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中国文化
一、我国文化产业存在的问题
1.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存在“战略性短缺”问题,这是一种非常规的短缺状况
2004年出版的《财经蓝皮书——中国经济运行与政策报告》指出,在20多年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形势下,我国服务业的发展严重滞后。尽管我国1992年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但是统计数字显示,从1991年到2002年,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一直徘徊在1/3左右,结构上仅仅上升了1个百分点。这一发展水平比同等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平均值低了14个百分点,就业水平则低了近20个百分点。这种发展状况难以用经济增长和结构转换的一般规律来解释,是一种在我国特殊的体制环境下产生的现象。我国文化产业的战略性短缺是在我国服务业总体发展滞后这一背景下形成的。
近两年来,我国文化服务业这块“短板”越来越短。加入WTO以后,我国第二产业增长迅猛,第三产业增长速度下降,文化服务业的增长总体上也比较缓慢。这种情况的出现是与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的发展态势相矛盾的。如何以文化产业的发展参与国民经济战略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均衡发展,仍是一个需要强调的重大主题。
2.文化产业关键性领域的关键性制度创新有待突破
两年来,文化体制改革尽管还处在试点阶段,但已经具有了明显的示范作用,解放了文化生产力,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难度逐渐增加,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
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通过事业和产业单位的区分,实施微观体制改革,打造市场主体,构建产业发展的基础。目前,文化产品流通领域已经开放,无论是图书音像分销,还是电影院,市场主体已经多元化;影视制作领域投资活跃,竞争态势已成。但是,在书报刊出版和广电播出机构等产业高端领域,距离实现这一改革目标,启动产业发展,还有较大距离。正是在这一关键环节上,改革的深入需要新的思路和推动力。
在新闻出版业,无论是出版集团,还是报业集团,“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国有独资体制是否能够为市场所接受,还有待观察。在广电业中,不同产业环节的区别性准入政策,正在使产业发展受到阻碍。2004年被我国广电部门称为“动漫游戏产业年”,各种民间力量介入动漫游戏产业内容制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但是,据报道,由于民营的内容制作机构和国营的播出机构在体制上地位不同,播出机构未真正实现“制播分离”,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机制尚未形成,致使70%的国产动画片在各省市县电视台无法播出,已播出的动画片往往也被不合理地压低价格,甚至被迫免费播出,导致制作机构的成本无法回收,其生产积极性受到抑制。
在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虽然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2004年以来受到高度重视,成为实现我国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环节。但如果仍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将媒体经营性资产分离出来,以此为主体吸收社会资本,将面对大量关联交易、无形资产评估等问题,很难与目前证券市场管理规范接轨,而且它也很难得到投资者的认同。如果这类企业大量上市融资,将可能给资本市场带来巨大的风险。
改革的难度还来自于事业单位内部。由于在体制内占据优越地位,握有垄断权力,这些单位已在多年商业运作中形成了既得利益,因此缺乏改革的内在动力。不脱离体制内的优越地位,同时尽可能在市场中获得商业利益,将事业和产业两种好处兼收并蓄,往往成为他们在“双轨制”条件下最为合理的选择。这种双轨体制在文化市场已经有所发育的今天,造成了严重社会不公的不良后果。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有机遇期,改革也有机遇期,如不抓紧推动就可能丧失最佳时机。根据入世承诺,我国于2004年结束开放文化分销领域的准备期。截至2004年10月,有关部门已向11家民营图书发行机构发放了“全国总发”许可。可以预见,完成了全国分销网布局的民营书业将迅速向上整合资源,一批大型的民营“出版—发行集团”将很快出现,市场给国有文化出版机构留下的时间已不多。另据今年首次公布的文化产业统计数字,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起来的新兴文化产业,其从业人员已超出以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以及演艺等构成的传统文化产业部门近1倍,创造的价值已接近传统行业。这些新兴文化产业部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体制环境的不同和技术装备程度较高,其发展速度才超过了传统文化产业领域。可以预见,如文化体制改革在短时间内没有较大突破,增量资本将可能越来越向新兴文化产业领域集中,传统文化产业领域将被边缘化。
3.文化产业发展出现“泡沫化”现象
从2003年到2004年,一个突出的现象是,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冲动很大,公共财政对文化设施的拨款规模几乎超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总和,大量业内和业外的、体制内和体制外的资本正在冲进文化投资领域,一个前所未有的文化投资高潮正在兴起。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还在酝酿之中,文化产业领域资源配置机制和政府职能转变还未完成。这就出现了一个在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领域多次出现过的,以行政性推动为特点的“投资饥渴”和“经济过热”景象。
比如,8号文件下达后,各相关部委纷纷出台发展动漫游戏产业的措施,各级政府也纷纷跟进。截至2004年10月,除了有十几个儿童电视频道已经开播或者准备开播外,据统计全国还有数十个内容类似的“基地”或“园区”已经启动或正在准备之中。大量电视频道的开播面临严重的内容不足窘境,而各种园区是否有实质性内容也是问题。有人认为,我国动漫游戏产业的“泡沫”已经形成。
我国文化产业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个阶段以体制改革与加快发展为主要特点,如何平衡这两个基本方面需要予以关注。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总结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将发展纳入改革的轨道,以资源配置机制的重大转换推动健康的增长或发展,而是任凭个别领域的“泡沫化”趋势蔓延,就可能为今后的发展制造新的障碍。
二、2005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预测与建议
2005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将受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结束,将可能在全国铺开;二是加入WTO过渡期结束,文化分销领域承诺开始生效,外国文化资本将进行战略布局。在投资文化产业的意愿和动力方面,国际大于国内,民间大于国家,地方大于中央。在文化产品与服务存在战略性短缺的情况下,这将对文化体制改革形成高压态势。如何抓住消费结构升级的机遇,通过开放文化市场加大文化产业的发展力度,缓解文化产品供应上的战略性短缺,将成为新的一年文化体制改革的主题。
1.通过建立公平、统一的市场体制,扩大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的示范效应,推进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之间的联合、兼并、重组,大幅提高市场集中度
2004年文化部发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表明,文化主管部门注意到了应该在文化体制改革迅猛推进的形势下,为不同所有制企业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个重大进步,意味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环境的进一步成熟,落实人民群众文化权利的重点正在从消费领域转向生产投资领域,而政府宏观调控正在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经济手段为主的方向转化。
在新闻出版领域,类似政策的出台也极为必要。由于有关绝大多数出版机构整体转为企业的改革政策的实施,将会有一大批书报刊出版机构因失去行政性支持而迅速变为徒有虚名的“壳资源”。这些出版机构的出路,或者是被已经占据出版高端位置的国有大型出版集团兼并整合,或者是被控制全国性发行渠道的大型民营书业兼并和重组。如果政策环境适宜,就会在市场竞争中诞生真正超大型的发行—出版集团。
为此,应当适时出台推动和主导这一发展趋势的政策。比如,将以“书号”、“刊号”为基础的传统行政性宏观调控手段,适时转化为真正基于市场的经济调控手段,推动一批长期以来以出卖书号、刊号为生的出版机构资源向有实力的出版或发行集团汇聚。随着WTO过渡期结束,国外大型传媒集团将在中国传媒市场展开战略性投资,鲸吞体制内优质和闲置文化资源的速度将大大加快。有关主管部门应该采取加快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和放开民营文化资本准入等多种手段,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兼并和重组,提高市场集中度,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
2.将投融资体制改革作为改革的重点和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杠杆,推动新一轮传媒资本投资浪潮的形成
我国文化资本投资高潮正在兴起,而且将以文化市场为主战场。从外国文化资本进入中国的步骤来看,由于分销领域的逐步放开,他们在许多领域已经完成以文化产品对中国市场的占领,转入以文化资本大规模整合我优质文化资源阶段。本土民营文化资本也已经在几年的力量积蓄之后,进入大规模伸展时期。2004年我国文化资本市场已经浮现出如“中信”和“星美传媒”等文化资本巨头的身影,中国的文化资本市场将进入风起云涌的年代。目前,国内已有多家试点单位在集团化改革取得进展,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建立的基础上,开始了新一轮股份化改革,并拟订上市方案。
因此,尽管还有诸多体制和政策性障碍,但是2005年文化投融资体制将有重大突破。在这种形势下,最为合理的做法是,解放思想,大胆实验,主动拆除投融资政策壁垒,在关键性的领域实现关键性的制度创新,以体制性优势夺得经济发展的先机。
3.抓住“十一五”规划机遇,规范产业发展,推动区域文化产业格局成型
一年多来,一些地方政府开始打造区域性合作与发展的格局,文化产业在区域经济的各种构想与规划中的地位引人注目。江浙沪演出市场区域合作已经运作多年,取得重大成果。
可以预见,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形势下,中国经济增长正以向内地延伸和向海外扩展两种方式实现,区域经济合作之势正在迅速形成,文化产业也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城市群为首的东部发达地区将成为中国文化产业最重要的区域,既推动中国文化走向世界,也带动中西部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各地方政府毫无疑问应该抓住制订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机会,制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通过参与区域文化产业共同体,提升本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竞争力。
4.建立文化产业与传统产业的战略联系,拓展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商机
我们应该研究文化产业的发展如何与总的国民经济的发展相协调,如何与传统产业的发展产生互动因而相得益彰的问题。目前国际上兴起的“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值得考虑的战略性方案。
文化创意产业是近年来在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发达国家提出的概念。其主要特征是,重视发展现代文化产业的高端,重视将现代文化产业与传统产业相结合,以增加传统产业的文化附加值。文化创意产业的提出抓住了现代文化产业的核心和实质,调整了现代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使其从单一的个人消费需求导向,转向既服务个人消费需求也服务生产领域的新思路。这一点无疑也符合我国经济现阶段发展的要求。因此,在制订“十一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时候,我们应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自觉地对文化产业与传统产业做更加整体性的考虑,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文化产业发展的道路。
我们正在进入一个风险与机遇并存的发展新阶段。在这个阶段,发展形势将发生深刻变化,城市化是否与工业化同步,公共服务是否普及完善,精神文化是否刚健饱满,将成为发展的关键。在这个阶段,经济发展将以社会发展为前提,而不是像我们以往所理解的那样,社会发展以经济发展为前提。只有认识这一深刻转变,才能真正理解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重大题目的深远含义,才会将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问题置于其应有的位置上。
『贰』 文化创意产业专项发展资金是什么
文化创意产业资金是政府无偿提供给从事文化创意行业的公司的资金补助,是不需要企业偿还的。需要企业有一个原创性高,社会效应好的项目。支持行业分八大类:
一、文艺演出业
1.体现时代特征、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原创精品演出。
2.参与国际演出市场竞争的重要商业性演出、艺术节演出。
3.构建国内外营销渠道。
4.品牌化、产业化的文艺演出。
5.文艺演出场所的改造和利用。
二、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业
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体现时代特征的精品出版项目。
2.版权输出、出版物实物出口,以及企业“走出去”在境外从事出版、印刷、发行和版权代理等经营活动。
3.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的内容制作和技术研发,复合出版平台、出版物网络发行平台的研发应用。
4.数字印刷、高端彩色印刷、按需印刷等先进印刷复制工艺设备的研发应用。
5.版权交易、版权保护平台及技术的开发应用。
6.国内外重大出版、版权交易展览展示活动。
三、影视制作和交易业
1.具有时代特点、民族特色,较大传播发展潜力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广播影视作品(主要包括电影、电视剧、影视动画、广播电视节目等)。
2.数字广播、数字电影、数字电视、手机电视、网络数字音视频等新媒体的内容制作。
3.数字广播、数字电影、数字电视、手机电视、网络数字音视频等新媒体的技术研发。
4.采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发展网络视频。
5.影视产业的国际合作、交流。
6.海外营销网络建设。
四、动漫与网络游戏研发制作和交易业
1.具有中国风格、中国元素的原创动漫网络游戏作品。
2.面向海外市场的动漫网络游戏作品的研发与输出。
3.基于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的公共创作、制作和运营平台。
4.原创网络动漫创作展示平台。
5.手机动漫游戏产品的研发与运营。
6.动漫游戏衍生产品的开发与营销。
7.动漫游戏的教材研发和人才培训。
五、广告会展业
1.具有广告行业品牌引领性,能够打造广告行业知名商标,提升北京广告行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项目。
2.能够提高广告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提升广告教育水平、培养广告行业专业人才,由广告公司进行的高校广告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3.有明显传播力和影响力的新型广告业态。
4.促进城市广告会展业发展的条件改善和服务平台建设。
5.奥运场馆设施赛后利用的大型国际会展等活动。
6.在所属行业内具有较高权威性的专业展会及承办国际专业协会全球年会等活动。
7.在境外或外省市已举办两届以上,移植北京且将连续举办的专业品牌展会。
六、古玩及艺术品交易业
1.古玩艺术品修复技术的创新、研发。
2.传统工艺美术品的研发及博物馆等相关行业对其衍生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
3.具有创新性的艺术品交易方式。
4.具有专业性、国际化水准的古玩艺术品交易活动。
5.在国内外专业领域中具有广泛影响、高水平的古玩及艺术品展览。
七、设计创意业
1.利用设计创意手段对存量工业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利用。
2.工业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应用。
3.中国元素、民族品牌服饰设计。
4.高附加值的精品印刷和商务印刷设计。
5.提升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设计与制造业融合的设计开发应用。
6.设计交易渠道畅通、设计交易环境建设。
7.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设计展览展示以及各种交流活动。
八、文化旅游业
1.具有民族、民俗特色的精品文化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
2.富含高科技、创新性的精品文化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
3.具有北京传统和现代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研发推广。
4.培育北京文化旅游演出市场,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文化旅游演出剧目以及大型实景演出。
5.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专项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
『叁』 2010年国家金融政策
中央宣传部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文化部 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文化厅(局)、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30号)精神,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迫切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金融引导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服务经济社会,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央实施重要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正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大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的力度,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对接,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需要,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是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需要。各金融部门要把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作为拓展业务范围、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的重要努力方向,大力创新和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有效的信贷投放
(二)推动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开发和创新。对于处于成熟期、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文化企业,要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积极开展对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并购融资,促进产业链整合。对于具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企业,可发放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贷款。对于租赁演艺、展览、动漫、游戏,出版内容的采集、加工、制作、存储和出版物物流、印刷复制,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传输、集成和电影放映等相关设备的企业,可发放融资租赁贷款。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为金融机构处置文化类无形资产提供保障。对于具有优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企业,可通过权利质押贷款等方式,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适用范围。
(三)积极探索适合文化产业项目的多种贷款模式。对于融资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的文化企业,鼓励商业银行以银团贷款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探索和完善银团贷款的风险分担机制,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有效降低单个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对处于产业集群或产业链中的中小文化企业,鼓励商业银行探索联保联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
三、完善授信模式,加强和改进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
(四)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各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文化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灵活的差别化定价机制。针对部分文化产业项目周期特点和风险特征,金融机构可根据项目周期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分布状况,科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于列入国家规划重点支持的文化产业项目或企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五)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业务考评体系。各金融机构在确定内部评级要素,设计内部评级指标体系、评级模型和计分标准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文化企业的特点,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评分制度。要充分借鉴外部评级报告,建立内外部评级相结合的评级体系。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业务考评程序和考核方法,建立专门针对文化产业金融服务的考评体系,将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和积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相结合,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在落实工作责任和考核整体质量及综合回报的基础上,对中小文化企业的贷款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追究或免除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
(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设立专家团队和专门的服务部门,主动向文化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对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文化企业和项目,要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在满足金融机构授信客户准入标准的前提下,可对举办培训的企业和接受培训的人员予以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应积极加强合作,综合利用多种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推出信贷、债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多种工具相融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做好文化企业从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融资方式衔接。
(七)积极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为文化消费提供便利的支付结算服务。各金融机构应积极培育文化产业消费信贷市场,通过消费信贷产品创新,不断满足文化产业多层次的消费信贷需求。可通过开发分期付款等消费信贷品种,扩大对演艺娱乐、会展旅游、艺术品和工艺品、动漫游戏、数字产品、创意设计,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数字出版等出版产品与服务、印刷、复制、发行,高清电视、付费广播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电影产品等综合消费信贷投放。加强网上银行业务推广,提高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设计服务和休闲娱乐等行业的网络支付应用水平。进一步发挥人民银行支付清算和征信系统的作用,加快完善银行卡刷卡环境,推动文化娱乐、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广告、艺术品交易等行业的刷卡消费,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
(八)继续完善文化企业外汇管理,提高文化产业贸易投资便利程度。便利文化企业的跨境投资,满足文化企业对外贸易、跨境融资和投资等合理用汇需求,提高外汇管理效率,简化优化外汇管理业务流程,促进文化企业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我国文化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
(九)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文化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鼓励已上市的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探索建立宣传文化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的项目信息合作机制,加强适合于创业板市场的中小文化企业项目的筛选和储备,支持其中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
(十)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集合债和公司债等方式融资。积极发挥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机构的作用,为中小文化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等方式融资提供便利。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中小文化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鼓励中介机构适当降低收费,减轻文化企业的融资成本负担。对于运作比较成熟、未来现金流比较稳定的文化产业项目,可以以优质文化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收益权等为基础,探索开展文化产业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试点。
(十一)鼓励多元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发挥保险公司机构投资者作用和保险资金融资功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公司投资文化企业的债权和股权,引导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参与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风险偏好型投资者积极进入处于初创阶段、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文化业态。
五、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
(十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险服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各保险机构应根据文化企业的特点,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企业需要的保险产品,并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对于宣传文化部门重点扶持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应建立承保和理赔的便捷通道,对于信誉好、风险低的,可适当降低费率。加快培育和完善文化产业保险市场,提高保险在文化产业中的覆盖面和渗透度,有效分散文化产业的项目运作风险。
(十三)推动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各保险机构应在现有保险产品的基础上,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侵权险,演艺、会展、动漫、游戏、各类出版物的印刷、复制、发行和广播影视产品完工险、损失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适合文化企业特点和需要的新型险种和各种保险业务。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展信用保险业务,弥补现行信用担保体制在支持服务业融资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针对文化出口企业的保险服务,对于符合《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条件,特别是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的文化出口企业和项目,保险机构应积极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鼓励和促进文化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六、建立健全有利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机制
(十四)推进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原则,推动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入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和现代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和审计流程,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增强财务管理能力,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十五)中央和地方财政可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支持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由财政注资引导,鼓励金融资本依法参与。
(十六)建立多层次的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对文化产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方式多渠道分散风险。研究建立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以参股、委托运作和提供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发展,服务文化产业融资需求。探索设立文化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合理分散承贷银行的信贷风险。
(十七)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切实保障各方权益。抓紧制定和完善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评估、质押、登记、托管、流转和变现的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订有关质押登记规定。积极培育流转市场,充分发挥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等交易平台的作用,为文化企业的著作权交易、商标权交易和专利技术交易等文化产权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有效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各类无形资产二级交易市场,切实保障投资者、债权人和消费者的权益。
七、加强政策协调和实施效果监测评估
(十八)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制定并定期完善《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发布更新文化产业发展的项目信息。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文化企业的信贷支持,对纳入《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鼓励类”的文化产业项目,金融机构优先予以信贷支持,对“限制类”的文化产业项目要从严审查和审批贷款。
(十九)建立多部门信息沟通机制,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建立文化企业投融资优质项目数据库,通过组织论坛、研讨会、洽谈会等形式,加强文化项目和金融产品的宣传、推介,促进银、政、企合作,对纳入数据库并获得宣传文化部门推荐的优质项目,金融机构应重点支持。
(二十)加强政策落实督促评估。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会同同级宣传文化、财政、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各金融机构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统计制度,加强对文化产业贷款的统计与监测分析。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建立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
中央宣传部 中国人民银行 财 政 部
文 化 部 广 电 总 局 新闻出版总署
银 监 会 证 监 会 保 监 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肆』 图书发行公司的发展前景、发展战略应如何制定
看平来衡收支表,看利润自等.先去这个公司看其报表.看利润,要从其销售收入来看.
比如利润占的比例是多少.从毛利润的大小可以知道一个公司的进货商如何.
如果毛利润与销售额的比例大,说明其进货便宜.从分红可以看出公司是注重投资,
还是注重短期的获利.从流动资金和流动负债的比例可以看出公司偿还他人的能力。
如果过低,可以从侧面说明公司的管理,效率不高,如果太高,又说明公司不善于投资.
其他方面,你可以从公司的管理人员来看,了解其背景,评估他的能力,以及是否适合这个公司.或者从过去的业绩来看,然后要看这个公司的贷款如何。如果太多,就有风险,或者说底气不足.用净利润除以销售额可以知道公司在其他方面的消耗的管理,比如水电,办公用品等.如果结果比较高,说明公司节省,管理有序,如果比较低,说明公司的效率不高.最后,把公司的每一年的业绩都比较一下,
如果是明显上升,就可以说明公司的方向是正确的.
『伍』 湖南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有哪些有名的文化产业集团文化产业战略布局如何
有名的文化产业集团有: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广播影视集团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湖南三辰卡通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宏梦卡通传播有限公司
发展现状:
近些年来,湖南文化产业走出了一条有特色的发展道路,创造了一种“湖南文化现象”,“广电湘军”、“出版湘军”、“动漫湘军”全国知名:湖南卫视收视率一直位居全国省级卫视第一;湖南出版成为了中国地方出版实力三强之一;湖南原创动漫总产量连续排名全国第一;湖南《体坛周报》占据全国体育类报纸60%以上的发行和广告份额,北京奥运会期间日发行量达100万份。
同时,湖南文化产业百花齐放,广电、出版、报业、动漫、演出、娱乐等已形成优势,数字媒体、电视购物、手机报、网络等新兴业态悄然崛起,创造了红网、湖南在线、华声在线、星辰在线、女性在线、金鹰网等有影响的品牌。
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金融危机对全球文化领域的影响逐渐显现,湖南省也不例外。但是,由于各地文化发展程度、市场格局不同,对各地文化领域影响范围和深浅也各异。美国文化领域受影响最直接也最大,欧州及亚太地区则次之,到湖南则影响有限。如2008年湖南文化产业仍保持15%以上的增长速度,超过全省经济总量12.8%的增速。可以说,金融危机下湖南省的文化产业发展机遇大于挑战。对于湖南省来说,随着2009年文化强省战略的进一步实施,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的提速,都会为文化产业发展带来新的动力支持。
文化产业战略布局:
湖南按区域特点确立了“一区(长沙)三带(京广线、潇湘流域、大湘西)四轮驱动(广电、出版、报业、娱乐)两翼齐飞(旅游、会展)”的文化产业战略布局。构成了全省文化产业各具特色又相互呼应;产业集群化又遍地开花的空间格局。
中国投资资讯网 2009-2012年湖南省文化产业分析及投资咨询报告
『陆』 文化产业前景如何~~
中央力推,创投看好,忙于改制的中国文化产业似乎正在走向“春天”。
“继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再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而三网融合的推进也将打造新的发展热点。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安排,我国出版社将在201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转企改制,同时,报刊的转企改制工作也将于今年全面启动。业内分析人士表示,随着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障碍的突破,将会有更多的文化企业进入到资本市场,这不仅有利于文化产业自身的发展繁荣,同时也将带来新一轮的投资机会。
中国出版传媒筹谋IPO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将于4月份成立,初步计划公司资本金将达到15亿到18亿。”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总裁聂震宁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正在与三家战略投资者进行相关准备。事实上,这只是改制后的中国出版集团上市计划的第一步。
据介绍,旗下拥有70多家子公司的中国出版集团其上市计划将分两步走:首先是成立中国传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将出版主业包括内容发行一起整体打包上市,接下来则是将集团旗下拥有百年历史荣宝斋推向资本市场。据了解,目前负责荣宝斋上市的中介机构已经进场。
聂震宁表示,即将成立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将争取今年登陆A股主板市场,18亿的公司资本金有望将该公司打造成国内传媒板块的第一大股。而在上市之后,将会进行主业方面的兼并重组。“今年肯定会比去年多。”聂震宁说。
不过作为国有企业,在引入战略投资者时会更为谨慎。“中国出版集团将占到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90%以上的股份。”聂震宁表示,有兴趣的战略投资者很多,因此在选择时,更多会考虑到集团以后的发展目标。据了解,这三家投资者包括一家数字通信类出版企业,一家影视企业以及一家投资基金。“像选择数字通信类的企业就是因为集团将推出自己的电子阅读终端。”聂震宁说。
“文化企业转企改制后将会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注入,同时也将带来新的管理机制。”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对本报记者表示,改革是契机,由于传媒企业的规模效益比较显著,所以通过资本市场的兼并重组将更有利于传媒资源的整合,有助于企业进一步的发展。据记者采访了解,不少改制后的出版企业都透露出了上市的想法。
文化产权要素市场建设加速
就在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推进的同时,文化要素市场的建设也在加强。据了解,继上海、深圳相继成立文化产权交易所之后,中国文化产权交易所项目已经上报国务院审批,年内有望落户北京。专家表示,要素市场的建立完善将加速文化产业与各类资本的有效对接。
此前,北京市发改委主任张工在该市发展改革会议上曾明确指出,2010年要着力加强要素市场建设,支持中国文化产权交易所等要素市场落户北京市。而作为文化部与北京市政府合作打造的综合性文化产权交易服务机构,中国文化产权交易所将为文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文化产权提供产权流转平台,打通文化产业与资本市场之间的壁垒。
中国文化产权交易所筹委会负责人、北京产权交易所业务总监张大为表示,中国文化产权交易所的筹办工作已进入快车道,即将确定包括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内的数家股东单位。
“行政资源的参与和推动,将会带来更多的资源。”魏鹏举表示,如果能够建立一些规则,做一些示范,将有助于推动民企、社会机构的参与。
据悉,中国文化产权交易所建立后将着手推进文化产权评估体系的建设,解决文化产业投融资过程中版权评估难的问题。
创投看好文化产业前景
“我们非常看好今年文化产业的投资前景。”风投业资深人士、深创投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刘纲对本报记者表示,随着改革的深入,相对开放的政策和逐渐清晰的规则为资本进入文化领域提供了更为广阔空间,而市场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则意味着成倍数增长的市场空间。
“现在有一些文化企业自身发展也很不错,我们已经投了一批文化相关的企业。”刘纲表示,文化产业将成为其重点关注的领域。“首先,传统的文化企业必须要结合新兴业态进行发展,才能应对未来的挑战,其次,我们也会考虑到在改制过程中,企业相关机制的转化是否到位,比如说员工的j激励机制。”刘纲表示,经营团队以及规范化运作仍是关键因素。
德勤中国全国科技、传媒和电信行业领导人周锦昌则表示,近年来在文化产业方面的国内外投资者明显增多,“从项目数量,到投资人都是在以倍数增长。”周锦昌说。另外,随着创业板的推出和中小板的扩容,资本市场的完善也为文化产业投资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另外,记者获悉,相关政府部门正在积极筹措资金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据悉,作为北京市股权投资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将采取“FOF”(Fund of Fund)的运作方式,直接投资创投而非企业。“相较于直接投资项目而言,这种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成功的可能性也更大。”刘纲表示。
不过业内人士同时指出,在三网融合等新兴投资领域,政府的相关监管政策仍需重点关注。“我们认为三网融合、IPTV将是未来发展的潮流趋势之一,不过现在经营牌照并没有完全放开。”刘纲表示。随着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专家认为政府的监管重点将更为关注内容方面,运营资格上有望获得一定程度的放开。
『柒』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个什么部门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设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举办全国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审批。
2.取消在境外展示、展销国内出版物审批。
3.取消设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审批。
4.取消从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5.取消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
6.取消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章程修改审批。
7.取消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从事发行业务的分支机构审批。
8.取消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
9.取消影视互济专项资金使用审批。
10.取消军队协助拍摄电影片军事预算审批。
11.取消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股权性融资审批。
12.取消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所需进口设备、器材、胶片、道具审批。
13.取消电影洗印单位接受委托洗印加工境外电影底片、样片和电影片拷贝审批,同时强化政策导向和管理措施。
14.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
15.取消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职责,工作由相关协会、学会承担。
16.取消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职责,工作由中国出版协会承担。
17.取消报纸、期刊综合质量评估职责,工作分别由中国报业协会和中国期刊协会承担。
18.取消涉外著作权登记服务职责,工作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承担。
19.取消调控书号总量的职责。创新书号管理方式,规范书号使用,遏制违规行为。
20.取消管理广播剧的职责。
21.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音像复制单位、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职责下放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2.将音像复制单位、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职责下放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3.将地方对等交流互办单一国家电影展映活动审批职责下放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4.将国外人员参与制作的国产电视剧审查职责下放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5.将地市级、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审批职责下放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6.将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职责下放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7.将只读类光盘设备投产验收工作职责下放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8.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组织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繁荣发展。
2.加强指导、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优化配置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加强业态整合,促进综合集成发展。
3.加强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4.加强对数字出版以及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协调其健康发展。
5.加强著作权保护管理、公共服务和国际应对,加大反侵权盗版工作力度。
6.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走出去”工作。
7.加强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创新转变,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七)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印刷业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外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领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三)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设2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和机关财务等工作,指导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和政务信息化工作。
(二)政策法制司。
研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管理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涉外法律事务等工作。
(三)规划发展司(改革办公室)。
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研究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导、协调推进有关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依法承担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四)公共服务司。
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和保障标准,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对老少边穷地区进行扶助,指导监督相关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五)综合业务司。
指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拟订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承办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六)宣传司。
承担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指导、监管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具体指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新闻报刊司。
承担报纸(报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动,国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报纸、期刊内容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承担全国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八)电影局。
承担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指导电影档案管理、技术研发和电影专项资金管理。承办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
(九)出版管理司(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
承担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组织指导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教科书的出版工作,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承担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书号、版号管理工作。
(十)电视剧司。
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对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进行审查。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十一)印刷发行司。
承担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纠正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教科书的印制发行工作。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及新兴印刷业发展。
(十二)传媒机构管理司。
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三)数字出版司。
承担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
承担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
(十五)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
拟订“扫黄打非”方针政策和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和违禁出版传播活动的大案要案。承担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十六)版权管理司。
拟订国家版权战略纲要和著作权保护管理使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对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进行管理。承担著作权涉外条约有关事宜,处理涉外及港澳台的著作权关系。组织查处著作权领域重大及涉外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十七)进口管理司。
承担出版物、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依法管理境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对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引进、播出和中外广播电视节目合作的制作、播出,以及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进行监督管理。
(十八)科技司。
拟订新闻出版及印刷业、广播影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科技发展规划、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三网融合。承担广播影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广播影视质量技术监督、监测和计量检测工作。
(十九)财务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
(二十)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的对外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走出去”工作。承担国际文化协定中有关项目的执行工作。
(二十一)人事司。
承担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
(二十二)保卫司。
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管理机关、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和核心机密、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08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1名、援派机动编制5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9名)。其中:局长(兼国家版权局局长)1名、副局长4名、国家版权局专职副局长1名(副部长级);司局领导职数77名(含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五、其他事项
(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在著作权管理上,以国家版权局名义行使职权。
(二)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与文化部的职责分工维持不变。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捌』 上海张江数字出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上海张江数字出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6月01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从事数字出版、文化领域的投资管理,数字出版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制作、销售,会务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停车场(库)经营等。
法定代表人:杨辉
成立时间:2005-06-01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1011500089454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835、937号辅楼(2幢)102室
『玖』 2010-2015年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 作者是谁
2010-2015年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共六卷)
出品单位: 中投顾问
内容简介: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文化市场以“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为指引,基本形成了由娱乐市场、演出市场、音像市场、电影市场、网络文化市场、艺术品市场等组成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初步建立起以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技术监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
2009年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文化产业成为我国经济新增长点的态势愈加明显,其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国民经济结构中发挥的作用在更大范围内获得了认可。动漫产业、电影电视、演出市场、新闻出版等亮点频现。新闻出版产业总产值增长20%左右,网络出版、手机出版、动漫出版、网络游戏出版和数字印刷等数字出版产业总产值超过750亿元,比上年增长42%。
2009年9月26日,新中国首部《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出台,它是指导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它的发布,表明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标志着文化产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2009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国国有文化市场主体逐步壮大,成为发展文化产业的主导力量。
2010年上海世博会不仅直接推动我国会展业和文化旅游业的发展,还将全面带动新兴传媒、数字内容、创意设计、演艺娱乐等各个文化产业领域,尤其是新兴文化业态的发展。
“十二五”期间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力争文化产业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步提高,到“十二五”期末实现主要文化产业增加值比2007年翻两番。未来国家将启动骨干文化企业培育计划,文化企业上市推动计划及产业基地建设计划,加大对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包括税收政策优惠、解决融资难题等方面。
文化产业是投资回报最好的行业之一。当代社会各种产业利润主要靠领先的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来实现,而文化产业正是自主创造和技术含量高的一个门类。加上政策因素和市场因素的作用,文化产业的资本盈利率比较高,文化产业领域投资热将会长期存在。最后从消费角度看,文化产品是与日俱增的消费热点。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共十八章。首先介绍了文化产业的定义、分类、构成及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概念等,并对国际国内文化产业的现状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情况做了细致分析。然后具体介绍了广播影视业、动漫产业、音像业、出版业、网络文化业等文化细分行业的发展。随后,报告对文化产业做了区域发展分析、产业基地建设分析、竞争分析、国内外重点企业经营状况分析、政策法规分析和投资分析,最后分析了文化产业的未来发展前景与趋势。您若想对文化产业有个系统的了解或者想投资文化产业,本报告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