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顺应改革创新,促进农业生产增长方式有哪些举措
一、推进农业发展理念创新
要树立五个农业发展新理念。强化农业人本化理念,把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贯穿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全过程,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出发点,把调动农民积极性作为农业发展根本动力,努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使现代农业成为能让农民致富的产业和体面的职业;强化农业多功能化理念,顺应农业功能不断拓展的趋势,充分发挥农业的食品保障、原料供给、就业致富、生态保育、文化传承和休闲观光等多种功能,推动农业向深度和广度进军;强化农业工业化的理念,科学借鉴现代工业发展的理念,推进农业经营的专业化、规模化、企业化和生产的标准化、清洁化、机械化;强化农业产业化理念,积极推进农业社会化分工协作,完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的四位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形成贸工农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发展新格局;强化农业生态化理念,引导农业走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发展轨道,优化农业的生态环境,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
要在坚持农户家庭经营的基本制度长期不变的前提下,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形成以专业化、规模化、企业化的家庭农场经营与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双层经营体制。深化农地经营体制改革,鼓励农民自愿转让农地承包权,建立流转市场,积极促进农地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经营水平。进一步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培育一批有强大的市场经营能力的贸易流通型的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物流基地,建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拍卖市场、期货市场多层次市场有机结合,实物交易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
三、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创新
按照区域化布局的农业块状经济和贸工农一体化的龙型经济要求,大力推进标准化、产业化的特色产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功能区建设,积极培育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大力推进农业产品结构、区域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着力打造一批有区域知名品牌、拥有连片基地的特色农业强县强镇。充分发挥浙江水稻科研力量强和稻作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积极推进水稻生产的规模经营,建设一批高产高质高效的水稻生产示范县、镇和稻作文化示范点,努力提高浙江粮食生产力水平。积极拓展农业的多种功能,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四、推进农业科学技术创新
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动力,实行农业高产优质高效技术与循环经济技术有机整合,注重研发和推广与精致型农业产业相配套的、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技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农业功能多样化的要求,大力推进农作制度改革和生产模式创新,重点推广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设施农业、循环农业、数字农业、休闲农业、有机农业等新型农业业态。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创新,建立和完善首席专家、推广教授、科技特派员、责任农技员制度,构建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
五、推进农业发展机制创新
要以微观和宏观多个层面和统筹城乡发展层次上来创新农业发展机制。要形成农业创业创新的新机制,促进农业资源和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鼓励农民与科技人员、工商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投资和合作经营,通过设立现代农业创业贷款等多种举措,培育一批新的农业创业主体。要着力形成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的新机制,以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来进一步促进农民的分工分业分化,进一步形成百万农村能人创业带动千万农民转产转业的机制,推进务工经商农民的市民化,为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条件。
㈡ 各部委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了哪些举措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改革创新,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
3、主要目标。
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二、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
1、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强化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
2、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推广优质饲草料种植,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加强海洋牧场建设。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推广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作物新品种。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
3、延伸农业产业链。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扩大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发展,促进其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加快消化粮棉油库存。支持农村特色加工业发展。
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在各省(区、市)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
4、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有序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智慧乡村游,提高在线营销能力。
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大力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农业部、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业局等负责)
5、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
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在大城市郊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提高本地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6、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
扶持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研院校和“星创天地”,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企业集群。
三、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1、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
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2、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引导其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并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龙头企业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强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提高产品附加值。
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充分发挥农垦企业资金、技术、品牌和管理优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推进垦地合作共建,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3、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
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健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支持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搭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领域,由主要从事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4、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作用,开展标准制订、商业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质量检测、信用评估等领域,将适合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移交行业协会。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支持联盟成员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5、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利用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同等对待。
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要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
1、创新发展订单农业。
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
2、鼓励发展股份合作。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地方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订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参考依据。
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探索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的收益。
3、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
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
4、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引导各地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五、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
1、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以县(市、区)为基础,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建立在线技术支持体系,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及其他创业服务。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其健康发展。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形式,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
2、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优化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鼓励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开展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推动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拓宽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范围。
3、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到农村创业,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
鼓励科研人员到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支持农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创新,积极开发农产品加工贮藏、分级包装等新技术。
4、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统筹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中低产田。加快完善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建设持续健康和环境友好的新农村。
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逐步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
5、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贫困地区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实施符合当地条件、适应市场需求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扶持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鼓励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合作,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项目。
六、健全农村产业融合推进机制:
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
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投入,中央财政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创新政府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领域。
2、开展试点示范。
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
3、落实地方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县级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产业融合集聚。
4、强化部门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㈢ 指出中国农业改革的举措呈现什么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突破了计划经济模式,初步构筑了农村新经济体制框架.这些根本性改革,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结束了主要农产品长期短缺的历史,基本上解决了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农民收人有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生活正在实现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带动农村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变革和小城镇发展,开创了一条有特色的农村现代化道路.农民的思想观念顺应时代要求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改革的成功,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农村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土地承包依然缺乏长期、完整.有法律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对农村乱收费和农民不合理负担的问题仍然缺少治本之策;农民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分散生产、势单力薄,谈判地位低,信息不灵,在交替出现的“买难”和“卖难”中,难以承受市场风险和利益损失;在世界农产品贸易日益自由化的大背景下,中国农业正面临着市场竞争的考验;乡镇企业面临着产业结构升级的市场压力;农村工业化过程中城镇化滞后的问题日益突出;城乡分割体制依然没有彻底冲破,等等.在本文中,我们着重对中国农业改革与发展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进行探讨.]
一、食品政策:从自给自足到适度进口
中国农业资源紧缺、人口众多,努力增加粮食有效供给,始终是农业发展的头等大事,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中国农业生产长期发展中面临的严峻问题是,粮食生产将难以满足需求的增长,粮食的供需缺口将进一步扩大,未来的粮食进口量将逐步上升.
在实现中国粮食中长期供求平衡的战略选择上,存在两种不同的思路:一种思路主张必须把粮食自给作为目标.另一种思路主张,在国内农产品价格逐步达到国际市场价格水平的时候,尽可能地利用国际市场,利用相对廉价的进口粮,弥补近期内中国因无法大量增加农业投入而可能出现的粮食供给不足,同时节省下宝贵的资源用于非农产业的发展和实现农业人口的产业转移,不能片面地强调粮食的“自给自足”.
我们认为,从中长期看,保证粮食的供求平衡,既不能过份强调自给自足,也不能过度依赖国际市场,而只能选择“立足自给,适度进口调剂”的战略.
坚持粮食自给自足是不必要的,也是行不通的.近年来,中国粮食生产的要素边际生产率呈递减现象,由此导致粮食生产成本和价格不断攀升,目前,中国粮食的市场价格已高出国际市场的价格.
在这种背景下,为了实现粮食自给,就必然要求:大量使用耕地;大量增加对粮食生产的投入,以挖掘粮食的资源潜力和技术潜力;不断提高粮食价格;对国外廉价粮食的进口通过采取关税和非关税的措施进行限制,等等.这些措施,或者是难以行得通,或者要付出很高的代价.例如,过分强调粮食自给,土地和资本两项要素的机会成本将会很高,这不但影响农民增加收入,也会损害非农业的发展;不断提高农产品价格,不但会成为国内通货膨胀的潜在因素,而且会推动工业劳动成本的提高,影响整个经济比较优势的发挥;在经济日益国际化、贸易日益自由化的条件下,过份限制国外粮食进口,会遇到贸易伙伴的反对和报复,同样要付出代价.
适度进口粮食,调剂品种余缺,弥补产需缺口,增加储备,对于提高中国稀缺资源的利用效率无疑是有益的.今后,国际粮食市场的供给能力,仍是可以进一步提高的.但考虑到大量进口粮食对世界市场的影响,粮食安全、粮食进口能力以及粮食大量进口对国内生产的影响,今后在扩大粮食进口上,又应当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中国粮食的中长期供求平衡,必须立足于国内,不能过度依赖国际市场.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将对中国农业进出口贸易产生巨大影响,其利弊如何最终取决于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但近10年来,中国粮食生产成本平均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使粮食价格也随之提高.目前中国小麦、玉米、大米及棉花等大宗农产品的国内价格已高于国际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失去了以往的竞争优势.中国的油料、糖、奶业自然条件好,原料充足,但由于加工技术落后,目前植物油、食糖和奶制品价格已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失去了以往的竞争优势.中国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如蔬菜、水果、花卉和水产品、畜产品,由于资源成本低,目前价格大都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上述农产品出口水平却还比较低.如中国的水果类产品,目前的年出口量仅占其总产量的1%左右.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农产品品质差、农产品加工、包装、贮藏等环节还非常落后.此外,对这些产品的国内支持还不够.
适应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今后农业发展的目标应是在继续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高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根据比较优势原则来优化农业结构,提高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农民收入政策:从价格支持政策转向结构调整政策
增加农民收入,是关系到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全局性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农民收人预期不好,就不愿扩大农产品供给.因此,实现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必须使农民收入能稳定增长.90年代末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增长中的一个突出矛盾就是,在农产品供给全面好转的形势下,农民收入的增长处于缓慢状态.
目前农业收入仍占农民收入的60%以上,工农业之间的交易条件仍是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农业是一个观风险产业,同时又受到恩格尔法则的制约,在市场竞争中常常处于不利地位.在农产品市场化的改革中,政府制定农产品保护价格政策,对减少农产品价格的不稳定性保护农民收人是至关重要的.
有关研究表明,政府对农业的价格保护程度,与经济所处发展阶段密切相关.一般说来,经济越发达,政府对农业生产者的价格保护程度越高.从中国目前所处发展阶段和财政实力看,像目前发达国家那样大量补贴农业是不可能的.现在,应逐步减少对城镇居民和城市国有企业各种补贴,大幅度削减农民的各种负担.从长远看,实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是一种趋势,实行高保护政策的国家必将大幅度削减农业的价格补贴,逐步开放农产品市场.而且,即使中国经济发展达到了很高的阶段,农业人口份额降低到了较低的程度,也不可能直接采用价格手段对农业进行高保护.
增加农民收入,单靠政府的价格支持是远远不够的,而且这方面的潜力也会越来越有限.增加农民收入,最根本的途径是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调整农业结构,构建高效农业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结构调整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应当承认,过去农业结构的调整仍然是初步的、低层次的、阶段性的.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之后,农业结构性矛盾日益显露出来.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产品质量不高,大路货多,名优产品比例低;二是一般性品种多,专用品种少;初级产品多,加工产品少,精深加工产品更少.目前中国水果的优质果率只占水果总产品的30%,约有20%的劣质果适口性差,部分蔬菜.茶叶中农药残留量超标,蔬菜、水果、花卉等产品贮藏、保鲜、加工水平低,难以保证储藏质量和商品质量.三是虽然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分工有了很大进展,但区域比较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区域性农作物结构不同程度存在大而全、小而全问题.在结构调整中,地区之间重复投入,常常一哄而上,带有很大的盲目性,造成了过度的盲目竞争和资源浪费.果品、蔬菜产地市场之间的激烈竞争,已经暴露了在品种、布局方面的趋同性.
抓住农产品总量平衡的有利时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就成为农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新一轮的农业结构调整决不能再走简单的数量、比例变动的老路子,必须注重调整的质量.这次结构调整,主要是向生产的深度进军,提高农业的质量和综合经济效益.
根据中国农业资源利用和农产品供求的现状,构建高效农业体系,应在继续发展种植业的同时,加快林业和畜牧水产业的发展,提高其在大农业中的比重.与此同时,在大农业内部,提高种植业与林牧渔业之间的多层次综合利用水平,努力实现农牧结合、农林结合、牧渔结合,更加集约地利用各种农业资源.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既是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重要途径,又会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水平,甚至可变废为宝,提高农产品的综合利用率,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多样化需求.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大都在3:l,而中国只有0.79:1.发达国家加工食品约占90%,而中国只占25%.发达国家食品工业产值一般是农业产值的1.5-2倍,而中国还不到1/3.从上述差距中,可以看出中国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还有很大的空间.农产品的包装、储藏、分级水平低,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经营的经济效益.中国农业生产结构的优化,应把加强产后系统开发、特别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利于其高产优质高效的实现.
三、农业产业化:农业发展的新趋势
长期以来,中国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三个环节相脱节,导致农产品“买难”和“卖难”交替出现,这既使得农产品加工企业常常得不到稳定的原料供给,农民的利益也经常受到损害.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中国提出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农业产业化在实践中是一种内容相当丰富的现象,虽然在理论上对其内涵并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但多数意见认为,推进农业产业化,通过中介组织的带动,一头连给农户,一头连接市场,既保持了家庭承包制的稳定,同时又通过延长产业链,发挥一体化组织的协调功能,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进行商品生产,在一个产品、一个产业、一个区域内形成了产品规模、产业规模和区域规模,实现了规模经营.这种形式,有利于克服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矛盾,使分散的农民家庭经营与大市场之间找到了一种有效的连接方式;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实现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有利于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
农业产业化在中国广大农村的实践,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概括说来,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主要是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为龙头,带动农户从事专业生产,将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施一体化经营.这种类型一般以“公司十农户”为基本组织模式.二是中介组织带动型.主要是以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协会)、供销合作社等为中介,带动农户从事专业生产,将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施一体化经营.这类组织一般以合作经济组织十农户为基本组织模式,但也有一些是“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三是专业市场带动型.主要是以专业市场为纽带,带动主导产业,连结广大农户.四是其它类型,如各农业研究和推广部门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无论采取何种组织形式,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问题是在生产、加工和销售之间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从实践看,农户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其它组织的利益连接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买断”关系,即农户与企业之间除了纯粹的市场交换关系外,没有任何其他的经济联系,企业仅是一次性收购农户的原料,双方不签定经济合同,价格随行就市.在这种买断型的利益关系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之间并没有形成有机的内在联系,更没有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企业与农民的关系很不稳定.严格说来,如果企业与农户之间仅仅停留在这种“买断”型关系上,还不能说是实现了农业一体化经营.
二是契约关系,即农户与企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签订规范的经济合同,明确规定各方面应当享受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建立了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在这种形式下,农户与企业的利益关系的紧密程度也有差别.多数企业一般都向农户供应良种、优良种畜、种禽和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并提供技术指导、培训,有些企业还以相对稳定的价格收购农民的产品,或参照市场价,制定保护价,当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收购农民的产品.在这种方式下,农民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与“买断”型相比,更进了一步.但在许多情况下,农户不履约或企业拒收、压级压价等现象是经常发生的.
三是新型的合作关系,主要是通过建立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实行利润返还,入股分红,逐步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从合作组织形成的方式看,主要有以下几种:(1)供销社吸收农户入股,兴办专业合作社;(2)农民自发组建专业合作社;(3)一些协会吸收农民入股发展成合作社;(4)龙头企业吸收农户入股,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等.从合作组织内部的服务内容看,有些合作组织(主要是农民专业协会)主要还是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物资供应等服务,有的则实现了合作加工和销售.从合作组织内部的利益关系看,有些合作组织与农户之间还是以服务为纽带连结在一起,而有些合作组织(包括企业)则与农产形成了新型产权关系,对农户实行利润返还和按股分红.从总体上看,这种利益联接方式还不多,发展也比较缓慢,许多合作组织还不够规范,特别是多数合作组织经济实力还比较弱,这使得它在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的作用还比较有限.
农户与其他利益主体建立什么样的利益联接方式,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如产品性质、企业实力、农户素质等.今后,中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仍将以“公司+农户”作为基本组织形式,以契约作为基本的利益联接方式.积极扶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对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仍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龙头企业素质高、竞争力强,农产品及加工品才能立足市场、占领市场,农业产业化才能顺利进行.龙头企业在发展方向上,要高起点,坚持以质取胜,以效益取胜.龙头企业要处理好与农民之间的关系.龙头企业不是单纯的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它要为农民提供经济技术等方面的配套服务,这样才能使农民的生产符合市场的要求.龙头企业要努力做到与农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努力与农民结成共损共荣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四、农业剩余劳动力:从就地转移到跨地区有序流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尽管如此,目前农业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并没有得到很大缓解.
解决规模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必须采取“多渠道分流,多种形式转移”的战略,依靠一、二、三产业的全面发展,全方位开拓就业门路,最大限度地增加就业机会.为了防止大量农村人口过度涌入城市,诱发“城市病”,应该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潜力,使农业有效地发挥过剩劳动力的“蓄水池”作用.同时,应积极开拓国际劳务输出市场.但这两条渠道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今后,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出路的根本途径,在于非农化和城镇化.乡镇企业今后在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仍将发挥主渠道的作用.
能否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关键取决于乡镇企业能否继续保持较高的吸纳劳动力能力.现在乡镇企发展面临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新的环境下,乡镇企业不可能在所有的行业都与城市企业展开竞争,在经济发展进人结构调整时期,大部分行业生产能力出现相对过剩的情况下,乡镇企业要适应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束,对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这是保证乡镇企业持续增长和就业容量不断提高的关键.
一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从城乡布局看,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大都分布在沿海大中城市,形成了农村生产原料,城市加工的格局.这种格局割断了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的有机联系,不仅造成农产品原料损耗大,加工成本高,也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这一局面有了一定改观.1997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城乡比为1:0.89,食品工业还是城市占主导地位,城乡比为1:0.60.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目前仍主要集中在城市,特别是农产品的深加工大都在城市.从农产品加工业的区域布局,1997年东、中、西三大区域农产品加工业的产值比为66:24:10,也就是说,农产品加工业主要还是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近2/3),而内地的比重则很小,尤其是西部地区只占1/10.乡镇企业要抓住机遇,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再次创业的突破口.中西部既是农产品的主要产区,也是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最具潜力的地方,要加快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中西部转移的速度.中国今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压力主要在中西部地区,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加工业,不仅有利于中西部地区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而且可以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压力.
二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相对于第二产业发展的规模和要求而言,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总量不足,发展相对滞后.现阶段的农村第三产业,主要集中于一些传统的、低水平的交通运输和商业饮食服务业之上,在某些传统行业中,由于区域之间产业结构的相似性,进入过剩、低水平过度竞争的局面也早已形成.如在乡镇第三产业的传统交通运输业中,运力的发展多集中于短途客运和内河运输业之上,运力增长相对于运力需求和道路过剩的现象较为严重.一些农村发展亟需的(新兴)第三产业行业(如科技服务、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等方面)发展严重不足,如农村金融业,不仅业务范围窄,信用手段落后,而且极不规范,难以满足促进农村资金流动的需要.加快发展农村第三产业.一是重点建设好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开拓农村资金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二是把交通、通讯、保险、金融、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行业作为发展重点;三是要开发农村房地产和旅游等新兴产业.
引导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应是今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
从80年代中期以后,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日趋活跃.根据国际经验,90年代和下个世纪的头20年,将是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最剧烈的时期.可以说,近年来数千万“农民工”的大流动,不过是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大流动的序曲.
如此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以及自发流动不可避免的盲目性,致使流入地区的一定时期劳动力吸纳能力受到挑战,城市基础和交通运输面临巨大的压力,城市的住房、环境管理、卫生医疗设施、治安管理和人口生有控制都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
近年来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虽然引发了一些问题,但不能因此而普遍严格限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除了像少数特大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流人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外,大多数城市应向农民打开城门,鼓励农民企业家进城投资办厂,吸引部分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近年来,在沿海一些大、中城市,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迅速增长,不仅城市就业问题已迎刃而解,而且还吸收了大批外来劳动力.这说明,现有大、中城市在解除了旧体制的束缚之后,经济若能蓬勃发展,其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依然是不可忽视的.允许一部分农民进入大、中城市就业,并努力使一部分具备条件的农民,由常年性外出打工,转变成稳定性移民,应当成为今后解决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的一条重要途径.
要加大户籍制度的改革力度,逐步消除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状况.改革以来,虽然市场机制在劳动力配置方面的作用日益加大,但迄今尚未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仍然存在着城市人口对城市就业机会相当程度上的垄断.长期保持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不用农民的就业竞争去抑制城市劳动费用的上涨,不仅农业失去了发展的机会和条件,而且城市工业部门和服务部门的劳动效率也难以提高.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剔除粘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面前地位平等,获得统一的社会身份.为此,在就业制度上,应建立“企业自主用人,劳动者自由择业”的市场化就业制度.建立新的人口登记和管理制度,就是要建立对人口实行开放式管理的户口制度,即任何人无论是从乡村迁移到城市,还是从一个城市迁移到另一个城市,或从一个农村区域迁移到另一个农村区域,以及从城市迁移到乡村,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如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居住时间达到一定年限等),就应该依法获得合法的居住身份,并依法享受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户籍制度的改革可以采取渐进的方式,可先在小城镇实行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在取得局部突破的基础上,再循序展开.目前,在小城镇,非农业户口已没有多少特权,改革现行户籍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
五、土地政策: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虽然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改革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这一制度仍有大量的后续工作要做,特别是如何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仍是农村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目前,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土地所有权继续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则以承包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这样一种独特的制度安排,虽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但由于较好地解决了人民公社制度下普遍存在的集体成员“搭便车”问题,从而带来了生产率的巨大提高.由于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是在缺乏成熟的理论准备与系统的政策设计的情况下进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不规范是难以避免的.近年来为了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政府出台了一些重要政策,并试图使这些政策在法律上得到具体化,但农地产权制度仍不够完善.现行农地产权制度存在的最主要的缺陷是农民土地权利的稳定性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在大多数地区,根据人口的变化,周期性地进行土地的调整是司空见惯的事.这种调整严重地损害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而政府关于将土地承包期在原先耕地使用权15年的基础上再顺延30年的政策;也没有得到较好的执行.
农民土地权利不稳定,还表现在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仍不够充分,例如,在现行制度下农民缺乏抵押上地使用权以获得银行贷款的权利.更为重要的是,农民在现实中缺乏充分行使自己土地权利的能力.虽然政府要求农户和集体之间要签定书面的土地承包合同,但在现实中,随意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是经常发生的.
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目前遇到的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是30年承包期内是否调整土地.一种观点主张应明确规定30年承包期内不调地.另一种意见是,在承包期内,应允许进行有限制的小调整.近年来的经验表明,采用行政手段,周期性地调整土地,以缓解人地矛盾,固然可以满足部分农民的愿望,但副作用很大,不利于鼓励农民改良土地.考虑到落实30年的承包期本身阻力就较大,如果在30年的承包期内再完全不允许调整土地,执行起来就会更困难.因此,比较可行的选择是,针对承包期内土地的调整制定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新的《土地管理法》在这方面已有了很大的改进,如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者土地的调整,必须经村民会议1/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但这还不够,还应规定更为严格的限制.特别是对把土地承包给集体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经营,要有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如规定任何调整首先应得到现在的承包户的同意.这方面存在着基层干部滥用权力的现象,强行出租集体土地,强行收回农民承包地的现象是时有发生的.在很多国家的土地法律中,无论是对私地的出租,还是对公地的出租,都有“续相权”的规定.在荷兰,政府颁布的土地法令也规定,烟农的土地租期至少为12年,并可续租.在澳大利亚,大约85%的农地(主要是草场和林地)属于“公地”(crownland).这些公地大都采用长久租用制,也都有续租的法律规定.例如,草场的租用期一般是99年,到期后都可续租.中国自来代就有了永佃制.明清时期永佃制在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等地区已经很盛行了.永佃制的特征是“一田两主”,即把土地的田底权与田面权分离开来,地主拥有田底权.
㈣ 扶贫个人工作总结200字
写作方法
1、调查研究:总结的对象是过去做过的工作或完成的某项任务,进行总结时,要通过调查研究,努力掌握全面情况和了解整个工作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进行全面总结,避免以偏概全。
2、热爱: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也是搞好总结的基础。写总结涉及本职业务,如果对业务不熟悉,就难免言不及义。
3、实事求是:总结是对以往工作的评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像陈云同志所说的那样,“是成绩就写成绩,是错误就写错误;是大错误就写大错误,是小错误就写小错误”。夸大成绩,报喜不报忧,违反作总结的目的的不良行为,我们应当摒弃。
例文: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xxxx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意见》(泾办函[xxxx]23号)文件精神,以及县产业脱贫工作要求,结合xx产业实际情况,现就xxxx年产业脱贫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精心安排部署中心对产业脱贫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及时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产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为产业脱贫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制定了《xxxx年产业脱贫实施方案》,确保产业脱贫各项工作有序持续深入开展;
三是精心部署,中心组织全体企业负责人召开了xx产业脱贫动员会,统一了思想,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职责。
二、加强培训,提高造血功能举办茶艺、xx知识及加工技能培训班3期,共培训贫困户人员xx人,己有5人推荐在企业就业。
三、多措并举,拓宽增收渠道
一是鼓励企业雇用有意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务工。目前在*企业务工的贫困户有xx人,月平均收入约xx元。
二是通过“公司十农户”模式,xx有限公司与中张镇北丈村XXX户贫困户、xx有限公司与xx镇楼子村xx户贫困户、xx有限公司与中张镇张庄村3户贫困户、xx和*有限公司与xx村xx户贫困户分别签订带资入股分红协议,合计贷款xx万元,带动贫困户xx户,年分红约xx万元。
三是开发公益专岗。在xx研发中心开发公益专岗xx个,面向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招聘门卫4人,保洁xx人,办公室文员1人,现已全部招聘到位,并进行了上岗前培训。四是组织茶企建立了助推脱贫长效机制,设立xx爱心基金”。
向企业发放爱心帖,企业每销售一块贴有爱心标的xx向‘爱心基金池”捐赠一元钱,目前27家茶企共捐赠xx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xx产业优势,继续走好产业扶贫之路,使更多的贫困户依托产业发展走上致富之路。
㈤ 论述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必然性
我国的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一性质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改革的内容和目标决定的,是不容改变的。只有坚持这一性质,才能不断实现、维护和发展以占中国人口最大多数的工人、农民及其他普通劳动者为主体的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现实和长远利益,才能在不久的未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党的十七大将改革开放的目的概括为三句话: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现代化,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振兴伟大的中华民族;就是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在引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改革开放的实践充分表明,通过这场伟大革命的洗礼,中华民族大踏步赶上了时代前进潮流,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我们党昂首阔步走在了时代前列。改革开放既是我们党领导的一场新的伟大革命,又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也就是说,我们党领导的改革开放决不是要改掉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党领导的改革开放之所以实现了目的和效果的高度统一,就在于我们既坚定不移地进行改革开放,又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坚决排除各种错误思潮、错误倾向的干扰,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关于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性:当前,我国各方面建设已经取得了相对辉煌的成就,但也积累了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我国经济发展出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等等。这说明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新阶段,改革的难度加大,改革的风险也加大。
在新世纪第二个十年,世界经济仍然处于深度调整期。面对世界经济形势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无论是发达经济体还是发展中经济体,都在努力寻求新的增长动力。就我国而言,作为一个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大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处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期,也处在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度换档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阶段,支撑我国经济增长的要素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正处在爬坡过坎的紧要关口。如果不能保证增长动力和活力的持续性,我国就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而新的增长动力和活力只能从改革中来,从调整中来,从创新中来。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表明,我国改革红利的潜力巨大,以改革促发展的效应巨大。未来我国的发展,如果要让潜在的发展优势充分显现,就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改革开放。
㈥ 我市以农业发展为主题、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八大产业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强化为农服务举措
(1)10.85÷53%≈20.47(亿元); 答:全市今年计划实现农业总产值约是20.47亿元. (2)6.1÷(1+11.5%), =6.1÷1.115, ≈5.47(亿元); 答:去年上半年的林业产值大约是5.47亿元. (3)10.85×(1+14.7%)+10.85, =10.85×114.7%+10.85, ≈12.44+10.85, =23.29(亿元); 答:预计今年全年我市的农业总产值将达到23.29亿元. |
㈦ 新的新农村建设8大举措是什么
刘燕华表示,近期,科技部将重点推动八项举措,促进农村和农村科技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建设现代农业。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等粮食专项计划,重点推动长江中下游平原水稻现代化生产科技研发、华北平原小麦玉米两熟优质超高产科技研发、东北平原玉米优质高产高效科技研发和国家粮食安全预警系统开发。以863计划、973计划等为依托,发展农业高技术,抢占国际农业高技术领域的制高点。
——培育新兴产业。推进农村资源节约和生态科技开发,培育一批农村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产业,提高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跟踪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延长农业产业链。以“一县一业、一乡一品、一民一技”为方向,培育一批农村资源型特色产业,促进农村生产经营的专业化。
——发展农村社区。针对我国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农村社区为集成平台,统筹城镇建设科技与农村社区科技的发展,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节水节地节能、住宅建设、信息化等农村社区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供支撑。
——推进城镇化。以提高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实现农村经济良性循环为目标,着力加强城乡统筹规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发展城镇绿色节能建筑,建立资源节约型城镇;加强农村建筑与住宅产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壮大科技型企业。依托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等,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国家工程实验室、行业工程中心或技术创新中心,提高技术研发和行业带动能力,形成一批名牌产品。
——完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以科技特派员制度和农业专家大院模式为重点,推广一批农村科技服务创新模式,把科技智力和科技要素引入农村一线。发展农技110等信息服务模式,推进农村信息化,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区域成果转化中心为重点,培育一批农村科技服务中介。
——培养新型农民和优化科技人才队伍。引导开展“百万农民科技培训”,培训5000万人次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造就一批新型农民和种田能手。以农村信息员、农村科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农产品经纪人等为重点,不断提高农村科技服务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科技服务人员队伍。
——开展试点示范。选择不同区域、不同产业发展水平、不同文化民俗背景等各具特色的农村,有针对性地筛选成熟技术,开展集成技术与典型农村的耦合研究,从乡村、城镇、县域等层次开展示范,引导建设300个科技示范村、200个科技示范乡镇和100个科技示范县。
㈧ 十三五时期,共有多少农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5575万。
“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五千五百七十五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十三五”时期我国脱贫攻坚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高度评价,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再接再厉、一鼓作气,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注入了信心和动力。
“十三五”时期,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规模推进脱贫攻坚,从“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的庄严承诺,到每年就打赢脱贫攻坚战召开座谈会,针对不同阶段问题部署目标任务;从牢牢兜住“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底线,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长远谋划。
(8)多举措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扩展阅读
2015年11月27日至28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11月2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发布。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发布的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10月,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成立。
2020年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发布的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20年要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7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开展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工作。11月23日,贵州省宣布所有贫困县摘帽出列,至此,中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