任何有兴趣了解中国的学者,或者希望从事外交、海关、商业及传教事业者,只要缴费就可选修他的课程。戈鲲化每周上五天课,每次上课他都要穿上官服,要求学生尊师重道。他还为哈佛的教授们特别开设了中国诗文讲座,有时还应邀到教授俱乐部去演讲。1880年,戈鲲化以他的特立独行和厚重的中国文化背景成为哈佛大学毕业典礼上令人瞩目的贵宾。 在哈佛,戈鲲化的教学以其丰富的内容、充分的准备和高度的技巧著称,深受学生和同事的好评。戈鲲化是作为语言老师被聘任的,但他的文化自豪感决定了他更想做一个文化传播者,而不仅仅是语言老师。他选择的载体是中国诗歌,因为“诗言志”,诗歌是非常民族化的,融合了民族精神。因此,他在任何场合,几乎都不忘吟诗、讲解诗。 作为诗人的戈鲲化,用中国诗歌的魅力和中国诗人的气质,感染了从未接触过中国文化的美国人。戈鲲化不仅自己喜欢诗,而且强烈地意识到诗的价值,有意识地在美国致力于中国文化的传播,要把诗的精神带到美国。为此,戈鲲化专门编纂了中文教材《华质英文》,这本教材被哈佛大学称作“有史以来最早的一本中国人用中英文对照编写的介绍中国文化尤其是中国诗词的教材”。在这本收录了戈鲲化自己创作的15首诗作的小册子中,既有中文原诗,又有英文译文,还有对诗中词句、典故的英文解释,甚至还标出了平仄发音。通过这种方式,戈鲲化不仅使中文教育更加生动,也让学生在学习汉语的同时了解到中国的文化。在异国的戈鲲化就这样顽强地成为中国文化输出的先行者。 两大文明的沟通者带着遗憾客死他乡 在日常生活中,旅居哈佛的戈鲲化也以一种开放积极的姿态融入了美国社会。他一到哈佛就开始学习英语。很快,他就摆脱了基本上不会说英语的窘境,能比较随意地用英语和人们交谈,甚至可以翻译自己的文章和诗歌。他从不排斥美国文化,对所见所闻总是备感兴趣,孜孜以学。 戈鲲化很注意与身边的美国人友好交往。美国报刊评价他“擅长交友,待人真诚”,“他独特的社交气质使他能够与社会各界人士交往,努力使自己能被大家接受”。依靠着自己的努力,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戈鲲化与美国的汉学家们和当地社会名流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尽管戈鲲化关于汉语教学和文化传播有许多雄心勃勃的设计,可惜“千古文章未尽才”,他在哈佛的任教期还未结束,就于1882年2月不幸患上了肺炎,虽经当地名医全力抢救,但他的病情仍不断恶化。几天后,带着事业未竟的遗憾,戈鲲化在异国的土地上走完了自己的人生旅途。 戈鲲化虽然英年早逝,但他却留给美国人一笔精神财富。正如他的美国朋友在悼词中所说:“通过戈鲲化的言行,我们发现还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学习,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兄弟般的关系。”哈佛大学神学院院长埃里福特也高度评价戈鲲化:“当他拜访别人时,具有绅士的老练机智,尊重我们社会的习俗;他款待客人时,又总是以中国的礼仪相待。”这种交流智慧,被埃里福特视作“能在新旧两大文明间进行沟通交流”的佐证。 过早结束了生命旅程的戈鲲化,没有来得及把他在美国的收获带回国内,用他的学识来推动中国的进步。比起中国第一个留学生容闳,一百多年来,戈鲲化的名字几乎不为世人所知。但是,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中,他的美国之行所体现出的意义是应该给予充分评估的。 近代以来,中国总的趋势是吸收外来文化,但是西方文化中却夹杂着一些糟粕。面对承袭国学精粹和学习外来先进文化这两种选择,几代中国知识分子都曾产生过困惑,如何平衡两者间的关系也成了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然而在一百多年前,戈鲲化已经找到了这一问题的答案。面对当时强势的西方文化,他试图将其精华与中国文化融会贯通。同时,他将古老的儒家文明介绍到美国,给高速发展的资本主义文明提供了另外一种价值参照,使人们看到文化交融互补的重要意义。今天,当我们面对全球化浪潮时,重新审视戈鲲化的历史贡献,其意义毫无疑问是重大的。
⑷ 华裔哈佛终身教授在美国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哈佛学生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高智商,其次,几乎所有人都是勤奋刻苦的学霸版。
哈佛大学(权Harvard University),简称哈佛,坐落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剑桥市,是一所享誉世界的私立研究型大学,是著名的常春藤盟校成员。这里走出了8位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上百位诺贝尔获得者曾在此工作、学习,其在文学、医学、法学、商学等多个领域拥有崇高的学术地位及广泛的影响力,被公认为是当今世界最顶尖的高等教育之一。
哈佛同时也是美国本土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其诞生于1636年,最早由马萨诸塞州殖民地立法机关创建,初名新市民学院,是为了纪念在成立初期给予学院慷慨支持的约翰·哈佛牧师。学校于1639年3月更名为哈佛学院。1780年,哈佛学院正式改称哈佛大学。截止2014年,学校有本科生6700余人,硕士及博士研究生14500余人。
⑸ 哈佛有没有中国教授
中国籍的教授肯定有,不过,估计在那多半是访问学者的性质。
真正编制的在任教授,即使是长得像中国人,已不是中国籍了~
⑹ 哈佛法学院有哪些著名现任教授
哈佛法学院创立于一八一七年,虽然比大学部(Harvard College)建校(一六三六)晚几近两百年,仍是美国最古老的法学院。传承着常春藤盟校的盛名,哈佛大学前后曾经栽培过七任美国总统,逾四十位教授或校友曾获诺贝尔奖,大学部及法学院向来皆列全美排行前三名。
哈佛主要校区位于麻州波士顿市郊的剑桥( Cambridge )查理士河( Charles River)河畔,大学部集中于绿荫蔽天的Harvard Yard:典雅的十二所Houses建构了大学部的多彩生活,充满名人的传奇轶事;最古老的建筑—Massachusetts Hall(一七二○),从在美国独立战争中充当美军军营,到现在的校长、副校长办公室;游客最爱哈佛捐赠者 John Harvard 的「三个谎言」雕像,也总穿梭于雕梁画栋、刻满历次战争中牺牲的哈佛人名字的 Memorial Church 与 Memorial Hall 。相形之下,位于Harvard Yard 以北的法学院建筑素朴而多元,形貌迥异的 Austin、Areeda、 Langdell、 Hauser、 Pound、 Griswold Hall、 Lewis Center,以设计者现代主义大师Gropius 为名的系列宿舍及活动中心 Harkness Commons ,象征不同世代的不同风格。
三大学程,人才济济
与多数美国法学院一样,哈佛法学院提供三个主要的学位学程,JD( Doctor of Jurisprudence )、LL.M.( Master of Laws )以及 S.J.D. ( 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 ) 。此三学程虽各有不同的入学资格及学位条件,但在法学院每年提供的二五0门左右的课程 ( course)或小班讨论(seminar)课中,不同学程的学生混杂一起上课。至于非学位的部分,除了来自全球各地的访问研究 ( visiting research )之外,尚有例行短期课程,包括人权研究( Human Rights Program )、回教法研究( Islamic Legal Studies )、国际税法研究(International Tax Program)、协商研究( Program on Negotiation)、律师实务课程( Program of Instruction for Lawyers )等。本文以下将从台湾学生之观点,以介绍学位学程为主。
LL.M.(Master of Law)
LL.M.学生几乎是台湾法律系毕业生初出国留学时唯一的选择,其以曾在美国或外国完成法学教育者为招生对象,提供一年的进阶研究机会。每年只收秋季班学生,招生在年底截止,除了填写申请表、提供二封推荐信、自传( personal statement)及学校成绩单外,非英语系国家学生必须提供至少六百分以上的托福(TOEFL )测验成绩,但取得入学资格真正的关键,乃系个人的学术背景、研究计划、实务经验或社会参与等各种条件。虽非申请条件,但许多人都另行提供了能凸显个人特色的其它数据(profile),诸如摘要曾经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等。举例来说,二00一年的一百五十名学生来自全球六十六个国家,最典型的背景乃系外交官或从政者、律师、司法官或法官助理(clerk)、国际组织工作者及已在各国法学院任教者,具有二个以上国家法学学位者亦所在多有。以二00一年学生为例,其中包括十九个美国人、四个台湾人,另有超过二十个以上不同国籍而已在英国剑桥或牛津法学院取得第二个法学学位者。哈佛法学院在政策上并不欢迎已在美国其它学校的LL.M.毕业生,不过因为很多LL.M.校友反应一年学程实在太短,故目前前似正在考虑设计二年的新学程。
LL.M.一年内必须完成廿二至廿六个学分,除了春秋二季之外,还有一个月的冬季课程( Winter term ),每天三小时集中于同一门课。LL.M.学程并不以个人专长领域再行细分,就台湾学生而言,选课除了必须满足以下二项必修课程外,相当具有弹性。必修的课程包括 :( 1 )至少修习一门美国法课程,其中一门必须是以 JD 学生为主的基本课程(Fundamental Courses),诸如宪法、行政法、公司法、税法、契约法、侵权行为法、刑法、民事诉讼法、财产法等。(但如果有意考纽约州律师的话,依照纽约律师考试的规定,必须修至少两门以上的基础课程,其中一门可以是针对外国学生开设的美国法导读,此课程在过去曾为 LL.M. 的必修课,但在二000一年学生强烈抗议该课程太浅之后,已于二00二年改为选修)。(2)论文撰写,其中包括三种选择:第一,撰写六学分,一五0页以上的长篇论文( LL.M. Thesis ),第二,撰写三学分,七十五页以上的中型论文( LLM Paper),第三,撰写一学分,二十五页以上的小篇论文(essay)。如果该论文并非独立研究( independent research),而系以某课程( course )或讨论课( seminar )要求的期末报告,所得之学分数则另有不同,诸如:若仅撰写廿五页小篇论文,则除该课程或讨论课之学分外,虽已满足毕业条件,但并无额外学分;若以撰写七十五页的中型论文为某课程或讨论课的期末报告,则除了该课程或讨论课之学分外,仅可另得两个学分。学生可就自己对该研究问题的兴趣、涉猎程度及写作野心来进行选择,必须及早选定指导教授决定论文题目并签具指导同意书。 LL.M.毕业的条件是,论文成绩必须在 B-以上,论文以外的学科平均成绩亦必须在B-以上。
二○○二学年的学费为二七、五○○美金,学校估算单身学生一年的生活杂支大致上要一八、○○○美金。
S.J.D.(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
S.J.D.申请者必须具有美国法学院 LL.M. 学位,且录取者以哈佛毕业生为绝大多数,因此就算在台湾已具有硕士学位或已为博士班学生,亦不可能直接申请S.J.D 。与 LL.M. 学程相同,S.J.D.只收秋季班,招生多在每年四月一日截止,平均每年录取十二至十五人,以外国学生居绝大多数。以二00一年为例,哈佛应届LL.M.毕业生有廿八人申请,十四人录取。
申请成败最大的关键,乃系论文计划( Dissertation Proposal ),除包括论文主题及研究方向外,尚须指明该论文所涵括的三至四法学或其它相关领域,并列明适当的指导教授(经常亦系撰写推荐信者),因此,申请者的论文计划至少要得到三名以上的教授支持,才有被录取的可能。为凸显研究潜力,申请者应该在其 LL.M. 学程中修习与论文计划方向有关的科目,虽然并非明文条件,但几乎所有的录取者在哈佛的LL.M.平均成绩至少在A-或B+之间,同时亦已撰写至少七十五页以上、三学分、与论文计划方向相关的 LL.M. 论文,以展现现有的初步研究成果。换言之,如果有意申请S.J.D.,则在LL.M.学期一开始,即必须决定博士论文计划的方向,然后依此规划如何选课、如何撰写 LL.M. 论文,并尽速与主要指导教授(通常即为 LL.M. 论文指导教授)讨论,以决定相关法学领域及其支持教授;俟论文计划完成后,立即请主要指导教授及其它二或三位相关领域支持教授过目并建议修改。因此,这是一个至为辛苦紧凑的过程,绝大多数的录取者早在赴美前已有相当清楚的研究方向甚或初步研究成果,或者在LL.M.毕业后先申请留校研究(visiting research)一年再次申请。
S.J.D通常为三至四年的学程,第一年必须完成论文计划(Study Plan),并组成三至四位教授的口试委员会,该论文计划必须定期与指导教授讨论,经过口试委员们的认可。一般而言,第一年大致上修习与论文领域有关的、八学分左右的课程。在第一年至第二年间,必须在论文写作前完成资格考( General Examination ),得以口试或笔试之形式进行。通过资格考后,必须在 S.J.D. 候选人及应邀教授所组成的学术讨论会中发表两次( Presentations at the S.J.D. Colloquium ),第一次不得晚于第二年,第二次必须在毕业前。资格考后三年内必须完成平均为三至四百页的博士论文,然后提交口试委员会进行口试(Oral Defense)
J.D.(Doctor of Jurisprudence)
与美国多数法学院相同,J.D.学程乃系以提供三年美国基础法学教育为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学士以上的学位,原则上不具有法律背景,并以美国学生为绝大多数,少数非美国籍者,亦皆曾在美国就读大学。既然在台湾接受大学教育者几无可能就读J.D.学程,本文不拟对其详述。简言之,申请关键除在学成绩、个人履历、师长推荐之外,LSAT(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成绩亦至为重要。在长春藤盟校中,似仅有哥伦比亚法学院(Columbia Law School)接受该校LL.M.毕业生转读J.D.学程,哈佛法学院并不接受这种申请。
哈佛一年录取五百名左右 J.D. 新生,全校三个年级的 J.D. 总共大约一千五百名,与一百五十名 LL.M. 混杂上课,比例大约十比一,仍以美国 J.D. 学生占绝大多数。当然J.D. 一年级的基础必修课程,诸如契约法、侵权行为法、财产法、刑法等,较少 LL.M. 选修,多数 LL.M.集中在个人有兴趣的二、三年级 J.D. 课程或专长领域的讨论课。与多数美国法学院相同, J.D. 学生仍是哈佛法学院的主流,许多耗时超过一年的知名传统活动,诸如许多教授在学时皆曾参与编辑的哈佛法学杂志 ( Harvard Law Review ) 、优胜者将被刻名于图书馆墙上的仿真法庭竞赛(Ames Moot Court Competition ), LL.M. 学生受限于一年修业年限,并没有参与的机会。
巍巍良师,惠我良多
哈佛法学院于一九九九年有一四六位教授,每年亦有许多全球知名的访问教授(visiting professor)开课。
宪法乃系传统中最强的学门之一:Robert Walmsley University Professor, Frank Michelman美国八○年代后期,宪法理论中所谓 「共和思想复兴运动」 (civic republican revival)的代表人物之一,同时也被认为是John Rawls的政治哲学在宪法理论中的代言人。著名的宪法学Laurence H. Tribe 曾在现任总统George W. Bush的选举争议中,担任前总统选人Al Gole的顾问。其在 1978 年出版的American Constitutional Law (现已改版至第三版)被认为是自Joseph Story大法官的 "Commentaries on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于1833年问世后,美国最重要的宪法 "注释书" (treatise);有趣的是,Story 大法官也是哈佛法学院第一位讲座教授。Charles Fried曾担任里根政府时期的Solicitor General,是美国重要的保守派宪法学教授,认为法律自成体系,有其独立于社会价值之外的理性。刑法学教授Alan M. Dershowitz偏重于宪法观点的刑事司法正义,曾参与诸多知名案件,除了也在Bush v. Gore诉讼过程中提供法律意见外,更是Simpson案中最重要的被告法律顾问。Elena Kagan专长于行政权理论及政法。
美国法律史大师Morton J. Horwitz所撰写的两册The Transformation of American Law,贯穿美国从独立之前到二十世纪中期,深入地分析其间法律制度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其中第一册于1977年出版时,更被认为提供了美国法律史一种全新的认识观点。
批判法学派(Critical legal studies)教授们常对学生极具有启发性即挑战性,其中以Duncan Kennedy与Roberto Unger最值得一提。与一般所认知的批判法学者不同的是,Duncan Kennedy与Roberto Unger都是从现行法律体系出发,揭穿既有法律体系所宣称的价值中立。其中Duncan Kennedy于1979年出版的文章 "The Structure of Black Stone's Commentaries" ,从检视common law的基本体系与结构指出现行法律中的基本构造,如公私二元对立、实体与程序区分等看似中立的概念,实则包含了维持现状的价值决定;他的A Critique of Adjudication一书是许多学生的最爱。至于Roberto Unger更从反省启蒙之后西方知识体系的发展,指出现代西方理性法思考的局限。
两位始于女性主义法学研究的女性教授颇值得一提。Martha Minow从女性主义的观点出发,分析认同政治与宪法平等保护之间的关系,近年来更把关怀的焦点扩大至转型正义的追寻,从restorative justice 的角度探讨转型社会中冲突解决与族群和解的可能性与可行之道。Janet Halley则结合女性主义与同志理论,批判既有法律体系对于女性、同志以及其它弱势族群的歧视。
国际法方面,Henry J. Steiner乃系人权学程(Human Rights Program)的指导教授,亦开立国际人权法等课程。Anne-Marie Slaughter则偏重于国际关系及制度理论(Institutionalism),她同时也是由LL.M.及S.J.D学程组成的Graate and International Legal Studies的指导教授,不过她二00二年秋即将离开哈佛,转到普林斯顿(Princeton)大学的国际公共事务学院担任院长(Dean of the Woodrow Wilson School of Public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甚受学生欢迎的欧体法(EU Law)及世界贸易组织法(WTO)大师Joseph H.H. Weiler,亦于二00一年秋被纽约大学挖角。
法律经济分析亦系哈佛相当强的一门,许多教授具有经济与法学双博士,并各以不同领域为法律经济分析之体裁,Lucian A. Bebchuk开有法律经济分析、公司法、公司并购及重整、资本市场等课程;Louis Kaplow则开有法律经济分析及税务政策等课程。 Steven M. Shavell的法律经济分析课程亦颇受学生好评。
公司法方面,法学院院长(Dean) Robert C. Clark早在一九八五年出版的公司法教科书历久不衰,Reinier H. Kraakman的公司法、公司财经(Corporate Finance)、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John C. Coates IV的公司法,证交法,公司并购(M&A)等课程,在理论体系与实务运作上皆兼具启发性。行为主义学派(Behaviorism)、研究侵权行为法出身的Jon Hanson的公司法课程则是另一绝,不断提出对资本主义的质疑。Hal S. Scott乃系国际财经学程(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ystems Program)的指导教授,其国际金融法、国际财经法、证券交易法等课程皆颇受欢迎。Elizabeth Warren则系知名破产法学者。
哈佛法学院的智慧财产权及科技法律课程相形稍弱,二00一年春天,学生尚集结签名要求学校强化智财权及科技法律相关师资。William W. Fisher III所开立的智财权、比较及国际智财权法体系清晰,甚受欢迎;Jonathan Zittrain乃系法学院最年轻的教授(1995年JD毕业生),专长领域因特网规范、计算机法、数字财产权法等。
东亚研究中心(The East Asian Legal Studies Program, EALS)创办于一九六五年,乃系美国最早的东亚研究单位之一,从事国际法比较法、以及中、日、韩东南亚之法律文化研究,经常举办与亚洲议题有关的讨论会或学术演讲。William P. Alford乃系东亚研究中心的指导教授,其开有中国法研究、国际贸易法、东亚区域法律等课程。他精通中文,对于亚洲学生非常照顾,也是许多亚洲学生撰写学位论文或申请S.J.D.时的指导教授。
另外,哈佛法学院的协商训练课程(negotiation workshop)甚为知名,常在冬季学程开课,学生分组就模拟案例实际进行协商演练,相当能反映美国法学教育强调演辩协商能力的精神。不过选修此课程须具有突出的英文口语能力,故亚洲学生较少参与。
焚膏继晷,孜孜不倦
在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就读,同侪压力当然相当大,尤其教授们多半标榜苏格拉底式(Socratic)教学法,喜在上课时与学生诘问辩难,小班讨论课发言压力自不在话下,纵算是一两百人的大班必修课程,教授或者随堂随机抽问,或者排定轮值(panel)依序抽问,通常一门课至少会有一两次机会要在全班面前与教授对答,有时问答往返十数分钟,对于英语口语能力欠佳者更是挑战。就学业成绩而言,法学院原则上要求教授们依据比例分配表(Scale)分配全班成绩,以期公平,不过当然不予理会者仍大有人在,以二○○一年为例,某宪法知名教授曾经特别邀宴某LL.M.学生,因为她的宪法成绩乃系该教授十年以来所给的第一个A+。
在这样的环境下,大多数学生当然都是图书馆的常客,焚膏继晷,孜孜不倦,不敢或懈。哈佛大学拥有全美历史最悠久(始于一六三八年)、全世界最大(逾一千三百万藏书)的图书馆,九十处馆藏中,大学部的十一处占了最大部分,其中Widener Memorial Library 即有三百五十万藏书。法学院图书馆以第一位法学院院长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 为名(任命于一八七0年),并纪念他为振兴法图、扩展馆藏所花的心血。Landell图书馆目前有超过五十万藏书,希腊式的长廊巨柱,建筑宏伟,尤其经过一九九七年整修以后,更是焕然一新。大门口内矗立着知名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Joseph Story的塑像,学生常笑称他举起的手指意味着对不用功的学生的谴责。挑高的建筑、典雅的气氛及舒适的座椅,使得在图书馆内阅读写作相当享受,有些学生甚至常在大考前在图书馆躲过警卫关门时的搜寻,然后在馆内通宵达旦,毕业后回想起来,回味无穷。
莘莘学子,文化交流
上课之外,当然哈佛生活还是有悠闲惬意的一面,新英格兰(New England)的枫红乃是知名的胜景,纵无暇往北探访New Hampshire或Vermont的赏枫圣地,秋冬之际,校园里残红夹杂无边落木,亦已美得萧瑟。冬雪时,法学院每栋建筑间相连的地下通道虽提供避寒的走道,但与同学相约如稚童般打雪仗,踏雪寻梅,乐趣无限。春夏之际,查理士河畔的全国大学划船比赛,每年四月间具有一百五十余年传统的哈佛、耶鲁体育竞赛等,都是年度盛会。除了许多传统或年度活动外,社团或学会针对特定议题举办的Colloquium或Conference、外国学生筹办展现世界文化的各种庆典、校方举办的外交性正式宴会,的确令人应接不暇。
每天数十封来自同侪LL.M.的Email List的电子邮件,除了无以计数的party邀请外,最有意思的,是同侪们第一手撰写的影评、书介、艺术文学讨论、政治辩论、讽世诗文,有人当过参展电影导演、有人出过畅销诗集、有人作过十几年的政治牢、有人极左、有人极右……各路好汉法学及法学以外的素养、文藻与视野,就不断地在电子邮件及口沫横飞中盘旋激荡。
学校附近Cambridge的高额房价迫使多数学生住在宿舍,也形成学生群居浪漫的氛围。图书馆关门后校园处处可见星空夜语,或高谈阔论、或卿卿我我;周末晚上,或者在大屏幕教室放映各国学生推荐的各国好电影,或者在简陋不堪的宿舍大厅中把酒言欢,兴起亦可寅夜离校游荡,跨国的心灵及经验交流似乎如此简单而令人满足。
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哈佛法学院绝对值得走一遭。
⑺ 美国哈佛商学院中国籍教授
Hong Luo,Assistant Profess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⑻ 请问哈佛大学的企业文化
哈佛大学 - 美国第一所学府 15世纪末,由欧洲通往美洲的大西洋航道被哥伦布开辟出来以后,欧洲人纷纷远涉重洋来到美洲。17世纪初,首批英国移民到达北美,在那里开拓自己的“伊甸园”——新英格兰。移民中有100多名清教徒,曾在牛津和剑桥大学受过古典式的高等教育,为了让他们的子孙后代在新的家园也能够受到这种教育,他们于1636年在马萨诸塞州的查尔斯河畔建立了美国历史上第一所学府——哈佛学院。1780年,即美国建国后的第四年,已经有了140多年历史的哈佛学院升格为哈佛大学。
当初哈佛学院的创办者把剑桥大学的模式移植过来,学院最初定名为“剑桥学院(Cambridge College)”。1639年,为了纪念学院的创办者和建校费用的主要捐献者约翰·哈佛(John Harverd),马萨诸塞议会通过决议,将学院改名为“哈佛学院”。
由哈佛学院时代沿用至今的哈佛大学校徽上面,用拉丁文写着VERITAS 字样,意为“真理”。哈佛大学校训的原文,也是用拉丁文写的,意为“以柏拉图为友,以亚里士多德为友,更要以真理为友”。校徽和校训的文字,都昭示着哈佛大学立校兴学的宗旨-求是崇真。
担任哈佛大学校长长达20年(1933~1953)之久的美国著名教育家科南特曾经说过:“大学的荣誉,不在它的校舍和人数,而在于它一代一代人的质量”。正是在择师和育人上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哈佛大学才得以成为群英荟萃、人才辈出的第一流著名学府,对美国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科学和高等教育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对世界各国的求知者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编辑本段 回目录 哈佛大学 - 在竞争中争先 1693年,北美第二所学府威廉·玛丽学院(今弗吉尼亚大学的第一所学院)诞生。1701年,耶鲁学院(今耶鲁大学的第一所学院)成立。这两所学院的出现,使哈佛学院有了伙伴和竞争的对手。18世纪下半期,北美洲陆续建起了9所学院,新建的学院虽然大体上仍沿袭英国古老学府的模式,毕竟时代不同了,受欧洲启蒙运动和产业革命的影响,数学和自然科学陆续挤进这些学院的教学领域。受英国古老大学传统影响较深的哈佛学院,面临着强有力的挑战。1727年,哈佛学院建立了数学和自然哲学的教授讲座,这是顺应时势的变革之举。此时,北美产业革命的势头兴起,新兴的工商业对应用科学的需求使哈佛面临着重大的抉择:要么墨守成规,这将失去它在北美高等学府中的领袖地位;要么推陈出新,以求继续执掌北美学府之牛耳。哈佛选择了后一条路。
数学和自然哲学教授讲座开设后,哈佛学院还置备了一批科学仪器和设备,教授们用实验的方法,向学生讲授天文、物理和化学知识。在数学领域内,设立了测量术和航海术等技术学科。1780年,医学教授讲座的建立,促进了植物学和化学的研究。教授们开展各种各样的科学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在北美和英国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自然科学终于在哈佛建立起牢固的阵地,并对其它学院产生影响。
1775-1783年,北美13个英国殖民地爆发了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哈佛学院顺应潮流,站在同情和支持独立战争的正义事业一边。在马萨诸塞,几乎所有著名的革命者都是哈佛的毕业生,包括美国《独立宣言》起草人之一、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1775年7月3日,乔治·华盛顿在哈佛学院所在地坎布里奇就任北美独立战争军队的统帅,他的司令部也一度设在坎布里奇。1776年美利坚合众国诞生后,哈佛学院给独立战争的主要领导人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斐逊(《独立宣言》主要起草人,美国第三任总统)、约翰·杰伊(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任首席大法官)、亚历山大·汉密尔顿(首届美国联邦政府财政部长)等人授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到1780年,哈佛学院已先后建立了神学、数学和自然哲学、医学等教授讲座,学院升格为大学。按照欧洲中世纪大学的传统,必须拥有3个学院的联合体,才够格称为大学,当时马萨诸塞州议会竟破格承认哈佛学院升格为大学,这既是厚爱,也是鞭策。哈佛大学继续抓紧自身建设,1816年设立了神学院,1817年设立了法学院,加上原有的以文理为主科的哈佛学院,一共有了3个学院,成为名副其实、名正言顺的大学了。19世纪上半叶,哈佛大学的影响已超出马萨诸塞之外,及于美国中部和南部。
在北美独立战争初年,哈佛学院的基金,连同地产的租金在内,不足1700英镑。战后的1793年,哈佛的基金已超过18.2万美元。到了19世纪,由于校友的赞助,哈佛大学的基金稳步上升,1800年为24.2万美元,1869年为225万美元。
在此期间,哈佛大学的课程设置有了较大的变化。1790年,哈佛大学开设了拉丁文、希腊文、数学(包括天文学)、英文写作、哲学(包括形而上学、道德和政治)、神学、自然科学,希伯来语和法语两科由学生任选一科。哈佛大学课程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受德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影响。在此时期,德国著名教育家威廉·洪堡关于大学教育改革提出了著名的三条原则:独立性;自由与合作二者统一的原则;教育与研究统一的原则和科学统一的原则。洪堡不仅提出了大学改革的理想,并在他倡办的柏林大学中付诸实践,提倡学术自由,教育与科研相结合,柏林大学成为德国新型大学的榜样。在哈佛大学任教的一些青年教授,曾经留学德国,受到德国大学的影响,他们要求改变英国大学的模式,转而以德为师,效法德国大学的一套制度。1825年,有4位青年教授联名提出4项改革意见:减少古典文学课程的比重;重视对现代外国文学的研究;设立研究生的学位制度;按照学生的能力分班教学。这4项意见当时未被采纳。
1829年,昆西(J.Quincy)出任哈佛大学校长,他大刀阔斧,极力扭转哈佛大学的方向,大力倡导重视理科的教学。他任职16年(1829-1845),在哈佛大学办起了理学院,建立了一座天文台。18世纪和19世纪,随着哈佛大学的发展,学校课程内容范围扩大了,重点转换了,自然科学受到了极大重视。
1869-1909年,化学家埃利奥特(Charles.William Eliot)担任哈佛大学校长,他任职40年,把哈佛大学建设成为了一座规模宏大的现代化大学。他使法学院
编辑本段 回目录 哈佛大学 - 发展历程1636年10月28日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议会通过决议,决定筹建一所象英国剑桥大学那样的高等学府。1638年在马萨诸塞的剑桥正式开学,第一届学生共4名。1638年9月14日,牧师兼伊曼纽尔学院院长的J.哈佛病逝,他把一部分遗产和400余册图书捐赠给这所学校。1639年3月13日,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议会通过决议,把这所学校命名为哈佛学院。在建校的最初一个半世纪中,学校体制主要仿照欧洲大学。1721年正式设立神学教授职位,1727年设立数学和自然科学教授职位,1780年设立医学教授职位。同年扩建成哈佛大学;1816年 成立神学院,1817年成立法学院,以后各学院相继在19世纪成立。 教育学院成立于1990年;1936年又成立了政治学院(1966年命名 为J.F。肯尼迪政治学院)。1966年以来,哈佛大学共设10个研究 生院,即文理、商业管理、设计、牙科医学、神学、教育、法学、医学、 公共卫生和肯尼迪政治学院;2个招收大学本科生的学院,即哈佛学院和拉德克利夫学院;并设继续教育办公室,专门负责暑期学 校、附设课程和终身学习中心。牙科医学、医学、公共卫生等3个 研究生院设立在波士顿,其余各学院均集中于剑桥。各学院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历史上,哈佛大学的毕业生中共有六位曾当选为美国总统。他们是约翰·亚当斯(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拉瑟福德·海斯、西奥多·罗斯福、富兰克林·罗斯福(连任四届)和约翰·肯尼迪。哈佛大学的教授团中总共产生了34名诺贝尔奖得主(Nobel Laureates )。
如今,哈佛大学已发展为拥有十个研究生院、四十多个系科、一百多个专业的大型院校。正式注册有18,000名学位候选人,以研究生为主,也包括本科生。 另外还有13,000名非学位学生在其扩展学院学习一门或更多的课程。在哈佛大学工作的教职员工超过14,000人,包括超过2,000名的教授和讲师。 还有7,000多教员在所属的各个教学医院工作。
多年来,哈佛大学除了培养大量的美国学生外,还接纳了来自世界各国的大批留学生和访问学者。
它的总部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波士顿的剑桥城,医学院和商学院位于波士顿市区。在剑桥城,与哈佛大学相邻的竟然是与之齐名、同是世界第一学府的麻省理工学院(MIT)。两大校园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线。
1986 年,哈佛大学隆重庆祝了350周年校庆。哈佛大学诞生于英国清教徒1620年移民到普利茅斯之后的第16年。1636年(当时中国正值明朝末年),是遵照麻萨诸塞海湾殖民地最高法院的表决建立的。命名源于它的第一个捐资人约翰.哈佛一名年轻的牧师,1638年去世时,把他的图书馆和一半财产留给了新学校。由于清教徒中不少人出身于英国剑桥大学,他们就把哈佛大学所在的新镇命名为剑桥。最初学校仅有一名男教师和九名学生。
学校早年开设的课程以英国大学的模式为基础,但是在思想上与这个殖民拓荒地盛行的清教徒的哲学保持一致。尽管它早年的许多毕业生成为了整个新英格兰地区的清教徒聚居地的牧师,学校却从未正式加入过某一个特定的教派。一份出版于1643年的早期的小册子阐明了哈佛大学的存在:“促进知识并使之永存后代。”
编辑本段 回目录 哈佛大学 - 机构设置哈佛大学的校务领导机构,一是哈佛大学董事会,另一个是校务监督委员会。
哈佛大学董事会,负责大学的财政和校务的管理。有关教育政策和机构设置的重大事务,由校长和各部门主任向董事会提出讨论定。哈佛大学各个研究生院院长和各个系的系主任,都由校长任命。
哈佛大学校务监督委员会,由30名成员组成。这些成员大多由哈佛学院和拉德克利夫学院毕业的校友中选举产生,任期为6年。校务监督委员会举行定期会议,对大学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就有关大学的教育政策和教育实践提出建议,支持学校的重大活动。
哈佛大学规模庞大、资产超群,常被人戏称为“哈佛帝国”。全校共设有13所学院。其中本科生院两所,即哈佛学院与拉德克利夫学院;研究生院11所,即文理学院、商业管理学院、肯尼迪管理学院、设计学院、教育学院、法学院、神学院、医学院、牙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及大学扩展部等。
几个主要的研究生院的著名系、部有:
文理学院的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系、生物科学部、应用科学部、计算机技术研究中心、地质学系、化学系等;
医学院的细胞与进化生物学系、微生物与分子遗传学系、神经生物学系、生物化学系、生物学与生物物理学系、药物学系、免疫学委员会、与MIT合建的健康科学部等;
公共卫生学院的微生物学系;
设计学院的建筑系和设计专业等;
教育学院的管理、计划和社会政策专业,教学、课程和学术环境专业,人的发展、阅读和咨询心理专业等。
哈佛大学拥有2400名教授,6700名本科生和12400名研究生,校色是深红色(Crimson),深红色(Crimson)也是哈佛的运动队和日报The Harvard Crimson的名字。
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MIT) 之间一直存在著友好的竞争关系,这种关系可以追溯到1900年,那时候两校合并的问题被广泛讨论,甚至在某个时候被当局达成一致(后来被马诸塞州的法院取消),今天,这两所学校之间的合作和竞争依然不相上下,经常有很多合作的研讨会和项目,包括哈佛MIT健康科学与技术部,哈佛MIT数据中心, Dibner历史科技研究所,此外,两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之间还可以不用缴纳额外费用就能相互注册,获得学分来得到自己本校的学位。
哈佛大学最近才成立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由于哈佛的工程学科没有邻近的麻省理工学院完善,许多哈佛学生会到麻省理工学院修理工的课程或做理工的研究(哈佛大学曾经数次尝试与麻省理工学院合并,但一是受限于双方校园内部的意见,再加上为防止大学独大,麻省大法庭于1904年裁定此举违法,至今并无任何合并举动) 。
编辑本段 回目录 哈佛大学 - 校训哈佛早期的校训是“察验真理”(Veritas [1643])、“荣耀归于基督”(In Christ Gloriam [1650]),以及“为基督•为教会”(Christo et Ecclesiae [1692])。哈佛早期印章展示三本翻开的书本,两本面向上,一本面向下,象征着理性(reason)与启示(revelation)之间的动力关系。哈佛的一份最早期文献——1642年的学院法例--如此写道:"让每一位学生都认真考虑以认识神并耶稣基督为永生之源(约17:3),作为他人生与学习的主要目标,因而以基督作为一切正统知识和学习的惟一基础。所有人既看见主赐下智慧,便当在隐密处认真借着祷告寻求他的智慧。"
⑼ 哈佛大学教授的联系方式
教授怎么会轻易公布联系方式呢?就算是中国的教授也不轻易公布的 何况哈佛知名度这么高的大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